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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子山石4107

    追求一種存在感!

    其實無論什麼時代的人,都很恐懼孤獨,被人無視,沒有存在感,有你沒你都無所謂的生活最能打到一個人。

    武松剛出場時是在史家莊,整天醺酒,而且飯量奇大,身上有病都沒人理會。找到哥哥,頓時讓他有一種“家”的感覺,親情喚醒了他的人生,讓他強烈的有種想安定下來的感覺。如果沒有後面的事,我想,長時間被冷落無視的武松會更喜歡這種家的溫暖,“朝九晚五”的平淡生活!

  • 2 # 終日乾乾

    題主的問題很奇怪,我翻遍施耐庵老先生和羅貫中老師的長篇鉅著《水滸傳》也沒看到哪回哪段有描寫有人給武松十萬貫銀子被他拒絕。

    十萬貫銀子那是多大一筆財富!書中只看到梁中書給岳父老泰山蔡京蔡太師的生辰綱是十萬貫金珠寶貝,惹得晁蓋等七人冒著殺頭的風險"智劫生辰綱",從而走上梁山,才有了後來的"水泊梁山"故事。

    十萬貫財富的誘惑力,讓公孫勝這樣的出家人都鋌而走險,不拜神仙拜財神再入紅塵。書中只有梁中書這樣的高官有這樣的大手筆,蔡太師這樣的級別才有資格接受。武松直接接觸的官員最高不過是一個張都監,他沒有也不可能會給武松這麼巨大的獎賞。武松打虎後,陽穀縣令給武松的獎金是"眾獵戶湊的一千貫"武松沒有要散給了眾獵戶。

    這是書中唯一一次武松沒有接受的銀子,題主讀書不仔細還出題目問題,這就是誤人子弟了。

  • 3 # 一哥於一

    一哥“俗人讀水滸”――千古硬漢平常心

    武松,性情剛烈處人不恭,自幼父母雙亡,侏儒長兄養大,社會底層,倍受冷眼悽苦,在柴進處亦有病難醫,類如乞丐。加之莊客桃撥,柴進也不待見。從宋江結交武松――“連說早知武二英雄(絕非實話),又攜手相邀,由柴進讓其“坐地”到宋江“連忙讓他一同在上面坐”,連日同宿同宴,又做新衣,在歸家途中長送不捨,宋自身逃難又送盤纏,武二哥久冷之心倍感溫暖,墮淚拜義”的情節來看,武松最最需要的是社會認可與尊重啊。

    打虎之後,“知縣就廳上賜了幾杯酒,將出上戶湊的賞賜錢一千貫,給與武松。武松稟道:“小人托賴相公的福廕,偶然僥倖,打死了這個大蟲,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賞賜?小人聞知這眾獵戶,因這個大蟲,受了相公責罰,何不就把這一千貫給散與眾人去用?”知縣道:“既是如此,任從壯士。”武松就把這賞錢,在廳上散與眾人獵戶。知縣見他忠厚仁德,有心要抬舉他,便道:“雖你原是清河縣人氏,與我這陽穀縣只在咫尺。我今日就參你在本縣做個都頭如何?”武松跪謝道:“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終身受賜。”知縣隨即喚押司立了文案,當日便參武松做了步兵都頭。眾上戶都來與武松作賀慶喜,連連吃了三五日酒。武松自心中想道:“我本要回清河縣去看望哥哥,誰想倒來做了陽穀縣都頭。”自此上官見愛,鄉里聞名。”從這裡不難看出,千貫之資對武二不過是論功行賞,都頭之職是其人生夢想,自此流浪漢成了人上人啊。 

    武松真的不喜歡錢嗎?非也,武松大鬧快活林後被張都監請到家,“武松自從在張都監宅裡,相公見愛;但是人有些公事來央浼的,武松對都監相公說了,無有不依。外人俱送些金銀、財帛、緞匹等件。武松買個柳藤箱子,把這送的東西,都鎖在裡面,不在話下。”看來武二哥亦需要錢,也需要女人,要下為何不拒都監要送養娘玉蘭為妻呢。

