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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151103073

    我認為如果你沒有收入養孩子的話還是不要的好,再者小孩應該不小了,滿了十歲是可以讓他自己選擇跟誰生活的,也問一下孩子的意見

  • 2 # 白茂仙大夫

    奶媽媽36歲離婚的話,這個年紀是非常不合適,如果在自身因素和外界因素導致非離不可的情況下,小十五建議一定要孩子,下面說說小十五的分析,可以參考下。

    首先36歲是一個快步入老年的一個年紀,身體狀況是完全不允許,你在再次懷孕了,當然這個不是說不能再懷孕,而是以後懷孕的機率比較低,風險會加劇的增高,對你而言是完全是一個無法承擔的後果。

    其次就是如果再婚,小十五覺得肯定年紀也是不相上下的,那麼對孩子的撫養,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不要還在,再婚的話,雙方再次有了孩子,那麼快步入老年的你們隊孩子的關心、教育等等各方面都是一個不值得投資的風險,更不用說在證年紀還能不能生育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可能你會說為什麼要孩子,完全沒必要呀!

    那麼小十五想問下,如果你老了,一個人孤單的時候沒有人跟你說話,每個兒女關心你,照顧你,你的後半輩子,其實不是很悽慘?現在有很多老人,住在養老院,受著護士的風言冷語,心情不好不用說了,活著都覺得是一種煎熬。

    有了孩子你心裡有期盼,好好教育孩子,都是你心靈的寄託,更何況,以後孩子娶妻生子,作為媽媽都是一種非常幸福的時候。

    所以小十五建議,無論如何一定要孩子的,雖然你會苦一段時間,但是這段時間未嘗不是對孩子一個鍛鍊,對你而言未嘗不是一種奮鬥的目標,活著的期盼。

    小十五知道作為全職媽媽,你的收入來源需要從新開始,很多都需要慢慢一步步來,但是這個社會還有有很多適合的工作,比如保姆、餐飲類等等很多都適合的,更不用說你這個年紀還可以在學習技能,只要學習任何時候都不晚的,在中國的財富榜三十多歲的媽媽創業的也有一大把,何必要困在自己的思維世界了。

    最後小十五想告訴你,這個世界很大,真的很大,大得你無法想象,走出去你會看到不一樣的風景。

  • 3 # 牛逼的活出自己

    我是倆個孩子的媽媽,感謝邀請回答,我不建議你帶孩子,首先你得考慮一下自己的收入,沒有好的收入孩子得不到更好的教育,首先你的有足夠的錢和收入給自己做後盾才可以帶孩子。不然毀掉的是孩子的前途,現在最可憐的就是好多孩子成了父母的犧牲品,大人去哪裡都可以活,就是可憐了孩子

  • 4 # 波哥裝修家居分享

    這個問題如果這樣回答太籠統,個人覺得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一下:

    1、如果孩子還小,不到上學的年齡,這個時候的寶寶比較依賴媽媽,即使離婚,即使全職,也建議讓孩子跟媽媽。畢竟孩子是無辜的,年齡很小的時候如果離開媽媽會讓孩子沒有安全感,對孩子的心理造成更大的傷害。

    2、如果孩子已經上學,跟媽媽感情比較穩定,並且孩子的性格比較開朗,如果媽媽工作比較忙可以考慮不要孩子。前提一定要跟孩子溝通好,不希望孩子能理解,至少讓孩子知道,媽媽的離開不是因為孩子,而且保證經常能陪伴孩子,以減少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傷害。

    3、不論怎樣,錯誤是大人犯下的,結果讓孩子承受對孩子而言太不公平。所以,即使不得已離婚,一定要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導,不能忽然讓孩子承受這樣的結果。還要注意跟孩子的爸爸溝通好,即使有矛盾,在面對孩子的成長問題上要統一意見,都能經常陪伴孩子,以儘量減少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心理傷害。

  • 5 # 晨光微曉

    剛剛有個朋友私信我聊她的婚姻,與題主略有相同的情況。同樣的關於家庭,關於孩子,故事如下(以下為網友自述,希望看到故事的朋友能說說她該何去何從,她說:可是就這麼拖著,我真的很不甘心,這麼多年,我付出了所有,到頭來,老公就這麼對我。。。現在想看看大家的想法。因為我當局者迷。。。):

