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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0521690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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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玉良緣x
賠的比高價情人陳昱霖還要狠,張口就是1億6,一字值千金。這個花千芳到底是作家,還是鉤家,鉤到大魚了,這條大魚能否成她囊中之物?恐怕很難,這條大魚身上有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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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鍋爐匠
花千芳是誰?一個字一千萬?比皇帝的聖旨還值錢?花什麼芳這已經不是獅子大開口了,這是太陽黑洞大開口了!應該是蹭熱度想出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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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秋日青年
客觀地講,這個官司打得“譁眾取寵”的味道太過濃烈!
我們知道,王思聰懟過很多人,而且言語比對花千芳還激烈,如果每個被懟的人都找王思聰賠償,估計王健林都要哭了!
花千芳說“英語無用論”的時候,前面加了“絕大多數人”,其實有個範圍的語句不算過錯,但是後面直接稱呼為“奴隸”等,這著實顯得自己的高大上,已經不是凡夫俗子了。
花千芳即使和王思聰打官司,但憑髒話的話,應該把“傻屌”放一塊,幾個字多少錢,你把其他的都加進去,更是自己耍自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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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餘漢橋45R61
花千芳是真名字嗎?是男是女啊?就事論事王思聰不討人喜歡是他家裡太有錢,說話耿直,看不貫虛偽和做作的人或事。這其實是很好的人,現在的社會也是差這種人出來發聲,批評。說了幾句不愛聽的話就要錢,花千芳也太現實了吧!太不要臉了吧!花千芳你如果跟王思聰對罵或繼續對戰,我會覺得你是個人。要錢就太賤了!跟碰瓷一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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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閱覽室1
乍一看有點懵,這架吵得……
但不得不說從社會角度講王思聰說話很隨意似乎很多人都這樣不拘小節,口頭禪或者習慣了用一些能尖酸的言語表達內心的某些情緒。從治學的角度講講究的嚴謹,對於治學人來講嚴謹也是一種習慣。
兩邊的都有代表性。個人印象王思聰,說他富二代,他是;說他,另類,不走尋常路,也是;說他的言語激進,他也這樣;說他說話尖酸刻薄,也是;說他尖酸刻薄中不乏真實,也是。他給我的印象是這樣的。他的世界裡只有喜歡和不喜歡。喜歡的事他就做,不喜歡的事他不做,或者不喜歡他就開罵。所以,他也很真實。
他的習慣從根本上講改是改不了。只有願不願意。
另外一邊就一個講究嚴謹。兩類典型遇到一塊,能調節,或者一方放棄起訴固然是好事。估計誰都對彼此不屑一顧。遇到這樣的事還真需要法律。
從法律角度講維護權益確實不是形而上學,怎麼說呢,只要對方能提供支援個人論點的相關證據支援。當然,訴訟費的繳納是按照標的額一定比例繳納的,不包含律師費。怎麼判,那是法官根據調查結果做出來的,這不能判決。學學法律是有必要的,算是給自己性格再補點鈣,反正王思聰也不差錢。
總得來說,從事件本身看,這個案子訴者執拗,應訴的也執拗。似乎,某一方放下了或者雙方接受調節都有失掉面子工程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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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的圖
雖然我很認可花老師的話 但是我想說 吵架就吵架 互噴就互噴 打雞毛官司 賠雞毛錢 都這麼整以後還讓不讓人吵架了 …… 意見不同 互罵兩句 賠一億多? 就因為他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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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田秀豔727
這個花千芳,是不是窮瘋了?訛人詐騙,仇富,有本事掙去,靠,訛人是什麼本色?他的字那麼值錢嗎?王思聰雖然是說話有點粗暴,說話掛了髒字,但是他說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花千花的意思全名,不用學英語,讓那樣什麼物理化學倒不了學了,中國先進的了嗎?這個花千芳是胡說胡有理,他以為網民都向著他他就有理了,以後他會還會多寫點文章,抓住每個名人說的話,有些不對的地方,他就可以,寫文章,攻擊誰?再訛一大部分錢,這純屬要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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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家常理短708
花千芳是把弓拉得太滿了,應該是弓弦已斷的節奏,說明他很不明智。最初,有太多對社會階層不滿的看客,被花千芳帶了節奏,充分表達了對王思聰的憤怒。但花千芳不夠明智,忘卻了物極必反的道理,言論也逐漸跑偏,看客發現,他並不是真的要站在普通民眾的立場,代言普通民眾的心聲,而是利用民眾的不滿,炒作,蹭熱度最終獲得利益。說實話,花千芳利用網路賺了大量資本,以他目前享受的生活,雖比不了王思聰,但也遠不是普通民眾能比。他提出一字一千萬的價碼,看似玩笑,但不難看出百八十萬已經入不了他的法眼。大眾在感覺被玩弄之後,必然態度反轉,開始批判花千芳的暴發戶行為!本人覺得花千芳真的需要提高文化素養,這是錢買不到的,如果還想在網路上長盛不衰,要做到表裡如一,不能寫一套,做一套,要開拓自己的胸懷,學會忍讓,否則必然是曇花一現,段念等被封殺網路紅人就是前車之鑑。
花千芳如果執迷不悟,真的為了譁眾取寵提出1.6億的賠償要求,不被反訴敲詐勒索,已經算他幸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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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西安生活網
我支援花千芳先生。只說客觀理由:
網路語言環境是要透過一個典型案列來淨化的。網路公眾環境隨便使用不文明語言和公共場所隨地大小便是一樣的情節,罰款是必須的,隨地大小便要是噁心到了其它人應該也是應該有權索賠的。無非額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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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芳先生(哈哈)很好的展示了一個“專業素養”專家的形象。王思聰說的話的確是過了,但是要聯絡上下文,從過往來看,王思聰還是個很實際的人,三觀也比較正。接地氣,想到什麼說什麼,這也是廣大群眾在這個全民仇富環境中,不反感他“富二代”帽子的原因。而這位花先生更讓我感覺像是一種咬文嚼字扣著你說話裡的每句字眼,然後抓住語病和把柄就能高潮好幾月的人、這也是我不喜歡教師這個職業的原因,接觸中很多教師都是那種愛教育人、愛精精計較的利己主義者。
我也覺得學英語很重要,這是一個趨勢,不學英語可以活,但是不能活的更好,王思聰說的出國旅遊就是一種生活質量的舉例。也許他犯了“何不食肉糜”的低階錯誤,但大家正常人也就看個熱鬧,人家愛說人家的,美國說中國怎麼怎麼不好,人民群眾生活在水生火熱中,難道你一個小老百姓還去美國告人家?權當看個熱鬧罷。而這位花先生就厲害了,自動升格為全中國好幾億人民的代表,要伸張正義主持公正!真正讓我等不知所謂的屁民淚目溼雙襟。
最簡單的,打官司?贏了輸了又與我等何干?最後還不是博人眼給花先生做臺階上舞臺露臉而消費群眾罷了,真真不齒!兩個人吵架最高的道德綁架方式,不愧是文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