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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後,我們該留給孩子的是房子,金錢還是精神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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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94靠自己

    年輕的時候就應該奮鬥,我現在可以拍著胸脯說,我可以給孩子兩套房子,可以給孩子三十萬的存款,雖然留給孩子的不是很多,也可能將來他發達了,這些都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是最起碼我覺得可以作為孩子創業或者幹什麼的一部分基金,不至於留給孩子一無所有,兩袖清風,那樣是太對不起孩子了

  • 2 # 小胖情感屋

    這個問題我也有認真思考過,最後發現,想要給出這個問題的答案——這一行為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我能給我的孩子留下什麼呢?或者說我在世時能教給、帶給他什麼呢?

    留下房產?可是我的房子不過是一線城市郊區的老破小房,別說老婆孩子,連我跟我父母三個人住都嫌擠,我連房貸一半的一半都沒還完,這輩子想要在一線市區買更大的房子已經是奢求了。況且等四五十年以後也不知道華人是不是會像日本那樣以租房為主,也不知道這房子還保不保值,也不知道孩子會不會想留在中國等等,說來這房產也就是個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教會他高尚的品德?可是我明明就是個咳嗽不捂嘴、過馬路衝紅燈、上地鐵不排隊、愛八卦愛講人是非、在職場爾虞我詐不擇手段、對上阿諛奉承不講真話、對下譏諷謾罵藏私打壓、憎人富貴嫌人貧、時不時說說謊吹吹牛、嚴於律人寬於律己的人,你讓我對我的孩子說“做人要誠實”、“做人要懂得分享”、“做人要遵紀守法禮讓他人”、“要做正直的人”,我還真說不出口,不是有個成語叫以身作則嘛,我自己都做不到怎麼能要求孩子去做?

    教會他如何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成為一個傑出人士?可是我自己既不是哈佛耶魯畢業,也不是清華北大畢業,說是個研究生,其實也不過是每天吃雞王者淘寶優酷的混子,好好學習是不存在的。文不能揚名社會、武不能保疆衛國,學不了盧梭伏爾泰是無智,學不了譚嗣同李大釗是無勇,就算工作也不過是替別人打工、每月工資不過兩萬,自己連個小資產家都當不了,可謂是無用之材裡的戰鬥機。成功是教不了的了,這輩子都不可能教會他成功,要是想學得跟我一樣,那也不用我去教,大街上學校里社會中有大批我這樣的平庸之輩隨處可學。

    我想來想去,其實我並沒有什麼東西可給予的,我的孩子並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特殊的東西可從我這裡得到的。為此我懊惱了很長一段時間。可是後來我空餘時回味了一下,我為什麼會因為沒有東西可留給我的孩子而覺得懊惱呢?是羞愧嗎?好像有一點,但不完全是。再琢磨一下,明白了,原來還有不甘。

    這種不甘是源於我比不上其他有東西可以給予後代的人嗎?不是。

    我不甘是因為我沒能夠讓我的孩子帶上屬於我的更多的烙印,換言之就是我沒能夠讓我的孩子成為“下一個我”,我想透過“下一個我”這一寄體來實現“現在的我”未能實現的夢想的希望破滅了。無論我的孩子取得怎樣的成就,那都是他靠自己的努力爭取回來的,與我無關了,我從他身上所獲得的成就感和歸屬感隨著我對他的影響的減弱而減弱了。

    為什麼說成就感會減弱?如果我在他未成功之時給他提供了資金,或者方法,或者品德,那麼我還能在他成功之後跟自己說或者跟別人說是我成就了他,人們在讚揚崇敬他的時候還不忘帶上我,他的成功是帶有我的標誌的,我還可以得意地講:“你看,我並不是一無是處的,沒有我的栽培哪有他呀。”然而現在,無論他是光芒萬丈,還是泯然眾人,都改變不了我這個“無用之材”的命運和形象了,“現在的我”失敗了,“下一個我”沒有了,失敗的恥辱無法改變了,是伴隨我一生的了。

    為什麼說歸屬感會減弱?因為我對他的人生構造的干預減少了,我無法透過物質、精神方面的手段對他施加更多的影響,我無法像全知全能的上帝一樣把控他的人生,我無法再把他改造成“我的複製品”了。他是他,我是我,他不再屬於我生命、意志的延續,他自己就是一個獨立的生命、意志,我像上帝一樣創造了他,卻不能像上帝那樣掌控他,為什麼我擁有前一個權力卻丟失了後一個權力?既然我擁有前一個權力那麼對後一個權力的擁有不是理所當然的嗎?每個人買了或者製造了一件物品,不是理所當然地擁有對它的把控權的嗎?而且我還要不斷投入時間精力金錢來養護他?這樣的剝離讓我失落了,進而惱怒了。

