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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炎帝神農嘗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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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笑的米米
一些父母不同意孩子離婚,多是一些比較傳統保守的父母,信奉的是“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段婚”,“家和萬事興”。
離婚,並不意味著就擺脫了滿目瘡痍的婚姻,過得幸福。
父母經歷的比較多,看問題比較現實。在他們眼中,離婚再婚,看到的是機會成本增加,經濟成本增加,孩子贍養難全的問題。
第一,機會成本問題。離了婚的男人和女人就像過季產品,多是打折促銷,再嫁或再娶,離婚史多是減分項,往往相較沒有婚史,大機率要降低標準。
此外,再嫁再娶後,面對的是比初婚更復雜的人際關係,更復雜的心理狀態。如果要經營好,難上加難。
同事的表姐,是某三甲醫院某科室的主任,事業很有成就,為人很有氣質。第一次婚姻因為老公有了外遇,果斷離婚再嫁房地產老闆。再組合的婚姻,算是成功高嫁,有頂級配置的房子住著,車子開著,外在光鮮亮麗,內在,總少不了兩個人搭夥過日子、強強聯合的意味,沒有了初婚夫妻本是同林鳥,互為一體的感覺。
第二,經濟成本問題。中國的婚娶,對於普通家庭來講,每一次結婚,禮金、婚禮開銷等等都需花費多年積累。比如對於一個農民家庭,父母積攢一輩子,也就是夠兒子結婚一次的開銷。如果離婚,之前花的錢全打了水漂。離了婚,竹籃打水一場空,賠了人又賠了錢,只剩家徒四壁,可能很難再結婚。
第三,孩子贍養問題。常常,聽到離婚的訊息,大眾的第一反應,“有沒有孩子”“孩子跟誰”。孩子,往往是離婚中的無辜者和受害者。
父母離婚,孩子的狀況有三種,第一種跟著老人(多是爺爺奶奶)生活,第二種再組建家庭中成長,第三種,跟著父母單親家庭長大。無論哪一種,完整的父愛母愛很難。
說兩個身邊的例子。同事小王,第一次婚姻,因為強勢父母的過多幹預,前妻被傷透了心,果斷離婚再嫁再孕,開始新的生活。小王家境不錯,隨後談了孩子幼兒園的老師,年輕漂亮。可憐小王的兒子,都是爺爺奶奶在照顧,媽媽基本不再回來看他,爸爸忙著工作和新戀情。
同事小李,屬於再組建家庭成長的孩子。跟著媽媽再嫁,後來媽媽和後爸又生下了妹妹。小孫屬於幸運的,後爸很好,小時候沒有感受到後爸對自己和妹妹有什麼兩樣。隨著長大成人,小孫還是遲鈍地感到後爸在情感上的雙標和隔閡感。前陣子,小孫後爸住院,小孫忙前忙後,後爸總是客客氣氣,而對妹妹求全責備。後爸出院後,更多叨叨妹妹的付出,總是讓她心裡有些不是滋味。
上面是對父母不願意孩子離婚的原因分析。生活中,面對父母不願意孩子離婚的態度,關鍵是與父母多溝通,找出父母態度的癥結。
根據國家民政部統計顯示,中國離婚率已經持續8年上升,2018上半年平均每天有1萬對夫妻離婚。離婚成為一線二線城市的日常,也已經逐步成為三四線城市和農村的日常,父母的態度會越來越開放。
最終,無論離婚與否,都應該指向更開心更幸福地生活,畢竟人生短暫。父母最想看到的,是做子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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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曹元娃
答,父母心在兒女上,兒女心在石頭上,天下只有自己的父母!才是最疼愛自己的人,父母!的愛比海深!因為,父母,總盼望著,兒子,媳婦,孫子,一家人,和和睦睦!恩恩愛愛!一家親!一家團圓!離婚了,作為父母!也心裡難受,孫子,沒媽,兒子,沒媳婦,父母!心能好嗎?古至今,家裡女主人就是房梁!有老婆,就有家!最好別離婚,第一碗飯最好吃,不要出軌?人要有良心?作為男人,要保護家人,保護女人,要承擔責任!要養家餬口,遮擋風雨,離婚了,家就散了?在不好的媳婦,給你生兒育女?你本事大,能生孩子嗎?做任何事,要換位思考?手心手背,都是肉,做人別太過,做事別太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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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媽媽文刊
一,什麼父母反對子女離婚?
