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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E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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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顏愈少
完全不對。因為你們沒有這個權力。
按法律,你們家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你母親佔1/2,父親1/2。你父親去世後,他所佔的部分將由你的母親、爺爺奶奶和你們倆共5個人共同繼承。不知道爺爺奶奶還在不在?如果在,那你們兩個只佔1/2的2/5,也即總家產的2/10,而你們母親佔6/10,如果爺爺奶奶不在了,這個比例會變,但你們母親依舊是佔大頭。所以你們沒權力把母親趕出去。
並且,你們父親去世後,你們的母親是個自由人,她找與不找,找誰,都是她的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她偷偷找,正是因為顧慮到你們的感情和麵子,事實上,她完全沒有必要偷偷的。
出於感情,覺得父親不滿週年,有點不能接受,這個可以理解。
但你們真的無權把母親趕出去。說的不好聽的,她佔的那至少6/10,如果她將來不願意給你們,你們也佔不到。你們還得給她養老,因為這是法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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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世界這麼大真好奇
你們這樣的做法欠妥,也不能完全說不對和對。
首先你爸爸去世還不到一年,古人說要盡孝三年,也就是三年以後再辦別的事情,這也是對死者的敬畏之情,你媽媽還沒一年就找了男人,這是不妥的,首先沒和你們商量,從老人再婚和人已死這個角度說,你們應該體諒老人的難處,必將你媽一個人生活很有難處,兒女平時都忙,照顧不上,綜上所述,你們把她趕出家門是不妥的,至少要得到你媽媽的同意。以上本人之見,請於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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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琅琊Wang
對不對都是你們的媽呀,趕出去就是你們孝順的方式嘛?如果心理不平衡可以和媽媽談,瞭解你母親的想法,她也是人,她的生活也要繼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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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佟德軍
你和弟弟的做法是非常錯誤的。你們干涉母親的婚姻,就像母親干涉你們的婚姻性質是一樣的。你們失去了父親,那麼你的母親在婚姻上就屬於自由人,重新戀愛是他的權利,法律都要給予相應的保護。可能你們會覺得剛剛父親去世一年,時間有點太短,那就把她當成年輕人早戀來對待吧。你們可以抱怨,可以不痛快,但是採取這種極端的做法是極其不正確的,說得嚴重一些,這是大逆不道。年輕人早戀,有幾個被趕出家門的?
如果你母親找到的這個男人非常優秀,那麼你們為他感到高興才對。如果一時感情上接受不了,需要一點時間去磨合,也是可以理解的。母親對於你們這種血緣關係是永遠改變不了的,沒有她就沒有你們,你們現在的一切可能哪一樣都離不開她。她盡了自己的責任,現在需要你們體諒她了。你們是希望她餘生幸福,還是餘生孤苦。愛情是任何親情都代替不了的,你們會懂的。
她並沒有犯什麼大錯,母親永遠是你們的母親,血濃於水。如果你父親生前和母親關係很好,他也會希望她餘生幸福的。如果關係不好,就更沒必要長此下去了。
你們和父母的關係應該是等距離,退一步講即便她有錯誤,你的父親可以不原諒,可是你們不能,何況這不算錯誤。
把她接回來吧,她是你們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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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名散客1
別來那套什麼法律不法律,按照正常人的情感來說,趕得沒毛病!才一年,就找了,怎真是莊妻扇新墳。。。。感情淡薄的媽,至少出了三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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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江水16
首先說你這標題就不對,還偷偷的找一個男人。
父去世媽媽有權力選擇愛情,當子女的應體量媽媽的現狀,你做兒女的如反對也要關上門和媽交流,交流不成或找老輩人勸說出利與弊。做到雖父親不在但還有父在時家的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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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58426854
可以找,但不是現在,感覺非常不合適,去世還不到一年就急著找,那麼急幹什麼?還有點夫妻感情嘛?怎麼著也得過完週年祭再說吧,作為兒子做法雖有不太妥,但可以理解。最好過幾年再找,對去世的老公還有兒子都算有個交代,畢竟現在也算過世的老公屍骨未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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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瀟湘雁Ma
不對,財產是你母親的,你們無權趕她走。找個什麼樣的人,什麼時候找,都是她的權利。雖然你們從情感上不接受,但趕走母親不合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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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面朝大海1544018
得看情況,你的家庭有沒有生存壓力,母親有沒有收入,母親一個人能不能養大你們,負擔起你們。如果沒有這些問題,僅僅是母親考慮自己的感情,母親不能算是個好母親,還有一個問題,他倆是以前就認識,還是你二姨介紹才認識的,是不是她倆把你父親氣死的。
如果家庭必須找個人,一個女人無能為力,為了緩解壓力,為了你們能夠過得更好,這樣母親做的也沒錯,只是有點太急,不太像一個好母親的樣子。
上面說的遺產,法律界定很清楚,如果是農村,就沒有什麼可分,如果是城市,會有此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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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戒和同修
不對!你們有你們喜歡的生活方式,你母親有她喜歡的生活方式,如果你不希望母親干涉你們的生活方式,你就學會尊重母親的生活方式,另外,父親已經去世,未來的你們都會各自成家,找一個讓母親滿意的人代替你們照顧好母親的後半生,讓母親開開心心,才是你們對母親最大的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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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手機使用者丁新平
人性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課題,有人耐不信寂寞,也有人想從悲傷中解脫出來。作為子女,只要體貼關照,她會慢慢適應獨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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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張又濤
你和你弟弟沒有一點人情味!你們考慮問題的角度是什麼呢?肯定不是從老母親的利益出發!作為兒子怎麼能夠辦出把母親趕出家門的畜生不如的惡行!??父親去世,剩下母親一人,應該讓母親有一個幸福的晚年!你和你弟弟應該是你母親晚年幸福的基石和保障!只要母親倖福改嫁沒有什麼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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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黃耀巖
對老人的愛,愛什麼???
對老年人如果單純從親情方面去愛,那是錯誤的。
我們一說到對老人的愛,就說我經常給老人錢,也常回家看看培著老人說話,有些活我幫助做的,有病我送醫院看病了。
愛的意義是多層次的。這包括老人的身心健康,老人的興趣愛好,這些做為晚輩老會無條件付出,但對於老人的生理慾望,是當晚輩無法解決的。
人老了想找個伴侶,這應理解為人之常情,是生理之必然規律,這樣的人往往無生理壓力會長壽的。
老人沒有了生理壓力,對新的家庭生活有奔頭,晚輩無條件給予支援,生活過的好,也免去了青年人對老人的耽心,最大受益人應該是年青人。
和弟弟一起去看望媽媽,新建家庭還需要哪方面的支援,順便也承認先前錯舉不當,當媽的不會不原諒。最重要的是從新合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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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管的太寬了,你媽又不是婚內出軌,追求自己的幸福也有錯?就得天天死去活來哭唧唧的想你爸,你就高興了?倆孩子沒一個懂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