    很可笑對吧?我也這樣覺得。一個人,居然妄想著像神一樣對跟我擁有同等地位、同等智慧體能的另一個同類賦予自己的標誌,甚至——把他改造成“下一個我”。

    將自己原本已經被現實證明是失敗、錯誤、未經培訓認可的經驗強加到一個擁有無限未知潛力的新個體身上,扭曲他人與生俱來的赤子之心和與眾不同的寶貴個性,就為了延續自己的、家族的意志和存在,這與科幻神話中某些骯髒靈魂奪舍無辜者的身體以求再活五百年是同樣的性質,這難道不是人類最自以為是、最不可一世、最狂妄的行為嗎?

    所以到最後,我放棄了追尋這個問題的答案,我雖然不怎麼高尚也不怎麼能幹,但還是有那麼一點點自知之明的。

    我的成功應該是靠我自己來證明的,我的一生應只是我個人的獨家記憶,我獨自一人來到這個世界又獨自一人地離開,在這個世界上我始終擁有、理當擁有的不是財富、不是名聲、不是愛人、不是孩子,而只是我自己的意識。我的一切應當在死之後隨著意識的消散,塵歸塵、土歸土。我的愛人、我的孩子,自始至終都不曾屬於我,他們有自己的情感意識,有自己的命運人生,有自己的成就榮耀,我無權也無需去自作主張地給予他們什麼、把控他們什麼,他們原本就是跟我一樣的人類,你覺得自己比其他人聰明嗎?你覺得自己比其他人成功嗎?你覺得自己比其他人快樂嗎?連專業的教師都不一定能教好學生,你憑什麼認為你可以教會別人什麼東西、憑什麼認為自己教的東西能讓孩子過得幸福快樂?

    想開以後,我把孩子重新放在了一個跟我平等的他本該就在的地位上,我發現事實跟我以前所認為的剛好相反,不是我可以給予他東西,而是我可以從他那裡得到我沒有的,或者更準確來講是本來有卻又失去了的東西。

    我不比別人能幹,不比別人高尚,過得也不算快樂,每天都想著怎樣佔有別人怎樣打敗別人怎樣追更美的女生掙更多的錢,我的生活並不愉快也不幸福,我的內心總是不滿足的,而且我也清楚知道以自己的能力就算再過三四十年我的事業也不可能滿足我的欲求。那怎麼辦?去搶銀行去賺不法的錢?還是自怨自艾一輩子?

    看看孩子吧,為什麼他們拿著片樹葉就可以玩一上午?為什麼他們能夠那麼地無憂無慮?是他們無知,還是我們計較得太多?是他們還能靠我們養活所以少煩惱,還是我們想要的已經遠超我們生存所需要的?可以思考一下。

    再看看,為什麼孩子能夠問那麼多為什麼?為什麼孩子能夠有我們所想不到或者說不願不屑去想的天馬行空的靈感?為什麼別人會說我們沒有創造力?為什麼就算有了靈感我們也不願去深究?為什麼總有人能想到我們沒有想到的東西並以它們來賺錢?是因為他們智商特別高、性格特別堅毅嗎?還是因為我們已經失去了天生就有的這種能力和耐性?當我們對孩子的提問感到不耐煩並咆哮著打斷他們時是不是同時也在滅絕著我們的這種能力和耐性?這個也可以思考一下。

    別人問我該怎樣教育孩子,我不知道,但我可能會這樣“陪伴”我的孩子:

    當他有問題不懂時,我會選擇陪他去知識海洋裡讓他自己去找答案;

    當他滿身傷痕、滿腔委屈時,我會默默陪著他度過,他想說我就會傾聽,他不想說我就不會過問,他想去闖蕩了我就會退出他的生活,他不想去我也不會去強迫,我甚至會一直保障他的最低生活水平直到我死去;

    當他難以抉擇時,我會透過提問幫他理清自己的思路,再讓他自己選擇,無論我是否認為或者確定他會因為他的選擇而受到傷害,我都不會給他下結論更不會命令他做我的選擇,我會讓他清清楚楚地記住他必須自己去面對自己的人生、自己去為自己的選擇或者失誤而負責。

    那萬一他走入歧途怎麼辦?萬一他受到不可修復的傷害怎麼辦?

