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嘟嘟老爺車

    又來亂引導輿論! 首先有媒體報道金毛也沒有牽繩,發生爭執後才牽上繩。其次警方通報該男子與老人沒有身體接觸,更沒有毆打老人行為,老人骨折是陳舊性傷。男子被刑拘是因為狗主拿了購狗票據12000元給警方,但狗到底值多少錢還在鑑定中,但狗主所說的純血統,賽級犬,看購狗金額,可能性應該不大。

  • 2 # 加有千金

    你的問題提的好搞笑!什麼叫導致?不是被金毛咬死的麼?

    那麼:對於金毛不受約束,咬死了泰迪導致死亡 你怎麼看?

  • 3 # 15776拉恩德州

    對此事己評論N次了 現在反而覺的無語了……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影片也感覺不完整 只有打狗的……大狗咬死小狗的起因的影片呢?沒有從頭至尾的影像 再亂講 覺得對雙方都不公平 本人也在深刻檢討 自我反省 今後再遇到這樣的炒作事情是否要再做評論?對三無和掐頭去尾的事件的報道一律沉默並持抵制態度!

    搬個板凳坐電視前等法官的訊息吧。

  • 4 # 使用者562500975115

    狗咬狗一嘴毛。這都是愛狗人士做的孽。養狗費時間費精力,費錢。把家裡面搞的騷臭象個狗窩一樣。家裡細菌毛灰病毒汙染。朋友同事不敢進家裡聊天。影響小區居民正常生活,影響鄰里和睦相處。侵犯別人權利。不小心傷了別人還要賠錢負責任。引起朋友同事和鄰居的反感和遣責。遠離人類生活,和畜性為伍。孤獨寂寞無聊。造成自己心裡變態。城市養狗有百害而無一利。應該放棄養狗、儘快回到人們的正常生活狀態。

  • 5 # 使用者7451728654794

    我關心的是,公安憑什麼就刑拘貴賓犬主人?沒有任何的鑑定書,光憑報案就可以刑拘嗎?這要科普一下,關係到以後每個人的生活

  • 6 # 說真話直言者

    此次狗咬狗事件,警察和媒體沒有起到良性作用,一再的追究暴力打死條狗,根本就沒有正確的引導和對待,貴賓犬被咬死,是必然的,假如不是貴賓犬靠近金毛犬,而是個小孩子,此次事件必然是金毛犬咬死孩子的事情了,一個大型犬,靠一個老人用繩子拉著,能拉住嗎?必須戴著口套,這個才是重點,金毛犬做為大型犬必須按遛狗規定戴上口套,就不會發生此次事件!

  • 7 # 不動冥王壇

    有什麼好評價的 兩個不文明養犬者之間的衝突罷了 被咬死的也好 被打死的也罷 都該死 不過是一個肉多 一個肉少的差距

  • 8 # 中小學英語精修

    這個人不是被刑拘了嗎?還好,這次是狗咬狗,然後人咬狗。要是傷及無辜的又不養狗不喜歡狗的人,那就冤枉了。

    我想這個狗主出來之後也不會承認錯誤的,不但以後還會養狗,可能會進入另一個誤區,養更大型的狗,因為這樣就可以在狗咬狗的時候處理優勢地位,把別人的狗咬死,自己就坐山觀虎鬥了。

    看看那些關於狗的節目,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信誓旦旦地說養狗就有素質,大多數的養狗的人就是這個素質,你不說他,他就得意洋洋地說養狗就是社會文明的表現,你說他的狗嚇著人了,他們就說他的狗不咬人,等到狗咬到人了,他們就說自己有的是錢,咬了就賠,可是真要賠了他們又不願意了,加承認是狗主的勇氣都沒有。

    可是到自己的狗受到傷害了,他們又發了瘋似的要別人賠錢,不管自己的狗有沒有違規,都想訛點錢。最討厭就是自己沒拴好狗被撞死了還想去訛人家,最可恨有時真會訛到點錢,因為判決的人會站在他們那邊,這樣社會有什麼辦法不亂。

    為了狗而傷人的事件不是第一次了,現在出來兩個為了狗傷狗傷人的事件,最好就是誰也不許養狗,否則以後這樣的事件會越來越多。

  • 9 # 噴子協會鍵盤小飛俠8

    老子屠狗宰羊二十餘年,什麼手撕狗肉,活蒸全狗,吃遍大江南北。死了兩隻狗都在這裡吵死家,我想你們家裡死了人都沒這麼熱鬧。都是我不在現場,我如在那兩隻死狗還不是我口中肉,肚中屎嗎。

  • 10 # 老而少壯

    首先宣告,本回答只是就事論事,絕不非議任何人的養狗愛好,如有措辭欠妥敬請體諒。

    01

    ”狗忠”的特徵被人津津樂道,其實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在人類主宰地球的狀況下,自從脫離狼的自然野性(被人類馴化)後,任何一隻狗,自它出生起,它能否活命,完全取決於人類能否供其食物,這是該物種遵循適者生存原則,逐漸進化出一種“食物來源依賴”顯性特徵的體現。因此,與其說狗有對“主人”之“忠”,不如說狗是對穩定的食物提供者有一種絕對的依賴,所謂有奶便是娘。

