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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0071686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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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裡走出來的孩子
當你是遵紀守法的人,被不遵紀守法的人損害自身利益了。
這種事在中國很多。因為執法機關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不告官不究的心態。
雖然刑事部分是國家的行駛權利,但民事部分更是國家的基石。
有時候為了所謂的和諧和不必要的發煩,你們讓遵紀守法的人付出代價,那麼,現實就是形成現在的社會畫面。
對做好人好事想做不敢做。或者對福利機構已經沒有信心。為什麼作為一個公民連行駛自己義務都不敢行駛,到底是公民的錯誤,還是執政單位把公信力透支的太嚴重。
當遵紀守法已經不能保護自己,那麼,只會倆種結果,一種是人越來越冷漠,最後連民族認同感都會丟掉。
第二就是,以惡制惡,以壞治壞。或者直接信仰崩塌,走上那條信仰崩塌下並不可恥的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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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致富經6
拿起法律武器作為農村婦女的我行政訴訟法院認定政府違法又怎樣?政府還是不依法難道要政府去做牢嗎?正義公正在哪裡?誰為我個普通農村婦女申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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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83滄海一聲笑
有權,有錢,有時間?你佔幾件?如果少一個條件你就走下法律程式,在少的話你就忍了吧!由其是在大連市!這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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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賊啊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就像我們玩翹翹板,只能獲得平衡。
當我們的人和法定權益受到侵害,第一反應是依法維權,法律是人們共同意識的產物,不具有自主更新的能力,因此需要我們去完善,別說法律不行,真正不行的是人。
而且有理別慫,很多後悔的事是自己慫一步求心安造成的,國內除達到刑事案件,更多講究民不舉官不究,所以千萬別怕,退一步就是深淵。
一些小事不涉及人身安全,正常交涉,保留證據、保留證據、保留證據,直接告啊起訴啊。
遇到危險,只要有一定距離,別猶豫,大步跑,死命喊“警察叔叔,著火了,救命啊”。
切記,不要保護性犯罪,或衝動性報復違法。因為動手一時爽,牢底把歌唱。
鑑於大部分犯罪為男性,忍無可忍,要害知道哪裡吧,揪瓶蓋的力就能讓他生不如死。
當今社會,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是有自己的法律的,但當其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的人身權益遭到其他人的破壞。比如過綠燈的時候被車子撞了,那對遵紀守法的公民來說還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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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都是相對的,不遵紀守法的人只要在這個社會中生存就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如果公民的權利受到傷害,違法者將會受到相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