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CAD中設計引數1、 考慮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的荷載調整係數,【高規5.6.1】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時取1.0,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時取1.1。2、 框架樑端負彎矩條幅係數,【高規5.2.3】在豎向荷載作用下,可考慮框架樑端塑性變形內力重分佈對梁端負彎矩乘以調幅係數進行調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裝配整體式框架樑端負彎矩調幅係數可取為0.7~0.8,現澆框架樑端負彎矩調幅係數可取為0.8~0.9(一般取為0.85),且調幅後的跨中彎矩不應小於按簡支計算的跨中彎矩的1/2。3、 樑柱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混規8.2.1】中有詳細規定(新規範保護層厚度指以最外層鋼筋的外邊緣計算混凝土的保護層厚度)。4、 框架的抗震等級,【抗規6.1.2】中有詳細規定(表6.1.2中確定的房屋的抗震等級為丙類建築的抗震等級,甲乙類建築應提高一度查表6.1.2確定其抗震等級,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乙類建築的抗震等級應按特一級採用,甲類建築應採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丁類建築允許降低一度採取抗震措施,但已為6度時不應再降低)5、 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抗規3.3.2】建築場地為1類時,對甲乙類建築應允許仍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採取抗震構造措施,對丙類建築應允許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仍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採取抗震構造措施。(1類場地時,丁類建築抗震構造措施也可降低一度同丙類;2類場地時,甲乙類建築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丙類建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丁類建築可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降低一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3、4類場地時,甲乙類建築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兩個等級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丙類建築7度半和8度半分別按8度9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丁類建築7度和8度分別按6度7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6、 計算振型個數,【高規5.1.13】計算振型數應使各振型參與質量之和不小於總質量的90%(振型數應為3的倍數,與結構的自由度有關,所選振型數不應大於結構的自由度,當結構按側剛模型分析時,每層的剛性樓板有三個自由度,總自由度為3n,當按總剛模型分析時,每個節點有兩個自由度,總自由度為2mn)。7、 週期折減係數,【高規4.3.17】當非承重牆體為砌體牆時,高層的計算自振週期折減係數可按下列規定取值:框架結構可取0.6~0.7;框架-剪力牆結構可取0.7~0.8;框架-核心筒結構可取0.8~0.9;剪力牆結構可取0.8~1.0(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如框架結構的填充牆較少時,折減係數可取的大一些如0.85).文字檔案輸出1、 平均重度,建築的總質量除以總面積,框架12~13,框剪14~15,剪力牆15左右。2、 質量比,【高規3.5.6】樓層質量沿高度宜均勻分佈,樓層質量不宜大於相鄰下部樓層質量的1.5倍。3、 剛度比,【高規3.5.2】對框架結構,樓層與其相鄰上層的側向剛度比不宜小於0.7,與相鄰上部三層剛度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小於0.8,規範中有詳細的計算方法,框架與框剪的計算方法不同,Ratx1和Raty1的值不能小於1,若小於則是薄弱層,【高規3.5.8】側向剛度變化、承載力變化、豎向抗側力連續性不規則的,其對應於地震作用標準值的剪力應乘以1.25的增大系數,【抗規3.4.4】平面規則而豎向不規則的建築,應採用空間結構計算模型,剛度小的樓層的地震剪力應乘以不小於1.15的增大系數,高層建築結構設計應按【高規】,多層建築結構設計也可以按【抗規】。4、 剛重比,【高規5.4】中有詳細的計算方法和規定。5、 承載力之比,【抗規4.4.3】抗側力結構的層間受剪承載力之比不應小於相鄰上一樓層的80%。6、 週期比,【高規3.4.5】結構扭轉為主的第一自振週期與平動為主的第一自振週期之比,A級高度高層建築不應大於0.9,B級高度高層建築、超過A級高度的混合結構及本規程第10章所指的複雜高層建築不應大於0.85,且前兩個週期宜為平動週期。