    其實,在濫殺逃亡之時,武松已是“出家人佔了影兒”的假頭陀,仍不忘迴歸社會認可與自尊。二別宋江時,宋江道:“不須如此。自古道:‘送君千里,終有一別。’兄弟,你只顧自己前程萬里,早早的到了彼處。入夥之後,少戒酒性。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攛掇魯智深、楊志投降了。日後但是去邊上,一刀

    一槍,博得個封妻廕子,久後青史上留一個好名,也不枉了為人一世。”武行者聽了。對,武行者聽了,再次說明――功名利祿人人尋,聲色權馬勾人魂,赤手打虎武二哥,千古硬漢凡人心。

  • 4 # 唐風宋月

    這個問題問的實在是,有水平。

    武松當都頭是在景陽岡打虎之後。打虎之前,武松是個通緝犯,由於在清河縣打死人(其實沒死,他以為死了)跑路,東躲西藏,在柴進家窩了大半年,由於柴進沒把他當根蔥,所以很惱火,見人就打,人見人厭。恰好宋江犯了事,也來柴進家躲難,武松遇到了一生中的指路明燈。在宋江的點撥下,武松發現了自己人性的缺點,決心面對自己犯過的錯誤,回去投案自首,找哥哥好好過日子,結果陰差陽錯,在景陽岡打了虎,被陽穀縣縣令給了個都頭當。對於混了半輩子江湖的武松來說,能得到都頭這份工作可以說是上輩子燒了高香,老武家祖墳冒了青煙。所以他乾的很賣力,還把打虎的一千貫賞錢分給了眾獵戶。可見武松不是個貪財的人。

    不要朝廷的大官是在徵方臘之後。此時的武松飽經滄桑,出家當了頭陀,看淡生死,榮華富貴於他如浮雲,棄之如敝履。所以他選擇了六和塔修行,終成得道高僧。可見武松是個看得開的人。

    至於推拒十萬兩銀子,不見出處。魯智深死後,武松對宋江說道:“小弟今已殘疾,不願赴京朝覲。盡將身邊金銀賞賜,都納此六和寺中,陪堂公用,已作清閒道人,十分好了。”武松向宋江要了自己該得的金銀,充了六和塔的公庫,當做後半輩子的生活費。至於這些金銀是否十萬兩,不得而知,即使是十萬兩,他也收了,沒有不要。可見武松是個拎的清的明白人。

  • 5 # 小山村的狼哥

    首先,水滸全文沒寫哪裡給武松十萬貫,武松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英雄,他愛喝酒愛吃肉,但並沒有描寫他有視金錢如糞土的性格,就是在血濺鴛鴦樓的激情時刻,武松也沒有忘記踩扁幾個銀器裝身上當盤纏!

    其次,武松作為一個社會哥,江湖經驗豐富,他的性格也比較豪爽!他打死老虎好像得到一些獎勵,但一方面那時候他並不缺錢(離開柴進家多少應該給了他些,宋江也給了他一些銀兩),另一方面他體恤獵戶,就把賞錢分給了他們!

    再次,有人覺得武大俠堂堂一個好漢,為毛幹都頭這種職業?不搭調啊!錯!大錯特錯,自古以來,學成文武藝,賣與帝王家是普世法則!武松一沒學歷,二沒有背景,好不容易打死個老虎出了名,縣令提攜他,直接當都頭,在宋朝,都頭是縣公安局長一類的職務了!與明清不同,都頭是在冊的體制內!是正經的官職!所以武松毫不猶豫就接受了!

    最後,武松為什麼能接受都頭,又反對招安了?其實武松並不反對招安,而是痛恨宋江接受招安的形式和嘴臉!他已經看出了宋江不能成事,所以後期他和宋江走的也遠了,再後來,武松接受了朝廷的賞賜,交給寺院出家,得了善終。

  • 6 # 酒騎風

    當都頭是武松的人生理想。拿銀子不是。

    其實武松剛離開柴進的山莊,和宋江分別的時候有一段對話:

    宋江問:兄弟以後去哪混啊?

