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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凡4815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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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庸8758
醫院與患者有時產生糾紛,廣大老百姓都比較敏感,若發生一定狀況或糾紛,應通知保安,保安待遇也適當提高,提高保安處置和解決能力,實在不行,並有一定後果的,就打報警電話,叫警察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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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伯爵45113731
仁濟醫院事件已經為所有醫護人員提了個提醒
遇到患者無理取鬧,醫生不要做繼續完成診療工作的妄想,及時通知保衛科和相關領導 必要時報警
迅速脫離和鬧事患者的對峙,必要時離開診室
甚至醫院,避免激化
我還是相信警方會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仁濟醫院事件是特例 處警民警方式方法錯誤
不代表警方整體的合法性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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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馬富全219
有的醫院為了效益,病人和家屬為了治病什麼都所大夫的到最後病人是,人財兩空,醫院還是醫院,這不是層次的問題,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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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夢千秋溯天機
看看網上大部分人對醫生的評論,再看看上海醫生被拷這件事,一切的一切都非常生動地告訴所有還心存幻想僥倖的醫生們:哪怕有一天你做到全國最頂尖的醫療專家,哪怕你中午延遲50分鐘為患者看病、還特意為他加號特殊照顧,你也只能是這種待遇,而已。農夫與蛇的故事告訴我們:你救它命,它等你轉身會在背後要你的命。……做醫生,關鍵在於老老實實看病,誰搶先就看誰吧,到時間就下班瀟灑走人吧,看不過來就停止掛號或留給下一班吧,有糾紛快點逃跑保護自己吧,對得起自己良心和那份工錢就行,更不要試圖浪費時間在無謂的辯解或解釋上面,多花些時間在家人和自己身上吧,多看看生活中的各種美好事物!否則總有一天你會悔之晚矣。
第一張圖,這個背影,會讓所有醫生五味雜陳。第二張圖,這個年輕醫生並不知道,走出手術室門口,他很可能成為被告,或者被打被罵,至少不可能有什麼溫情的眼光看他。最後一張圖,已經沒什麼人記得他(她)們了,如果不是配有文字說明,很多人一定會用仇恨的眼光盯著這些“白大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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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蘇老九的古玩收藏
很簡單,報警。
每一種職業都是有人去做的。職業與人是兩個概念。
比如張三是醫生,他只開醫藥代表有回扣的藥,只是張三個人問題,與醫生行業無關,這行為不代表全體醫生都這樣。
每個人,每個職業的人都有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侵犯,所以有了警察來維持秩序。
不僅醫生,計程車司機,商店售貨員,酒店服務員等等,都有可能遇到一些事情,你說他們怎麼辦?
職業本沒有高低貴賤,只是社會分工不同。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回到題主的話。
曾幾何時,各單位,視窗都要求使用文明用語。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街小巷都有宣傳。
可能有人極端的思維是,難道病人打醫生,醫生就不該還手嗎?就該被打死嗎?
其實這種行為真的至多叫糾紛,與行兇是不同的概念。但很多大的事情往往由小的事情引起。如果醫生無辜被患者打,醫生只需要出門招呼保安就可以。況且在大庭廣眾之下,醫生基本不會吃虧。如果雙方糾纏在一起互打。後果真的難以預料。打傷了住院,打贏了坐牢。這很有道理的話。
所以得饒人處且饒人。
有人說醫生在工作,不方便跟警察走去調查。
其實,警察行使的辦案權力,任何人都要無條件服從。即使你在吃飯,警察也不會等你吃完再帶你。即使你在開會,警察直接從會場帶走。
有的貪官在主席臺被帶走,還說單位沒有他不行啊。
另外只要有人報警,警察就會出警,雙方當事人必須配合。如果有人報警,警察不出警是不對的。出警後確實存在糾紛,只要一方當事人仍要求警察處理,警察就必須帶回做筆錄,不帶是也是不對的。除非警察到場,雙方都解釋是誤會,警察會當場批評一下。
關於警察使用手銬,一般情況下服從警察指揮,跟警察走,就沒事。如果反抗,甚至和警察肢體接觸。警察可以使用辣椒水+手銬,如果使用兇器對付警察,可以當場擊斃。因為警察必須先保證執法權不被侵犯和人身安全。所以遇到警察老實點,在警察眼裡沒有你是什麼身份,只有執行公務。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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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星辰大海是目標
不要直接衝突,呼叫保安同時報警,如果對方動手,可以自衛。警方可以根據調查情況,判定!而患者這種情況擾亂就醫秩序,屬於治安範疇,警察一定會先警告,恢復秩序,如果不聽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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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列入名冊856
精神病院門診遇到醫鬧怎麼辦?打開藥品櫃,找到鎮靜劑,肌肉推注。急診室這種隨手都是大殺器的地方,區區幾個醫鬧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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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沒意思66657071
做為一個醫生看著這張圖很無奈!世上每時每刻都死人——你救不完!世上的錢很多——你掙不完!人生就幾十年——舒舒服服的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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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UU健康
農夫和蛇的故事,惡人先告狀,沒掛號,幫她加塞,中午不休息坐診幫她,她等不得前面沒看完的病人,硬要別人讓給她先看。我最相信澎湃新聞公平公正性報道。患者她是去看骨折陳舊傷的,現在變成醫生把她打骨折?趙曉菁醫生是一位愛心人士,又不是少林寺一武校出身,他學醫十幾年,從早上八點坐診到下午三點,午餐都不吃,更不要說午休,一心為患者的好醫生受到不公平對待,天理難容啊!
回覆列表
首先說醫患關係並非對立關係,患者及家屬傷醫、殺醫事件絕大多數屬於偶然事件,再去掉醫鬧的存在,剩下的是極少數由於醫護人員缺乏醫德或態度問題導致的可以忽略不計。
再說如果真的發生患者無理取鬧、推搡醫護人員,趕緊躲避,叫保安、報警處理,首先保護好自己。
最後說,醫院的病房基本上是閒人免進的,傷醫、殺醫等惡性事件多發於急診門診,而醫院的保安一般都在什麼位置呢?多數醫院的保安大多都在門口和停車場吧?那為什麼不能把保安放在門診去保衛醫生的安全呢?
醫護工作者們彼此惺惺相惜的情感可以理解,但有想過嗎?很多問題都是院方工作不到位導致的,醫生是神聖的職業,假如把醫生比作救苦救難的菩薩,那就應該有護法保護他們最起碼的安全,那誰是第一責任人?醫院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