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沒錢爺有田

    應急車道都是實線,屬於實線變道。對方全責。

    右側超車,對方全責,扣12分。

    前提你沒有壓線。對方佔你的道。

    對方違章,有法律來處罰。不是你撞它的理由。除非對方影響到你的行車安全。

  • 2 # 改裝炫酷輪轂

    如果你有影片錄影的話,配合交警的影片錄影,你感覺你在理那麼你就在理了,還有你是不是當地車,你要是當地車絕對他主責,其他看交警心情吧

  • 3 # 名字待定QAQ

    瀉藥

    對方全責。高速走應急車道本身就是違規行為,要受到處罰。

    這個也可以同理推斷成,你直線行車,對方彎道併線沒有讓你直行,造成事故,肯定對方全責。

    一、同一道路,相對方向行駛,轉彎讓直行。(為什麼說是相對方向的,因為後面有法規和這個衝突。所以常說的轉彎讓直行只適用於同一道路的相對方向)

    1、綠燈時,相對方向轉彎讓直行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1條第7項“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2、無紅綠燈時,相對方向轉彎讓直行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訊號燈控制的轉彎或直行一方有優先通行權。

    1、紅燈右轉車輛應讓綠燈直行車輛通行,此時轉彎讓直行,其實是訊號燈在控制,和在第一種情況中的轉彎讓直行無關。綠燈時右轉車輛只需要讓綠燈直行的非機動車。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3款“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2、上一輪訊號放行轉彎車優先通行,上輪訊號燈黃燈亮時進入路口左轉或右轉的車,本輪訊號燈綠燈直行車應當讓行。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2項“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有標誌標線控制的直行車讓不受控制的轉彎、變更車道車先行。

    1、受輔路標誌控制的,讓有主路標誌控制的轉彎、變更車道機動車。

    2、有讓行標誌的,直行要讓轉彎。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1項:“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四、同一道路,同方向,同車道:轉彎前車比直行後車有優先通行權。

    1、無論前車轉彎、掉頭,都比直行後車更具有優先通行權。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第1項“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

    2、道路交通安全法,僅規定前車左轉、掉頭禁止超車,沒有規定前車右轉不能超車。但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中,已經規定了超車必須在左側,所以理論上右轉彎不會和後方來車有衝突。發生事故,自然是違章右側超車的負責。

    五、沒有交通訊號和標線的路口,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這個稍微複雜些

    1、引出來的2種讓行情況

    (1)透過路口左轉車,讓右方道路直行和左轉車。

    (2)透過路口直行車,讓右方道路直行和轉彎車,包括左轉和右轉。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2項“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2、對於該項的詳細解釋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常見的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不規則路口等。

    (2)透過交叉路口車輛的執行狀態,包括直行和轉彎。

    (3)右方道路的來車運動狀態,也包括直行和轉彎,因為無論直行和轉彎,都要透過交叉路口中心點附近,並且有方是否有車容易判斷,但是車輛是轉彎還是直行這個很難判斷。

    (4)非機動車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9條第2項,也規定了在沒有訊號燈、標誌標線控制的路口,讓右方道路來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最後總結,讓行規定只有在大家都遵守的時候,才能顯示出對於交通安全暢通起到的作用以及其科學性,但是交通參與者的駕駛習慣和對法規的理解參差不齊,發生事故後處理事故交警的業務水平也都不同,還有事故的處理和賠償機制上仍然存在漏洞。

  • 4 # 等米下鍋

    從應急車道加塞進來,你追尾,按道理和法律法規,你沒有任何責任,第一,右邊超車本來就是違規,第二,行駛應急車道本身就是違法,第三,又是右邊加塞,又是違法,更是罪上加罪。所以,你沒任何責任,還要對方賠償你的一切損失。

  • 5 # 湯米625994971

    肯定是變道加塞車的全責,應急車道本來就不能走,還切實線過來加塞,哪怕是虛線,變道車不讓直行車也是違章的,所以後車撞了不負責。

  • 6 # 胡小芳婷婷

    你只是說你撞了加塞的車沒有說撞的哪裡,如果對方車輛沒有完成變道撞到側面那是對方車輛全責,但是如果完成變道而且你追的是對方尾部那是你全責,至於對方車輛走應急車道那屬於違法,歸交警來處理