7、 剪重比,【抗規5.2.5】中有詳細的規定和計算方法,由於地震影響係數在長週期段下降較快,對應基本週期大於3.5s的結構,由此計算所得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的結構效應可能太小,而對於長週期結構,地震動態作用中的地面運動速度和位移可能對結構破壞具有更大影響,但是規範所採用的振型分解反應譜法尚無法對此作出估計,出於結構安全的考慮,提出了對結構總水平地震剪力及各樓層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要求。8、 有效質量係數,應大於90%。9、 各樓層地震剪力系數調整情況,不應大於1.10最大層間位移角,主要是考慮舒適度的要求,【抗規5.5.1】中有詳細的彈性層間位移角的限值規定。11位移比,【高規3.4.5】結構平面佈置應減少扭轉的影響,在考慮偶然偏心影響的規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樓層豎向構件最大水平位移和和層間位移,A級高度高層建築不宜大於該樓層平均值的1.2倍,不應大於該樓層平均值的1.5倍;B級高度高層建築、超過A級高度的混合結構及本規程第10章所指的複雜高層建築不宜大於該樓層平均值的1.2倍,不應大於該樓層平均值的1.4倍,若超出限值應考慮雙向地震作用的影響。SATWE引數設定 一:總資訊1、水平力與整體座標夾角(度):一般為預設。若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大於15度則回填。2、混凝土容重(KN/m3):磚混結構25 KN/m3,框架結構26KN/m3。3、剛才容重(KN/m3):一般情況下為78.0 KN/m3(預設值)。4、裙房層數:程式不能自動識別裙房層數,需要人工指定。應從結構最底層起算(包括地 下室),例如:地下室3層,地上裙房4層時,裙房層數應填入7。5、轉換層所在層號:應按PMCAD樓層組裝中的自然層號填寫,例如:地下室3層,轉換層位於地上2層時,轉換層所在層號應填入5.程式不能自動識別轉換層,需要人工指定。 對於高位轉換的判斷,轉換層位置以嵌固端起算,即以(轉換層所在層號-嵌固端所在層號+1)進行判斷,是否為3層或3層以上轉換。6、嵌固端所在層號:無地下室時輸入1,有地下室時輸入(地下室層數+1)。7、地下室層數: 根據實際情況輸入。8、牆元細分最大控制長度(m):一般為預設值1。9、轉換層指定為薄弱層:SATWE中轉換層預設不作為薄弱層,需要人工指定。如需將轉 換層指定為薄弱層,可將此項打勾,則程式自動將轉換層號新增到薄弱層號中,如不打勾,則需要使用者手動新增。此項打勾與在“調整資訊”頁“指定薄弱層號”中直接填寫轉換層層號的效果是完全一致的。10、所有樓層強制採用剛性樓板假定:一般僅在計算位移比和週期比時建議選擇。在進行結構內力分析和配筋計算時不選擇。11、地下室強制採用剛性樓板假定:一般情況不選取,按強制剛性板假定時保留彈性板面外剛度考慮。特別是對於板柱結構定義了彈性板3、6情況。但已選擇對所有樓層牆肢採用剛性樓板假定的話此條無意義。12、牆梁跨中節點作為剛性樓板從節點:一般為預設勾選。不勾選的話位移偏小。13、計算牆傾覆力矩時只考慮腹板和有效翼緣:應勾選,使得牆的無效翼緣部分內力計入框架部分,實現框架,短肢牆和普通強的傾覆力矩結果更合理。14、彈性板與梁變形協調:相當於強制剛性板假定時保留彈性板面外剛度,自動實現梁板邊界變形協調,計算結構符合實際受力情況,應勾選。15、牆元側向節點資訊:這是牆元剛度矩陣凝聚計算的一個控制引數,程式強制為“出口”,即只把牆元因細分而在其內部增加的節點凝聚掉,四邊上的節點均作為出口節點,使得牆元的變形協調性好,分析結果更符合剪力牆的實際。16、結構材料資訊:按實際情況填寫。17、結構體系:按實際情況填寫。18、恆活荷載計算資訊:1)一般不允許不計算恆活荷載,也較少選一次性載入模型;2)模擬施工載入1模式:採用的是整體剛度分層載入模型,該模型應用與各種型別的下傳荷載的結構,但不使用與有吊柱的情況;3)按模擬施工 2:計算時程式將豎向構件的軸向剛度放大十倍,削弱了豎向荷載按剛度的重分配,柱牆上分得的軸力比較均勻,傳給基礎的荷載更為合理。4)模擬施工載入3:採用分層剛度分層載入模型,接近於施工過程,故此建議一般對多、高層建築首選模擬施工3;對鋼結構或大型體育館類(指沒有嚴格的標準層概念)結構應選一次載入。對於長懸臂結構或有吊柱結構,由於一般是採用懸挑腳手架的施工工藝,故對懸臂部分應採用一次載入進行設計。當有吊車荷載時,不應選用模擬施工3。19、風荷載計算資訊:一般來說大部分工程採用SATWE預設的“水平風荷載”即可,如需考慮更細緻的風荷載,則可透過“特殊風荷載”實現。20、地震作用計算資訊:一般為“計算水平地震作用”,抗規5.1.6條規定,6度時的部分建築,應允許不進行截面抗震驗算,但應符合有關的抗震措施要求。因此這類結構在選擇“不計算地震作用”的同時,仍要在“地震資訊”頁中指定抗震等級,以滿足抗震構造措施的要求。此時,“地震資訊”頁除抗震等級相關引數外其餘項會變灰。21、結構所在地區:一般選擇“全國”。分為全國、上海、廣東,分別採用中國國家規範、上海地區規程和廣東地區規程。B類建築和A類建築選項只在堅定加固版本中才可選擇。22、特徵值求解方式:僅在選擇了“計算水平和反應譜方法豎向地震”時,菜允許選擇“特徵值求解方式”。水平震型和豎向震型整體求解:只做一次特徵值分析。水平震型和豎向震型獨立求解:做兩次特徵值分析。23、“規定水平力”的確定方式:一般選擇“樓層剪力差方法(規範方法)”二:風荷載資訊:1、地面粗糙度類別:A: 指近海海面和海島、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區;B: 指田野、鄉村、叢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較稀疏的鄉鎮和城市郊C: 指有密集建築群的城市市區;D: 指有密集建築群且房屋較高的城市市區2、修正後的基本風壓(KN/m2):按照《建築結構荷載規範》附錄D.4中附表D.4給出的50年一遇的風壓採用,但不得小於0.3KN/m2。