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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斷劍寫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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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離也
主動辭職也分情況,所以能不能領,也看情況!
一種是勞動者因主觀意願離職,即用人單位沒有任何過錯,勞動者完全是因為自身原因離職的,比如對工作不滿意,跳槽,家中有事等等。這種主動離職是領取不了失業金的。
另一種是客觀原因導致的。即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離職,明確的說勞動者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主動離職,這種情況可以領取失業金。
失業金領取有一條是非因勞動者原因離職,勞動者因單位違反離職,看似主動,其實是被動。所以勞動者離職,“主動”與否要看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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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流雲在草青青
問題:主動辭職是否可以領取失業金?
答案不絕對。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定過錯,員工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比如用威脅或暴力手段限制員工自由,強迫勞動,不按時發放勞動報酬,不遵守勞動用工法律制度的其他情況,這種前提下,員工主動辭職,也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所以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失業金領取條件2.失業金領取期限3.失業金領取標準及停發 -
4 # 王付軍624
不能!
現階段根本不可能領到失業金的。
你失業了,要去登記,才能領失業金。
但是,你登記了,政府就會幫你找工作。
可是,找了工作,你自已不幹了。
有工作自已不幹,就不能領失業金。
其它的不用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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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暖心人社
個人主動辭職的情況也是有可能領失業金的。
其實我們失業金領取的條件只有三個:
第一,失業保險交費滿一年以上。一般每交費一年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金待遇。社會保險法規定,繳費十年以內的,領取失業金時間最長不超過18個月;繳費十年以上的,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第二,是有求職意願。辦理了就業創業登記證,積極參與勞動部門組織的技能培訓或者招聘活動。
第三就是非本人意願失業。非本人意願是一樣包含了很多種具體的情形,一般依據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裡邊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六類情況:
(一)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合同期滿很好說,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職工也可以領取失業金。
後續的幾種方式都是用人單位要不存在了,那肯定也可以領取失業金了。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40條,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實際上是用人單位裁減和解除職工的一些情形。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有用人單位提出解聘勞動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和開除的。其實不管怎樣,只要是不是本人原因都是非本人意願失業。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這一項條款比較特殊,勞動者辭職確實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是由於企業的違法行為,導致的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些情形主要包括沒有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沒有及時支付勞動報酬,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勞動者權益等等。
其實勞動合同法規定,違反38條規定,職工可以主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如遇到特別激烈的情況,可以直接現場解除勞動合同,不僅可以領取失業金,而且用人單位還要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之,確實勞動者可以主動辭職並享受失業金和經濟補償金待遇,但是主要是企業有錯在先才可以。所以勞動者主動辭職,也不要太任性了,否則失去的不僅有失業金,還有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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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燕精選
1,離職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在一年以上的。
2,非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係的
你如果主動辭職,你想想符合這兩條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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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曾菂
主動辭職應該沒有失業金,如果工廠沒違規就沒有,領取失業金要當地戶口所在地,交失業保險一年以上,由工廠裁員導致失業的,可以領取失業金,條件是工作日要去當地的再就業培訓中心報道,參加技能培訓直到找到工作為止,當地戶口的要求是有些地方法規的。前幾年看過一篇文章說的是失業金領取問題,作者本來想回家鄉創業,結果因為戶口掛靠杭州人才市場,結果戶口不符合要求,還有就是失業金一個月一千多,2013年的水平。作者說杭州市一個最便宜的房租都幾百塊錢,所以失業金不夠生活費,只能是補貼點。還有就是失業金領取也有時限的,拒絕再就業培訓和有工作不做一樣沒有的,有工作一樣停止發失業金。好像是不超過一年,過了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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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夜伴小烏鴉
員工主動辭職不能領取失業金(企業無過),也無法享受失業金統籌賬戶代繳社會保險的福利。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如下:①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②非本人意願導致失業③離職60天內辦理失業失業金的領取規則如下:失業險繳滿1~2年的,可領3個月失業險繳滿2~3年的,可領6個月失業險繳滿3~4年的,可領9個月失業險繳滿4~5年的,可領12個月失業險繳滿5年以上的,逐年遞增1個月失業金最高可領取24個月失業金賬戶可代繳繳納社保如何界定企業是否有過失?理論上來講,企業只要存在違規運營且違反了社會勞動法的規定,並侵害了員工權益的,即可視為企業過失。例如,企業未能按時支付薪資;企業未能足額支付薪資或加班費;企業要求員工調職且員工對新職不滿意;企業未能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者應有的工作環境;企業要求員工加班加點工作,且超出法定加班時限...
