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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號的晚上,在江蘇崑山的一個路口,一亮開著寶馬的車,想佔用旁邊的腳踏車道,由於腳踏車主沒有讓出位置,導致雙方起了爭執,最後腳踏車主也是被幾個人打了幾下,子u後寶馬裡面的男子更是拿出刀會看對方,不料揮砍的過程中,刀掉落,被對方撿起,反過來砍他。z最後也是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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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BULL

    這是因為律師是運用法律準則和專業的思維來分析問題的。而廣大網友大多是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思考問題的。我想最終還是由法律來說話的。廣大網友們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 2 # 人生何處又相識

    說防衛過當的律師只能用呵呵兩個字形容,誰都明白向錢看嘛,現在都是錢的

    社會

    有錢是大爺,沒錢是孫子

  • 3 # 單純教主本尊

    大家都想著砍來砍去的了,這個就是這個事件帶給人們的不好的心態。 壞人已經得到了應該有的報應,但是 他拿刀背拍人臉,在搶刀過程中紋身男被捅兩刀,肚腸外漏了,想在移至安全地寶馬旁時背部再捅兩刀,後頸部追砍一刀。我覺得在腸子外漏時就該收手了, 就這麼坐起。 已經達到自衛目的了。 接著追砍個人認為是白衣男怕此人活著以後絕對沒有好日子才痛下殺手,紋身男該死,但是他之前砍人是砍腿,又拿刀背對著別人臉,並沒有殺心。,但是白衣男有故意砍要害 所以殺人的嫌疑,當然我們不能臆測白衣男的心裡活動,但是殺心真的有點重,這就沒意思了,人家拿刀拍你臉 你就要把別人殺死,這是不對的。

  • 4 # 小蟻視角

    我感覺我們都被防衛過當帶偏了,忽略了一些問題:一、紋身男屢次犯案,依然囂張跋扈,可見法律對他根本起不到規範行為和約束的作用。為什麼他會如此蠻橫,不知收斂?權利與腐敗才往往容易滋生罪惡,如果不是有人罩著,紋身哥也不會在打黑專項行動月頂風作案,畢竟影片上顯示他的小弟開始都在勸阻他,紋身男可能是好面子,抱著一種“打他一頓,大不了我付醫藥費”的藐視法律,踐踏他人尊嚴與生命的心態,拿刀想給電車男下馬威,沒想到自己被反殺。前面提到紋身哥屢次作案,出獄後還有錢開寶馬,其經濟來源是什麼?要知道有前科的人是很難找到正當職業的,紋身哥這類人能存在另我們不得不懷疑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太輕了?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二、紋身男這類人看上去很酷很炫很拉風,這正是部分青少年所崇拜的偶像,就像以前《古惑仔》電影的效果一樣,青少年很容易被帶偏。雖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法律的引導作用也不可忽視,越是拿法律的平等來縱容紋身哥這類人,對部分青少年的引導越消極,扭曲的價值觀、人生觀往往又是造成社會不和諧的因素,造成惡性迴圈。更何況我們的法律並不完善,經常被不法分子鑽空子,依法治國首先要有完善的法律才行,這個案例放在英國,美國,都是直接可以判定電車男是正當防衛的,根本不需要勞煩廣大人民一起來討論。

    PS.個人認為電車男是正當防衛,我並不是提倡以暴制暴,因為制暴這種事是公安部門的事情,我們小老百姓只管守法就好。如果當地公安司法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就沒辦法了,如果選擇逃避,那會被紋身男吃定了,更何況紋身男這種欺軟怕硬的,喜歡裝逼,沒事找事的人就像是日本侵略者一樣,你不學美國一樣把他打的服服帖帖的,他會不斷給你找事情的。

  • 5 # 老實人62

    守規炬走路的對違章的,赤手空拳對持刀的,一個要奪人人命對拼命保命的,一個隨身帶凶器的對毫無防備的,生死關頭,你死我活,怎麼就過當了?你告訴我怎麼就恰當了!你來做做看!

  • 6 # 專滅噴子走芶

    這個是這樣,目前中國法律對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衡量的尺度在民間爭議很大,老百姓很大民意是現在法律對於正當防衛案件的判罰大多不滿意,很多現實案例也說明由於防衛過當而判刑,而真正最後能判正當防衛的案例很少很少。如山東聊城於歡辱母案,最開始判為無期徒刑,由於媒體的大量曝光公眾後,最後判為5年為防衛過當。不瞭解的可以查查

    可以說現在大多數律師是站在防衛過當的角度,畢竟法律不是意氣用事,法律不是同情,雖然他有瑕疵,但法律是原則是最後的底線也是苛刻。社會輿論也就是老百姓站在正義同情的角度基本都是是正當防衛,如果把當事人換成自己,當時的情況就是本能的反應,當時誰還會考慮是否自己的行為已經過度了,就如小偷半夜進家門,在搏鬥中,把小偷的兇器搶過來或者是拿起身邊的物品,不小心把小偷給打死了,黑燈瞎火的還要考慮自己搏鬥的尺度嗎,基本不可能,或者是搏鬥中立馬服軟,束手就擒嗎,這種做法,豬也是不會這樣做的。但是按現在的法律尺度來看,基本就是防衛過當。

    所以,相關部門在最後判罰該案時,希望考慮民意的聲音,畢竟法律也是為民服務的。也希望本案能成為推動改變中國目前正當防衛瑕疵進步的轉折案例。

  • 7 # WSY自由自在

    因為律師都是從字面分案件,照本宣科。而廣大民眾是把電動車哥換成自己,思考問題,一心想成自己在當時怎麼才能活下,而且覺得自己這種怎麼就防衛過當了,所以得出結論完全不一樣,所以是時候建議修改刑法上關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無限防衛等刑法解釋,否則正義得不到保護,而且不能很好打擊黑社會勢力,不利於社會安定!

  • 8 # 搞事來了

    敢說真話的 就是防衛過當 都快死了 你還追著砍 這是故意傷害罪 閒的蛋疼 這樣的事多了去了 都別瞎逼逼了 幹自己的事情去吧

  • 9 # 逸仙飄渺

    我的話不多,觀點也直接,就一條。

    當法律違背良知和常識,當法律違背懲惡揚善的原則時,這樣的法律還有什麼約束力呢?

  • 10 # 不鏤空

    站的角度不同!大多數人站在正義的角度,律師站在錢的角度!律師之所以這樣,搞混水收錢的機會就多!職業病實際是心病!執法執紀部分人就是職業病嚴重!

  • 11 # 北國之春62574599

    從法律上完成一個“正當防衛”的動作這麼難!

    1,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2,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3,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

    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

    那麼怎麼樣才算“正當防衛”呢?

    答:在壞人挺刀刺向你時,就在那電光火石之間,間不容髮之際,你出手如風,拳變掌,掌變指,三指陡然扣中對方內關、神門、大凌三處腕部要穴,指力輕催處倒轉對方長刀,輕輕送入對方體內諸處要穴,一刀斃敵。這叫做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也就是“正當防衛”。然後你就可以了事拂衣去,深藏功與名了,啥事沒有。

    切記,必須得一刀斃命,並不得拔刀、補刀或施以老拳,不然仍然屬於防衛過當。

    吾屈指一算,江湖中,古往今來身懷此等絕技者,已經有東邪西毒南帝北丐及慕容復等十個人了。哦,對了,還有掃地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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