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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女子霸佔座位:誰先坐就是誰的”該女子辱罵,鐵路警方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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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恍如夢丶

    近期霸座事件屢見不鮮。其根本就是霸座成本太低。從而導致霸座事件時常發生。如果把懲罰加重一點,可能會好一點,但是也不排除某些人想紅而去博大眾眼球的人。

  • 2 # 雲淡舷窗外

    近日黑龍江鐵路警方將一名“霸座”女子行政拘留,新聞一播全國一片好評,甚至於有媒體還將此案稱為“霸座”被拘第一案,公眾也跟著歡呼,認為徹底解決霸座有希望了,就像又開始相信愛情一樣開始相信社會還有公平正義了。

    嗯,讓大家先高興一會兒吧,這半年大家已經被霸座這個話題搞得有些神經衰弱了,個人素質不達標,道德譴責輿論批判不見效,執法力度達不到預期,已讓公眾情緒頗有“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憤慨。好不容易遇到一個敢對“霸座”者下狠手的,肯定得要好好樂呵樂呵啦。

    下面我要說的,估計會是兜頭潑下的一盆涼水。

    “霸座”女的被拘,根本就不是因為霸座,而是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回放案件整個過程,前面就不說了,也就是常見的霸座,拒不讓座這些,報警後乘警趕到,指出該女錯誤,要求其將座位讓出,仍然被拒。當乘警口頭制止違法行為無效後,採用徒手製止,此時該女卻對乘警發起了語言和肢體的攻擊,旋被制服。注意了,由於該女採取了不理智的直接對抗乘警執法的行為,導致了火車車廂內秩序被擾亂,這才是她被行政拘留的直接原因。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已經是屬於違法情節嚴重後方才可以處罰的範疇,平心靜氣來說,“霸座”還達不到情節嚴重。所以在這起案件裡,“霸座”只是個誘因罷了。

    所以說,大家高興的還是太早了。“霸座”仍然還是一種嚴重不講社會公德的行為,也同時是一種情節比較輕微的、違反鐵路運營秩序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這個性質並沒有任何改變。而解決“霸座”問題,除了提高個人素質和公共道德水準,強化輿論和社會監督外,並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要學會接受這個現實啊。

  • 3 # 眼花不繚亂

    不光是這件事,在各方面都應當對那些破壞規則的人都得處罰!使全社會都尊重規則,每個人都得有規矩意識,這是當前必須做的事。

  • 4 # 春79035383

    這只是一個道德上的問題,不會成為罰款常態的,因為現在是社會沒有道德了,也沒有秩序和規則可言了,所以說媒體才猜呼籲大家遵守道德,遵守秩序,很多執法人員都不按規矩和法律執行。光靠媒體的呼籲是遠遠不夠的。還得靠國家制定法律法規,堅決執行才行。要不然就像一陣風吹過。風信塵土還會落地的。

  • 5 # 剎那4452

    巜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1款第3項“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之規定,根據違法行為人的情節輕重,需受到相應的治安處罰:如系一般情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若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本來就是一件有法可依的事卻鬧得頻頻出現,還是執法不嚴造成的。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能創造真正的和諧社會。為本次警方的處理點贊!

  • 6 # 賀孝先

    現在,不用講道理不用著素質,更不能自覺,法制法規動真格。這個霸座女只能採取斷然行動拘留,。態度不好再加幾天。

  • 7 # 天下為公

    支援黑龍江警方!對於這種霸座行為必須強有力的懲罰,否則會貫壞了這類人群,對於這種行為的容忍,就是對守法公民權利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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