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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穿插游擊隊

    美國時間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晚,喬治亞州眾議員約翰·劉易斯(John Lewis)逝世,享年80歲。

    7月19日,人們為悼念約翰·劉易斯而擺放花束。新華社發(阿蘭攝)

    7月18日,白宮降半旗紀念。晚8點,推特上悼念劉易斯的推文已多達200萬條。

    7月18日,美國國會降半旗誌哀。新華社發(沈霆攝)

    誰是約翰·劉易斯?為什麼美華人如此深切地緬懷他?

    幾乎可以說,約翰·劉易斯半生的歷史,就是美國二十世紀民權運動的簡史。

    在南方:

    種族隔離的世紀

    南北戰爭以後,美國國會通過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徹底廢除奴隸制度。之後又陸續通過了第十四、第十五修正案,要求各州保障黑人的投票權等政治權力。在法律上,黑人獲得了自由。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尤其在美國南方,他們只是陷入了另一重困境,即所謂的“隔離但平等”(seperate but equal)。

    美國內戰後的近一個世紀時間裡,南方各州相繼實行了一系列“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針對黑人實施種族隔離。

    在幾乎所有公共設施、交通工具、餐館、旅館、醫院、劇場、車站等地方,全部以種族劃界,白人和有色人種各用各的,互不侵犯。

    吉姆·克勞(Jim Crow)是一個在美國流傳甚廣的代表黑人刻板印象的舞臺角色。由美國喜劇演員托馬斯·賴斯(Thomas Rice,1808-1860)創作。賴斯的作品充滿種族調侃和歧視。他的表演把黑人刻板地定性為“懶惰、愚蠢、缺乏人性、不值得去融合”,而吉姆·克勞的形像也一度成為黑人的歧視性代號

    此外,南方各州還鑽了憲法第十五修正案的空子,以必須支付人頭稅(poll tax)和透過文化考試為由,限制黑人的投票權利。對於本就處於經濟和教育上的不平等地位的黑人來說,這些條件是他們難以逾越的門檻。而他們的選舉權,事實上是在憲法的外衣下被“合法”剝奪了。

    1940年2月21日,約翰·劉易斯就誕生在這樣一個充斥著種族主義的美國南方。他出生在阿拉巴馬州的特洛伊市,父母都是鄉下的佃農。

    在他的回憶錄《與風同行》(Walkingwith the Wind)中他寫道,童年時候的他幾乎從未與白人打交道。他從居住在北方的親戚那裡得知,北方已經對學校、公車以及商業進行了種族融合。11歲那年,一個叔叔帶他去了紐約的布法羅旅行,看到南北方的差異後,他更加深刻地認識到家鄉的種族隔離政策。

    在警局錄指紋的帕克斯

    1955年12月1日,亞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一名裁縫女工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在下班後從法院廣場搭乘公共汽車回家。由於中途有白人上車,司機強令黑人讓出座位,而羅莎·帕克斯對此不予理睬,她說“我並不是累了,只是厭倦了屈服”。

    根據該州法律,她被捕入獄。這引發了蒙哥馬利市黑人的集體憤怒。在馬丁·路德·金的帶領下,他們發起公共汽車抵制運動,在此後長達381天的時間裡,堅持徒步行走,拒絕乘車。

    蒙哥馬利罷乘,既是美國民權運動的起點,也是劉易斯投身到運動中去的起點。

    就是在這一年,15歲的劉易斯第一次從廣播裡聽到了馬丁·路德·金的聲音。兩年後的17歲那年,他見到了羅莎·帕克斯本人。18歲時,他又第一次當面見到了馬丁·路德·金。

    好麻煩:

    “永遠不要害怕惹上必要的麻煩”

    劉易斯曾這樣講述自己童年的經歷:在家鄉,他“看到過標誌,上面寫著白人男性,有色男性,白人女性,有色女性,白人女孩,有色女孩。星期六去市區看電影,所有的黑人小孩都要上樓坐到劇院樓座,所有的白人小孩都要去一樓大廳。”當他問起父母和祖輩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他們回答,“事情就應該是這樣的。別擋道。別惹麻煩。”

    但是,劉易斯並沒有遵從長輩的忠告。

    1960年,他在田納西州納什維爾的浸信會神學院讀書。他參加納什維爾學生運動,並在種族隔離午餐櫃檯組織靜坐運動。

    1960年,劉易斯(右)和另一名學生站在一家餐館的門內,抗議該餐館拒絕為黑人服務

    “抗議活動進行中已顯示出不同凡響的莊重,一個形象逐漸凸顯——優雅、禮貌的年輕黑人們,心懷甘地的原則,尋求最基本的權利。但他們卻被年輕的白人暴徒襲擊,有時還用香菸燙他們的身體。”

