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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高考升學規劃劉老師

    現在的社會,得益於網路的發達,育兒知識普遍容易獲得,加上父母都比較愛學習了。大家都知道了孩子需要安全感,所以要給予足夠的愛。但同時也不能太溺愛孩子。要在這兩者之間把握一個度。讓許多家長都覺得好為難。

    其實這就是要懂得區分依賴與依戀的不同

    有人說如果你愛孩子,就讓他依戀你,因為那裡是天堂。

    如果你恨孩子,就讓他依賴你,因為那裡是地獄。

    依賴是指孩子對父母所擁有的物質或者品格的需要。比如,依賴父母的金錢,依賴父母的保護能力等。

    而依戀是指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由本能決定的,對某些重要人物的親近的需要。一種獲得情感上安全感的需要。比如嬰兒天生的需要去擁抱母親,孩子遇到危險天然地會想到要去找媽媽。

    依賴靠彼此恨來建立聯絡。依戀靠彼此愛來建立聯絡。

    比如一個3歲的孩子摔倒了。做媽媽的馬上過去把他扶起來,還要跺跺地板,說是地板的錯。這就是溺愛了,會讓孩子產生依賴的心理,覺得摔倒後反正有媽媽扶,所有的錯都不是自己的錯

    而如果這時候媽媽過去鼓勵他自己爬起來,起來後抱抱他,問他有沒有摔痛。就會讓孩子覺得媽媽是愛我的。

    上次凱凱媽跟我說,“兒子現在讀一年級,作業總是無法完成。最近又鬧著不想去上學了,我真的煩死了。”

    再細問才知道,孩子剛上一年級,第一次老師佈置的作業,他就沒記住。回家後他就渴望媽媽可以透過其他渠道來幫助他,知道今天的家庭作業是什麼?

    但是媽媽害怕這樣做會引起孩子從此什麼事都依賴他。造成孩子的依賴心理。他就很嚴厲地對兒子說:“這是你自己的事情,不要什麼事情都想著依賴媽媽,媽媽是不可能永遠幫助你的”。接著凱凱感覺有種羞恥感,感覺自己什麼都做不好,或者說有了內疚感,感覺自己總是做錯事情。

    於是呢,他就不敢再問媽媽了,作業沒有完成,又遭到老師的批評。接下來就非常害怕老師佈置作業,慢慢的就變成不愛去上學了。開始有了針對上學的焦慮情緒。於是,她的媽媽也開始更多的指責和批評。導致惡性迴圈。

    其實這時候凱凱對媽媽的需要,只是一種依戀行為,而不是依賴行為。凱凱在學校體驗到了危險,他害怕了,跑去向母親求助。這時候,媽媽如果可以給與安全感。那麼,凱凱就有機會消化危險的感覺而繼續學習了。

    這時候,媽媽可以說:“噢,你可能因為記不住作業而擔心老師指責你是不是?不要緊張,你還小,媽媽會幫助你發展些方法來記住作業的。比如,我們可以問同學,媽媽也可以問老師,等到你的記憶力再成熟一些,就可以記住了”。或者媽媽什麼也不需要說,只要抱抱凱凱,然後說:“你很聰明的,你放鬆下來,媽媽相信你會找到解決方法的。你需要媽媽幫助的話,媽媽一直在這裡。”

    其實簡單的說就是,依戀是一種情感的支援!依賴是具體事物的支援。

    這樣也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很多父母大字不識,養出來的孩子卻很有出息。而往往父母是研究生、博士,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卻很失敗。

    就是因為前者提供了很好的情感支援,卻給不了實際學習上的幫助(在這裡是指給孩子課業的輔導)。而後者往往只是在實際的學習上給予指導幫助,經常給孩子過大的壓力。而沒有提供很好的情感支援。

    我們父母要從直接的知識教導轉移到情感培育,讓孩子自己去反思,發生了什麼。那就是說從給孩子餵食到給孩子營造一個安全的氛圍,讓孩子自己去給自己餵食。

    許多研究證明了,依戀是持續終生的行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情感交流的需要。比如一個成人在生病時就特別渴望來自親人或朋友的情感支援。