一般情況下,高度大於60m的高層建築可按100年一遇的風壓制採用;對於高度不超過60m的高層建築,其風壓是否提高,可由結構工程師根據結構的重要性按實際情況確定。3、X向結構基本週期(秒):第一次計算時採用預設值,然後根據計算出的週期乘以這件係數後回代。4、Y向結構基本週期(秒):第一次計算時採用預設值,然後根據計算出的週期乘以這件係數後回代。5、風荷載作用下結構的阻尼比(%):混凝土結構及砌體結構0.05,有填充牆鋼結構0.02,無填充牆鋼結構0.01。6、承載力設計時風荷載效應放大係數:程式預設值為1.0,對風荷載比較敏感的高層建築,承載力設計時應按基本風壓的1.1倍採用。7、用於舒適度驗算的風壓(KN/m2):預設與風荷載計算的基本風壓取值相同。一般可取100年一遇的風壓。8、用於舒適度驗算的結構阻尼比(%):按照高規要求,驗算風振舒適度時結構阻尼比宜取0.01~0.02,程式預設取0.02。9、順風向風振:對於基本自振週期T1 大於0.25s 的工程結構,如房屋、屋蓋及各種高聳結構,以及對於高度大於30m 且高寬比大於1.5 的高柔房屋,均應考慮風壓脈動對結構發生順風向風振的影響。10、橫風向風振:目前暫不起作用。11、扭轉風振:一般考慮。12、水平風體型係數:一般為預設值。13、設縫多塔背風面體型係數:一般為預設值。14、特殊風體型係數:為灰色,無法修改。三:地震資訊1、結構規則資訊:該引數在程式內不起作用。2、設防地震分組:詳見《抗規》附錄A。3、設防烈度:詳見《抗規》附錄A。4、場地類別:依據地質報告輸入,或按規範填寫,見《抗規》4.1.6。5、砼框架抗震等級:按《抗規》6.1.2填寫。6、剪力牆抗震等級:按《抗規》6.1.2填寫。7、鋼框架抗震等級:按《抗規》6.1.2填寫。8、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一般為不改變,學校提高一級。9、中震(或大震)設計:一般為不考慮。10、按主震型確定地震內力符號:根據《抗規》5.2.3條計算的地震效應沒有符號,SATWE原有的符號確定規則是每個內力分量取各振型下絕對值最大者的符號,現增加本引數可解決原有規定下個別構件內力符號不匹配的情況,可勾選。11、考慮偶然偏心:計算單向地震作用時應考慮偶然偏心的影響,選擇後程序將增加計算4個地震工況,即每層的質心沿垂直於地震作用方向便宜5%的地震作用。計算位移比時看此工況下的值,計算位移(角)時可不考慮此工況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高層都選取。12、考慮雙向地震作用:位移比超過1.2時,則考慮雙向地震作用,不考慮偶然偏心。 位移比不超過1.2時,則考慮偶然偏心,不考慮雙向地震作用。13、X(Y)向相對偶然偏心:勾選了“考慮偶然偏心”後,允許使用者修改X和Y向的相對偶然偏心只,一般取預設值為0.05。14、計算振型個數:一般最少取3且為3的倍數。當考慮扭轉藕聯計算時,振型數應不少於9。對於多塔結構振型數應大於12。衡量指標是:有效質量係數≥90%。15、重力荷載代表制的荷載組合值係數:一般情況下取預設值0.5。16、週期折減係數:對於框架結構可取0.6~0.7;對於框架-剪力牆結構可取0.7~0.8;框架-核心筒結構可取0.8~0.9;剪力牆結構可取0.8~1.0。17、結構的阻尼比(%):一般混凝土結構取0.05,鋼結構取0.02,混合結構在二者之間取值。程式預設值為0.05。18、特徵週期Tg(秒):設計地震分組 場地類別Ⅰ Ⅱ Ⅲ Ⅳ第一組 0.25 0.35 0.45 0.65第二組 0.30 0.40 0.55 0.75第三組 0.35 0.45 0.65 0.9019、地震影響係數最大值:程式地震作用的計算,程式按規範自動調整,如有特殊要求,也可自行修改。多遇及罕遇地震影響係數最大值:地震影響 6度 7度 8度 9度多遇地震 0.04 0.08(0.12) 0.16(0.24) 0.32罕遇 -- 0.50(0.72) 0.90(1.20) 1.40注:括號中數值分別用於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15g和0.30g的地區。20、用於12層一下規則砼框架結構薄弱層驗算的地震影響係數最大值:由“結構所在地區”、“場地類別”、“設計地震分組”等引數控制,程式按規範自動調整,如有特殊要求,也可自行修改。21、豎向地震參與振型數:用於豎向地震作用的計算。22、豎向地震作用係數底線值:當振型分解反映譜方法計算的豎向地震作用小於該值時,將自動取該引數確定的豎向地震作用底線值。23、斜交抗側力構件方向附加地震數、相應角度(度):地震作用的最大方向值偏離主軸大於15度時,在此需要填寫此角度,作為附加地震計算的角度,(逆時針為正,順時針為負)。SATWE引數中增加“斜交抗側力構件附件地震角度”與填寫“水平與整體座標夾角”計算結果有何區別:水平力與整體座標夾角不僅改變地震力而且改變風荷載的作用方向,而斜交抗側力構件附加地震角度僅改變地震力方向。一般應儘量調整結構使角度不超標。《抗規》5.1.1條規定,有斜交抗側力構件的結構,當相交角度大於15度時,應分別計算個抗側力構件的水平地震作用。主要是針對“非正交的、平面不規則”的結構,這裡填的是除了兩個正交的,還要補充計算的方向角數。相應角度:就是除0、90這兩個角度外需要計算的其他角度,個數要與“斜交抗側力構件方向附加地震數”相同,這樣程式計算的就是填入的角度再加上0度和90度這些方向的地震力。該角度是與X軸正方向的夾角,你是正方向為正。四:活荷資訊1、柱、牆設計時活荷載:一般為折減。2、傳給基礎的活荷載:一般為不折減。3、梁活荷載不利佈置最高層號:多層應取全部樓層,高層宜取全部樓層。