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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事說給風聽

    我和我老公也是離了還生活在一塊,也許還是放不下捨不得他吧

    我們2011年結婚,婚前他和他家裡人對我特別好,所以就義無反顧的和他結婚了,婚後他一直在傢什麼也不幹,我在外面打工養家,懷孕了不能打工就開了間小賣部一天就有幾十塊錢的收入,那時候他連一天都不幫我看,起早貪黑都是我一個人,預產期到了小賣部沒人看就收了,壓的貨拿回家,那時候我坐月子,能吃的都被我老公和我公公吃了,用的也被我來個他兩個姐姐拿的沒有什麼了,孩子百天之前的花銷都是月子裡親戚給的錢度過的,還在我婆婆給我帶孩子,過了百天我就上班了,在德克士幹了兩個月,可能是月子剛起來覺得太累就沒幹了,在家呆了一個月覺得好窮,買菜都買那種量多便宜的 ,給我老公在超市找了領班的工作,可是他一分錢也拿不回來,還每天都加班,最後才知道他和超市賣奶粉的一個女的每天下班都在一起,當時第一想法不是離婚,然後叫了朋友去超市鬧了一次,現在想想很好笑,遇到現在我肯定會說謝謝接盤拿走不謝,那件事就那樣不了了之,他也沒再在超市上班,自從那以後我就知道我的生活得靠自己,別人都靠不上,最後我又找了份工作,可是我老公時不時的跟我找事,吵架打架經常有,那是給自己說夫妻吵吵鬧鬧很正常就不計較,最後有一次他來我上班的地方不為任何事就跟我厲害還動了手,那次我報警了,結果就那樣和解了,我想給一次教訓他大概不會再犯了,可是沒想到沒過幾天他又犯了,半夜十二點喝酒回來跟我找事,最後我徹底放棄了,我一定要離婚,第二天我們就離婚了,我知道他跟我離婚只是一時氣頭上,但是我真的是鐵了心了,跟他過了六七年雖然還愛,但覺得太累,有些愛也許放手會讓自己好過點,離婚第二天他就後悔了,一直要跟我復婚我都沒答應,現在我們還生活在一起,他也不給我發脾氣了,我覺得這樣就挺好,畢竟我們還有孩子,我怕復了他又像以前一樣,離婚我們都沒有告訴父母,現在覺得還像是夫妻,但是他不敢隨便欺負我,沒有了那個本他怕我隨時離開他

  • 2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在法律上屬於非法同居,很難受到婚姻法的保護。

    如果雙方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且主觀上具有共同生活的目的,則構成事實婚姻,自1994年2月1日以後,中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

    無論是事實婚姻還是非法同居,如果夫妻兩人其中一方另與他人辦理結婚手續,則會構成重婚罪,另一方可以主張權利。

  • 3 # 沙漠中的紅柳2

    離婚了還有必要嗎?找一份工作,收入高就自己租房子住,收入少就合租,總之摸著自己口袋安排好生活。要有骨氣,把日子過好!

  • 4 # い逢場灬作戲ァ

    早就離了婚而還在一起生活,大多數都是因為孩子太小,不想那麼早受到傷害所以都會選擇一起居住分房睡。還有的因為離婚了還沒有找到合適的人再組建家庭。

  • 5 # 會飛的魚177278438

    離婚不離家的人可能也是大摡就是幾種原因吧, 離了婚沒地方住,

    有可能是徦離婚, 還有可能是為了孩子保持正常,

    他們還有一點感情,賭氣離的,

    男人離婚不離家,最現實的原因就是考慮他們自己的未來,現在這個家再不好,也是自己經營了多年的,和老婆就算離婚, 也還有舊情,自己留在這個家,將來兒女也會給自己養老,

