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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沒錢還不上班,目前“躺屍”3個月。我打算10月16號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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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個人的夜漫長

    小的時候 ,我老姑給我哥一百塊錢 但是沒給我,我心裡這個不得勁,後來 我哥錢掉了 被我撿到了,我沒給他,就看著他哭

  • 2 # 國色芳華

    小時候喜歡我表妹的髮卡,是個卡通人物的。有次去她家偷偷的偷走了。後來我老姨還打電話問。我還撒謊沒偷。真的很討厭自己做這種事。我那個姨特勢利。這幾年尤其明顯。真恨不得和她老死不相往來。

  • 3 # 張可樂不可樂

    小時候家裡光景不好,父母都在外打工。三歲開始跟著爺爺奶奶。小時候奶奶是兇巴巴的。小時候的奶奶還懷揣著封建思想:重男輕女。所以童年談不上什麼快樂可言,四歲開始就幫奶奶放鴨子,一直到小學四年級,家裡學校很遠,需要寄宿才結束放鴨子的生涯。即使不放鴨子也會幹別的活。

    奶奶重男輕女到什麼地步呢?記得有一次,他給了鄰居男孩一塊錢,零幾年的一塊錢,對於農村家庭的孩子來說,還是很多的。那次她給了我和姐姐一人一毛錢。學校生活費也會拖欠,父母明明給她打錢了,可不知道為什麼不到最後關頭她就是不會交。

    這樣環境下的我偷過一次錢,唯一一次,畢生難忘!那是一年級,老師讓買本子,她沒給我錢,我就趁她外出的時候偷了兩塊錢。買了本子,還買了包零食。零食嚼在嘴裡的時候真的感到滿足,真香!棍子落到身上的時候也是真的疼,那天下午她活都沒幹,教訓了我一下午,拿著刀嚇唬我,揚言要砍掉我的手。淚水哭幹了,嗓子也喊啞了,她也放下了手中的棍子。第一次我覺得自己真的犯了錯。奶奶算不上文盲,可農村婦女吧,終歸是有些不好的習慣。人家都說家醜不可外揚,可她卻逢人就說我偷錢了,語氣裡的厭惡像厭惡一條惡犬一樣。村裡人差不多都知道了,村尾那家的二女兒偷錢。那段時間真難熬,頭總是低到不能再低。我幹過最不光彩的事,六歲那年偷了兩塊錢。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 4 # 嫁給愛情weiwei

    我是一個正漫步走向“夕陽紅”的“60後”,橫跨了半個多世紀,假如有人問我這輩子所經歷過的最好的老師是哪一位?我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他:《新華字典》!它就像是永不枯竭的甘泉,滋潤著我渴望知識的心田;假如有人再問我這半輩子最見不得Sunny的事是哪一件?我會坦誠直率地告訴他:偷了表哥的《新華字典》!它就像一面醜化的照鏡,把童年的我變成了醜陋的人,我當過賊佬(意為小偷)。

    我小時候,家裡很貧窮,按階級成份劃分,很簡明,就兩個字:貧民!讀小學三年級了,當看到有少數幾個同學查閱《新華字典》(1971年6月修訂第1版)時,我很是羨慕。冥冥之中,我最大的奢望就是想什麼時候也能擁有一本屬於自己的字典。可是我們兄弟姐妹多,上有老下有小,父母是頂樑柱,全靠微薄的工資(加起來才四、五十元)養家餬口,有時怕餓著了我們,還東借西湊的,哪有閒錢給我買字典。現在回想,那本字典穿了一身硬紙殼做的灰衣裳,大概是300多頁的樣子,比32開的書略小,黃黃的紙,雖然個頭不大,但顯得非常儒雅、風度翩翩。字典價格也不貴,記得是0.7元人民幣。但在那個特殊年代,過著清貧日子的家庭有千萬個,我們平寒人家買不起。所以,自小還算懂事的我,從沒向父母提過要錢買字典的要求,《新華字典》對我來說,真是望塵莫及,想了也是白想。

    一個偶然的機會,一個不光彩的故事發生了,那是1973年夏季的一天,玩心特重的我放學後到同一條街、相距200米左右的姑姑家找表哥玩耍。不巧,大我4歲的表哥上學還沒回家,姑父姑母也沒下班。放學後的大表姐挑井水去了,二表姐下到灶前燒火燜飯。我在等待表哥的時段裡無所事事,就坐在房間裡的一張小桌前翻看起了小人書,不經意間,腳趾頭碰到了桌下地面上的一個物件,低頭彎腰下去,是本書。拾起一看,競是我心中的最愛——《新華字典》。我驚喜若狂,興奮無比,忙乎著翻看了起來。想到我曾經看過的一本小人書,裡面有“笊籬”一詞,我不懂其讀音,就 根據長輩們“秀才認字認半邊”的說法,一直把這兩個字唸作“爪離”。 更何況,那時我更不知道“笊籬”是個什麼東西,這下好了,我先透過部首檢字的方法檢索到了“笊籬”,又從其所標註的漢語拼音確定了它們的讀音——“zhào li”。明白了,這不就是用竹篾、柳條、鉛絲等編成的,像漏勺一樣用來撈取食物的烹飪器具嘛。還有讓我愛不釋手的,除了可以認字,這本字典中還有一些插圖,雖稱不上圖文並茂,但畢竟比單獨閱讀文字多了一些興趣。比如插圖中有一座房子的半透檢視,它讓我認識了所謂“平房”是由哪些部位構成的,像什麼“檁子”“椽子”等等。《新華字典》就是好,我特想讓它幫助我與很多從前不認識的字成為朋友。於是,一個連貫動作重複出現了多次:把它輕輕地放回桌上,又十分緊張、害怕到了極點地將它塞進了褲蔸裡……當時,歸為己有的念頭在我的小腦袋瓜裡一再閃現,這是擋不住的誘惑呀,那時候,我、包括我的很多同學和鄰居家都沒有《新華字典》,這是得天獨厚的稀缺資源。顧不了那麼多了,我擔驚受怕的把它從表哥房間的地面上,如獲至寶、順手牽羊地“撿” 到了我自己家中的破桌子上。