4、考慮結構使用年限的活荷載調整係數: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時取1.0,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時取1.1。5、柱、牆、基礎活荷載折減係數:對於《荷載規範》表5.1.1中第1(1)項功能(如住宅、辦公等)的建築,其SATWE所列的折減係數不需修改,但是對於《荷載規範》表5.1.1中其他項功能(如教學樓、商場、書店、食堂等)的建築,其SATWE所列的折減係數需按照《荷載規範》第4.1.2條第2項修改。《荷載規範》5.1.2:設計樓面梁、牆、柱及基礎時,本規範表5.1.1中樓面活荷載標準值的 折減係數取值不應小於下列規定:1 設計樓面梁時:1)第1(1)項當樓面梁從屬面積超過25m2時,應取0.9;2)第1(2)~7項當樓面梁從屬面積超過50m2時,應取0.9;3)第8項對單向板樓蓋的次梁和槽形板的縱肋應取0.8,對單向板 樓蓋的主樑應取0.6,對雙向板樓蓋的梁應取0.8;4)第9~13項應採用與所屬房屋類別相同的折減係數。2 設計牆、柱和基礎時:1)第1(1)項應按表5.1.2規定採用;2)第1(2)~7項採用與其樓面梁相同的折減係數;3)第8項的客車,對但向板樓蓋應取0.5,對雙向板樓蓋和無樑樓 蓋應取0.8;4)第9~13項應採用與所屬房屋類別相同的折減係數。注:樓面梁的從屬面積應按梁兩側各延伸二分之一梁間距的範圍內的實際面積確定。表5.1.2 活荷載按樓層的折減係數牆、柱、基礎計算截面以上層數 1 2~3 4~5 6~8 9~20 >20計算截面以上各樓層活荷載總和的折減係數 1.00(0.90) 0.85 0.70 0.65 0.60 0.554.2.1條,4.2.3條,表4.2.3-1(強條)。牆豎向分佈筋強度(設計值):從pm引數中讀取,此處不能修改。400N/mm2。 《砼規》4.2.1條,4.2.3條,表4.2.3-1(強條)。邊緣構件箍筋強度:一般為400N/mm2。《砼規》4.2.1條,4.2.3條,表4.2.3-1(強條)。 箍筋間距:梁箍筋間距(mm):強制為100,不允許修改。對於箍筋間距非100的情況, 使用者可對配筋結果進行折算。柱箍筋間距(mm):強制為100,不允許修改。對於箍筋間距非100的情況, 使用者可對配筋結果進行折算。牆水平分佈筋間距(mm): 可取值100~400,一般取預設200。 牆豎向分佈筋配筋率(%):可取值0.15~1.2,一般取預設0.3。【說明:主筋級別可在建模程式中逐層指定(樓層定義→本層資訊);箍筋級別在建模程式中全樓指定(設計引數→材料資訊);梁、柱箍筋間距固定取為100,對非100的間距,可對配筋結果進行折算。】3、結構底部需要單獨指定牆豎向分佈筋配筋率的層數NSW:底部加強部位最高層號。4、結構底部NSW層的牆豎向分佈筋配筋率(%):一般取0.6。5、梁抗剪配筋採用交叉斜筋方式時,箍筋與對角斜筋的配筋強度比:一般取預設值1。 八:荷載組合:【注:程式內部將自動考慮(1.35恆載+0.7*1.4活載)的組合】1、恆荷載分項係數γG:根據《荷載規範》3.2.5條、《高規》5.6.2條。活荷載效應控制取1.2,恆荷載效應控制取1.35。2、活荷載分項係數γL:根據《荷載規範》3.2.5條2款一般情況下取1.4,對標準值大於4KN/m2的工業房屋樓面結構的活荷載應取1.3。3、活荷載組合值係數:一般取0.7.詳見《荷載規範》5.1.1、5.3.1條。4、重力荷載代表值效應的活荷組合值係數γEG:抗規(GB50011-2001)5.1.3條規定了活載重力代表值係數,雪荷載及一般民用建築樓面等效均布活荷載取0.5,屋面活荷載和軟鉤吊車荷載取0,硬鉤吊車取0.3,藏書庫、檔案庫為0.8,按實際情況計算的樓面活荷載取1.0。5、重力荷載代表值效應的吊車荷載組合值係數:詳見上一條。6、風荷載分項係數γW:根據《荷載規範》3.2.5條2款一般取1.4。7、風荷載組合值係數:一般取0.6。8、水平地震作用分項係數γEh:一般取1.3,按《高規》5.6.4條執行。9、豎向地震作用分項係數γEv:一般取0.5,按《高規》5.6.4條執行。10、吊車荷載組合值係數:詳見第4條。11、溫度荷載分項係數:程式不允許修改,預設1.4。12、吊車荷載分項係數:程式不允許修改,預設1.4。13、特殊風荷載分項係數:程式不允許修改,預設1.4。14、溫度作用的組合值係數,僅考慮恆、活荷載參與組合:一般取程式預設值0.6。 考慮風荷載參與組合:一般取程式預設值0。考慮僅地震作用參與組合:一般取程式預設值0。15、砼構件溫度效應折減係數:一般取程式預設值0。16、採用自定義組合及工況:一般不勾選。九:地下室資訊:1、土層水平抗力系數的比例係數(M值):該引數可以參照“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94-2008”的表5.7.5的灌注樁頂來取值。M的取值範圍一般在2.5~100之間,在少數情況的中密、密實的沙礫、碎石類土取值可達100~300。其計算方法即是基礎設計中常用的m法,可參閱基礎設計相關的書籍或規範。若填一負數m(m小於或等於地下室層數M),則認為有m層地下室無水平位移。M法計算方法見《建築樁基技術規範》附錄C.0.2。2、外牆分佈筋保護層厚度:一般為50。根據地下工程防水規範(GB50108-2008)4.1.7條的規定,結構混凝土迎水面的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小於50mm,當不考慮結構防水時,應按照混凝土規範(GB50010-2002)9.2.1條依據環境類別選用,並適當加大(可按相應環境類別柱的保護層厚度選用)。該引數用於地下室外牆的配筋計算。3、扣除地面以下幾層的回填土約束:一般輸入0。本引數指從第幾層地下室考慮基礎回填土對結構的約束作用,一般可不扣除,當地下室不完整時,可以考慮扣除相應的地下室層數。