    武松:我先投奔我大哥去,以後如果真的有機會讓朝廷招安,那不就光宗耀祖了。

    這是《水滸傳》第一次出現“招安”這個詞。

    要知道,這時候的武松屬於沒名氣、沒江湖地位,還誤以為自己是殺人犯的人。

    結果和宋江分別了沒幾天,因為自衛打死了景陽岡的老虎,得到了陽穀縣縣太爺的青睞,讓他當個都頭。

    這是什麼?

    士為知己者死。

    而且縣太爺對武松是真好。古代雖然沒有政審,但是官府也有自己選人標準的。而且朝廷是不養這些捕快的,都是縣太爺自掏腰包。

    武松一個有案底、外地人的人,打老虎只能證明他的戰鬥力,其他方面的條件怎麼樣呢?朝廷招安梁山,還讓梁山打方臘再說的。

    但就這麼一個人,縣太爺直接不計前嫌了。甚至在此後還給了武松相當程度的幫助。

    知遇之恩。

    要知道捕頭這個官職雖然不大,但卻是提高自己江湖地位的神器:

    雷橫、朱仝是捕頭;

    說唐三傳裡,秦叔寶是捕頭。

    這麼說吧,江湖人就愛捕頭。你給他當將軍,他才不幹呢。

  • 7 # 北冥之鵬

    一則古人價值觀決定,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都頭可以提供社會地位,而有錢人在古代地位並不高 。二則錢有花完的一天,職位則可以提供長久的錢源。三則所謂英雄視金錢如糞土

  • 8 # 悟色的悟空

    。。。十萬貫 你咋不上天。

    宋史·職官志記載宰相樞密使月三百,三師三公獲俸一百, 六部尚書一百還不到, 正兒八經的縣令15貫。 雖說宋間官員兼職多,正俸、祿米、職錢、公使錢一大堆。 也不能把錢不當錢吧。

  • 9 # 滿月尋桂子

    “十萬貫”?

    那是梁中書獻給蔡太師生辰綱的數目,武松到哪兒去弄十萬貫,他沒參加打劫,就算參加了十萬貫也是眾人分,不是誰一個人的。

    武松只得到過一次賞賜一千貫,是景陽岡打虎後,陽穀縣知縣所賞(是由眾上戶湊的賞錢),武松當時稟道:“小人托賴相公的福廕,偶然僥倖打死了這個大蟲。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賞賜?小人聞知這眾獵戶因這個大蟲受了相公責罰,何不就把這一千貫給散與眾人去用?”

    知縣道:既是如此,任從壯士。武松就把這賞錢在廳上散與眾人獵戶。知縣見他忠厚仁德,有心要抬舉他,願參他做陽穀縣都頭,武松跪謝:“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終身受賜。"知縣遂喚押司立了文案,當日便參做步兵都頭。

    那武松散與眾人的一千貫賞錢,到底值幾何,他為什麼如此慷慨大方呢?一貫就是一吊錢,一千文,相當於一兩銀子,一千貫就是一千兩銀子,那可是相當大一筆錢(林沖就是花了一千貫買了口寶刀,結果入了白虎堂)。

    窮小子出身的武松,闖蕩江湖,自然知道銀子的好處!武松此時把這一千貫散與眾獵戶,必然為自己贏得好名聲。武松無權無勢,生活在社會最底層,雖然一身好本領,又有誰知又有誰敬呢?(柴進的莊客都不待見他,敢欺負他)

    現在武松打了虎,馬上就會聞名天下,人人都知打虎英雄武松,現在需要把自己的名頭再搞響一點,搞大一點,把錢財散與眾獵戶,不但眾人誇他仁義,連知縣也誇他忠厚仁義。武松這一步走的最好,以後不光是打虎英雄武二郎,更是好漢武二郎。這一好聲譽,武松終身受益,眼前的利益就是步兵都頭武松。

    從此以後,武松有了官稱武都頭!