    婚姻狀況

    已婚,一子,婆婆及一未嫁人的姑姐同住,老公常年外地,房子為自己與老公首付按揭。

    1、老公家公婆及5個姐姐,其他姐姐都已嫁人,其中一個姐姐37未嫁人,身體不好,常年吃藥,目前不影響生活,但難保多少年後會發病(失明+偏癱)她眼睛有點問題,好像神經受損,從20歲左右就發現有問題,然後一直吃藥,以前沒那麼嚴重,而且她自己也比較挑,相親都相不上。後來25左右,右眼看不見了,基本就是灰濛濛的那種,每年都去北京治療一個月。去年她眼睛惡化,左眼也有點影響到了。本來不吃某種藥的,因為會影響生育。去年這麼惡化後,家裡也打算不嫁人了,然後服藥,現在月經也基本沒有了。 。

    2、2013年和老公訂婚,沒有辦酒席。

    3、.先說說老公,他自己是個大男子主義的人,自己覺得對的事情,誰勸都沒用,死的都能把你說活,在外做業務。

    婚姻中地位何其卑微:

    1、老公是對他自家人好的沒話說,相親階段,老公就說要帶著他那個未嫁人的姐姐生活一輩子,以後和姑姐吵架,不能趕他姐,不然只能是為了姐把老婆趕走。而我這姑姐在那麼多個姐姐中經濟算是最寬裕的,我婆婆也總是沒錢向她要,他也幫助了家裡很多,也幫助了我老公很多。我們首付了一套房子45萬,是向這個姐姐借的。我老公是計劃著把這個姐姐的錢都借過來,讓她斷了自己買房搬出去的想法,可以買店鋪,但不讓她買房,因為要一輩子和我們一起住。這次吵架後,她要求老公把錢還給他,要自己買房去。

    當時我也傻,我還說分一整間房(老公家3間老房)給姑姐住一輩子,自認為不會做出這種事,因為我是喜歡熱鬧的人。

    2、婚後半年老公去外地工作,我正好查出懷孕。一直上班到產前一個月休假,難產生的兒子(順產8斤1)。老公就只有月子裡回來在家呆了17天,辦了月子酒就回外地了,婆婆照顧我月子。

    經濟狀況:

    1、結婚5年來,我的工資4000月光都是用在兒子身上,老公就負責奶粉錢。我年底提成3萬,除去自己用的1萬,基本都被老公借去說投資什麼的。

    2、老公結婚前幾年每年年底都欠個十幾二十萬,但我老公是那種有能力的人,我相信對他來說這點欠款沒問題。我也從不和他計較。

    3、他都說自己的錢都在週轉,我只有在自己錢全部花光的時候才問他要點,他就給個5000-1萬。

    孩子的養育

    1、結婚5年來,我都是自己白天上班,晚上帶孩子,白天婆婆帶孩子,這樣,我在婆家還是完全沒地位。比如,家裡只有一個衛生間,所有換洗衣服都是在這裡。平時我都負責洗兒子和自己的衣服,即使大冬天洗到晚上10點。有一次週日我有事外出後回來,發現住在我家的幾個姐姐姐夫,外甥外甥女,我兒子的衣服都洗了,唯獨我的衣服被拎出來沒洗。

    2、兒子出生後,和婆婆都是大小爭吵不斷,都是因為帶孩子問題和婆婆吵起來,婆家對兒子超級溺愛。比如餵飯問題,婆婆冬天說天氣冷飯也容易冷,能喂則喂,夏天婆婆又說天氣炎熱,大人都沒胃口,能喂則喂。2017年8月我要讓兒子自己吃飯,兒子已經3周8了,我讓兒子自己吃飯,婆婆在家門口(我們農村經常在門口吃飯的)摔椅子摔凳子,罵我不心疼兒子,不餵飯。兒子哭一會,就說她孫子喉嚨要哭啞了,和我吵架。