PMCAD中設計引數1、 考慮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的荷載調整係數,【高規5.6.1】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時取1.0,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時取1.1。2、 框架樑端負彎矩條幅係數,【高規5.2.3】在豎向荷載作用下,可考慮框架樑端塑性變形內力重分佈對梁端負彎矩乘以調幅係數進行調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裝配整體式框架樑端負彎矩調幅係數可取為0.7~0.8,現澆框架樑端負彎矩調幅係數可取為0.8~0.9(一般取為0.85),且調幅後的跨中彎矩不應小於按簡支計算的跨中彎矩的1/2。3、 樑柱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混規8.2.1】中有詳細規定(新規範保護層厚度指以最外層鋼筋的外邊緣計算混凝土的保護層厚度)。4、 框架的抗震等級,【抗規6.1.2】中有詳細規定(表6.1.2中確定的房屋的抗震等級為丙類建築的抗震等級,甲乙類建築應提高一度查表6.1.2確定其抗震等級,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乙類建築的抗震等級應按特一級採用,甲類建築應採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丁類建築允許降低一度採取抗震措施,但已為6度時不應再降低)5、 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抗規3.3.2】建築場地為1類時,對甲乙類建築應允許仍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採取抗震構造措施,對丙類建築應允許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仍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採取抗震構造措施。(1類場地時,丁類建築抗震構造措施也可降低一度同丙類;2類場地時,甲乙類建築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丙類建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丁類建築可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降低一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3、4類場地時,甲乙類建築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兩個等級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丙類建築7度半和8度半分別按8度9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丁類建築7度和8度分別按6度7度採取抗震構造措施)。6、 計算振型個數,【高規5.1.13】計算振型數應使各振型參與質量之和不小於總質量的90%(振型數應為3的倍數,與結構的自由度有關,所選振型數不應大於結構的自由度,當結構按側剛模型分析時,每層的剛性樓板有三個自由度,總自由度為3n,當按總剛模型分析時,每個節點有兩個自由度,總自由度為2mn)。7、 週期折減係數,【高規4.3.17】當非承重牆體為砌體牆時,高層的計算自振週期折減係數可按下列規定取值:框架結構可取0.6~0.7;框架-剪力牆結構可取0.7~0.8;框架-核心筒結構可取0.8~0.9;剪力牆結構可取0.8~1.0(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如框架結構的填充牆較少時,折減係數可取的大一些如0.85).文字檔案輸出1、 平均重度,建築的總質量除以總面積,框架12~13,框剪14~15,剪力牆15左右。2、 質量比,【高規3.5.6】樓層質量沿高度宜均勻分佈,樓層質量不宜大於相鄰下部樓層質量的1.5倍。3、 剛度比,【高規3.5.2】對框架結構,樓層與其相鄰上層的側向剛度比不宜小於0.7,與相鄰上部三層剛度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小於0.8,規範中有詳細的計算方法,框架與框剪的計算方法不同,Ratx1和Raty1的值不能小於1,若小於則是薄弱層,【高規3.5.8】側向剛度變化、承載力變化、豎向抗側力連續性不規則的,其對應於地震作用標準值的剪力應乘以1.25的增大系數,【抗規3.4.4】平面規則而豎向不規則的建築,應採用空間結構計算模型,剛度小的樓層的地震剪力應乘以不小於1.15的增大系數,高層建築結構設計應按【高規】,多層建築結構設計也可以按【抗規】。4、 剛重比,【高規5.4】中有詳細的計算方法和規定。5、 承載力之比,【抗規4.4.3】抗側力結構的層間受剪承載力之比不應小於相鄰上一樓層的80%。6、 週期比,【高規3.4.5】結構扭轉為主的第一自振週期與平動為主的第一自振週期之比,A級高度高層建築不應大於0.9,B級高度高層建築、超過A級高度的混合結構及本規程第10章所指的複雜高層建築不應大於0.85,且前兩個週期宜為平動週期。