    那段時間,他第一次表達出為了促使改變,人們需要惹下“好的麻煩”的想法。而在此後的幾十年人生裡,他還惹下了數不清的“麻煩”——參加非暴力民權運動,一次又一次抗議和靜坐,一次又一次被捕入獄,經常遭到毆打……然而,某種勇氣和信念,讓他從未停止追求自由和權利的步伐。

    2018年,年近八十的劉易斯依然在推特上寫道:“我們不是隻奮鬥一天、一個星期、一個月、一年,而是要奮鬥終生。永遠,永遠不要害怕製造噪音和惹上好的麻煩,必要的麻煩。”

    上映於2020年7月的紀錄片《約翰·劉易斯:好麻煩》

    【 美國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 】

    The Student Nonviol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 (SNCC)

    1960年,不是隻有納什維爾的學生們在午餐櫃檯上發起了靜坐運動。有一種說法認為,當年南方的78個城市裡有7.5萬名學生加入了靜坐,另一種說法則認為至少有125個城市的5萬多人參與了靜坐。

    當年,這場席捲南方各州的靜坐運動始於北卡羅萊納州

    格林斯博羅的靜坐很快點燃了南部各州,其中就包括劉易斯所在的納什維爾。

    而在靜坐運動的鼓舞下,學生們紛紛成立團體,發起反對南部社群種族隔離的抗議活動。他們的靜坐從午餐櫃檯擴大到公共圖書館、公園、公眾游泳池等地。但是,白人對此的反應通常只是關閉這些設施。隨著矛盾的激化,靜坐最終卻往往演變成打鬥和暴亂。

    由於參與運動和遭到逮捕的學生越來越多,成立一個能夠協調所有學生團體活動、提供鬥爭經驗的組織顯得十分必要。1960年4月,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SNCC)在北卡羅萊納州誕生。

    1963年,約翰·劉易斯憑藉他的勇氣、威望與經驗,更重要的是,憑藉他對和解與非暴力哲學的堅持,當選SNCC的第三任主席,並任職到1966年。

    【 自由乘客 】

    Freedom Riders

    1961年5月,包括7個白人和6個黑人在內的13名自由乘客,決心搭乘“灰狗”長途公共汽車從華盛頓特區一路坐到新奧爾良。也就是說,他們決心讓不同種族的人一起乘坐公共汽車,並且還要一路深入美國南方腹地

    這13個人裡,就有當時21歲的約翰·劉易斯。

    火車站中設立“僅供白人使用”的候車室

    為什麼是公共汽車?這就說來話長。在當時的南方,大部分的種族隔離做法仍然被法律所允許,但對於公共交通系統,法律有所鬆動。

    1944年,一名黑人女子艾琳·摩根乘坐“灰狗”公司的公車回家,中途上車的白人乘客要求她讓座,但被她拒絕。公車司機竟直接將車開往了格洛斯特監獄。在全國有色人種協會的支援下,摩根將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最終否決了州際交通的種族隔離法。而在1960年的博因頓訴弗吉尼亞州案中,最高法院亦裁定公共交通設施實行的種族隔離違反了州際商業法。

    法院的裁決是一回事,實際執行卻是另一回事。南方各州事實上依舊在頑固地實施種族隔離的措施。

    在自由乘車運動中受傷的劉易斯與另一名自由乘客詹姆斯·茨沃格

    但是,法律的鬆動畢竟為爭取平權的鬥爭提供了空間。正是為了促使政府及公共交通系統執行上述裁定,約翰·劉易斯等人決定發起這場自由乘車運動。可想而知,他們在路上遭遇了各種暴行。有時候是被憤怒的白人暴徒毆打,有時候是被警察逮捕,甚至關進監獄。

    劉易斯的回憶錄中描述了他們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被3k黨暴徒毆打的情景:

    “公共汽車終點站似乎空無一人,但突然,不知從哪裡冒出來一些人,從四面八方湧來。他們是白人,有男人、女人和孩子,數以百計……他們攜帶了所有能想到的臨時武器,包括棒球棒、木板、磚頭、鐵鏈、輪胎鐵桿、水管,甚至園藝工具鋤頭和耙子。其中一組人讓女性站在最前面,她們的臉因憤怒而扭曲。她們尖叫著:‘把這些黑鬼抓起來,把這些黑鬼抓起來!’現在他們轉向了我們,三百多人的人海,叫喊著、尖叫著。男人揮舞著拳頭和武器,女人揮舞著沉重的手袋,小孩子用指甲撓任何他們能抓到的人臉。”

    此後,民權運動的參與者們對是否應該繼續自由乘車運動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反對者認為運動是徒勞的,只會害死人。但是SNCC認為應當繼續推進,因為如果就此停止,就是證明了“暴力會壓倒非暴力”