    3、每次週日帶兒子去孃家玩,婆婆都會陰陽怪氣說怎麼嗓子又啞了,怎麼有點咳嗽呀。。。還幾次和我說去外婆家後兒子哪裡不好的話。這些我都忍了。

    妻子、兒子在老公眼裡永遠都是附屬品

    1、 在老公眼裡,永遠是公婆第一第二,兒子第三(我自認為應該有兒子的地位),然後5個姐姐加上老公依次下來,我正好排第十。這都是我多年的感受。

    2、我知道我老公對家人好,但我不知道對我是如此的無情。 2017年9月中旬,我左手骨裂打石膏,老公國慶回家,我讓他幫我拖個地,他還說我左手受傷,右手沒受傷,讓我要麼好起來拖。那天婆婆還說自己從不讓兒子幹家務,說舊時代那麼忙,也不叫兒子幫忙做事情。

    3、2017年12月婆婆說我不生二胎就不要當她家的太婆娘,意思讓我離婚(後來知道這句話在農村還有咒我早死的意思)。

    4、2018年1月1日元旦期間,和那個未嫁人的姑姐吵架,姑姐說我沒資格當媽,老是讓兒子哭,我懟回去:別的姐姐都有資格說我,就你還沒生沒資格說。婆婆馬上哭天喊地罵我咒她女兒不會生,我頭上的血沒幹之類的話。然後我被氣回孃家。

    回孃家——看清楚的婚姻關係

    1、 自從回孃家後,我才徹底看清了婆家人的嘴臉。老公完全沒有考慮我的感受,永遠是媽媽姐姐第一。老公元旦期間到我孃家調解,但是還是責問的口氣,說我對他媽他姐不好,那次不歡而散,他也趕著回外地上班。

    2、年底他從外地回家,我一直住在孃家1個多月了,老公回老家後1個星期才在年二十九來我孃家,美其名曰來接我回去,可是他空著手來,大過年的一點禮節都沒有,而且見到丈人丈母孃不打招呼,期間說話還是高姿態說他媽他姐都不承認錯誤,是我說話難聽,是我平時對兒子的教育過度之類的。說她姐嚷著要搬出去住,而他是不可能讓他姐搬出去住的。公公說如果他女兒搬出去住,他就去死這樣的話。。。(我們去年首付了房子,五室二廳,是計劃公婆和未嫁人的姐姐住一輩子) 我爸媽及在場的幾個親戚都接受不了我老公的態度,完全沒誠意接我回家,就是演戲給村裡人看的,來接我了,但是是我自己不肯回去。老爸讓老公第二天叫個會打圓場的人來,然後讓我回去。後來因為一個親戚說了不合適的話,老公認為親戚威脅他,老公氣憤離去,第二天也沒來,一個電話微信都沒有,過年後也沒聯絡。

    3、至此,局外人都已看清婆家人對我是個什麼態度:對老公來說,他爸他媽他姐永遠是自己人,我這個媳婦老婆永遠是外人,他從來沒意識到和他過一輩子的是我這個老婆。

    是否有個第三者?

    1、他現在對我採取這種冷處理的方式,就是逼我離婚。幾年前,我曾經偶然發現老公微信裡在2.14情人節給別的女人發了13.14的紅包,備註寫著情人節快樂,我當時問他,他說是討好某個老闆娘發的,讓我別多想。說有些事女人不要打破砂鍋問到底,如果問了,我是否做好承受結果的準備了。

    2、這幾年,我還是自欺欺人,覺得老公就是逢場作戲,現在老公這樣對我,我真的懷疑了。 我現在月工資5000,因為17年工作變動,提成也沒了。老公在外地創業拉業務,做專案,前幾天調解的時候說自己17年有二百萬的收入,但錢還沒到手。

    3、我讓他把工作重心轉移到老家,在老家親戚那工作一年50來萬,他說要自己創業,家裡的工作給他一百萬都瞧不上。

    孩子怎麼辦?婚姻該何去何從?

