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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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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曉凱說
首先,這應該算是醫療事故,我身邊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可以分享給大家!
我前一段時間因為腰間盤突出手術住院,同一個病房的五十左右大叔給我講了他兒子住院期間發生醫療事故的事情。
2011年他兒子腹部絞痛,不停的噁心嘔吐,去省醫院檢查出是腎結石,藥物不能得到緩解,所以在經過一系列檢查時醫生決定採用腹腔鏡取石,也就是微創手術。在病魔面前,人總是本能的無條件的信賴醫生,醫生也說手術應該沒什麼問題,大叔也就二話沒說簽字了。
手術做完了,醫生說很成功,只要再配合藥物治療就可以了,按照醫生的安排,前兩天兒子並無大礙,可到了第三天,兒子疼痛難忍,醫生說可能是感染了,馬上進行治療。
大叔嚇壞了,就和醫生吵了起來。
原來是醫生手術期間的疏忽,引發了感染,差一點就要人命了!
所以說凡是手術都有風險,醫生應該用一萬分的心思去對待患者,如果真是因為操作不當引發醫療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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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探索三界1
現代醫學雖然天天說是科學,其實也是賭運氣的活,運氣好成功皆大歡喜,運氣不好科學對生命也無能為力,消炎是現代醫學的特長但消不下去也束手無策,大夫遇到這種事也是不開心的,憑我在農村的生活經驗土科犯煞肚子痛抓緊收拾很快就好了,醫院裡沒有治迷信病的藥,大夫冤枉病人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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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村大學生
所有手術都是有風險的,病人家屬必須接受這點。同時所有醫療事故都必須嚴格調查,該追究的追究,該問責的問責,該賠償的賠償。
我的看法這位年輕的媽媽才38歲,她還沒有看著孩子長大成人就去世了。這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這樣就把所有責任推給做手術的醫生。
畢竟所有手術都有風險,即使是最厲害的醫生也不該說自己的手術可以100%成功,如果真有醫生這樣說,那麼他肯定是一個騙子。
徐女士就這樣離開了,家人肯定是接受不了的。希望醫院可以徹底調查清楚這次醫療事故,還是是認為因素導致的,還是徐女士運氣不好導致的。該追究的追究,該問責的問責,該賠償的賠償。
作為醫生,上了手術檯,病人的生病就交給我們了,我們不能帶有任何私人恩怨或者負面情緒,一心只想著做好手續,完成自己作為醫生的職業。
作為病人和病人家屬,要相信醫院,相信醫生,當發生了醫療事故時,先不要鬧,讓醫院先查清楚是怎麼回事,再決定怎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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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顫抖的基因
事件:
38歲的孩子母親因為患有腎結石,於3月26號到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治療,打了一個星期的吊瓶後,與4月4號做了腎結石的微創手術,不幸的是,手術後的徐女士竟然高燒不退,並在4月5號這一天搶救無效死亡。
看法:徐女士不能陪著孩子長大,她帶著遺憾離開了,實在令人悲痛和惋惜。然而,根據目前的報道,我們不能斷定這是否是一場醫療事故,也就無從指責醫院的過錯。我相信無論是醫院還是當事的醫生,他們都不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眾所周知,只要是手術治療,無論大小,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但是我們能怎麼辦呢,生病了就只能去治療,我們能做的也只是儘量去選擇一些比較權威的醫院和一位比較精湛的醫院罷了。
逝者安息,生者奮發。希望徐女士的家人節哀順變,希望她的孩子健康成長,希望相關部門儘快調查清楚徐女士的死因,給家屬一個說法。 -
6 # 使用者55127447378
說實在,所謂手術無論大小都是人為的創傷。也是非不得已的必要手段,本身就存在著不可估量的風險。僅麻醉一項風險就非常之大。再加之手術操作技術水平風險難免,而醫生絕對不想發生啥意外,也是竟職競責的。最好是撿查死亡原因,倘屬診斷操作不規範失誤,醫院是有一定責任的,當然術後護理非常重要,還有就是藥物過敏或使用不當,都可能發生死亡。最好不要動不動就選擇手術,很多病用中醫中藥本可解決的。可現代年人偏偏把自己人命不當一回事。而本病中藥完全可以治癒的,又為何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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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孫爹
很明顯是結石梗阻,尿液無法排除,造成腎積膿,抗炎一週手術,但是抗炎效果可能不是很好,手術導致大量細菌入血,引起菌毒血癥,最終感染性休克而死!這種手術就是有這種風險,不做也一樣可能因感染而死!
手術皆有風險,只要醫生無原則性錯誤,家屬應該理解並接受!術前同意書上給你說得清清楚楚的,你同意才做的!怎麼,翻臉就不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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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羨慕彌勒佛
血栓形成,堵塞了心臟或者大腦血管,小針刀,都可以出現這樣的副作用。一個男的,40歲,微創後次日,一天腿腫的比腰粗。吃了三副中藥消了一些,不吃中藥又腫了,聽手術醫生的話不再吃藥。三個月後突然心肌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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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河南胸科張醫生
我是一名醫生,想從醫生的角度談談這個問題!
我的回答可能得不到你們的贊同!但我要發出聲音!
既然這裡存在糾紛,就先提取事件:38歲女士,因“腎結石”行微創手術,術前輸液一週,術後一天發熱,並死亡!死因不明!