1.子女歸屬權
我有個親戚當時和丈夫的關係一度降到冰點,丈夫出軌時她的孩子才一歲多。
雖然鬧得不可開交,但是雙方父母還是不同意,原因是孩子還小,讓兩個人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好好過。
女方父母一開始支援離婚,但是當他們看到孩子每天纏著女兒要回家,要爸爸的時候他們哭了,妥協了,只能委屈女兒,勸和了。
作為父母,都希望孩子過的好。而且是難以割捨的隔代親情。
2.“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傳統思想束縛,子女不願向父母坦誠相告的內情。
作為父母,他們一直覺得孩子離婚是因為思想不成熟。
當然也不排除看中物質基礎的父母。
《我的前半生》中的羅子君的媽媽應該代表了廣大典型的中國式父母,羅子君的媽媽就覺得她女兒吃穿用度都可以,這麼有錢有能力的丈夫還要離婚,一定是子女的問題,其實她不知道婚姻出問題裡難以言說的又具有摧毀性的問題。
3.社會倫理壓力
社會倫理對於離婚的人肯定是戴有色眼鏡的。
而且也要承受很大的街坊領居親人的輿論壓力。
好多父母因此想不開,都抬不起頭來做人。
二,如果真要離婚的話,我建議考慮以下幾點:
1.你和他實在過不下去了嗎?主要是他什麼原因促使你不想和他過了,不上進?賭博?不疼你?還是其他的你不可扭轉的事情。
2.再婚的女人或是男人,心理都比較脆弱,說實話確實是比較難在以後的生活回到以前的。
3.有孩子沒?孩子的歸屬問題。
三、如何說服父母支援自己離婚選擇?
1.要讓父母知道自己內心真實的感受;
2.要堅決表現自己離婚的決心;
3.儘量讓父母少干預或牽涉其中;
4. 在父母面前表現出堅強和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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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京老徐
1.身為人父母,孩子離婚對他們到底意味著什麼?幫助子女成好家,立穩業,是普天下父母對子女一生心血付出的集中體現,也是親朋好友面前得以顯擺的基本。甚至有的農村家庭,僅子女成家就蕩盡了一個家庭一生的積蓄,可見成個家,對於普通家庭來講,成本之昂貴!這也是傳統說道“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姻”的由來。
2.身為人子女,小家庭待著不開心難以為繼,為啥非要難為自己,顧及其它,成全面子?既然婚姻的基礎已不再,互不信任,彼此仇視,三觀不合等等,麻木於現實,痛苦在未來。正如諺語,穿著不合腳的鞋子,誰苦誰知道!
鑑於此,面對現實問題,父母與子女換位思考,熟輕熟重,當事人自然己明白。要說的是,人一生很短,重情守義最重要。關愛父母,珍愛家庭,幹好事情,一個人應該牢牢守住的為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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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夢的遠舟
一,傳統觀念,將就
二,分開成本太高
三,對方符合老年人標準
四,老人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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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凡塵追夢
這個問題當然是結過婚的過來人才有資格回答。
1、離婚後再結婚的善後問題。結一次婚可以說是要來男方父母半條命,買房買車彩禮積蓄也就花的差不多了,土豪除外。也就經不起你再離婚折騰了!女方父母好不容易把你嫁出去,你又離婚回來,還可能帶著孩子,好說不好聽的,又給家裡添累贅!
想著能湊合過就湊合過吧!
2、父母都是過來人。孩子結婚的父母大不是銀婚也是金婚了!相處了幾十年,風風雨雨的,自然懂得兩人的相處之道,包容理解對方,有很強的責任心。
你那點不開心的事在他們眼裡啥也不是。
所以你們沒犯什麼原則性錯誤的話,他們肯定是勸你們包容理解對方,而不是火上澆油勸你離婚。
生活中磕磕絆絆是難免的,你回孃家發發牢騷就勸你離婚的父母估計是沒有的!
3、過得不開心!過日子,天天開心是不可能的,過得越久越平淡,父母的婚姻早已適應了這種平淡。在他們看來很正常的事了!
