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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00471328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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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其實由於律師這個職業特性,所以不存在說律師實誠的問題,只有全力維護保障僱主的利益,才是一個業內好的律師,律師不需要去在意倫理道德和社會輿論的想法,否則他就不是個好律師,至少如果他在代理過程中在意這些東西,是對僱主無益的,特別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
可以這樣說,不懂得昧著良心說話的律師,就不是個好律師。
律師之所以幾乎在同行內很實誠,是因為律師一天到晚的去研究法律,分析案件,挖法律漏洞,找案件突破口,這個過程是很難受的,而在庭審上,律師無非就是希望檢察院和法官認同自己的觀點,只有認同了才會對案件有意。
而如果同行認同自己的觀點,那對自己的信心或者說是虛榮心是有提高的。
而律師這個職業特別在意資歷和人脈的,如果自己的想法得到其他人的認同,這對於自己是有利的。
而且律師這個職業並不需要在意成全徒弟餓死師傅,如果你需要在律師行業混的好,無非就是靠案子一步步的積累起來的,等媳婦熬成婆,自然就水到渠成了,所以也就不需要怎麼藏著掖著,受自己幫助的人越多,對自己就是人脈,對自己越有利。
什麼是好律師?打贏官司的才是好律師,自己的觀點能得到法官認同的,才是好律師,其他的社會輿論,倫理道德都不必在意,否則,律師這碗飯你還是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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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爺的袍子
謝邀,首先問題描述就有太絕對,說律師在內心都是非常誠實的人?這個"都"用的不嚴謹,同理可以說每個犯錯的人內心都是非常誠實的人,只是一時糊塗犯了錯,那就可以不追究了?然後問題下面的論據只是律師在講課中如何認真如何敬業,不代表代理每個案子時在利益面前都是這個態度,就說這麼多吧,不同意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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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榮想
律師應該是一個神聖的職業(如同醫生)是正義之神!應為事件不平而鬥爭!做的每件事都應該對的起自己的良心!不是因為自己的專業性去賺沒有良心的錢!(不一定每個律師都是敞明的!要不就不會有黑醫生、黑律師、黑法官之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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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明若觀火2
謝謝邀答。一個人內心誠實對社會也好,對家人朋友也罷,不會使壞心眼,說話做事講良心,從事什麼職業都會得到大家的認可。作為一名律師在職能否遵從法律精神,尊重客觀事實,維護法律尊嚴,顯得尤為重要。以知法、懂法、守法為根本,以己之力釋法,為委託人爭取權利即為一名合格律師。至於誰內心是否誠實,沒人追究,個人自己知道,更別說哪個職業內心誠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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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65741wm
這是對的,任何人內心裡都有是非評判,只不過面對利益的誘惑良心會發生偏轉,具體到律師這職業上會更明顯些,這就是民間所說:死的能說成活的,好的能說成壞的,司法上的專有名詞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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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頭菜ooO
京師周姓訟師者,一生唯重謹慎考據之人士也。
凡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曰觀其行,曰究其理,曰取其證,曰訴其法。
一日,訟師歸家,戶樞虛掩,內有斥聲泣聲激烈交合聲,音熟稔,疑為內子。遂傾耳細聽半個時辰,乃確定。
復移目於門竇,仔細觀察半個時辰,確定附妻體上之人,王姓鄰人也。
欲敲門,未及,恐驚嚇其妻,又恐驚嚇其鄰致病,罪莫大焉,輒止。
取移動終端裝置一臺,盜攝錄之,尤以器官特寫及活動過程為重。
觀王姓鄰人,何其洶洶。
聽愛妻嗚咽,奈何杳杳。
訟師忽聽得其妻高呼:吾將亡,吾將亡!
再見王姓鄰者不顧疲憊之身,以口渡氣,其妻始悠悠還魂。
訟師拭汗,默唸:險乎哉,竟一時差點錯怪好人噫。
遂訂購“見義勇為”錦旗一面,親貼於鄰人門庭,以示感激之情也。轉自@歷來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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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莫僧人
何時起,這個社會變成這樣了?以金錢為核心的地方。黑白倒置奇怪嗎?
律師的首要任務就是堅持職業道德!!辯護是第二位。。近幾年常發生律師受攻擊的事情!!原因多種。。。
可也見到律師讓委託人給打了?這就是怪事了。至於為什麼?當然外人難以瞭解。
律師身份於今天。於當下社會。扮演什麼角色其實並不是由律師個人決定的!也關係到事務所。關係到大家的切身利益。
有些話不好說。說多了也會給刪了:i一行業。不可能水平相同。有幾個為財而丟棄職業要求的並沒有什麼奇怪。。。
律師之痛。大家也該多理解|!為了堅持一點點信念而失去了人生最珍貴的東西。但仍舊的堅強如初。。。
出賣個人靈魂最少之處。應該是本行業吧?這可以了。足以無愧於這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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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狂嘴良民
律師誠實?笑話吧!
我來談談有些律師吧。
2000年,我弟弟在漁船上打工,晚上被不明人上船傷害到眼睛。我就找了個比較出名的女律師。
當時這個狗逼女律師說,這官司百分之百贏。收錢後,這狗逼律師跑了二趟法院,都是我租車去的,吃了二頓時飯,就沒影了,她把事辦砸了,最後一生氣,也沒再找過她。
現在,在小城市的她,掛了個律師事務所,代理全省的律師業務!
有時我在想,世上我想殺的一個人,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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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善若水155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律師當中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把律師打包評論既不能說不好也不能說多麼好。各行各業的人大多數都是奔著幹活掙錢吃飯養家的目的去的,真的有社會責任感的我不敢說有多少。至於你說的是不是真誠的,起碼掙錢養家這個心裡是真誠的,其他的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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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訓猴師168
同意這個觀點!他們的內心非常誠實,外表非常的虛偽!內心對金錢的渴望和追求非常誠實!外表要裝做是維護正義,為尋求法律的公正,視金錢如糞土。非常的虛偽!!
這幾年,我有幸參加了許多學習活動,發現律師們授課,都把自己在執業過程中感悟出來的知識和經驗全盤托出,毫無保留,且還擔心有所遺漏。
我聽某律師講合同法,他說,京城一位名律遇到一個法律障礙,從法理上推斷,可以解決,可就是找不到法條依據。最後,訊息傳到某律師耳朵裡。某律師說:您的思想上拐個彎,如此如此不是就解決了嗎?該京城名律恍然大悟,乾淨利落解決問題。
我聽一位年輕律師講課,他最大的特點的英中文混用。一次講到計算損失的問題,他說,遇到這個問題,您這樣計算法官不認也不行。
聽王利明先生現場講課,有一個困擾我多年的法律問題無法理解,我看法條千百遍,法條看我如路人;翻了許多專著,也沒有成效。可是,王利明先生輕輕的一句話,說出了這個法條真諦。從此,我看該法條,字字如珠璣,閃閃發光輝。法律不修訂,可用50年。誰要觸犯它,會面臨牢獄。這真是個自己偷偷冷笑著的法條!
我就想,律師,在內心都是非常誠實的人!律師在內心絕對不會自己欺騙自己。因為律師如果在內心不誠實,就會犯有關法學家批評的那樣,在處理具體問題時,可能會犯“給豬戴塊尿布”、“給公牛擠奶,還拿著漏勺去接”的致命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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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內心誠不誠實,是一個永遠無法證實的事。現代社會最要緊的是信用。也就是俗話說的說話算話。作為律師,只要他能按照她自己說的那樣,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自己的學識來為委託人進行有效辯護,他就是一個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