7、 剪重比,【抗規5.2.5】中有詳細的規定和計算方法,由於地震影響係數在長週期段下降較快,對應基本週期大於3.5s的結構,由此計算所得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的結構效應可能太小,而對於長週期結構,地震動態作用中的地面運動速度和位移可能對結構破壞具有更大影響,但是規範所採用的振型分解反應譜法尚無法對此作出估計,出於結構安全的考慮,提出了對結構總水平地震剪力及各樓層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要求。8、 有效質量係數,應大於90%。9、 各樓層地震剪力系數調整情況,不應大於1.10最大層間位移角,主要是考慮舒適度的要求,【抗規5.5.1】中有詳細的彈性層間位移角的限值規定。11位移比,【高規3.4.5】結構平面佈置應減少扭轉的影響,在考慮偶然偏心影響的規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樓層豎向構件最大水平位移和和層間位移,A級高度高層建築不宜大於該樓層平均值的1.2倍,不應大於該樓層平均值的1.5倍;B級高度高層建築、超過A級高度的混合結構及本規程第10章所指的複雜高層建築不宜大於該樓層平均值的1.2倍,不應大於該樓層平均值的1.4倍,若超出限值應考慮雙向地震作用的影響。SATWE引數設定 一:總資訊1、水平力與整體座標夾角(度):一般為預設。若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大於15度則回填。2、混凝土容重(KN/m3):磚混結構25 KN/m3,框架結構26KN/m3。3、剛才容重(KN/m3):一般情況下為78.0 KN/m3(預設值)。4、裙房層數:程式不能自動識別裙房層數,需要人工指定。應從結構最底層起算(包括地 下室),例如:地下室3層,地上裙房4層時,裙房層數應填入7。5、轉換層所在層號:應按PMCAD樓層組裝中的自然層號填寫,例如:地下室3層,轉換層位於地上2層時,轉換層所在層號應填入5.程式不能自動識別轉換層,需要人工指定。 對於高位轉換的判斷,轉換層位置以嵌固端起算,即以(轉換層所在層號-嵌固端所在層號+1)進行判斷,是否為3層或3層以上轉換。6、嵌固端所在層號:無地下室時輸入1,有地下室時輸入(地下室層數+1)。7、地下室層數: 根據實際情況輸入。8、牆元細分最大控制長度(m):一般為預設值1。9、轉換層指定為薄弱層:SATWE中轉換層預設不作為薄弱層,需要人工指定。如需將轉 換層指定為薄弱層,可將此項打勾,則程式自動將轉換層號新增到薄弱層號中,如不打勾,則需要使用者手動新增。此項打勾與在“調整資訊”頁“指定薄弱層號”中直接填寫轉換層層號的效果是完全一致的。10、所有樓層強制採用剛性樓板假定:一般僅在計算位移比和週期比時建議選擇。在進行結構內力分析和配筋計算時不選擇。11、地下室強制採用剛性樓板假定:一般情況不選取,按強制剛性板假定時保留彈性板面外剛度考慮。特別是對於板柱結構定義了彈性板3、6情況。但已選擇對所有樓層牆肢採用剛性樓板假定的話此條無意義。12、牆梁跨中節點作為剛性樓板從節點:一般為預設勾選。不勾選的話位移偏小。13、計算牆傾覆力矩時只考慮腹板和有效翼緣:應勾選,使得牆的無效翼緣部分內力計入框架部分,實現框架,短肢牆和普通強的傾覆力矩結果更合理。14、彈性板與梁變形協調:相當於強制剛性板假定時保留彈性板面外剛度,自動實現梁板邊界變形協調,計算結構符合實際受力情況,應勾選。15、牆元側向節點資訊:這是牆元剛度矩陣凝聚計算的一個控制引數,程式強制為“出口”,即只把牆元因細分而在其內部增加的節點凝聚掉,四邊上的節點均作為出口節點,使得牆元的變形協調性好,分析結果更符合剪力牆的實際。16、結構材料資訊:按實際情況填寫。17、結構體系:按實際情況填寫。18、恆活荷載計算資訊:1)一般不允許不計算恆活荷載,也較少選一次性載入模型;2)模擬施工載入1模式:採用的是整體剛度分層載入模型,該模型應用與各種型別的下傳荷載的結構,但不使用與有吊柱的情況;3)按模擬施工 2:計算時程式將豎向構件的軸向剛度放大十倍,削弱了豎向荷載按剛度的重分配,柱牆上分得的軸力比較均勻,傳給基礎的荷載更為合理。4)模擬施工載入3:採用分層剛度分層載入模型,接近於施工過程,故此建議一般對多、高層建築首選模擬施工3;對鋼結構或大型體育館類(指沒有嚴格的標準層概念)結構應選一次載入。對於長懸臂結構或有吊柱結構,由於一般是採用懸挑腳手架的施工工藝,故對懸臂部分應採用一次載入進行設計。當有吊車荷載時,不應選用模擬施工3。19、風荷載計算資訊:一般來說大部分工程採用SATWE預設的“水平風荷載”即可,如需考慮更細緻的風荷載,則可透過“特殊風荷載”實現。20、地震作用計算資訊:一般為“計算水平地震作用”,抗規5.1.6條規定,6度時的部分建築,應允許不進行截面抗震驗算,但應符合有關的抗震措施要求。因此這類結構在選擇“不計算地震作用”的同時,仍要在“地震資訊”頁中指定抗震等級,以滿足抗震構造措施的要求。此時,“地震資訊”頁除抗震等級相關引數外其餘項會變灰。21、結構所在地區:一般選擇“全國”。分為全國、上海、廣東,分別採用中國國家規範、上海地區規程和廣東地區規程。B類建築和A類建築選項只在堅定加固版本中才可選擇。22、特徵值求解方式:僅在選擇了“計算水平和反應譜方法豎向地震”時,菜允許選擇“特徵值求解方式”。水平震型和豎向震型整體求解:只做一次特徵值分析。水平震型和豎向震型獨立求解:做兩次特徵值分析。23、“規定水平力”的確定方式:一般選擇“樓層剪力差方法(規範方法)”二:風荷載資訊:1、地面粗糙度類別:A: 指近海海面和海島、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區;B: 指田野、鄉村、叢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較稀疏的鄉鎮和城市郊C: 指有密集建築群的城市市區;D: 指有密集建築群且房屋較高的城市市區2、修正後的基本風壓(KN/m2):按照《建築結構荷載規範》附錄D.4中附表D.4給出的50年一遇的風壓採用,但不得小於0.3KN/m2。