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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507457427813

    分手已然十二年,以為已經沒感覺,不會再痛。幾條答案看下來,卻正如樓上有人言:不敢再看這個題目裡的答案。分手後無法工作,辭職。(當然,當年那份工作也不值得留戀。)一年後才重新開始工作。兩年後才能向後來認識的朋友講述痛苦。朋友不能理解何以值得痛苦這麼久。有一天朋友說:你真是不管看到什麼都能想起他。我沉默,然後說了一句:“他活在我的血液裡。”一直沒有再見。跟共同的朋友同學圈都斷絕了聯絡。分手六年後(聽說他已結婚三年後)才開始接受親友安排的相親。都沒有感覺,無法再戀愛。至今未婚。不能說全是因為他,六年前已決定徹底忘掉他將他從心裡掃除,後來也曾單戀過一個跟他眉眼略有相似但性格很不同的男生。對心理、個性的影響卻怕是一生不能磨滅。因為曾經那樣相愛過,不好意思說自己是不幸(許多人一生也不曾品嚐過那樣深愛的甜蜜與幸福);因為愛曾太深傷曾太深許多年不能走出,之後再也不曾那樣幸福,到現在感情上也沒有一個好的歸宿,也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幸運的。蔡康永說:“戀愛的紀念物,從來就不是那些 你送給我的手錶和項鍊,甚至也不是那些甜蜜的簡訊和合照...戀愛最珍貴的紀念物,是你留在我身上的,如同河川留給地形的,那些你對我 造成的改變。“不能說沒有放下,六年前開始認真相親,尋找新的幸福,也曾喜歡上別人,沒有好的結局只能說是後來在感情方面不太幸運吧。不過,幸與不幸,已然明白:都要坦然接受。仍然相信愛情。雖然我未必還能遇到。------------完全是無意識地點開這個話題,點開的時候覺得跟自己一點兒關係都沒有,沒想到回答的。看了幾個人的答案才喚起記憶,恰好昨日為相親之事悵惘,不免就寫了幾句。於今而言不過是偶爾感觸。大齡未婚在當今也算平常,可能對婚姻的要求高了一點兒。究竟過往已如前世。

  • 2 # 使用者981187254678

    首先你為什麼發信息呢?無非是還有那麼一點感情。人本來是有感情的動物,回你是很正常,只要你們沒有鬧到很僵的地步,就沒有什麼奇怪。就像你也會給對方發信息一樣,或許對方也擔心不回你會怎麼想!總之不要把話髒著掖著,兩個人有過感情真的不容易!分手了即使內心不捨還是要裝著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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