    劉易斯同樣堅信應當把抗爭繼續下去,“我們決心不讓任何暴力行為阻礙我們實現目標。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可能會受到威脅,但我們已經下定決心不回頭。”

    事實證明,他們的堅持獲得了巨大成功。

    在SNCC展開第二階段的自由乘車運動時,肯尼迪政府決定動用聯邦政府的力量介入。1961年5月20日,自由乘客在警察的全程護送下順利抵達目的地。而此後,聯邦司法部最終制定了具體條款,禁止在汽車、火車等交通設施實行種族隔離。這一法令在頒佈後的兩個月即開始實施。

    【 “向華盛頓進軍” 】

    March on Washington

    1963年是不凡的一年。這一年,約翰·劉易斯開始擔任SNCC主席,而美國的民權運動也走向了轉折。

    “向華盛頓進軍”

    這年的8月28日,25萬民眾(其中四分之一為白人)聚集在首都華盛頓市中心國家大草坪上,呼籲結束一切形式的歧視,讓非裔美華人享有與白人一樣的公民權利和經濟權利。他們的口號是“為了工作與自由:向華盛頓進軍”(March on Washington for Jobs and Freedom)。

    這場遊行由許多民權、勞工以及宗教團體共同組織,這些團體各有不同的目標及訴求。其中最為積極的是“六大”(Big Six)領導人和他們的團體,其中就包括以馬丁·路德·金為代表的“南方基督教領袖聯合會”(SCLC),以及以約翰·劉易斯為代表的“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SNCC)

    正是在這場大遊行上,馬丁·路德·金髮表了他的著名演講“我有一個夢想”

    演講中的馬丁·路德·金

    作為“六大”之一的劉易斯,同樣在這個講臺上發表了講話。他當時只有23歲,在那一天,他是最年輕的一位演講者,而直到他逝世前,他也是最後一位仍然在世的參加了華盛頓大遊行的演講者。

    劉易斯是激烈且堅決的。在包括民權領袖們在內的幾乎所有人都普遍用“Negro”來稱呼非裔美華人的時候,他堅持使用更為中性的“Black”一詞。並且他還在演講中說道,這場運動將“像謝爾曼(指威廉·特庫賽·謝爾曼,美國內戰時期聯邦軍著名將領,陸軍上將)那樣,遊行穿過南方,穿過迪克西的心臟地帶(阿拉巴馬州的別稱。迪克西Dixie指美國南部各州及該地區的人民,與指美國北部的洋基Yankee意義相對)。我們將奉行自己的焦土政策,以非暴力方式將《吉姆·克勞法案》燒為灰燼。”

    演講中的約翰·劉易斯

    就在這場大遊行後的第二年,即196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它規定美國境內不得采取種族隔離,並規定對黑人、少數民族與婦女的歧視行為是非法的。

    1964年民權法案的第一頁

    在經歷了漫長的種族隔離後,這一非人道的措施終於得以終止。儘管法案在實際執行中依舊存在困難,但立法的進步,仍然被視作民權運動的重要里程碑。

    【 密西西比自由之夏 】

    Mississippi Freedom Summer

    在1964年,劉易斯帶領SNCC開辦了自由學校,後又發起密西西比州“自由之夏”運動(Mississippi Freedom Summer)。

    種族隔離之外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投票權

    密西西比州是原南方邦聯之中種族歧視最嚴重也最頑固的一個州。歷史學家史蒂文·吉隆在著作《改變美國的十天》中提到,1964年,在密西西比,只有2%的黑人登記為選民,他們沒有獨立的競選辦公室。此前一個世紀由林肯總統簽署的憲法修正案第15條,在形式上保證了不同族裔擁有平等的投票權,但它在密西西比不過是一紙空文。

    劉易斯決心幫助這裡的黑人們進行登記和投票,並在1965年塞爾瑪投票權運動期間組織了一些幫助選民登記的工作。

    1964年10月,SNCC組織了“自由日”,試圖讓居民登記投票。圖為約翰·劉易斯被捕

    在這一年的3月7日,星期日,劉易斯帶領超過600名遊行者橫跨位於阿拉巴馬州塞爾瑪市的艾德蒙·佩特斯橋(Edmund Pettus Bridge),要求獲得被剝奪的投票權。

    然而,在橋的盡頭,他們遭到全副武裝的阿拉巴馬州和地方警察的襲擊。在被要求解散後,他們站在原地,以靜默和祈禱的方式表達抗議。但回答他們的是州警的催淚瓦斯、粗長的鞭子和纏著帶刺鐵絲的橡膠管。在這場運動中劉易斯因為一名州警的棍擊而頭骨破裂,留下終身的傷疤。