    不曾想,還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這事就敗露了。那天,表哥來到家裡找我玩,當時我正寫著作業,他坐在我旁邊的一張破舊椅子上,隨手翻看起我桌上的課本,這一翻不打緊,當他從“文化沙漠”時代本來就不多的書本里抽出那本《新華字典》時,競讓我緊張得把小臉都變了個通紅,特別是他反覆盯著字典的扉頁,看到頁面上是經塗改了的又粗又大的我的姓名,而他的名字還依稀可辨,終於得出“這本字典是我的吧!”的結論之後,我顯得太無地自容了,恨不得挖個地洞往裡鑽。當時,他問我這字典是怎麼來的,我說撿的;他追問在哪撿的,我只好實話實說:在你房間的地面上撿的。他當時氣不打一處來,說了句我至今還記憶猶新的話:你是小賊佬(意為小偷)!賊佬是一個不好的字眼,一提起這個詞我們所想到的往往是壞人,我不想做那樣的人,但家裡窮呀,表哥的一句“賊佬”深深地刺痛了我童年的心,這可真像要了我的小命。說實話,這種“順手牽羊”的事,其實和現在的各種偷盜行為本質是差不多的,只不過是孩提時的我,“身臨其境”的直覺更到位罷了。人呀人,當你所能獲取的利益足夠大,而行為成本、道德風險又足夠低時,你以身犯險的行為往往是基於個體利益驅動的,這種層面上的“博弈”, 不管你的手法如何,要達到什麼目的,其“苟且” 之舉,終將相伴我們一生,併成為一個陰影。走出去了,就見到了Sunny,走不出去,就更加黑暗。這是我到了半百之年想說的一句大實話。至於經歷過的往事,至於那種偷雞摸狗的“行當”,你縱然有千萬個理由,都是棘手的羞恥,至少對於我來說,總會隱隱的浮現在心頭。於是,單憑表哥說我“小賊佬” 這麼一句話,我有了我的自尊行為:靠自己撿廢銅爛鐵(撿破爛),靠一分兩分錢的積攢,終於得到了真正屬於我的、如魚得水的、讓我受益匪淺的《新華字典》。

    這事時間跨度雖大,但對我來說,卻成了刻骨銘心的、難以抹去的回憶。在我的過往經歷中,“偷”這個字眼,從此遠離了我。在今後的日子裡,只要一有“賊” 念,我也會提醒自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這個提醒,與日俱增,伴我終身!

  • 5 # 貪黑起早在思考

    最不光彩的事啊?太多了,你是讓我說一個呢還是全說呢?全說了三天三夜也說不完啊!再說了你不給我動刑我怎麼能不打自招啊!

  • 6 # 酒後茶娛

    小時候偷過一次東西,算是這輩子最不光彩的事了!

    我還在上小學時,家裡不是特別富裕,那時我每天的零花錢也就5角錢。五角錢雖然不多,但是還是能買一些零食的,畢竟那是物價低呀。

    記得有一天,我一個小學同學張某請我吃了一碗米線,我當時就有點奇怪,這傢伙平時一毛不拔的,怎麼會有錢請我吃飯。吃飯時,我就問他了“你怎麼會有錢請我吃飯?”

    張某悄悄地對我說,“我發現一個賺錢的方法,就學校旁邊工地上那些鐵釦子,賣到收廢品那兒一個能賣兩塊五,等會咱倆一人拿兩個,拿了就跑,那個看門老頭追不上咱們的。”

    聽了他的話,我心中一驚,這不是偷東西嗎?當下就有點退縮。

    張某看出來我有些膽怯說“你不要害怕,拿了直接跑那老頭抓不到我們的,等賣了鐵釦子咱倆都能去買點好吃的。”

    聽到張某這麼說,我想想也是,那老大爺怎麼說也沒我們年輕小夥跑得快;想到又能賺5元錢,我真的被吸引了,當下就決定去嘗試一把。想想自己可能第一次能賺到錢,我又感覺很興奮。

    既然決定了,我和張某吃完米線,就跑去工地那邊了。

    過程很順利,那老大爺當時好像在打瞌睡,都沒注意,我就和張某一人拿了兩個鐵釦子,跑到廢品站一人賣了五元錢。拿著五元錢,我和張某把小學門口小賣部的玩具掃蕩了好幾個,又一起玩了會玩具,就回家了。

    回到家我爸看到我手拿著新玩具,就問我誰給我買的。我當時想了想,還是如實的說了。我爸聽到我竟然去偷東西,拿著掃帚就往我屁股上打,反正那次我被打的挺狠的,以後就再沒想過偷東西了。

    那一次偷東西,算我長這麼大做過的最不光彩的事了!

  • 7 # 佔海5231117767

    。看了這個提問我也想到我30多年前做過的一件壞事,那年我們車間組織我們旅遊,到了一個旅遊區的賓館入住,那天我們是自己代的吃的我把吃剩下的大醬都到在了床上的床墊子底下了,自己看了都非常噁心,到了現在都很自責,怎麼做了這麼齷齪的事,現在想起來人不要做壞事,做了壞事自責心要始終伴隨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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