  • 10 # 步武堂

    首先,沒有誰曾經給過武松十萬貫,武松的價值,無論是到官府還是江湖,都不值這麼多銀子。

    但是,武松還真是一個把金錢看得挺淡的人。武松的金錢觀應該是:有錢挺好,沒錢也能過。腰裡有銀子和沒銀子之間最大的區別也就是喝酒的時候是不是“底氣很足”。有錢的時候往桌子上一拍,幾斤牛肉,十八碗酒,喝的豪爽。沒錢的時候打兩角酒搞點小餚,也能湊活。

    武松不僅不貪,還挺仗義。

    武松去清河縣找自己的哥哥武大郎,路過陽穀縣的時候,在景陽岡赤手空拳打死了一隻猛虎,這事在陽穀縣引起了巨大的反響。武松打死的這隻猛虎,不僅僅是為民除了一大害,而且也為當地的獵戶們消了災。陽穀縣的獵戶們因為這隻老虎的存在也是處在“水深火熱”當中--官府強令獵戶們限期獵殺老虎,但是老虎沒有獵殺,獵戶們倒是被老虎吃了七八個。如果這個老虎再不能獵殺,獵戶們面對的就不僅僅是老虎還有官府的問罪,,所以武松的壯舉讓獵戶們大大鬆了一口氣,對武松打虎不僅僅是敬佩而是感激。

    所以,第二天獵戶們殺了一腔羊款待武松,又把武松披紅戴花的抬到了陽穀縣衙。陽穀縣令自然也很高興,消除了虎患,縣太爺自然是喜上眉梢。在對武松大加讚揚之後,縣令拿出來一千貫賞銀獎勵武松,書中安表,這一千貫賞銀,應該是陽穀縣的“上戶”也就是富戶湊的獵殺老虎的“懸賞”。

    按理說,武松打死了老虎,拿這個賞銀一點毛病都沒有,但是這個時候,武松卻做出了一個令人更加讚歎的“豪爽之舉”,他對縣令說:“小人托賴相公的福廕,偶然僥倖,打死了這個大蟲。並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賞賜?小人聞知這眾獵戶因為這個大蟲受了相公的責罰,何不就把這一千貫給散與眾人去用?”

    武松不但事兒做的漂亮,話說的更漂亮,他的這通發言,簡直就是官場上的“標準套話”,馬屁拍的不溫不火恰到好處。縣令高興,獵戶們更是對武松的敬仰“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縣令對武松也是刮目相看:這個外來的漢子,不僅僅是武力和膽氣過人,做人也有一套,心底也是“忠厚仁德”,便有意要抬舉這個既本領高強又忠厚仁德還會說話的武松,他當即表示要參舉武松做陽穀縣的都頭。

    在一千貫銀子面前絲毫沒有動心的武松,聽到縣令要抬舉他做都頭,立馬就跪下了,並且又說了一句話:“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終身受賜。”武松對這個“都頭”看得實在是很重。

    這看起來似乎是不太符合武松的“江湖好漢”的人設。一般來講江湖好漢的基本要素就是“快意恩仇,不畏權貴”,但是如果細看看武松這個人,在上二龍山之前,甚至是到水泊梁山之前,武松還真的就不是一個“不畏權貴”之人。他對官府,對主流社會還是非常的敬畏和嚮往的。

    按說江湖好漢,頂天立地,“上跪天下跪地,中間跪父母”,但武松不是,武松是一個在官府和權貴面前很謙卑的人,說明在武松心裡,能夠進入主流社會混個一官半職是最有面子,最能光宗耀祖的事。

    銀子面前,武松很淡定,表現的非常豪爽也非常仁義,縣令拿出銀子的時候,在武松的嘴裡僅僅就是“相公”,但是當縣令抬舉他做都頭的時候,武松嘴裡的“相公”,就變成了“恩相”。這就是武松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一千貫銀子是糞土,一個都頭的官銜就是“一輩子的恩賜”。

