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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共事2年的同事發微信給我,讓我借1萬元給他週轉,說3日內還清我。礙於同事關係,我借了1萬給他,然而過了很多天都沒還錢給我。今天是2019年4月8日,至今未還款。他大概借我錢第23天的時候他悄悄的辭工了,當時我並不知情,當我知道後打電話給他,不接電話,發微信也不回覆。從他辭工離開單位到現在,我打過無數個電話,也用別人電話打他電話,發過無數條微信,他都不接不回覆。我再也沒見過他本人。迫於無奈我找到他家裡,他父母以他本人多日都未回家,他們也聯絡不到他本人當理由推諉,他父母也沒有對欠錢做出表態。去了幾次他家,都是這樣,他本人都不在家,他父母都是這個藉口。我只有微信借錢的聊天記錄,銀行轉賬記錄,他沒有寫借條給我。我該怎麼辦?如何要回我的血汗錢?可以去報案他詐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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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舞歌暢想

    這種借錢的方式構不成詐騙罪,但可以到法庭以民事訴訟其借錢人,求助法律追還借款。沒有欠條不要緊,有借錢的口頭影片記錄和銀行的轉帳記錄就足夠了。

    在這個民族的大家庭裡,只有講誠信,講道德,守正義的人才會久之,否則路途渺茫、寸步難行。國家的憲法不斷完善,在這個網路時代想作惡多端,橫行霸道,坑蒙拐騙,不守誠信,法律難容,到啥時候也是“邪不壓正”。

  • 2 # 盈科鄭州律師

    憑什麼相信你說的是真的。一句簡單的問話,說明了法律的規則,不依據法律規則的訴求可能無法實現,也行你會成為惡人壞人。

    借錢一定要留有證據,否則就是他不還你不要要了。

  • 3 # 快樂冰雪1

    說明他向你借錢時就沒打算還,所以才玩失蹤,你還沒欠條,要麼撕破臉用各種方式找到他,讓他還錢,要麼就認了。這年頭借出去的錢就別打算要回來。吃一塹長一智吧!

  • 4 # 放逐吧

    自古都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沒錢還可以說可以等寬裕了再還一定不能不承認或者玩消失,那樣就不配當人了,還有一定要對借給你錢的人心存感恩,畢竟現在的社會肯借錢給你的人你應該感到慶幸,畢竟物慾橫流的現實社會讓人和人之間的信任越來越顯得彌足珍貴了,祝福那些肯借錢給自己朋友的人願你們日子越過越好!記住人在做天在看就對了。

  • 5 # 張睿思律師

    這是民事案件,你去報案詐騙,不會受理的。你的一萬塊錢是透過銀行轉賬記錄,並且在微信上已經有就借錢事宜裡留下書面記錄,已經能夠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借貸款系,根據你說的初步資料,你可以透過訴訟方式解決這個糾紛。他是你們公司的員工,一定有留存身份證資料,你可以讓人事給你一份影印件,這份影印件有一個重要的用途:訴訟。鑑於訴訟的成本會高一些,你可以先透過催款函或者律師函的形式,向這個人身份證住址發函,這個函件一是表明你的主張,另一個是作為中斷時效的方式,也可以作為日後起訴的證據。如果透過上述還不能解決,你可以以訴訟的方式,你的金額比較小,整個訴訟流程應該會比較快。訴訟後進入到強制執行階段,一般人不會為了一萬塊就願意被列為失信人,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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