  • 7 # 凡夫89514

    拿影片來說話。

    1.若兩車動態過程中碰擦,則變道車全責無疑。

    2.若兩車因變道未發生碰擦,處於僵持後,主車道車輛強行直走發生碰擦,因涉嫌故意碰撞,則直行車全責。(並無偏袒變道加塞車意思,而是交警會這麼判)

  • 8 # GDMZW

    那個司機不對加塞車恨得咬牙切齒,氣頭上有意無意撞的成份很大,而且我留意過,加塞車幾乎都是所謂的豪車,安全駕駛只靠人的自覺性已顯得非常蒼白。

  • 9 # 眾車林

    在非緊急的情況下,佔用高速應急車道行駛的違規車輛,罰款200記6分,如果真如你所說,那責任肯定是對方承擔。

  • 10 # 王吉米vlog

    毋庸置疑,加塞的車全責!(排除特殊車輛120 道路救援車輛等)及突發情況車輛

    應急車道顧名思義是應急,特殊情況車輛臨時應急可以走的

    問題是強行加塞除特殊車輛外負全部責任!下面來說一說什麼車輛什麼情況下可以走應急車道

    1 特殊車輛120 110 工程車等執行任務車輛

    2 車上有病危 產婦 等特殊情況車輛,抓拍後可憑藉住院證等等要求複議

    3 故障車輛停靠,需150米外設立三角指示牌

    所以一定要了解應急車道的作用,沒有必要一定不要私自佔用!給需要的特殊車輛足夠時間,讓世界充滿愛!

    開車不鬥氣 不搶道!退一步海闊天空

    冷靜駕駛,互相理解!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祝大家駕駛愉快!

  • 11 # 長沙聯通洪鍋

    首先明確一個大多數人會搞錯的誤區:

    他先違規一定他全責!

    這個是錯誤的哈!

    發生事故,交警會根據現場痕跡,監控錄影等等來劃分責任,之後再來處理違規行為。

    就題主說的這種情況,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我們先不管他是不是來自應急車道,也不管是不是實線;

    如果他加塞行為未完成,即車頭併入題主車道,而車尾仍在應急車道,題主駕駛過程中(故意)沒來得及剎車,兩人發生碰撞,那麼這種情況就是對方全責。

    如果人家加塞行為已經完成,整個車身已經併入題主車道,這時仍然發生了碰撞,則題主的全責。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追尾……

    當然,交警在處理完交通事故之後,自然也要追究對方違規使用應急車道的責任,沒記錯的話是6分200,蠻重的了。

    絕大多數遵守交通規則的人 ,對於那些亂加塞、佔用應急車道、龜速行駛的司機都是深惡痛絕的。有時候高速上面碰到一些危險駕駛的愣頭青,我們也會忍不住爆粗口。

    但是就像《流浪地球》裡面那句標語說的那樣——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人狂有天收,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堵在高速看事故車主忙前忙後打電話,總好過自己被人當猴子一樣圍觀的強。再說了,你的時間無比寶貴,不是嗎?

  • 12 # 小柱呦

    應急車道加塞導致的交通事故,首先對方在應急車道行駛違反了交規,其次強行加塞在交規裡也是不被允許的。所以不論事故前你有沒有做出避讓的動作,對方都是全責。但是即使對方全責你也不一定會順利的得到賠償,畢竟這個世界上還生活著一群叫做老賴的動物。

    有一次我從外地開車回蘇州,在路上就被一個在應急車道行駛的車加塞時候蹭到了。

    對方車主是一箇中年男人,一下車就嚷嚷著說我不讓他,是我的責任,嘴裡也不乾不淨的。我懶得理他,下車一句話都沒說,直接打電話報警然後拍照、挪車,最後人撤離了高速路。他看我不搭理他,鬧了一會也沒聲了。

    大概過了十幾分鍾,交警就來了,不出所料,對方應急車道實線變道被判定為全責,我本來以為這間事就到此為止了,可沒想到對方接下來的操作,讓我見識到老賴的厲害。

    事情是這樣的,對方車主承認自己應急車道變道了,也承認變道的時候碰到了我的車,但是他不承認把我的車蹭的那麼嚴重。意思就是我車上的劃痕是舊傷,不是他蹭的,所以不予賠償,要求進行新傷鑑定,我發誓那是我第一次聽說新傷鑑定這個詞。

