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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070980355

    在於物業公司都是關係戶,甚至有保護傘涉黑,收費不服務,業主還不能說,若服務至位,替業主著想,業主何樂而不為呢

  • 2 # wuyou915

    根源在於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把業主當做圈養的牛羊隨意宰殺。想要完全化解矛盾,需要取消物業畫地為牢、獨斷專制的管理許可權,把小區的許可權分開有鎮社群統一管理所有小區,社群分各個部門,環保、綠化、安保、水、電,只有許可權分開責任分開才能解決矛盾問題。再一個有國家成立的社群不能輕易明目張膽的為了自己私利而貪汙腐化。如果一直由物業管理,物業在打點上下關係的同時,也會想辦法壓榨業主來彌補。

  • 3 # 丹欣之戀

    根源在於,物業本來是服務於業主的,結果卻成了管業主的!就相當於是業主請來的管家,結果卻變成了管人的!位置反過來了

  • 4 # 靜清歡喜

    一是物業是不請自來的,所以物業公司感覺也不是你們業主請來的,憑什麼聽你們業主的。二是物業自我感覺是小區主人或領導,所以都是以發號施令的口吻,加上有部分業主由於不滿物業服務而拒絕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更有理由對業主停水停電甚至人身威脅。長此以往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會越來越深,甚至打鬥,所以政府有關部門重視起來,拿出方案來,平等協商,互相制約,統一的服務細則,收費依據,讓物業講清錢花到哪裡了,不要等到矛盾不可調和了在出面解決

  • 5 # 雲滇之哥

    重點是沒有監管,物業成了特權主意,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物業費想怎麼用就怎麼用,還必須按時繳納,我沒有弄明白的是物業服務業主,還是物業控制業主。可能也有管理比較好的小區,但是沒有監管,物業等於脫韁的Mustang,無拘無束,為所欲為,導致物業和業主的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大,希望政府出臺相關管理辦法,讓業主對物業管理進行評分,達標者繼續,不達標整改,整改無限就換,這樣才能長治久安。個人建議,如有不妥見諒。

  • 6 # 孤月獨明21

    物業費那麼貴,卻沒有什麼人幹活。什麼事兒都讓自己去修理。有事兒的時候物業從來不出頭。當全體業主不滿的時候,想取消物業,找了多次根本就取消不了。當大家集體反對的時候,牽頭的人卻遭到了黑社會的威脅。到現在全體業主還生活在這樣的環境當中。這可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到日子有什麼不滿,你也得先把物業費交了,不然連家都回不去。你們覺得這樣的物業還要強加給我們,公平嗎?

  • 7 # 風影聊房

    根源主要在於中國的物業管理發展相對較遲,不完善。物業管理人員素質相對較差。還有就是業主沒有主動權。

    下面就說一下物業管理中,物業和業主之間的關係。

    1,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對其居住或使用的建築、裝置、設施、環境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整治的行為同時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也就是說物業公司是受開發商和業主委託來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

    2,物業管理在開放商開發階段由開發商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來對小區的進行管理直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所以在業務會成立之前,基本上物業管理被第一個物業管理公司所壟斷再加上業主委員會成立相對比較複雜與繁瑣,所以一般情況下物業管理單位(公司)處於相對主動地地位。物業管理收費應該來源於公開透明的管理預算,但是國內的物業管理預算一般是非透明化,這一項也很難處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國內大部分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用偏低,無法支援小區很好的物業管理。

    3,對於物業公司來說,保證物業價值的不降低和提升物業的品質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要保證物業完好的形象即硬體設施,同時提高小區的生活居住環境,使得居民居住更加舒適即軟體設施。

    總之,物業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就是“管理”,對小區之外的人與物強制性約束同時對業主也有強制性約束,不能影響鄰居的居住和生活。所以業主有權利要求物業公司對小區進行更好的維護管理,同時也有義務配合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共同維護小區的完好以及居住環境的舒適。

  • 8 # 007喲

    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關係之所以緊張,原因有很多,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政策宣傳不到位