    外面的現在是不錯,誰知道以後呢?給自己留條後路吧,還是,

    還有孩子,有些夫妻不會讓孩子知道兩人已經離婚了,表面上還是會裝作在一起, 在孩子面前還是要演恩愛,但再怎麼演,總有一天孩子會知道,還不如早說的好、

    因為面子,離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對於雙方的父母,親朋好友的一些人的議論,會給自己帶來一些壓力,寧肯瞞著,也就不離家了,

    對於男人而言,離了,自己一下子沒了人照顧自己的生活,孩子成了困難,所以,也離婚不離家,

    既便離婚,也不代表兩人真的沒有一丁點的的感情了, 一定是出了什麼重大問題,但是,如果一方有悔意, 也會離婚不離家,可能找個合適的機會,在合起來,也離婚不離家了,

    如果你離婚不離家,那麼就意味著你將不可能再去組織新的家庭,別人也基本不敢向你靠近,

    你會失去重新認識異性的機會,

    生活是自己的,自己的日子自己作主吧,

    只要別傷害了別人就成了

  • 6 # 殤雪11430

    有,多種原因吧。我覺得離婚在一起生活是旁觀者看到的表象,真實的生活是旁觀者看不到的,有時是為了孩子而姑且在一起生活,而不是兩人回覆了夫妻關係

  • 7 # 6304822991

    既然離婚了,就斷得乾淨,幹什麼還住一起。能住一起就說明感情在,做事做人就應該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別拖泥帶水!

  • 8 # 花瑤439

    離婚後住一起,是為了孩子吧,或者只是一時氣壞了,離婚的。

    比如說,我一個朋友,她的公婆太強勢,老公是媽寶男,她在家裡沒有地位,於是離婚了,離婚後還住在一起,為的是方便照顧孩子。再者她心裡還是有她老公的,離婚後住在一起,我覺得很大程度,是依然有感情的,不然住在一起也是兩相厭倦。

    我覺得離婚後,還住在一起,可以理解啊,畢竟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有孩子啊,上學的孩子,需要父母的愛,所以離婚後住一起是可以的,只要你樂意。

  • 9 # 永發窗簾王霞

    要是我離婚的話我是堅決不要和對方住在一起,離婚就是兩個人實在是痛苦所以離婚,離婚還在一起的話,那不是找不高興嗎?

  • 10 # 親密關係吳老師

    首先明確:所有的行為都是因為有需求!

    這個準則不僅適應感情、婚姻生活,同樣適用於工作,事業生活。需求無非分為2種,一種是物質上的,一種是心理上的。所以,對於離婚後還住在一起的人,原因一般也跑不出這兩個點,但是具體的表現形式就比較多了。

    以下是幾種常見的原因。

    物質上:生活需求所迫,生理需求所迫

    大家都很清楚的,現在生活成本是有多高的,分開後獨自生活會給自己造成巨大的經濟壓力。在短時間內如果沒有辦法開始正常的工作,那麼壓力會瞬間倍增的。這個時候,雖然離婚了,但是繼續住在一起對其中一方來說可能是一種可以短期內解決生活問題的辦法。因為經濟需求住在一起,很多。

    其次還有可能是因為生理需求,畢竟你們是夫妻,雖然你們因為某些事情分開了。但是你們還是最熟悉彼此的人,如果分開後,雙方都長時間處於空窗期,那麼再住在一起解決生理需求也並不是不可能的。不要覺得這有些顛覆你的三觀,但是有時候我們不得不承認,這種事情就存在於現實生活中。

    心理上:為了孩子

    分開的兩個人其實可以說是已經沒有了感情了的,在心理上也就沒有相互的依靠與慰藉。為什麼他們還是因為心理上的需求而繼續住在一起呢?這都是因為他們曾經相愛的果實結晶,也就是他們的孩子。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庭,為了在心理上對得起自己的孩子,分開後的夫妻還是會繼續住在一起的。而這個心理上的原因,照顧孩子給自己心理找慰藉,也是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即使分開也繼續住在一起的原因。

    從心理上和物質上,兩個方面來看,以上是離婚後的夫妻仍在住在一起的主要原因。也是大多數離婚分期仍在住在一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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