    看我一臉懵,交警把我拖到一邊,向我解釋了起來。首先要把我的車拖走送去相關機構進行鑑定,等鑑定報告出來,估計要一週左右。可如果對方車主仍舊不認可鑑定報告,我還要拿著報告到當地的法院進行起訴,即使是贏了官司,對方還可以上訴,前前後後沒有幾個月是完不成的。

    交警跟我明說了對方可能是個摜犯老賴,就是吃準了我沒時間跟他耗下去。最後交警給我意見是私了,少要點,能賠一點是一點。我聽從了交警的建議,車被蹭了那麼一大塊,我就跟他要了200。結婚人家根本不同意,咬死了不是他撞出來的,讓我去法院去告他,還很輕鬆的說他的車可以拖走,反正他家還有車可以開。

  • 13 # 忠誠127661190

    你和人渣子一般見識你的素質也高不了哪去,自己的車再不好也不能讓它受傷,要遠離人渣子,這也是有素質的規範避險。

  • 14 # 溫柔鯨魚3

    應急車道本來就不是正常車輛駛入的,是應對緊急狀況或車輛發生異常無法開動的情況或緊急避險才使用。應急車道是消防、急救車倆、交通警察等特殊車倆或緊急特殊情況使用,如果對方從應急車道出來未觀察正常行駛車倆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是他,且扣分罰款承擔損失。

  • 15 # CH5397

    如果責任不好劃分,直接叫交警過來處理,走應急通道,扣6分,罰款1500,這個責任交警過來會很好處理,誰違規就是誰的責任。

  • 16 # 成都那些事兒

    最討厭的就是高速堵車的時候侵佔應急車道的私家車,

    去年春節在高速上遇到後面一串一串的親走應急車道的崽子,完了又到前面去插隊,氣得我不行,就把車輪壓著線走,遇到插隊的,直接跟上去,不要和前車拉開距離,

    要是強行插隊懟了就懟了,對方全責沒有任何疑問

  • 17 # 尊榮61074827

    你撞了從應急車道加塞進來的車,法律上的責任全部是該塞進來的車。但是你也有不對的地方,平時在高速公路行駛,要和前車保持距離,更要注意左右前後的車輛進行,你要禮讓其他車輛,否則只會導致意外,費時費力,小不忍則亂大謀!

  • 18 # 數智風

    高速行車碰到堵車時,總有不少車輛會走應急車道,然後加塞進正常車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情況下都是加塞車的全責,但是也有兩種情況,後車會被判有責任。

    1、常規情況下,加塞車全責

    這裡說的常規情況主要是指,發生交通事故時,加塞車輛的車身並未完全進入行車道。這個情況下發生碰撞,事故現場非常明顯。後車的碰撞點會出現在右前側,而加塞車的碰撞點會出現在左後側。事故責任自然也就非常清楚了。加塞車不僅要負事故的全責,還要承擔違規走應急車道的處罰(扣6分,罰款200)。

    2、加塞車已經完全進入車道,後車有責任

    當加塞車的車身已經完全從應急車道進入行車道時,兩車發生碰撞,後車是有責任的。責任的判罰就看現場證據了。

    如果後車有行車記錄儀證明,對方是從應急車道突然加塞進來的。那加塞車負主要責任並承擔違規走應急車道的處罰。而後車也會負有次要責任。如果後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對方是從應急車道加塞進來的,那事故的性質就變成追尾了。按追尾事故處理的話,後車負全責,加塞車反而無責。3、加塞車是特種車,後車有責任

    這裡說的特種車是指正在救援的救護車、消防車、軍警車。這些車輛在高速擁堵時,是可以走應急車道的。如果這些車走了一段應急車道,碰到有車佔用了應急車道。在要變道進入行車道借道時,後方車輛有條件的情況下應該給予避讓。如果不避讓反而往前開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後車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總結

    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善後的補救措施,並不是開車上路的上上策。開車上路的上上策應該是安全第一,千萬不要把自己的安全寄託在別人的身上。發生了事故對誰都沒有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看待一年都沒發幾條朋友圈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