    作為父母,我們要做到成為孩子的“安全基地”。讓他們在充滿了“安全感”的電後,去快樂積極的探索外界世界。

    成為孩子的“安全感灣”,在他們遇到危險的時候可以返回來繼續充滿“安全感”的電。這樣可以反思和學習發生了什麼,積累經驗避免下次出錯。

  • 2 # 澐弈

    對於有錢的人來說,愛是讓孩子去體味勞苦,讓他知道生活不易,得努力,學習各種知識和技能,強大自己;

    對於窮人家的孩子來說,愛是捨不得孩子受任何委屈,父母可以不辭勞苦,只希望子女不吃苦受累,最終讓他變得懶散,什麼都不會做,一事無成,依舊是窮人。

  • 3 # 李子句館

    簡單來說,溺愛就是愛的程度過高,從而給孩子帶來一些演繹更改的習慣,壞處還是很明顯的,我給大家舉幾個溺愛的典型例子:

    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電視別人不能看,孩子看動畫片,父母老人站一邊……

    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還會讓孩子養成了唯我獨尊、自我中心的不良品質,還不利於孩子抗錯能力、責任感的培養與發展。

    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家裡人都要圍著他轉,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注意力極其分散,“人來瘋”也特別嚴重,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面對孩子過度吵鬧、耍無賴的行為,父母可以採取“冷三分鐘”的辦法,三分鐘內不看、不說、不理。

    包辦替代

    早上起床時,有的父母匆匆忙忙地一邊給孩子穿衣服,一邊鋪床疊被,還幫孩子整理好書包,幫他提書包,牽著孩子的小手走出家門,甚至還不放心地送到校門口。在家裡,吃飯時,幫他盛飯夾菜,寶寶天,寶寶地的勸孩子多吃一點,生怕孩子沒有吃好吃飽。有的甚至端著碗筷趕到這裡、趕到哪裡,給孩子餵飯吃。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還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

    教育家陳鶴琴先生提出了“凡是兒童自己能做的,應當讓他自己做。”由於家長們過分溺愛,處處包辦代替,使孩子們漸漸習慣了依賴他人,錯失能力養成的機會。這樣的孩子,沒有獨立性,甚至將來,不具備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會讓孩子產生依賴心理,砍掉的是孩子的獨立精神

    當面袒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著:“不要太嚴了,他還小呢。”有的父母教孩子,奶奶會站出來說話:“你們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會好;你們小的時 候,還遠遠沒有他好呢!”這樣的孩子當然是“教不了”啦!

    袒護孩子的錯誤,會矇住孩子辨別是非的眼睛。偏袒自己的孩子,只指責別人的錯誤,不利於孩子養成寬容他人、友好相處的品質。爺爺奶奶袒護孩子,不利於孩子成長,也間離了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傷害了孩子熱愛父母的真實感情

    剝奪獨立

    孩子在家裡,這個別碰,那個別拿,恐怕有什麼閃失傷了孩子。如倒一杯開水、提點洗澡水之類的事也生怕孩子們做了。孩子不小心摔倒了,家長也會立刻衝上前去,心疼地扶起來,然後埋怨是地面不平,抱怨這時桌子不好碰到了孩子等等。由於家長的這種過度保護、過分擔心行為,嚴重地剝奪了孩子自己成長的機會,使其很難獨立,將來生活能力、自理能力、交際能力、自我保護能力都很差。

  • 4 # 寶哥說vlog

    無論如何,兩者都是愛,出發點沒問題,都是家長對小朋友成長過程的關懷,這個是其他人無法替代,但是我們主張正確方式的關懷。

    溺愛,是一種過分的愛,會把人隱、引入歧途。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呢,從小就受到一種過分的愛,不管你走對還是做錯,爸爸媽媽都將就你,鼓勵你,表揚你。長大之後會做一些意想不到的是。

    愛呢,就是一種表現。其實愛分很多種,家裡媽媽的愛就是鼓勵是的愛。爸爸不善於表達,就體現出來的是一種嚴格的愛。在這兩種愛的平衡下,會是你健康成長。所以,這就是兩種愛的不同。

