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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麋鹿迷霧迷了路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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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名稱嫣然一笑
女方為什麼要買車呀?把彩禮和買車的錢拿出來共同交首付,寫倆人的名字不好嗎?車子貶值,將來一句話不和就讓你滾,不值得。如果條件允許還是買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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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h0616sliverfox
按照新的婚姻法加不加名字已經不重要了,只要男方能提供首付的證明房子是跑不了的,所以男方不要在這方面糾結,既然女方提這個要求,感情沒問題就加,作為女方也不用太在意名字,當然要是首付完全是男方一個人(沒有父母的錢)付的,提加名子來證明是否足夠愛你還是可以。反之要是首付是男方一家人共同付的,就不要提加名子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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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eaven12345670
當然不過份!只要寫上男女雙方,名字並註明各自名下份額就行,比如,房子總價250萬,男方首付50萬,女方返回彩禮10萬,陪嫁汽車15萬,一起折算就是25萬,那麼房產證上寫明男方份額55%,女方份額45%,一點問題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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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艾麗179041525
特別過份,就是強盜行為。人家男方交首付而且還那麼多錢,為什麼要加你的名,你就是沒安好心,準備分得25萬。如果你沒有這個想法,你就別提加名一事,結婚後就是用你還貸,那也丟不了你的錢,離婚時就判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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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非得要啊非得要啊
這些糾結於加名字的不是不懂法就是有特殊目的不得路徑之人啊!
新婚姻法好好了解一下再出來丟人成嗎?
加了你名字你能上天啊?不加你名字你就能被踩到腳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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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珍愛一生152040801
看男方的心態和經濟實力吧。看黃曉明送給老婆的禮物?看霍啟剛送給郭晶晶的禮物?看吳奇隆送給劉詩詩的禮物?人家都是按億算的,很多人還在為房子加名字糾結,還在為離婚歸還那點彩禮不知道寒顫誰。女人要麼就別要求太多,要麼就找個給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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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魔法甜
看自己吧,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女方能買車還是不錯,加不加其實不是男方能決定的,還要考慮他父母,畢竟不是他的錢,我自己掙得錢買房將女朋友名字寫上去了,因為是我自己掙得說話硬氣,父母也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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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2855025180
現在人結婚首先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好像那時我們結婚從不會想這個。首付五十萬,想必寫的是你男友的名字吧,如果寫公婆的名字又要你們夫妻還房貸,那叫誰心裡都不舒服,寫你的男友的名字,你損失什麼呢?如果萬一離婚,共同還貸部分及其這部分相應增值部分,你都可分一半走,老是想著和錢打交道,婚姻都變味了,越害怕失去越得不到,男方越排斥你。你放寬心安心和男友一起過日子,彼此走入內心後,你不想要名字,老公都會忍不住加你。強求來的總是沒有自然來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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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知情知趣的人生
這過份不過份,就看男方個人能力強不強,如果是男方不靠父母獨自出錢買房,裝修,加女方名字應該可以商量的,做為父母也不會反對,如果是父母的錢買的,女方提出加名,對方會覺得女的不懷好意,現在離婚率這麼高,沒幾年會打水漂!所以這件事就看女的選男的眼光好不好了,老公選對了,人一輩子是你的,以後的房子錢也是你的,就不要計較加名,要嗎車不要陪差不多(除彩禮外)補首付的30%至40%錢,男方出裝修,這樣加名更理直氣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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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我覺得不過分,首先彩禮都帶回來了,已經全是挺明事理了,而且婚後還會陪嫁一輛車,現在好多女性只要彩禮不給陪嫁的比比皆是,並且最重要的就是共同還貸款,加名字是應該的,但是好像婚姻法規定加名字,離婚了也不會得到一半房產,只會得到自己還貸款那部分錢,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可以自己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