注意,發現企業存在過失時,務必保留好相關證據,因為一旦上升到這個層面,就意味著你已經申請了“勞動仲裁”,無論仲裁或是起訴,都是需要確鑿的證據才行。如果仲裁順利,根據勞動法規定,你也將獲得一定額度的賠償金。
作者簡介:科技公司資深專案經理,專注企業資訊化領域解決方案,長期分享職場、科技、網際網路等領域的優質內容,愛交朋友,感興趣的朋友請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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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個人主動辭職是不能夠領取失業金待遇的。因為領取失業金待遇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崗位,那麼這個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崗位的意義就是,不能是自己主動辭職,必須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只有在這樣的一個條件下,那麼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待遇。
所以說自己主動辭職,肯定是享受不到失業金的待遇,不但享受不到失業金的待遇,對於你來說也享受不到任何單位給予你的經濟補償。那麼如果你想享受這個失業金的待遇,你可以和單位自行協商一下,看看能不能給你出具一個,因單位原因,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樣的一個證明,如果有這樣的一個證明,並且經勞動部門複合以後,所在工作單位同意,那麼也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但一般情況下這樣是很難做到的。
所以說主動辭職就沒有失業金的待遇了。當然主動辭職對自己來說,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來跟工作單位解除這個勞動合同,相反,對於你來說如果找到更好的工作單位的話,那麼主動辭職也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去到一個更好的單位,對你來說可能自身的發展前景,各個方面都是比較不錯的選擇。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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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保分析師
社會保險裡面有一個保險叫做失業保險,你每年都需要繳納最少幾百塊錢,多的要幾千塊錢但失業保險究竟是什麼?真的像它的名字一樣,沒工作就給錢麼?
如果正這樣想,那你就太天真了,失業保險不是簡單的“失業”就給錢,它是有領取條件的。
第一個要求是,連續繳費滿一年;當然,還是多繳多得原則,根據繳費時間,最長可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也就是3-4萬!
第二個要求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這個非本人意願的指的是,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必須是被辭退或者工作單位破產等原因失業的!
第三個要求是要去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這個求職要求可不是說說而已,社保局會組織失業人員進行培訓和介紹工作,多次不去可是會被取消領取資格的。
我們知道了失業金的領取條件,接下來,失業保險也不只是簡單的給錢。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5種待遇:
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保障基本生活,根據統計資料,2016年全國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水平1051.4元。目前全國最少有大幾百萬人在領取失業金!
二是幫你免費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他的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有撫卹金。
四是享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
對於那些經濟條件一般的說,因為一些原因,沒有了工作,失業金是一個最低的生活保障,每個月1000多塊錢的失業金,可以讓你吃喝夠了!
怎麼樣,待遇是不是還挺溫心的,失業的時候別忘了去登記領取失業保險待遇,讓你在下一次找到工作期間過得更好。
回覆列表
1、題主問了兩個問題,簡單回答如下:
(1)主動辭職,不能領取“失業金”!
(2)不明白“辦理失業金”是什麼意思:
①如果是指個人領取失業金,失業金是從“社保”領取的,跟公司沒有關係,公司沒有任何損失(當然失去您這樣一位員工,也是損失)。
②如果是指“公司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這是公司應履行的法定職責和義務,談不上什麼損失。
2、給題主簡單解釋一下有關領取失業金的一些規定:
(1)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①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
②非因本人原因,被終止勞動合同或不再續簽合同的(即被辭退或合同到期不再聘用的)。
符合以上兩條的失業人員,可以持單位開具的終止勞動合同書(解聘通知單),到當地社保中心登記失業,辦理領取“失業金”相關手續。
(2)領取失業金的期限和標準:
①失業金的領取期限和標準,因地、因人而不同,簡單來說,也是多繳多得,根據個人繳納失業保險時間的長短、繳納金額的多少,確定個人領取失業金的期限和標準。
②一般要求失業人員,每月到戶籍或居住地的社群居委會簽到,之後每月正常發放失業金,如當月無簽到,當月即停發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