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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順世隨緣

    是國家政策好,大醫院治病救人,醫療事故正常有,首先是患者和醫生簽字為合通,是屬於合法的,如有風險醫院承擔,現在農村老中醫無證行醫,實際是非法行醫,你再醫術髙名,神醫絕招,決不允許,例如,一婦人肚腹痛,品字三針效如神,現在只能親眼觀看,千萬不該使用,幹快送醫院治療,與自己不擔風險,也沒有責任,不如自己活的清閒自然,可是遇見此事,想醫德為善,是不必要!

  • 2 # 象棋高人11066445

    此問貌不驚人,但意義深遠。先說有行醫執照的醫生或醫院,醫院會承擔責任嗎?患者有勝訴的機會嗎?醫患關係緊張咋形成的?

  • 3 # 使用者101611628502

    如出事故,你罰他頃家賣屋,他沒說的,從古以來,尚未聞中醫藥醫者治死人的記載,國家從古還沒有行醫辦證的記載,都混過來了,所以中醫藥與針灸,是安全的,現代西藥的發展,療效快且能治癒中醫所治不好的感染,而死人的事經常發生,故必須精通而考核辦證了,同時當局也將中醫與西醫同様的辦證要求了

  • 4 # 李貴寶福建莆田

    中醫這個詞是解放後把那些解放前的有些地方稱郎中,大夫,先生的用中草藥給病人治病的。現稱為中醫的給集中起來分配給某些地方鄉,公社衛生院,或縣級人民醫院所掛牌中醫室內上班的醫生的一個名稱。那麼政府也沒有給民間看病的人敕封為民間中醫。那這個解釋應該屬於民間土醫比較合適。既然是民間土醫那就不必要把自己俸為高高在上的民間中醫。民間土醫政府部門是不會發給行醫證的。除非到政府指定的部門考上中醫行醫證後那就可稱為中醫師或中醫醫生。那就是民間土醫變中醫展示宏圖時機成熟。而不是偷偷摸摸給人間看病或出醫療事故後,政府會去監管,或負民事責任,或負刑事責任。弄的醫,患,管三方沒事找事的不如喝喝茶舒服,弄的大家都不高興。至於如何認定民間土醫的事故責任,那得看治不死的但不好的,治死的患者家屬肯不肯放手的心態。那就要看土醫人的造化了。那醫院治療過病人到民間土醫去治,那是病人家屬把你死馬當活馬醫了。如果相信你就不會先去醫院看的。儘管醫院的有些醫生技術並不那麼好,但他們有證。

  • 5 # 資料完善度低

    這個還真不好認定,只能認命。

    《水滸》中,武大郎被毒殺,火化時怕被擔責,或因別的原因而拾取了塊骨頭,小說中描述骨頭呈“黑色”是中毒症狀(其真偽不討論),作為其中毒的物證。我們在《包公案》中也可看到,用”銀針”可驗毒,”杵作官”(古代尸解官員)有專業技術驗毒,從而定罪。但非故意毒殺,或毒量很小的慢性中毒又怎麼認定?

    何況,看中醫的患者,不會只認定一個醫師看。幾副藥不見效便換,為治病而遍仿名醫;其二,中醫流派眾多,各師各教,各流派用藥配方也不同,如“寒涼派”與“溫病派”用方調配是不同的。所以同病不同方,同方不同病是中醫界常識,用什麼標準去度量丶認定責任?何況還是無證郎中乎?

    更重要的是,中醫還有道保命免責的”護身符”,那就是”幾不治”,其中“不信我者不治”;還有”醫不扣門”的信條,是你求我救命來著,死了可是天命不怪我哈。

    可不像現代醫學有“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這一”道德標準”,治病救人是天責。所以,我們也看得到如下場景。巜亮劍》大家都看過吧,團長受重傷,一群士兵抬著一邊大喊大叫“醫生快點”,警衛員掏出槍頂在醫生腦門上,給我救活,救不活老子一槍斃了你。醫生只能“戰戰兢兢”說我們會盡力,頭上冒著嚇出的汗。

    烏呼哀哉,年青朋友們,聽我一句真心話:學醫要學中醫,安全丶自在;看病要看西醫,不治之症那就“死馬當做活馬醫”,死了認命。

  • 6 # 醜無雙

    我認為應謹慎出臺鼓勵中醫的相關政策,我們的政府必須以嚴謹科學態度對待中醫中藥,醫療的宗旨是治病,治病的手段和效果是科學範疇的事,與政治信仰無關,所以應少一些民族感情色彩,更不能與是否愛國的高度扯到一塊!

  • 7 # 藍天白雲一李勁松

    作為民間中醫現在很少了,很多在60後有很少的民間中醫傳承下來的都是祖傳,這部份民間中醫都出了啥醫療事故,就是那些有點懂中醫而又不是很懂中醫哪份人,自認為中醫醫術高,狗牙巴咬蛇子又醫好哪麼一個把重病,自已為似,這種民間中醫容易出醫療事故,又無證,可能怕要護法律責任。

  • 8 # 醫家故事

    沒有執業資格的話,確實要稱之為非法行醫。不過,是否是醫療事故,也需要專門認定。法律也不可能冤枉好人的。非法行醫,跟醫療事故不能等同論之。這種情況,雖然處理方式,不能按照普通的醫療事故來對待。不過,也要先判斷這個後果,是否跟醫療行為有直接關聯。如果真的有直接關係,不好意思。你的事大了,因為這個不能按醫療事故的路徑走。要從非法行醫,還有故意傷害方面做認定,要走刑事案件了,不過,具體的定性,這個最好問律師。

    另外,下面有人說,自古以來,沒有聽到過中醫治死人的案例。如果我們搞中醫的人都是這種腦子,就真的要報廢了。要知道最早有記載的醫療事故,就是緹縈救父這件事。就是淳于意治死了人,結果家屬告官,把人家抓起來要處刑的事件。

  • 9 # 張長義11

    出現醫療事故有醫生。有法院判決。醫生不敢胡鬧了。不實現大的了事故。是正常的。大醫院天死亡證明。不是騙人嗎只要不是可無針。醫生沒有能力治好可以不接嗎?

  • 10 # madcat73227021

    沒法認定。

    中醫常自稱自己是辯證施治,所以是一人一方千人千方,無法統一治療手段,不能用統計去衡量中醫的療效。

    更何況,中醫還有幾個“不治”護身:不信中醫的不治,摳門的不治等等。

    而最牛的一個護身符是:

    中醫治病不治命(忽然中醫又是治病而不是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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