    我孃家人勸我對老公死心,兒子對方是不會給我的,讓我先顧著自己,等孩子長大了,都會認媽媽的。可是我放不下兒子,兒子從小跟我,現在我在孃家,老公依舊去外地工作,兒子呆在婆家,身邊既沒有媽媽也沒有爸爸的愛。我也提出過分家,鑑於老公要去外地,那麼我和兒子暫時住孃家,以後再分家,老公不肯,要帶著他媽他姐住一輩子。那這樣就是離婚收場。我該怎麼辦?我也考慮我這點工資如果撫養兒子,對兒子的教育及生活都比較困難。

    如果保持目前的狀態,我在孃家,兒子給他奶奶帶,我週六去接他玩,那麼對兒子來說傷害最小;否則,如果提出離婚,那麼對兒子的傷害將是最大的,我也不想讓我兒子有個單親家庭。

    可是就這麼拖著,我真的很不甘心,這麼多年,我付出了所有,到頭來,老公就這麼對我。。。現在想看看大家的想法。因為我當局者迷。。。

  • 6 # 城市裡的一隻蝌蚪

    36歲全職,面臨著離婚,又面臨著選擇孩子的撫養權,我想你現在的心情一定是糟透了,首先我非常同情你。我想你因此事肯定流了不少淚,哭過很多回。但我要告訴你的是,越是這個時候你越要堅強,越要冷靜。一個人離婚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對。

    你的情況想想也知道,一個女人結婚幾年,全職在家,與社會基本已經脫節,現在除了會照顧孩子做家務即便是有點特長自己也沒有那麼自信了。如果非要離婚,對方撫養孩子的情況下,我個人建議你放棄撫養權。理由如下:

    一、離婚後你需要重新找回自己。重新找回自己重新振作起來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別讓孩子看到你人生最沮喪的時刻。

    二、離婚後當你找到一份屬於自己的工作後,你得在自己的職場上打拼讓自己在職場上站穩,其實這件事是非常難的,因為現在你已經36歲了,現在職場裡的主力已經是8090後了,你這個年齡進入職場後,去接受接收新事物,是需要一段時間適應的,在這段時間你是沒有時間照顧孩子的。

    三、你需要找一份新的感情歸宿,這個年齡除非你自己願意找比自己小的未婚男青年,不然只能找大齡未婚或者是離異喪偶再婚男,當你弄不準對方是否接受你有孩子的情況下,你不是也帶孩子進入新的家庭。如果對方不接受你有孩子,也許你的孩子將會影響你終身造成你終身孤獨。

    四、雖然孩子的撫養權不在你這但你這輩子仍然是她媽,你對孩子是有探視權的,離婚後你也應該給孩子撫養費,所以孩子18歲之後,有權利再次選擇他要跟誰,到那時是跟爹還是跟媽,孩子自己會做出選擇,但這期間你不能放棄對孩子的愛和管教。我說這話的意思是,你不要孩子的撫養權不等於你不愛孩子也不等於孩子不要你,母子情深一切隨緣。

    五、如果你老公的經濟條件比你好,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家庭氛圍,就目前這情況,建議你放棄撫養權。

    以上是我對你的建議,當然如果是你的經濟條件比較好,個人能力比較強,孃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能幫助你,你也可以考慮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是一件大事,希望你慎重考慮,如果能和你老公溝通也挺希望看著孩子的面上繼續維持,當然如果兩個人真的沒有感情,在一起過日子生不如死,那就在和平的氣氛下選擇離婚,不要傷害孩子。

  • 7 # 為愛堅守嬋702

    不知道你是什麼原因被離婚,小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尢其是女人肯定是一萬個捨不得的,但作為全職媽媽的你,你要考慮自己是否有經濟能力撫養?你是否有足夠的精力去陪伴小孩?單親媽媽的辛苦,是要比常人苦十倍百倍的,你是否做好了足夠的心理準備?另外作為一個單身女人,如果想再找另一半,帶著小孩子肯定會影響。