    郭敬明在《夏至未至》中寫道:年少時,我們總以為父母無堅不摧,直到撞破他們的無助,才明白那是因為愛,他們才願意扮演英雄。每個孩子都會經歷那樣的時刻,突然想快點長大,庇護父母,像他們曾經庇護我們那樣。 父母適當示弱,孩子才有機會接觸生活的實相,撞破父母的無助,發自內心地感恩和擔當。

  • 5 # 燕姐在深圳

    已兩個孩子媽媽的經歷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溺愛是盲目的去愛孩子,讓孩子自己沒有方向感,變得沒有處理事情的主見,往往這樣孩子越來越依靠自己,變得放縱自己

    愛的話是建立在思想及感情意識的過程中產生的,會以引導孩子的思維愛,不是讓孩子一味的盲目的去從父母身上拾取!最終導致孩子人生的道路是已一種健康積極向上樂觀的生活態度面對的!

  • 6 # 閔仙女

    我認為愛是給孩子足夠空間,讓他發展,在他需要你的時候,你會伸出你的雙手去拉他一把。

    而溺愛是放縱,他想幹什麼你就讓他幹什麼,這是決對錯誤的,他在16歲之前沒有足夠的判斷能力,你需要引導他,去給他建議,告訴他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但是在他成年後,有自己獨立思想後,你就不要在去強迫他了,因為就算你說了,他也不一定聽啊

  • 7 # 愛生活愛老鄉

    我們首先來看看溺愛的定義,是一種失去理智、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一般是長輩對晚輩的關係特徵。

    要知道人是具有社交屬性的生物,除非不讓孩子出門,那麼只要步入社會,不免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

    當一個人因為從小溺愛被扭曲了世界觀、人生觀,那麼必然和社會格格不入,被社會淘汰。

    任何事都可能過猶不及,那麼我們怎麼把握這個尺度呢,以對孩子成長有利為標準。

    一、儘可能由父母帶孩子,爺爺婆婆帶孩子更容易出現溺愛。

    二、孩子不合理的要求,必須要忍心說不,不能因為心疼孩子哭鬧就一次次妥協,妥協永遠是無休止的,同樣慾望也是,想要的東西會越來越多,越來越不合理,當父母不能給予怎麼辦?

    三、愛孩子應該要適當,一定不要讓孩子養成自我為中心,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別人家也是,不可能慣著這樣的人。

    四、隨著孩子的成長,應該讓孩子逐漸獨立,覺得孩子還小,就不讓孩子做,要知道在父母眼中,兒女永遠都是是孩子(即使是個老男孩)。

    網上有十大型別區分什麼樣是溺愛,可以看一下:

    1、過分注意

    2、特殊待遇

    3、生活懶散

    4、輕易滿足

    5、大驚小怪

    6、祈求央告

    7、剝奪獨立

    8、包辦代替

    9、當面袒護

    10、害怕哭鬧

    如果出現這些情況,要多加註意了,孩子是一張白紙,會成為什麼樣的畫,很大的因素都在於父母怎麼言傳身教。

  • 8 # 風雲決月

    愛可以,但不要過度。父母愛自己的孩子,不單單是要在生活方面給予更多的關愛,而且要關注孩子的教育、身心健康發展。真正的愛孩子是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如何獨立的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學會感恩,學會善良。

    在父母的關愛中成長的孩子心理會更健康,長大成人以後在處理各種問題時也會更理智。

    而溺愛對孩子來說則是一個災難。過度的溺愛孩子,會讓孩子喪失對這個世界的正確判斷,在溺愛中長大的孩子會在心理上出現很多問題,例如,會盲目的以自我為中心,過度自大等等。溺愛其實是在害孩子。

    因此我們要對孩子有更多的關愛,但不要溺愛。

  • 9 # 冬森

    我會把我的孩子能夠從小學會堅強,養成獨立自主的好習慣,父母作為孩子的指路明燈,對的事情就該多支援鼓勵,錯誤的行為也不能包庇和妥協,偶爾陪著孩子鬧一鬧,比一頓瘋狂怒吼的效果更好,孩子可以愛,但絕不能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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