只有你過得死去活來,痛心疾首,尋死覓活,萬不得已,他們才考慮是不是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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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命中的小肋骨
其實作為即將為人母的我來說,將來假如我的孩子將來要離婚,除了家暴,我也不同意她離婚。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成為夫妻本就不容易。
如今的社會婚姻都自由了,老婆和老公都是自己選的。兩個人家庭不同背景不同,教育文化程度的不同,兩個人處在一起難免會有摩擦。很多夫妻離婚都是因為因為一點小事,或者小事積累多了,夫妻間不溝通,冷戰,於是小事也成了大事。
我不同意夫妻間輕易離婚並不是因為傳統的觀念或者孩子的撫養問題。而是即便真正離婚了。如果不會夫妻相處之道,不會婚姻經營的藝術,那麼你離多少次婚這個問題也解決不了。對於一個不會游泳的人來講,換游泳池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所以以後作為母親我,如果孩子要離婚,我會給她建議,假如你的婚姻出現問題,你應該首先反省自己,找到問題的根源把它解決了,看看還能不能過下去。
當然,我也會告訴孩子,你也可以執意選擇離婚,但是不管什麼樣的結果,都是自己做的選擇,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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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康夫泰
我倆結婚近金婚,箇中甜酸苦辣唯自知,我是以“忍″字當先過來的。現在不少人還非常羨慕我們的幸福家庭。人與人相處,發生矛盾是普遍的常見的。我與人聊天時,不止一次說過,與任何人的矛盾都好處理,唯獨與妻子的矛盾難處理,往往是拿不起,放不下,丟不開,繞不過,躲不了。我妻的優點是勤快,為家,為子女,作風純正。
夫妻鬧矛盾往往是女人對男人希望值過高,她們希望自己的男人是頂樑柱、靠背山,同時又服務員,出氣筒,聽話的機器人。女人往往感情細膩,性情似溪水一一易漲易退,個性倔強,思維方式與男的不同,想家庭好,想擔當,有問題有困難,又會男人身上一推了之。但沒有根本利害衝突。如果男人以剛性對妻,就會火併,甚至動手腳,這樣很容易傷害夫妻感情,次數多了,就會產生離婚的念頭。觀察周圍,除新婚夫妻外,滆哈、和諧、甜蜜的婚姻少之又少。一婚這樣,二婚三婚也好不到哪裡去,故不會輕易同意孩子離婚。
再次是離婚後,孩子出現前娘後母或前爸後父,孩子得到的愛不齊全,關係更復雜,嚴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為此夫妻關係多了一層隔膜,事情更難辦。離婚後,多數男人難找到如意女人。多數人離婚給男方家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鑑於上因,多數父母不會輕易准許兒女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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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身就是一種比較難以獲得滿分的學科,沒有標準的答案,也沒有絕對的對錯。父母一般反對離婚的理由基本都是出於三方面考慮。
第一點,傳統觀念的束縛。這個時代雖說已經很開放了,人們的觀念裡離婚已經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了,根本不需要顧忌別人看法,畢竟大家也都差不多,路上隨便抓一個都是離過婚的人。可是父母大多是上一個年代的人,雖然受到這個年代思維的薰陶,但是骨子裡的保守還是比較根深蒂固,非常在意別人的看法,覺得子女離婚是一件比較丟人的事情。
第二點,他們都是過來人。夫妻之間那點事情看的比子女更加清楚,人與人之間相處久了肯定會有矛盾,更不需要後悔自己當初選擇失誤,實際上不管跟誰結婚最後結果都是差不多的,得過且過是婚姻裡基本準則。只要不是彼此對方已經有了完全沒辦法相處的硬性條件,勉強維繫下去是最好的選擇,畢竟就是離婚了誰敢保證找的下一任就一定比現在的好呢?
第三點,為了孩子有一個健全的家庭。有一句話說孩子是婚姻的紐帶,很多人其實都是為了孩子而妥協。我們的父母她們曾經也都有過離婚的念頭,最後都是為了子女才選擇了妥協,所以父母們也是想自己的子女們也可以跟他們一樣為了孩子將就過下去。老一輩子見過太多的東西,非常的清楚一個破碎的家庭會給孩子帶來什麼,太多孩子因為父母離異變得內向孤僻,有的甚至變得非常的極端,長大之後走上犯罪的道路。總之兩個人離婚對孩子而言就是一場噩夢,這個是父母最不願意見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