    我有一個離婚的女性朋友,離婚時帶著七歲的女兒生活在四線城市。為了生活,她不得不去餐館做收銀,而這樣的工作是要晚上上班的。她每天接女兒放學回來,煮好飯給女兒後就要匆忙去上班。七歲的女兒自己吃完飯,自己做作業,自己沖涼睡覺。我問她女兒,自己一個人在家害怕嗎?她說,害怕,但媽媽得賺錢,所以不能哭。小女孩的懂事早熟讓人心疼,但這就是生活。而我的朋友也是吃了許多常人沒有吃過的苦難。我曾問她是否後悔帶著女兒,她說不後悔,女兒在身邊就是最大的動力,吃再多的苦都願意。

    當然,你也要考慮小孩跟誰,對他的成長有利。如果前夫生活條件好,能給小孩優越的學習環境,這就需要你自己去權衡該不該要帶小孩在自己身邊。你現在36歲,還是年輕的,將來帶著孩子找男朋友,肯定會有一定的影響。離婚重組家庭,在處理小孩的問題也較複雜,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

    總之,自己權衡好要小孩的利與弊,一旦作了決定,就不要後悔,努力過好自己的生活,相信自己離婚的女人照樣可以過得很好。

  • 8 # 愛讀童書的小靜媽媽

    看題目,媽媽36歲、全職,離婚對於這種現狀的人來說就是天塌了。我覺得離婚後要不要孩子的撫養權,主要看哪一方更適合孩子成長,對孩子成長更有利!

    一、女方如果在全職媽媽期間,沒有忘記自己的專業課程,或者可以在短時間內迅速找到掙錢的門路,就可以要孩子的撫養權。畢竟孩子跟著媽媽會更好。女方的家人如果身體健朗,可以幫上一把手,建議孩子跟女方。

    二、如果離婚後女方自己生活都沒有著落,沒有時間去照顧孩子,給孩子穩定的生活。這時候孩子就跟男方,比較妥當!

    所以孩子的撫養權爭奪要看哪一方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對孩子造成的負面影響最小!

  • 9 # jason媽咪有辦法

    jason媽咪愛育兒:愛旅遊,愛文字,愛詩詞風花雪月;與天鬥與地鬥,與娃鬥其樂無窮;寫有溫度的文字,做靈魂有香氣的媽咪!敬請關注!

    不拼搏一把你怎知自己不成

    我還是有點女權主義的,這個女權不是指支配男人,而是女人需要自主自立,有時候不是你不成,而是沒有陷在那個環境。

    人都是喜歡呆在舒適區裡,不想走出去,對於走出來也是充滿了恐懼思想,事實上,沒有人是註定一事無成的;也沒有人是天生就什麼都會的。

    既然他已經拋棄你,走出來活出一個精彩的自己

    既然已經被離婚,那就是他的心已經不再你這裡了,縱使搶回來又怎樣,如同發了黴的麵包一樣,那上面的斑斑點點也是內心的傷。

    孩子的撫養權是否要

    一是看孩子有多大?孩子越小你負擔的就會越大,但是他是你的孩子,在父親那邊能不能得到好的照顧,這是一個很難說的事情。

    二是看父親那邊的責任與義務是否可以盡到位?他是不是願意你來撫養,或者他也想要孩子,或者他根本不想要孩子。如果他根本不想要孩子,我建議題主還是要撫養權,不然孩子太可憐了。

    自信點,寶媽,即便做了多年全職寶媽,不意味著自己所有能力都失去了,振作些,祝福你!

  • 10 # 使用者62325290016

    我覺得應該要,我自己也是個單親媽媽,孩子是自己懷胎十月生下來的,我一天看不到自己的寶寶就會很想念,孩子跟著自己,自己肯定會全心全意的對孩子,如果留給前夫,你真的放心嗎?現在一般男的帶孩子的比較少,到時候再有個後媽,孩子會怎麼樣呢?當然了,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可能帶著一個孩子對於再婚有一定影響,但是孩子既然生了他,就對他有責任,要選擇對孩子最有利的做法。反正我就是這麼想的,好好把孩子帶大,自己的事情先放在一邊。也許也會有人批判,自己的生活都過不好,怎麼帶好孩子?但是我無怨無悔,帶著孩子開心生活。有些事情我們左右不了,能選擇的就是開開心心生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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