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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屠丞相嘉者全文翻譯:

    丞相申屠嘉是梁地人,他以能開硬弓的武士身份隨從高祖征伐項羽,被提升為隊長.又隨高祖征討黥布,被任命為都尉.孝文帝在位時,申屠嘉為御史大夫.

    張蒼被免去丞相職務,孝文帝打算任竇皇后的弟弟竇廣國為丞相,但又顧慮:“恐怕天下人說我因私情任用廣國.”竇廣國有才有德,品行很好,所以文帝打算用他做丞相,但考慮了很久,認為這樣做不合適;

    這時跟隨高祖起義的大臣多數已去世,在世的又沒有可勝任的,於是便任命御史大夫申屠嘉為丞相,因他原來的封邑在故安,便封他為故安侯.

    申屠嘉為官清廉正直,家門不接待私人拜訪.這時太中大夫鄧通正盛受文帝的寵幸,前後賞給他的錢財,累計萬萬.甚至文帝還去他家飲宴,文帝對他竟是這樣寵幸.申屠嘉上朝時,鄧通常在文帝身旁.他看到鄧通在朝廷上怠慢放肆,不遵守君臣問的禮節.

    有一次,丞相申屠嘉奏事完畢,乘機進言:“陛下的愛幸臣子,您可以讓他富貴,至於在朝廷上的君臣禮節,則不可以不嚴肅!”文帝說:“你不要說了,我寵愛他.”申屠嘉下朝以後,端坐在丞相府,寫了一道文書,命令鄧通到丞相府來,若不來,就要殺頭.

    鄧通非常恐懼,便進宮告訴文帝.文帝對他說:“你姑且前去,我即刻派人去把你召回來.”鄧通來到丞相府,摘掉帽子,打著赤腳,叩頭向丞相謝罪.

    申屠嘉穩坐在上座,故意不還禮,並斥責鄧通說:“漢家的朝廷,是高祖皇帝建立的,鄧通你這個微不足道的小臣,竟敢在殿上戲鬧,犯了大不敬之罪,應當殺頭.吏士們,推出去斬首!”鄧通被嚇得像搗蒜那樣在地上叩頭求饒,直碰得滿頭出血,仍得不到寬恕.

    文帝估計此時丞相已將鄧通置於困境,便派使者帶著符節去召鄧通,並告訴丞相說:“他是供我狎玩的臣子,你把他放了.”鄧通被放回來,對文帝哭訴說:“丞相差點兒把我殺了.”

    申屠嘉任丞相後五年,孝文帝逝世,孝景帝繼位為皇帝.過了二年,晁錯被任命為內史,很受景帝的信任,地位尊貴,專權行事,現行各種法令,很多經他請求而變更.他還建議用貶降和處罰的辦法削弱諸侯國的力量.

    申屠丞相嘉者全文原文:

    申屠丞相嘉者,梁人,從高帝擊項籍,遷為隊率。從擊黥布軍,為都尉。孝文時,嘉遷御史大夫。

    張蒼免相,孝文帝欲用皇后弟竇廣國為丞相,曰:“恐天下以吾私廣國。”廣國賢有行,故欲相之,念久之不可,而高帝時大臣又皆多死,餘見無可者,乃以御史大夫嘉為丞相,因故邑封為故安侯。

    嘉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隆愛幸,賞賜累鉅萬。文帝嘗燕飲通家,其寵如是。是時丞相入朝,而通居上傍,有怠慢之禮。丞相奏事畢,因言曰:“陛下愛幸臣,則富貴之。

    至於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嘉為檄召鄧通詣丞相府,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文帝。文帝曰:“汝第往,吾今使人召若。”通至丞相府,免冠,徒跣,頓首謝。

    嘉坐自如,故不為禮,責曰:“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吏今行斬之!”通頓首,首盡出血,不解。文帝度丞相已困通,使使者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曰:“此吾弄臣,君釋之。”鄧通既至,為文帝泣曰:“丞相幾殺臣。”

    嘉為丞相五歲,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二年,晁錯為內史,貴幸用事,諸法令多所請變更,議以謫罰侵削諸侯。而丞相嘉自絀所言不用,疾錯。錯為內史,門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堧垣。

    嘉聞之,欲因此以法錯擅穿宗廟垣為門,奏請誅錯。錯客有語錯,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景帝。至朝,丞相奏請誅內史錯。

    此文出自西漢·司馬遷所寫的《史記》

    擴充套件資料

    寫作背景:

    東周時期王道廢弛,秦朝譭棄古代文化典籍,以致明堂、石室的珍貴圖書典籍散失錯亂。漢朝建立後,蕭何修訂法律,韓信申明軍法,張蒼制立章程,叔孫通確定禮儀,品學兼優的文學之士逐漸進用,《詩》《書》等被譭棄的古書亦不斷在各地被愛好文學的人士搜尋並獻出。

    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遼、金、宋三史。鐵木兒塔識、賀惟一、張起巖、歐陽玄等七人任Quattroporte官,還有史官斡玉倫徒、泰不華、於文傳、貢師道、餘闕、賈魯、危素等23人。

    脫脫於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辭職,中書右丞相阿魯圖繼任,阿魯圖雖名為都Quattroporte,但不諳漢字。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書,只用了兩年半的時間。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作者簡介: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夏陽(今陝西韓城南)人。西漢史學家、散文家。司馬談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敗降之事辯解而受宮刑,後任中書令。發奮繼續完成所著史籍,被後世尊稱為史遷、太史公、歷史之父。

    至正三年(即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Quattroporte官。至正九年(1349年)農曆閏七月,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農曆四月。

    脫脫被任命為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

    至正十一年(1351年)修黃河民工起義,鎮壓抗元紅巾軍。他於至正十五年(1355年),革職流放雲南,後被中書平章政事哈麻假傳元惠宗詔令自盡。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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