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諧道子
-
2 # 天中江哥
不可能吧???我曾見義勇為勇鬥歹徒政府獎勵我5000元還頒發了見義勇為去確認證書!只要你做的是社會正能量的好事即便一時誤會但早晚會給你一個正確的答覆!相信好人會有好報。
-
3 # 河南小姜
見義勇為罰款200這個標題有點蹭熱點!標題黨的感覺,具體的情況我們也不知道,我們不能斷章取義,不能說你見義勇為就全部是對的,我們首先對見義勇為的做法做出肯定。相信警察肯定多方面衡量才給出的處罰!這個社會需要見義勇為,更需要見義智為。希望大家能遇到事情的時候見義智為!
-
4 # 國寶級熊貓
其實問這個問題真是多餘的。因為我是愛國俠、道德俠。我的答覆絕對是肯定會的。但是、理想是美好的,現實真殘酷。所以,我絕對不會上前制止。因為我傷不起!雖然早五年煎我曾救、扶過兩人。但這幾年我不敢了。(包括今年初二早上下樓看到一個老女人倒在樓梯口防盜門外,我看看周圍無人,開啟門側身出去晨運)還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吧。聽天由命。
-
5 # 仰望星空119661691
生死悠關的時候,我會毫不猶豫的出手,罰就罰,生命最重要,錢算什麼,雞毛蒜皮子的事,管多了,恐怕引火燒身,不值得,有拿錢專管事的人,你急什麼。
-
6 # 於澤起
為什麼現在的社會人群對一些突發事件漠不關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究其原因、主要是人們內心認知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見義勇為本無可厚非、但行動的初心及所產生的結果會令你始料未及。當然受傳統文化的薰陶、人之初、性本善的做人之本理應堅持不懈!但好心與好報不成比例時、而你又無法改變結果的現狀!那麼人們對社會的漠不關心也就油然而生了!
-
7 # hhfdyhvc
200元是個法律角度的適可而止,形式而已!勇為在先值得肯定!倒下坐起,自以為是狠踢一腳就不合適了!若流氓坐起有行兇行為,你踢他三腳都沒事!
-
8 # 葉157852130
題主的問題有誤導性,不知是有心或無意,又或是無知。
必須強調的是,飯店老飯絕不是因為他的見義勇為而受到處罰,而是他的濫用私刑。
飯店老闆出手幫助受辱女孩,阻止了行兇者對女孩的侵害,在這個不管他人瓦上霜的社會,這種行為是值得我們去表揚,而警方也認可他的行為,讚揚了他的表現。問題在於他控制了行兇者,在警察到來前還對行兇者進行毆打,這是赤裸裸的犯法行為,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事。警察對他罰款二百元了事,已是對他最大從寬了。
把這事件和敢不敢制止搶奪方向盤掛鉤更是不合理,因為這兩種行為完全沒有可比性。
-
9 # 如意島會理財
該上前制止還得上前制止!這是兩碼子的事,且對“見義勇為”不要有什麼誤解!
11月21日,一段“因踢猥褻男被罰200元”的影片引發關注。經瞭解,深圳一飯店店主在幫助被猥褻顧客掙脫後,伸腳踢涉事男子。當事顧客認為,飯店老闆行為屬“見義勇為”,應被獎勵。
飯店老闆之所以被罰200元,純粹是因為多餘的那一腳。
縱觀整個事件,我們來做一下細緻的分析:
1.看過完整影片的都知道,當時猥褻男確實直接撲向女孩,幾個人用力把他拉開了。
2.拉的過程中,就有人朝著他拳打腳踢,這個過程無可厚非!此猥褻男就是該打,誰讓他手賤呢!
3.拉開後,受害人拋開了,有人報了警,猥褻男躺在地上不動了,這時火鍋店老闆還是上前朝著他的頭部狠狠踢了一腳!
只能心裡默默的說:打得好!這種人就該打!不過真替這個熱心的店主擔心,最後那一腳還是有點狠,冒似踢到腦袋上,萬一出人命了怎麼辦,罰200也算是個小教訓吧。
這就告訴我們,在施展正義的力量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分寸,免得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社會上曾經出現過這類的事情,在毆打小偷或者追竊賊的過程中致死的,事後有的正義者反倒是受到了法律的懲處,有的還要經過長期的法律訴訟才能減輕懲罰。真的是不值當的!
-
10 # 使用者4646655070544
居然被邀請回答問題了,看來最近是手太閒,點贊評論太多的緣故。以後還是隻看少說。今天僅此一次。 首先我是個法律小白。罰款兩百那個影片我看了。一個赤膊上身的男子,跑到鄰桌抱住那女的一陣摸。然後陪同的兩人上去拉扯按倒赤膊男。幾十秒後,應該是店主看到施暴過程,衝過來踢赤膊男頭部一腳。此過程後赤膊男再沒動作。然後就是拘留赤膊男,和罰款店主200。影片內容應該是這個過程。 再來說下罰款的事。我想了半天。警方的出發點可能是,當赤膊男子被女子家屬壓制後,此侵犯行為結束。店主衝出來踢了一腳在法律意義上,是對一個無害人員的傷害,也是阻止過度傷害侵害者。但是我個人認為,第一點此過程前後沒幾分鐘。赤膊男子被壓制後到店主出來踢一腳,之間只有幾十秒不到一分鐘。店主基本沒時間分析侵害人是否真的被有效壓制和是不是應該踢。第二點,我認為。正是店主這一腳,對侵害者起到嚇阻效用(小子你別動,動了就捱打,咱人多)。而且這一腳不重,嚇阻目的凸出。業內人士說罰款在200到500。警方罰兩百是下限屬於從輕處理。在我看來,警方是否應該結合店主動機,和這一腳的傷害程度。不說是給店主見義勇為,至少應該做到不打不罰。然後對案件進行分析,建立獎懲機制,釋出網上。相信對社會的教育意義會很大,讓惡人不敢搞事,讓好人不再懼怕。這是本人一點愚見。 個人對店主的行為真的很敬佩,沒有絲毫猶豫(性情中人)。 再說搶公交方向盤的事。說出來不怕大家笑話,我是個冷漠已久的人。看到一些不好的事,知道自己應該站出來,卻躲在角落默不作聲,事後又不停自責內疚。但對搶公交方向盤的事,答案只有一個。阻止,用盡全力的阻止。畢竟我的生命只有一次。作為一個男人,孝敬老人,贍養家庭的責任還沒完成,我不能死。
據11月22日《揚子晚報》報道,11月15日晚,廣東深圳女孩小莎和家人到火鍋店吃夜宵時,遭到一陌生男子猥褻,在飯店老闆等人的幫助下得以逃脫。在此過程中,飯店老闆對施害男子進行過一些毆打。警方對施害男子處以行政拘留10日,對飯店老闆罰款200元。
回覆列表
如果真的發生這種情況,也是我一直擔心的。其中的緣由想必大家可以理解。更進一步說明了,依法治國與依德治國同步進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