那麼作為患者方,碰到此種情況該如何面對處理呢?
給此患者方的建議:
第一、封存所有醫療資料,包括病例、各種檢查、記錄等。
第二、請求醫療鑑定委員會行鑑定,必要時行屍體檢查,不放心聘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第三、尊重結果,是誰的責任,誰來承擔!
給大家的建議:
第一、充分認識醫療行為的獨特性,我們普通大眾對醫學專業知識認識遠遠不夠,不要使用我們的思維來考慮有些問題,真不是我們想想的那樣!
第二、充分認識醫療行為的風險性,醫療行為物件為人,一旦不成功即意味著失去、致殘、不理想,但這是客觀規律!試想哪種行為沒有失敗、沒有不完美,只是對人來講更重視而已!
第三、充分認識醫療行為的個體醫生,每一個患者對於醫生就是一件作品,沒有人希望自己的作品不是最好,也就是沒有醫生希望自己的患者不好!
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不是人一死就非得找個人負責!
當然如果真的有責任,該負責還是得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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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桂林榮子
事件回顧:
38歲徐女士,在醫院檢查出患有腎結石,於3月26號到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治療,先打了一個星期的吊瓶之後,於4月4號做了腎結石微創手術,誰知道不幸的是,手術後的徐女士竟然高燒不退,並在4月5號這一天搶救無效死亡。
這個世界有太多的未知,明天和意外,誰都無法預料哪個先來。徐女士患腎結石,原本是一種常見的疾病,也只需做一個小小的微創手術,卻讓她來不及陪年幼的孩子長大,遺憾離開了人世。
這讓我們感嘆生命的無常,同時也對醫院裡救死扶傷的醫生有一些感嘆。所有的手術都存在一定的風險性,作為病人,我們不要全權依賴醫生,能保守治療就不必去做手術。醫生的醫術再高明再精湛,都有難以預料的失手。
也不要一味的指責醫院及相關做手術的醫生無責任心、缺乏醫德,但他們誰都希望手術成功,能有華佗再世的迴天之術稱號!
病人安然無恙醫生才會心安。醫生是人,而不是神,當我們把身體交給醫生,躺在手術檯上,當我打了麻醉藥之後,身體有不良反應時,我親眼目睹醫生比病人家屬還要緊張!
我終於明天白,去年9月我因腰椎間盤突出極嚴重住進了醫院,我建議做微創手術,可醫生護士測量我體溫,抽血化驗了一次又一次,只因我住進醫院後一直髮燒,打了退燒針之後,沒隔多久體溫又上升……醫院主治醫生告訴我,發燒不能做任何手術,包括微創手術。還說我不是很嚴重,應保守治療,不必破費花那一大筆不能報銷的手術費……
我當時還在埋怨醫生是在託延時間,說什麼要將血液送往廣州醫院進一步檢測,似乎我得了絕症似的,不過就是腰椎間盤突出想做個微創手術都不滿足我心願。我當時也想,因臨近國慶放假,醫生和護士都怕麻煩吧才這麼對侍病人吧。可後來才知道,其實保守治療比做微創手術強多了,至少不會受那種麻醉劑過後之苦!
如今從新聞上得知,徐女士因腎結石做微創手術而引發高燒未退搶救無效而死亡。我們是不是該審視自己的生命,不要一味地將自己交給醫生,人體有許多奧秘,一些看似輕微的病症,也無法用科學來解釋。如果徐女士患腎結石當初不做微創手術,積極保守治療,我想她年輕的生命就不會撒手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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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62441054427
這是手術感染了,有炎症才引起的發高燒。院方又沒采取有效措施。這是微創手術。根本就不應該發生的事。醫院工作人員懈怠了而操作不認真!追究醫院的事故責任。
38歲孩子媽媽徐女士,原為一個普通家庭主婦,在醫院查出患有腎結石。決定年後做微創手術,家住七臺河的她,於2018年3月26日來到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治療,先打了一個星期的吊瓶,並於4月4日當天做腎結石微創手術。誰料術後發生高燒不退,4月5日搶救無效死亡,這名未能陪著孩子一起長大的媽媽,就帶著遺憾離開了。
回覆列表
現有醫療技術,不能保證每個救治者都能起死回生,不能預見醫療中各種不可預料事情發生。醫療出現死亡,應當及時查明死亡原因,病人家屬和醫院都得到應有的知情應當,各方利益都得到法律維護。
如果醫院無責,醫院應當主動要求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維護醫院聲譽和經濟利益,並將調查結果向社會公開,以正視聽。
如果女人死亡是醫療事故,醫院和醫生應當及時承擔賠償責任,對翫忽職守的醫護人員,應當追究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
我認為,女患者死亡應當是醫療事故責任。腎結石手術不是一個非常複雜、風險巨大的手術。手術前進行合理的方案制定,做好充分的準備這種手術不會出意外。手術方案制定不周詳,手術前準備不充分,操作不當造成患者感染才會產生這種效果。
家屬應當要求醫院封存病歷,並申請司法鑑定,確定死亡原因。
哈爾濱有一所著名的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有一名女子因宮外孕做手術,手術時發現女人不是宮外孕。小孩足月出生後,產婦家屬將醫院告上法庭醫院和產婦家屬達成和解,包賠15萬元。醫院大夫技術再好,如對病人治療不是細緻入微,就可能疏忽大意,鑄成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