一般情況下,高度大於60m的高層建築可按100年一遇的風壓制採用;對於高度不超過60m的高層建築,其風壓是否提高,可由結構工程師根據結構的重要性按實際情況確定。3、X向結構基本週期(秒):第一次計算時採用預設值,然後根據計算出的週期乘以這件係數後回代。4、Y向結構基本週期(秒):第一次計算時採用預設值,然後根據計算出的週期乘以這件係數後回代。5、風荷載作用下結構的阻尼比(%):混凝土結構及砌體結構0.05,有填充牆鋼結構0.02,無填充牆鋼結構0.01。6、承載力設計時風荷載效應放大係數:程式預設值為1.0,對風荷載比較敏感的高層建築,承載力設計時應按基本風壓的1.1倍採用。7、用於舒適度驗算的風壓(KN/m2):預設與風荷載計算的基本風壓取值相同。一般可取100年一遇的風壓。8、用於舒適度驗算的結構阻尼比(%):按照高規要求,驗算風振舒適度時結構阻尼比宜取0.01~0.02,程式預設取0.02。9、順風向風振:對於基本自振週期T1 大於0.25s 的工程結構,如房屋、屋蓋及各種高聳結構,以及對於高度大於30m 且高寬比大於1.5 的高柔房屋,均應考慮風壓脈動對結構發生順風向風振的影響。10、橫風向風振:目前暫不起作用。11、扭轉風振:一般考慮。12、水平風體型係數:一般為預設值。13、設縫多塔背風面體型係數:一般為預設值。14、特殊風體型係數:為灰色,無法修改。三:地震資訊1、結構規則資訊:該引數在程式內不起作用。2、設防地震分組:詳見《抗規》附錄A。3、設防烈度:詳見《抗規》附錄A。4、場地類別:依據地質報告輸入,或按規範填寫,見《抗規》4.1.6。5、砼框架抗震等級:按《抗規》6.1.2填寫。6、剪力牆抗震等級:按《抗規》6.1.2填寫。7、鋼框架抗震等級:按《抗規》6.1.2填寫。8、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一般為不改變,學校提高一級。9、中震(或大震)設計:一般為不考慮。10、按主震型確定地震內力符號:根據《抗規》5.2.3條計算的地震效應沒有符號,SATWE原有的符號確定規則是每個內力分量取各振型下絕對值最大者的符號,現增加本引數可解決原有規定下個別構件內力符號不匹配的情況,可勾選。11、考慮偶然偏心:計算單向地震作用時應考慮偶然偏心的影響,選擇後程序將增加計算4個地震工況,即每層的質心沿垂直於地震作用方向便宜5%的地震作用。計算位移比時看此工況下的值,計算位移(角)時可不考慮此工況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高層都選取。12、考慮雙向地震作用:位移比超過1.2時,則考慮雙向地震作用,不考慮偶然偏心。 位移比不超過1.2時,則考慮偶然偏心,不考慮雙向地震作用。13、X(Y)向相對偶然偏心:勾選了“考慮偶然偏心”後,允許使用者修改X和Y向的相對偶然偏心只,一般取預設值為0.05。14、計算振型個數:一般最少取3且為3的倍數。當考慮扭轉藕聯計算時,振型數應不少於9。對於多塔結構振型數應大於12。衡量指標是:有效質量係數≥90%。15、重力荷載代表制的荷載組合值係數:一般情況下取預設值0.5。16、週期折減係數:對於框架結構可取0.6~0.7;對於框架-剪力牆結構可取0.7~0.8;框架-核心筒結構可取0.8~0.9;剪力牆結構可取0.8~1.0。17、結構的阻尼比(%):一般混凝土結構取0.05,鋼結構取0.02,混合結構在二者之間取值。程式預設值為0.05。18、特徵週期Tg(秒):設計地震分組 場地類別Ⅰ Ⅱ Ⅲ Ⅳ第一組 0.25 0.35 0.45 0.65第二組 0.30 0.40 0.55 0.75第三組 0.35 0.45 0.65 0.9019、地震影響係數最大值:程式地震作用的計算,程式按規範自動調整,如有特殊要求,也可自行修改。多遇及罕遇地震影響係數最大值:地震影響 6度 7度 8度 9度多遇地震 0.04 0.08(0.12) 0.16(0.24) 0.32罕遇 -- 0.50(0.72) 0.90(1.20) 1.40注:括號中數值分別用於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15g和0.30g的地區。20、用於12層一下規則砼框架結構薄弱層驗算的地震影響係數最大值:由“結構所在地區”、“場地類別”、“設計地震分組”等引數控制,程式按規範自動調整,如有特殊要求,也可自行修改。21、豎向地震參與振型數:用於豎向地震作用的計算。22、豎向地震作用係數底線值:當振型分解反映譜方法計算的豎向地震作用小於該值時,將自動取該引數確定的豎向地震作用底線值。23、斜交抗側力構件方向附加地震數、相應角度(度):地震作用的最大方向值偏離主軸大於15度時,在此需要填寫此角度,作為附加地震計算的角度,(逆時針為正,順時針為負)。SATWE引數中增加“斜交抗側力構件附件地震角度”與填寫“水平與整體座標夾角”計算結果有何區別:水平力與整體座標夾角不僅改變地震力而且改變風荷載的作用方向,而斜交抗側力構件附加地震角度僅改變地震力方向。一般應儘量調整結構使角度不超標。《抗規》5.1.1條規定,有斜交抗側力構件的結構,當相交角度大於15度時,應分別計算個抗側力構件的水平地震作用。主要是針對“非正交的、平面不規則”的結構,這裡填的是除了兩個正交的,還要補充計算的方向角數。相應角度:就是除0、90這兩個角度外需要計算的其他角度,個數要與“斜交抗側力構件方向附加地震數”相同,這樣程式計算的就是填入的角度再加上0度和90度這些方向的地震力。該角度是與X軸正方向的夾角,你是正方向為正。四:活荷資訊1、柱、牆設計時活荷載:一般為折減。2、傳給基礎的活荷載:一般為不折減。3、梁活荷載不利佈置最高層號:多層應取全部樓層,高層宜取全部樓層。