    你能怎麼辦?你覺得你去控制他就可以避免走入歧途了嗎?你覺得你去控制他就可以避免受到傷害了嗎?還是說你覺得這樣做了即便以後孩子出事了你也能安慰自己說:“我已經盡力了,是他沒有聽我的話。”?你怎麼能確定不是因為你的干預才導致了某些悲劇的發生?

    你所做的你認為是對他好的一切都不過是用來安慰、取悅你自己而已!

    知識、教訓必須是由本人自願去實踐、感悟、認可才能在心裡根深蒂固,而不是透過不斷地灌輸。人生,是孩子自己的,不論是正途歧途、坦途陡途,都是他自己選擇的,而且世上沒有一個成功人士是沒走過彎路、沒經過挫折的,走了彎路、經受了挫折也並不意味著這人就廢了。

    你當然可以不認同我的說法,你當然可以按照你的想法來“愛護”你的孩子,但我想說的是,這種情感跟行為並不是人們口中所渲染的那麼偉大而只是你個人的一種選擇罷了,與你平時去購物喜歡買什麼就買什麼是同一性質的,不要繼續用所謂的“父/母愛是偉大的”來自欺再去欺人。

    你所謂的為孩子著想、想讓子孫後代延續千秋萬載的“愛”,不過是你想死後繼續留在世上的意識深處骯髒、自私的“執念”而已,“真正的愛”是尊重他人,是成全他人。

    當然了,這不等於叫你去放縱孩子,更不等於叫你去縱容、包庇孩子作惡。我前面說過,我不是“教育”孩子,而是“陪伴”孩子,不是讓你對孩子不管不顧、不是讓你以“放養”的名義來空時間去鬼混。在我看來,父母既不是“掌管生殺大權的封建君王”,也不是“灌輸正確知識的老師教員”,而是一位“有著良好公民道德和職業道德的、親和的顧問”。

    “良好公民道德”意味著你必須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陪伴你的孩子成長,你不能允許你的孩子去觸犯法律、去侵害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甚至當知道他違法作惡時你要馬上去舉報他而不是包庇他;“良好職業道德”意味著你是以服務他的態度來陪伴他,他需要你你就要竭盡所能去幫助他,他不需要你你就不要去幹涉他,“以顧客為上帝”這一名言在親子關係中可以解釋為“以孩子為上帝”,當然就像你不會無條件服務你的顧客,你同樣也不是無條件服務你的孩子;“親和”意味著你必須儘量保持你對孩子的尊重、禮貌和善意,你應該不會像打斷孩子提問一樣打斷你的VIP顧客的提問,難道你的親生孩子還比不上你的VIP顧客?

    這麼一看,是不是覺得為人父母太艱難、太辛苦了?可是,誰又告訴你為人父母是一件容易的事?為人父母在我看來是全天下第一困難、複雜,同時也是偉大的事。

    創造新生命,甚至某程度上可以把控新生命的一生,這種事情恐怕是神話裡的全能的神才有能力跟資格去做,怎麼可能容易?把這件事情想得容易、說得容易的人,恐怕都不曾有過對生命的敬畏,這種對生命的輕視和不敬就是違法犯罪的原始種子,也是人類社會自相殘殺的亂源所在。

    人們常說,“父母是偉大的”。父母為什麼會被認為是偉大的?因為他們任勞任怨,因為他們只求付出不求回報,因為他們燃燒自己只為了成全一個新生命在世上綻放他獨一無二的光彩。只有這樣的父母才配得上“偉大”二字,他們就像上古傳說中的女媧、耶穌一樣,他們以一介凡人肉軀去做神(或者說是至善存在)才會、才願去做的事,人身神性、凡胎佛心,這才是、才應該是“偉大的父母”。

    而我們中國的某些父母、某些人,把創造新生命說成“生個孩子來玩玩”;某些人,連自己的生活都顧不好,明知道自己的資金、學識、心智都不足以生好養好一個新生命,卻偏偏要學著別人去生;某些人,生孩子不是為了成全別人,而是為了製造一個“投資工具”,為了日後養老而生孩子,好聽點叫對孩子有養育之恩,難聽點叫“市恩”,初衷是打算在未來收回成本利息的,理所當然的有些人能如願有些不能,畢竟“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嘛。

    既然為人父母應該是一種純粹的利他卻不能利己的行為,那我們為什麼要去做呢?我們做這件事有什麼意義呢?