    這一天在後來被稱作“血腥星期天”。遊行者遭到毆打的照片被曝光,畫面被電視轉播,而這些能夠以視覺直觀到的暴行,最終激怒了民眾,震驚了整個國家。

    在阿拉巴馬州塞爾瑪的選舉權遊行中被州警毆打的遊行者們。前方跪在地上的為約翰·劉易斯

    八天後,時任總統的林登·約翰遜《選舉權法》提交給國會聯席會議,並於8月6日簽署成為法律。這項法案廢除了黑人在登記投票前必須接受的識字測試,並將種族隔離主義的投票登記員替換為聯邦登記員,以確保黑人不再被剝奪選舉權。

    當南方的黑人擁有了參政的權力,種族歧視的問題終於有了得以全面改觀的可能。約翰·劉易斯也是他自己抗爭的受益者。黑人的投票權為包括劉易斯在內的黑人競選公職打開了大門。他於1986年當選眾議員,成為了美國自內戰後的重建時期(1863-1877)以來佐治亞州第二位被選進國會的非裔美華人

    非暴力:

    “仇恨是一種難以承受的負擔”

    非暴力的抗爭,是SNCC最初的信條。也是馬丁·路德·金、約翰·劉易斯等人畢生堅持的信念。

    對於劉易斯來說,在20歲出頭時,他就已經接受了一種基於“救贖的苦難”原則而形成的非暴力抗議形式。他從一位研究過印度領導人聖雄甘地在英國殖民統治期間推行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牧師詹姆斯·勞森那裡學到這個詞。

    甘地

    和馬丁·路德·金一樣,劉易斯以牧師出身。或許宗教幫助了他們泯滅仇恨,讓愛與和解成為非暴力鬥爭中永恆的主題。

    1969年,美國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吉恩·夏普(Gene Sharp)對“非暴力”行動做出這樣的定義:“非暴力行動是指非暴力組織成員使用從事或者拒絕從事某些事情所採用不包括物理暴力在內的諸如抗議、抵制和干涉這些方法。”

    然而,隨著1965年黑人民權運動家馬爾科姆·X、1968年馬丁·路德·金的遇刺身亡,再加上劉易斯卸任後,繼任的SNCC領導人因為黑人在參與政治的嘗試中屢次失敗而質疑非暴力運動的力量,並由“黑人權利”轉向“黑人權力”,開始尋求“依靠暴力和鮮血而獲取權力”,民權運動面臨著歧路。

    此後的幾十年,黑人運動幾乎充斥著騷亂。運動的主要形式變成了焚燒汽車、打砸商店、暴力對抗……始終堅持非暴力原則的約翰·劉易斯,儘管受到人們的愛戴,成為“民權偶像”(civil rights icon),卻已然顯得“非主流”。

    在擔任眾議員的時期,他仍然採用靜坐等非暴力的方式表達反對或訴求。

    在回憶錄裡,劉易斯說:

    “痛苦的本質中有一種解放、淨化和救贖的東西……它讓我們和周圍的人看到了一種超越自身的力量,一種正確和道德的力量,一種正義真理的力量,它是人類良知的基礎。”

    在一則採訪裡,他曾講到在自由乘車運動過去近五十年後的2009年2月,當年毆打自由乘客的3k黨人中的一名成員,帶著他40歲的兒子來到劉易斯在華盛頓的辦公室並對他說,“劉易斯先生,我是打了你和你鄰座的那群人之一,你會原諒我嗎,我想要道歉。”劉易斯接受了他的道歉,他們擁抱,並流下淚水。

    劉易斯重複著馬丁·路德·金的話語:“仇恨是一種難以承受的負擔”

    在黑人運動日漸陷入無休止怪圈的今日,這些曾經的民權領袖的信念,有振聾發聵的作用。

    2009年,在奧巴馬總統的就職典禮上,劉易斯感到“恍若隔世”。據CNN報道,他當時說:“當我們組織選民登記活動、發起自由乘車運動、坐在椅子上、第一次來到華盛頓、被捕、坐牢、捱打時,我從未想過——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一個非裔美華人會當選美國總統。”

    而兩年後,劉易斯獲得了美國最高的平民榮譽——總統自由勳章,並由美國第一位黑人總統授予。

    參考資料: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John_Lewis_

    Lewis, John. Walking with the Wind: A Memoir of the Movement.

    Banks, Adelle M. (July 18, 2020). "Died: John Lewis, Preaching Politician and Civil Rights Leader"

    "Freedom Rides". King Encyclopedi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楊雲志:“從非暴力到黑人權力”——美國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SNCC)研究

    《紐約時報》社論紀念民權英雄約翰·劉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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