4、考慮結構使用年限的活荷載調整係數: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時取1.0,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時取1.1。5、柱、牆、基礎活荷載折減係數:對於《荷載規範》表5.1.1中第1(1)項功能(如住宅、辦公等)的建築,其SATWE所列的折減係數不需修改,但是對於《荷載規範》表5.1.1中其他項功能(如教學樓、商場、書店、食堂等)的建築,其SATWE所列的折減係數需按照《荷載規範》第4.1.2條第2項修改。《荷載規範》5.1.2:設計樓面梁、牆、柱及基礎時,本規範表5.1.1中樓面活荷載標準值的 折減係數取值不應小於下列規定:1 設計樓面梁時:1)第1(1)項當樓面梁從屬面積超過25m2時,應取0.9;2)第1(2)~7項當樓面梁從屬面積超過50m2時,應取0.9;3)第8項對單向板樓蓋的次梁和槽形板的縱肋應取0.8,對單向板 樓蓋的主樑應取0.6,對雙向板樓蓋的梁應取0.8;4)第9~13項應採用與所屬房屋類別相同的折減係數。2 設計牆、柱和基礎時:1)第1(1)項應按表5.1.2規定採用;2)第1(2)~7項採用與其樓面梁相同的折減係數;3)第8項的客車,對但向板樓蓋應取0.5,對雙向板樓蓋和無樑樓 蓋應取0.8;4)第9~13項應採用與所屬房屋類別相同的折減係數。注:樓面梁的從屬面積應按梁兩側各延伸二分之一梁間距的範圍內的實際面積確定。表5.1.2 活荷載按樓層的折減係數牆、柱、基礎計算截面以上層數 1 2~3 4~5 6~8 9~20 >20計算截面以上各樓層活荷載總和的折減係數 1.00(0.90) 0.85 0.70 0.65 0.60 0.554.2.1條,4.2.3條,表4.2.3-1(強條)。牆豎向分佈筋強度(設計值):從pm引數中讀取,此處不能修改。400N/mm2。 《砼規》4.2.1條,4.2.3條,表4.2.3-1(強條)。邊緣構件箍筋強度:一般為400N/mm2。《砼規》4.2.1條,4.2.3條,表4.2.3-1(強條)。 箍筋間距:梁箍筋間距(mm):強制為100,不允許修改。對於箍筋間距非100的情況, 使用者可對配筋結果進行折算。柱箍筋間距(mm):強制為100,不允許修改。對於箍筋間距非100的情況, 使用者可對配筋結果進行折算。牆水平分佈筋間距(mm): 可取值100~400,一般取預設200。 牆豎向分佈筋配筋率(%):可取值0.15~1.2,一般取預設0.3。【說明:主筋級別可在建模程式中逐層指定(樓層定義→本層資訊);箍筋級別在建模程式中全樓指定(設計引數→材料資訊);梁、柱箍筋間距固定取為100,對非100的間距,可對配筋結果進行折算。】3、結構底部需要單獨指定牆豎向分佈筋配筋率的層數NSW:底部加強部位最高層號。4、結構底部NSW層的牆豎向分佈筋配筋率(%):一般取0.6。5、梁抗剪配筋採用交叉斜筋方式時,箍筋與對角斜筋的配筋強度比:一般取預設值1。 八:荷載組合:【注:程式內部將自動考慮(1.35恆載+0.7*1.4活載)的組合】1、恆荷載分項係數γG:根據《荷載規範》3.2.5條、《高規》5.6.2條。活荷載效應控制取1.2,恆荷載效應控制取1.35。2、活荷載分項係數γL:根據《荷載規範》3.2.5條2款一般情況下取1.4,對標準值大於4KN/m2的工業房屋樓面結構的活荷載應取1.3。3、活荷載組合值係數:一般取0.7.詳見《荷載規範》5.1.1、5.3.1條。4、重力荷載代表值效應的活荷組合值係數γEG:抗規(GB50011-2001)5.1.3條規定了活載重力代表值係數,雪荷載及一般民用建築樓面等效均布活荷載取0.5,屋面活荷載和軟鉤吊車荷載取0,硬鉤吊車取0.3,藏書庫、檔案庫為0.8,按實際情況計算的樓面活荷載取1.0。5、重力荷載代表值效應的吊車荷載組合值係數:詳見上一條。6、風荷載分項係數γW:根據《荷載規範》3.2.5條2款一般取1.4。7、風荷載組合值係數:一般取0.6。8、水平地震作用分項係數γEh:一般取1.3,按《高規》5.6.4條執行。9、豎向地震作用分項係數γEv:一般取0.5,按《高規》5.6.4條執行。10、吊車荷載組合值係數:詳見第4條。11、溫度荷載分項係數:程式不允許修改,預設1.4。12、吊車荷載分項係數:程式不允許修改,預設1.4。13、特殊風荷載分項係數:程式不允許修改,預設1.4。14、溫度作用的組合值係數,僅考慮恆、活荷載參與組合:一般取程式預設值0.6。 考慮風荷載參與組合:一般取程式預設值0。考慮僅地震作用參與組合:一般取程式預設值0。15、砼構件溫度效應折減係數:一般取程式預設值0。16、採用自定義組合及工況:一般不勾選。九:地下室資訊:1、土層水平抗力系數的比例係數(M值):該引數可以參照“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94-2008”的表5.7.5的灌注樁頂來取值。M的取值範圍一般在2.5~100之間,在少數情況的中密、密實的沙礫、碎石類土取值可達100~300。其計算方法即是基礎設計中常用的m法,可參閱基礎設計相關的書籍或規範。若填一負數m(m小於或等於地下室層數M),則認為有m層地下室無水平位移。M法計算方法見《建築樁基技術規範》附錄C.0.2。2、外牆分佈筋保護層厚度:一般為50。根據地下工程防水規範(GB50108-2008)4.1.7條的規定,結構混凝土迎水面的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小於50mm,當不考慮結構防水時,應按照混凝土規範(GB50010-2002)9.2.1條依據環境類別選用,並適當加大(可按相應環境類別柱的保護層厚度選用)。該引數用於地下室外牆的配筋計算。3、扣除地面以下幾層的回填土約束:一般輸入0。本引數指從第幾層地下室考慮基礎回填土對結構的約束作用,一般可不扣除,當地下室不完整時,可以考慮扣除相應的地下室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