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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戀情五大法則低調坦誠總沒錯
職場戀情一直被列為“禁忌”很多用人單位都明令禁止,因為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影響工作,而你們倆的戀愛也有可能影響到其他同事對你們的觀感,所以在辦公室戀愛時一定要遵守五大法則。
你有勇氣進行“辦公室戀情”嗎?有這樣一個例子,一個30歲的男教師因為與另一位女老師相戀,卻不被其他同事接納,繼而工作壓力過大,教學質量低落,面臨即將被解僱的危機。這是一個典型的案例,最後雖以喜劇收場,卻反映出即使是私事,因為發生在辦公室,只要處理不當,也會替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據美國紐約市立大學法律教授的調查,目前約有25%的企業訂有“防騷擾手冊”,並將辦公室戀情也包括在內,比5年前大幅提高。足見企業管理者對辦公室戀情還是相當“感冒”的。
但是,戀情來了,難以抗拒,不少人還是打算做個勇敢的人,但是有勇無謀卻不行,為了讓辦公室戀情有個幸福結局,以下這五大法則一定要細看。
對戀情物件坦誠以對
如果你只是想找個排遣寂寞的物件,千萬不要讓對方認為你考慮婚嫁。這方面的坦誠很重要,尤其是在工作場合,否則在幾次約會後,熱情突然冷卻,甚至轉而追求辦公室其他異性,你就很可能成為被報復的物件。
愛戀上司,請三思而後行
雖然國外研究指出,64%的女性上班族和老闆發生辦公室戀情之後,工作情況獲得改善,但在某些企業卻嚴禁上司、下屬之戀。就算公司不禁止,也要小心,因為如果是你提出分手要求,他(她)可以“回敬”你的機會可是太多了,保證讓你每天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
跟下屬相戀,請三思再三思
2005年3月,波音公司Quattroporte兼執行長斯通塞弗因辦公室戀情曝光而被迫辭職。雖然這段戀情在兩情相悅下發生,但這凸顯社會及股東關注企業治理的趨勢,董事會不得不提高對主管行為的要求標準。主從相戀最難做到公私分明,就算自認公私分明,旁人是否認同又是另一回事。就算你倆情投意合,風險還是相當高,若戀情無法善終,當上司的就很危險,對方可能控告你濫用權力。你有可能丟掉飯碗,又吃上官司。
儘量保持低調
戀愛時,每一個人都恨不得將自己的喜悅分享給全世界,可這並不適用於辦公室環境內,因為從你公開戀情的那刻起,你倆就註定生活在顯微鏡底下。即使你們是平行職位的同事,在工作上幫了對方一個無傷大雅的小忙,其他同樣需要協助的同事,很可能會向主管打小報告,說你循私偏袒。就讓大家在收到你們的紅色炸彈時,才恍然大悟吧!
盡情享受戀愛的甜美
辦公室的確是認識情感伴侶的理想地點,不像在酒吧或其它娛樂場所,在酒精和荷爾蒙互動作用下,挑選物件憑藉的只是一股衝動。辦公室戀情讓你有許多時間與機會,去真正瞭解一個人,換句話說,在公司茶水間比舞廳酒吧,更有機會認識真正理想的物件。
戀愛,是一件再美好不過的事情。只要遵循以上的規則,你就可以將風險減到最低,盡情享受戀愛的甜美。
辦公室戀情雖然風險很大,但是在你完全沒有時間認識其他異性的時候,辦公室裡的妹子也是不錯的選擇,但是要注意了不要因為感情問題影響了你的工作,這隻會為你們的戀情埋下定時炸彈,而且不要秀恩愛,正所謂“秀恩愛死得快”,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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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讓我伴你一起飛
真不明白你辦什麼會這樣說,我覺得,只要你喜歡,天下到處有真愛!
我在曾經在外地打工合計15個年頭了,從基層到領導層,從南方到北方,再回到中原,也算是見多識廣,閱人無數了。所以我可以負責任地對你說:職場戀情沒什麼不好的。特別是身邊無數成雙入對的職場夫妻,合諧的生活不知道羨慕了多少人。現在開始講故事:
跟我一起到廣東打工的兄弟有12個,經過5年後,最後只剩下我們兩人,也算是相依為命吧。後來有一天,他怯生生的說,他跟一個女孩好上了,請我去喝酒。我一聽樂了,這也太突然了吧!晚上我們相聚在小酒館裡,女孩兒也在,很漂亮,也很有禮貌,我很喜歡(正常的喜歡那種),真的替他們高興,所以從不喝酒的我那天喝多了。從此,我見證了他們從朋友到夫妻的過程: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努力,一起拼搏; 有過閒談,有過爭執,有過傷心,有過甜蜜,但收穫更多的幸福!兩人在一起,互敬互愛,終於在2007年走到了起。他們都能懂得與體諒對方,無比的幸福美滿。所以職場戀情挺好的啊!
這是跟我一直在一起的朋友的例項,當然,一起工作的工友們走在一起,生活幸福美滿的人也數不勝數。所以職場戀情挺好的啊。
我覺得,職場戀情如果最後走到了一起,絕大多數會比較幸福的。因為,一起工作的過程是比較漫長的,在如此長的時間裡產生了戀情,說明了彼此之間已經經過了無數的考驗。無論是性格、愛好、家庭、物質、精神等等方面是讓你滿意的,也就是說,你的另一半是自己選的,所以你會無條件的接受這個結果。所以,不要有這種困惑,如果緣份到了,就放手去追尋自己的幸福吧!
回覆列表
我們單位內部戀愛的情侶還挺多的。我覺得這個問題要從兩個緯度來看:一是在同一個單位上班認識的,開始談戀愛,沒問題。二是確定戀愛後還繼續在同一個單位上班的,我覺得可能有些不妥。
我的觀點如下:
1.在職場裡,尤其是同一個單位的人,談戀愛我覺得是挺好的:
一起工作,接觸多,知根知底,互相瞭解,容易摩擦出火花,且做事情增進了解和包容,對戀愛來講,是很好的事。同一個單位,談戀愛,有很多相處時間,比如一起上下班,一起午餐,也會覺得挺甜蜜。一旦確定戀愛關係,尤其結婚了,我個人就覺得最好不要在一個單位上班,會對雙方產生很多影響。具體如下:
我們單位有一對從戀愛到結婚都還在單位的,又是一個部門,單位在討論兩人提拔的問題時,就會考慮只提拔一個。另外一個就失去公平工作的機會。還有的時候,單位領導會覺得有些職務,比如財務,如果跟公司其他崗位的人結婚了,就不適合一起工作了。因為財務人員知道公司的財務資訊,公司也怕財務和業務人員勾結造成各種安全問題,對公司有很大的風險。單位領導會想調離他們,分開工作,或者甚至勸退一個。兩人一個單位,有點什麼大事,還要一起請假,這對單位來說也是雙重誤事。又不能不準假,但請多了又不好。比如產假,法定的,當然得休。如果不在一個單位,就分散了影響,還是會好一些。所以我覺得,職場戀愛就是要分階段來處理。確定戀愛關係和結婚後,最好儘量不要在一個單位工作。對個人對企業都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