    武松在官府和權貴面前,膝蓋是軟的,並且言必稱“小人”。

    當他發配恩州,得到施恩的無微不至的照顧的時候,他並未覺得怎樣,只是蹊蹺為什麼會這樣,但是當施恩的爹,牢城管營出面宴請的時候,武松的表現及其卑微:小人是個囚徒,如何敢對相公坐地?那個意思是:我是個囚徒,哪敢跟您坐一塊?而當施恩他爹提議讓施恩與武松結拜兄弟的時候,武松的表現是:小人有何才學,如何敢受小管營之禮?枉自折了武松的草料!這意思就是小人卑微,高攀不起啊!

    而在蔣門神的後臺張都監設計陷害武松,把武松請到自己的府中的時候,武松一開始還是有所防備,所以表現的還算不卑不亢,見了張督監只是一拜,就叉手立在側邊。但是當張督監說有意要讓他做自己的“親隨梯己”的時候,武松的膝蓋立刻就軟了--他馬上下跪並說了掏心窩子的話:小人是個牢城營內的囚徒,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當以執鞭墜鐙,服侍恩相!

    為了改變囚徒的身份,延續在主流社會存在的機會,武松也是很真心很期望。說到底就是對在主流社會獲得承認,能成就自己的一番功業,光宗耀祖封妻廕子的追求比較執著。

    這種執著甚至到了武松血濺獅子樓,亡命江湖最終不得不披髮扮作頭陀,投奔二龍山落草為寇的時候,武松對朝廷的希望依然沒有完全泯滅。

    武松在逃亡的時候在孔太公莊上醉打孔亮,又一次巧遇宋江,在他們分手之際,宋江問武松今後的打算,武松是這樣說的:我犯下得罪太大了,就是遇到朝廷大赦天下也輪不到我,所以只能下決心投奔二龍山落草,“天可憐見,異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時卻來尋訪哥哥不遲”。

    這就是武松。一個身在江湖卻一直做著在主流社會“建功立業,當個一官半職”的夢。直到受招安之後,在征討方臘的時候丟了一隻臂膀,武松才算真正的“夢醒”,在夢想之後武松萬念俱灰,他留在了杭州,真正的算是“六根清淨”了。這個時候,高官厚祿對他來講已經沒有任何的意義了。

  • 11 # 閔松533

    在當時武松還是比較單純的!!他本身就有一股子英雄膽色!當官可以申張正義,還有就是可以保護哥哥不受人欺負!!!!只不過後來…

  • 12 # 風臨閣主

    宋朝在禁軍中才有都頭一職。在縣一級稱衙役為都頭是為了表示尊重,含金量肯定沒禁軍高,就相當於現在的一個警察。一個跑江湖的肯定願意當警察,不願意要錢呀,而且書中沒有人給武松大筆金錢。

  • 13 # jianchi

    拜託了題主,誰給武松十萬貫銀子?你知道十萬貫在當時是多麼大一筆錢嗎?

    在當時家財萬貫已經是很了不得的大財主了。就算是北京大名府梁中書與他老丈人蔡太師慶生辰,也不過收買了十萬貫的金珠寶貝,引的晁蓋、吳用.公孫勝、三阮、劉唐和白勝給搶劫了。

    誰這麼有錢?出手就送武松十萬貫銀子?就算是打虎的賞金,也不過是一千貫銅錢。而為了這隻猛虎,景陽崗附近的獵戶遭了多少罪?所以武松當堂將這一千貫銅錢散於獵戶,這正是武松英雄的表現。

    武松打虎之後就被一眾鄉親們抬到陽穀縣去見縣太爺,而縣裡步兵都頭已經是一縣之高階武官了,如果武松嫌都頭職位低,那就只有縣太爺讓賢了,這可能嗎?所以武松當然願意當這個都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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