    第二,將極富人類獨有情感色彩的“忠”字安在一個畜生身上,不僅是有些人的一廂情願,更是對人類情感的貶低與褻瀆。如果所有的狗真懂得“忠”的道理,擁有那麼豐富的情感,那麼,漫長人類歷史上中,有那麼多人以狗為“食”,狗豈不早該對有“走狗烹”行為嗜好的人類恨之入骨,早該以人類為敵,集體造反了嗎?它們為何還要對人類如此之“忠順”呢?所以,實際上,許多人是“人眼看狗高”(因此才有“狗眼看人低”)了。

    第三,供養了一條狗,讓它對你體現出對你百依百順、任憑呵斥的“忠”,於是就認定你是它的“主人”,這又有些自以為是了。狗同意簽字畫押了嗎?狗內心怎麼”想”的,你知道嗎?一條無主的流浪狗(原主人不要了,或者說是它暫時無“主”可“忠”了),如果你對它的搖尾乞憐示以實物的回報,它便當你是“可能的主人”,它其實只不過在用它的肢體語言,表達對食物的渴望,以及對未來有可能的穩定食物來源的一種珍惜和依賴,沒想到竟和你達成了一種雙贏的交易:它搖尾乞憐投其所好,你不斷回報食物樂得其所。如此而已,何來主僕之約?

    02

    愛狗,抑或自愛?

    毋容置疑,喜歡養狗或養其它寵物的人們,一定都會在其身上投入許多的“愛”。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愛”的付出,一點也不亞於他們對其同類——人的愛。這是個人的興趣自由及選擇的權利,不想多議。

    不過,真有無緣無故的“愛”嗎?如果你養的狗從來不聽話,從來不對你百般依順,從來不以其賣萌耍性逗你開心,你還會那樣地去“愛”它們嗎?而人間真愛卻是無私無條件的,比如,父母對子女的愛。因此,將一個“愛”字不經意地安在人對寵物身上,似乎也有拎不清什麼是真“愛”的嫌疑。直率一點,與其說他們是在“愛”寵物,還不如說他們是在愛自己——借寵物載體,投射自己“愛他”的心理需要;或者從借駕馭寵物的過程滿足自己有所”駕馭”的心理需求;當然,或許還有排除寂寞,嘻戲遊戲滿足,各種炫耀等等,便不宜深究了。

    03

    泰迪主人有人之“愛”嗎?

    不想糾纏於這起因狗而起的糾紛的原委對錯。只想問三點:

    第一,泰迪主人真愛動物,真愛狗?我看未必。 如果他真愛動物,真愛狗,他應該”懂”狗,應該知道狗只不過畜生而已,它是有攻擊性的,是可以傷狗甚至傷人的。狗的本性是吃屎,是咬人(部分難改的狼性),它是不知道每一條狗後面都有一位飽含“愛心”的主人的,否則它們展開搏鬥之前應該會顧及一下雙方主人的“面子”,而不至於你死我活,並陷主人於“人理”之不義。

    第二,兩狗不對付而相互鬥毆以致互傷,這是狗的秉性使然,狗樂得如此,很可能覺得輸贏天定,願“鬥”服輸很公平——這是狗之間的事情。由此,泰迪被咬死很可惜,它輸了。主人很傷心也可以理解,因為他們之間“狗情很深”。但為何瞬間對己狗之“愛”,就變成了對彼狗之”恨”了呢?可見,該主人愛的並不是“狗”,它真愛的其實是他的“所有”,愛的是他的佔有慾,說到底,他從沒有真的愛過夠,他愛的只有他自己!

    第三,其實在泰迪主人心裡,人不如狗。

    如果泰迪的主人,不那麼過分強化對自己那條狗的錯”愛”,他至於當失去它時那麼憤怒,並將此憤怒遷移到對方那條狗及其主人身上,非要一命還一命嗎? 如果覺得自家的那條狗犧牲了,這個他所”愛”的狗世界少了一條他愛的物件,那何苦還要將另一條置於死地,以增加一條非命呢? 如果他能意識到那隻不過一條狗命而已,他至於對對方那條狗的主人惡言相向,甚至不顧傷及那位70歲老人的安危而大打出手嗎?

    所以,在事件的全過程中,對方的狗不重要了,對方的主人也不重要了,甚至他自己的人格、尊嚴、名譽、社會觀感、公民責任與義務等等,都不重要了,只有他的所謂“狗愛”受到的傷害最重要,只有他的佔有慾最重要! 說到底,在他心目中,人,他人,乃至包括他自己,還不如那條已經戰死了的狗!

    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愚蠢與悲哀啊。這種愚蠢與悲哀,或許連那死去的泰迪和金毛都有些似懂非懂,唯獨泰迪的”主人”壓根兒就不懂,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 11 # sjZ

    看了這場鬧劇,以局外人的身份,感到很熱鬧,很好玩以外,最大體會是好在我沒養狗,沒有養狗帶耒的煩腦,今後如論如何也不要養狗,另外,為了避免引起是非,離養狗例人儘可能遠一點,切記!

  • 12 # 凡帆凡1992

    這個新聞最大的問題就是雙方都沒牽繩導致,金毛咬死小狗時並未牽繩,雙方都屬於不文明養狗。最煩養狗不纖繩的狗主人尤其是大型犬,住在同一個樓層的租戶,也是一條金毛,很沒自覺遛狗從不帶繩,每次狗朝你衝過來,狗主人都說:“沒事不要怕,我家孩子不咬人”,我真想懟一句,明天我養一條眼鏡蛇,擋你家門口,我也說沒事我家蛇也不咬人。

    編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你印象中,有哪些食物看起來很難吃,但是吃一口就徹底愛上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