    意義是有的。人生是一場修行,生、育孩子也是一場修行。我們從“這是我的種”、“這是我們的愛情結晶”進化到“孩子,我們可以做朋友”、“孩子,我們可以平等地對話”,我們從單純把孩子當作我們的私有物品過渡到了解孩子有自我意識、自我尊嚴和獨立人格,孩子成為了一個歸屬於我們卻又獨立於我們的特殊存在。我們對他的行為,不管其中自私的因素佔有多大比重,總歸還是有非利己的利他意識存在。簡單來講就是我們的思想行為從單純的利己,在生、育孩子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到利己且利他。

    當我們看破種種“孩子是我們的XXXX”的表象,清楚意識到孩子就是孩子自己,而不是附屬於任何主體的獨立存在時,我們就可以把他當成一個跟路人沒什麼分別的人,頂多就是一個比較要好的路人。那麼我們在這種認知下再對他實行的利他行為就是一種完全的利他行為。

    從利己,到利己多一點利他少一點,再到利己少一點利他多一點,最後到完全的利他,這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昇華,是經過人生歷練後的精神、品德的昇華。我們雖然無法完全像佛教所說的那樣,普愛眾生、普渡眾生,但我們畢竟還是比一般的自私自利的行為、比一般的自私自利的父母要有進步、有意義。我們與愛人的戀愛與婚姻,從雙方各自的激情需求,到雙方各自在經營關係中完善自我缺陷,再到雙方共同走向精神圓滿,最後到讓一個新個體從這種圓滿中誕生、成長並藉助這種圓滿的精神力量走向他自己的輝煌,而我們與愛人則歸於寂滅。

    “這麼艱難、高尚的事情我做不到”?這你都做不到還生什麼孩子?還好意思說怎麼去教育孩子?自己都過不好自己的生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有什麼意義的人還是別想著怎樣生孩子怎樣禍害孩子了吧,好好想想怎樣教育自己不是更現實嗎?

  • 3 # 使用者7907941689052

    這問題嚴重反邏輯,你說不定明天就喪命,還談什麼十年,,公開問問題一定要符合邏輯,不然表現不了你多聰明,反而漏傻

  • 4 # 看小家說大家

    10年後,我們該給孩子們留下什麼?

    這是每個家長都應該悶心自問的問題。

    為大家,我們該留下的是社會正能量,環保意識。永遠識大體。知輕重,識廉恥。有公徳,有上進心。勇於專研,勇於奉獻。嚴於律己寬於待人。

    我們留給孩子的是有教養的教育。而不是為學習為工作的機器。更不想為他留下多少財產,讓他有依賴之心。我想告訴他,我的錢除了我自己花。別的教用在了教育他了。而我的所有財力和心力都沒教育好他。那麼,他是該受苦的命,我盡力了。但我相信我不會教育出那樣無能的孩子!

    10年後,我希望看到我的孩子在任何人跟前都受人尊重!!!

  • 5 # 黃蜂二師兄

    我在想十年前我留給自己的是什麼?有個本事打下一份職業加家業的基業,在我二十歲時我父母留給我了什麼?起家的錢沒有,只有生活費和活動費,物質的沒留下什麼,但是養育之恩是花多少錢也無以回報的!

    現在情況不同了,大家都像羊一樣被房地產老闆、企業老闆、商場老闆、還有為他們補刀的專家們忽悠著,拼家底也要送孩子上大學,借錢也要幫孩子把房子首付解決,沒有一點回旋,被壓的喘不過氣!

    我們這代人沒有先輩們那麼從容,他們奉行給孩子留下精神遺產,教育孩子怎樣做人、怎樣處事、怎樣為國家建設無私奉獻!我們還曾經心裡恨父母沒有顧我們,沒有給我們留下太多的物質,而我們卻在悔懊沒有給孩子留更多的錢和房子,可是十年後、二十年後會不會因為我們只顧物質而缺少對他們意志、情操、精神方面的培養?