    無論是業主還是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管理政策知識的瞭解程度都不夠。首先,不少業主對於物業管理相關政策瞭解不多,甚至一些業主委員會成員也不能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管理制度,實施正確的監督管理,事事站在單方受益的角度考慮問題。而物業管理的從業人員對相關政策的學習也不夠,把握政策的能力不足,靠經驗管理,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據。

    二,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不規範、服務質量不到位。

    相當一部分企業是從原來的房管部門或單位後勤部門轉製成立的,有的還延續著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觀念,員工還保留著原有的管理者身份,在工作中“霸氣十足”,淡化了自身的服務特徵。一些物業管理公司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低,缺乏科學的管理能力,缺乏正確的溝通能力、缺乏作為一名物業管理人員應有的服務意識和操作技能,這些都導致了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質量不高。在這方面,可以借鑑某樓盤物業透過“微笑服務活動”專項工作規範員工服務態度的案例,不僅可以提升滿意度,也可以提高員工整體服務質量。

    三,政府相關政策滯後或缺乏連貫性和可操作性。

    物業管理糾紛的深層次原因複雜,不少業主把對社會不良現象、拆遷政策、開發企業或者現行的相關政策等方面的不滿轉嫁到物業管理企業身上。物業管理企業在業主與政府之間、在業主與開發建設單位之間、甚至在業主與業主之間的夾縫中艱難生存。

    物業服務是一項多樣且複雜的工作,它涉及到了房屋、土地、環境、人與物、人與人等錯綜複雜的關係,加上地區、城市、業主的不同等眾多差異,註定了此行業的不容易。

    另外,因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經濟利益存在著差異,一旦出現問題,兩方就容易產生矛盾與糾紛。在很多情況下,問題和矛盾的出現不能單一的歸咎在某一方,這有可能是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不規範的原因,有可能是業主自身的責任,更有可能是開發商在開發建設時遺留下的問題。因此,在物業服務這一“矛盾共生體”的工作中,處理好物業企業與業主的關係非常重要,不但可以防止問題的激化升級,還能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 9 # 我不是股

    根源在於他們更本不知道什麼是物業!不瞭解物業行業!有的甚至以為物業就是一個組織!對物業的認識太缺乏~建議對物業行業不瞭解的親,關注我關注小新,帶你瞭解真正的物業行業。重新構建你對物業的認知,有利於你面對物業問題時靠智慧去做決策,而不是靠你認為,你以為的拍腦袋~

  • 10 # 陳玖公

    1.小區居民不知道物業法,物權法,等法律的情況下欺負小區居民,在不經過業主同意情況下隨便提高物業費。斷電斷水停運電梯。還有劃車砸車砸門堵小區門強制收費。

    2.在沒有業委會主持或者業委會欺瞞小區居民和物業同流合汙,僱傭外來人員敲門挨家簽字,說大部分業主同意提高物業費,欺騙業主,沒有及時維修房屋或者維修的不好,小區的利益沒有得到維護,反而維修的房屋和申請房屋維修基金的不一致,騙取大量的房屋基金,當自己家的金庫來提取。

    3.小區的公共場地被物業圈起來了,私自搭建收費崗樓,收取業主所有的公共場地的停車費,簡直是到小區業主家睡覺還要收業主的房費,明搶錢,算單價和停車位數量得幾十萬上百萬,管理什麼了?車掛蹭了要個監控不給,別說賠付,欺負沒商量,軟黑社會的表現。嚴厲打擊物件。

    4.電梯裡的廣告費,入口廣告費都是業主的,憑什麼物業悄悄的咪下了?這也是佔用公共資源的。

    5.物業完全可以不要的,他們的存在反而增加了業主的不安全,費用增加了,還受氣。用業主大選自己選業主委員會的代表,自己管理,現在已經有很多小區這樣做了,做的非常好。可以查一下的。還有很多,儀仗他們熟悉物業費,物權法專空子把不熟悉法律法規的業主當肥羊宰,薅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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