  • 6 # 手機使用者50217777553

    最該留下的是,設有汙染的空氣蘭蘭的天上白雲飄。沒有汙染的河水,湖泊。水清魚兒遊。山頭山腳樹木成蔭,果樹飄香,鳥兒歌鳴。

  • 7 # lalayaoyao

    留下知識,信仰,面對挫折的勇氣,留下面對困難的樂觀,留下獨立的思辨能力,不輕易被人云亦云,留下勇敢獨立的人格和精神,那怕將來變成耄耋老人,也能不懼時代的變遷,並且有勇氣將愛與智慧傳遞下去,一代一代,薪火相傳,這一切的觀念,是我們留給後代的財富

  • 8 # 新詩韻輕歌

    這確實是每個父母都應該去深思的問題。

    到現前,你認為父母教給你的對你有用的是什麼?在你的成長中,你經歷的哪些能力是對你有用的?你現在所欠缺的希望擁有的是哪些能力?

    我們想這幾個問題後,你就能發現該留給孩子什麼了?我們都是從嬰兒開始然後長大到現在這個樣子,不管我們現在的人生如何?都是我們自己造成的,那麼找到了我們的原因,就能更好的去教育我們的孩子。立足於社會所欠缺的能力,我們才能有針對性的去培養孩子各方面的能力。

    中國傳統文化是非常好的,它最講究的是人自我的修養,當自己的境界不斷得到提升後,我們才不會空虛,虛度自己一生的光陰,在為人處世上方能圓滿。

    想想我們現在的生活,是我們真正想要的嗎?現如今生活壓力大,社會浮躁,物質需求膨脹,競爭激烈,攀比不斷,爾虞我詐等等,每個人的精神都非常緊張,這必然造成精神層面的壓力,夫妻家庭矛盾,與人相處等等的矛盾。有人說,21世紀將是個神經病高發的世紀。這也許會是個比其他時代有更大壓力的時代。

    那麼面對此種壓力,能夠處理解決的就是我們自身的修養,自身的自我調節,只有能夠自我相處的人才能戰勝越來越強的壓力。而這需要我們多去創造精神食糧,而非物質食糧。物質財富永遠是替別人看管的,而精神財富才是自己的,別人奪不去的,也才能創造出更美好的生活。

    如果你想讓你的孩子幸福快樂,那麼給他更多精神食糧吧。

  • 9 # 公祖幻楓

    10年後,我們該給孩子留下什麼?一般做父母的心,只要有什麼都想給孩子。可是一般家庭那有那麼多,房子車金錢。如果沒那麼多必須選擇的話,那授之於魚不如授之以漁。與其留下錢財,還不如把這錢投入到孩子教育上去,錢財終有花完的時候,只有聰明有能力的大腦才能創造出源源不斷的財富!

    我的好朋友就一直給她兒子灌輸,媽媽沒那麼有錢,但是媽媽會傾盡所有給你讀書,教你如何做人,至於房子老婆那就只有等你長大靠自己的能力去創造了,你看看我和你爸爸結婚時什麼也沒有,今天的房子車也不是你奶奶爺爺給的,都是爸爸媽媽自己掙回來的,小男孩被教的上小學就會幫媽媽做簡單的飯菜,可以收拾自己房間衣服,特別自律,學習不用催,還會心疼媽媽,有點好吃的都得給媽媽留點。

    所以現在考慮十年後給孩子留什麼,還不如考慮今天教會孩子什麼,怎麼讓自己的孩子不要那麼脆弱,怎麼適應現在的學習生活,怎麼與人相處,怎麼生活能自理,怎麼做對社會有用有價值的人,如何保護好自己,如何能健康成長,這些學好了,十年後自然能讓你看到留給他最好的禮物!

  • 10 # 二頭

    十年後,我們該為孩子們留下些什麼呢?這是個值得我們當代人深思的問題。

    十年後的我們,我想留給孩子的首先是我們自己的健康,我們健康,不給孩子留下麻煩,十年後孩子們正是拼事業顧家庭的時候,我們不給孩子留後顧之憂,就是給孩子最大的幫助

    十年後,我們還應該留給孩子一個乾淨清新的環境,環境的保護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從長計議一步步一點點,每個人都從自己做起,若干個十年後,留給孩子的就會是一個沒有汙染的清新世界。

    十年後的我們,是否會每天工作之餘拿起書的時間多過於手機,多讀書可以讓人修身養性,提高素質,開拓視野,可以幫助人塑造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我們只有創造出了一個好的讀書環境,去影響孩子們帶動孩子們去讀書,久而久之,孩子自然後愛上讀書 ,以達到多讀書的效果。

    十年後,我們更應該留給孩子堅強 樂觀生活的勇氣,不論遇到怎樣的困難,都要勇敢面對,即使若干年後沒有了我們,孩子們仍然可以生活的很好很好。

    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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