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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良醫濟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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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140432087478
奇怪的國家出奇怪的事,難道等回家拿來證件在救人?現做好事的反而被誣陷,像訛人的,碰瓷的,咋沒看到這些被嚴懲的結果?難道國家任其發展?那,幾千年的文明被現在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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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rXue17
又一個讓社會寒心,醫生痛心的公共事件!
雖然情有可原,但是醫生群體的心肯定被傷到了,以後主動救人就意味著冒巨大風險,太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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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其鋒醫生
作為一名臨床醫生,在當前醫患關係現狀下,如果外出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請隨身攜帶身份證,執業醫師證書。此外,還應主動出示,以備有關人員查驗。
在遇到需要緊急救治的病人時,千萬不能跨專業救治病人,比如:內科醫生不能救治外科病人,更不能救治兒科患兒。
講真,聊城《主任醫師開假藥》這事,已經徹底讓我心寒了。今天早上,我還囑咐年輕醫生:疾病診療指南外的藥物,不向病人推薦;指南以內的藥物,國內沒有註冊的(法律意義上的假藥),更不能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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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足常樂67643
社會風氣的敗壞,人們道德品質的淪喪,究其根本原因,就是那些所謂的知法者,懂法者,任性的利用法律的空白,肆意的踐踏民眾的善良!!!收割民眾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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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長貝
設想一下,如果這是一位自學成才的民間中醫,輕易地拯救了病患者的生命,到最後,那位在旁拍影片的列事員看病患者無事走了!大喝一聲:那位行醫的!把你的行醫證拿出來!還有身份證和車票,如沒有行醫證就是非法行醫,立即叫乘警將其拘留!無語,救人不要緊,證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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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philosopher1
我倒是建議列車服務水平應該跟上!別整天買零食,礦泉水和紀念品什麼的,列車盒飯賊貴還不好吃!每輛列車配個跟車的醫生和護士多好,能使旅客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從建國後就沿襲下來的列車上廣播尋找醫生,給旅客看病,正好這輛列車沒有醫生乘坐怎麼辦?難道不是鐵路部門的責任?每次都是乘車的旅客醫患互助,鐵路部門倒是可以節省大筆的資金了!哪個醫生救助旅客後獲得了相應的勞動補償了?沒有!這是鐵路部門的不作為造成的!
所以,我建議每輛出行的列車都配備有醫師證和護士證的醫護人員!別問我為什麼!這是鐵路部門應該負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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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是青壯年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當然不對,但也只能如此,我是醫生,我不施救,平安無事!我助人施救,麻煩來了,不是我不想救死扶傷,政策不允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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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機使用者61575869701
應該把鐵路工作人員開處,它不是做好事,是典型的打擊做好事人的心,自己救不了病人還不讓別人救,還要看什麼證件,純屬人渣,每個醫生出門還得帶上證件,是華人的可以想一下現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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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日新賀氏針灸
千萬不要救人,我曾經救一個人,最後死在電梯裡,當時年輕,賠了1.5萬,我有技術沒證,所以我們國家的法律是沒有正義的法律,大家記住我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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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天鐘山山石68916171
索要醫師證的人長了一副豬腦子,緊急情況下凡是出手救人者均應受到稱讚。難道看見人弱水先要撿查有游泳證再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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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森林78729
針對民間中醫應該叫老百姓認可,政府在不要無事找事,開放先從人心裡開放,叫人民認知,才是最大的開放,主要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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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江8153888
急症 緊急情況死馬當活馬醫 時間就是生命 不救就翹翹了 你說怎麼辦? 還要等專家 主任 給你認真檢查好 再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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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前世找你來戀愛
這類碰瓷,見義勇為事情看多了,我真覺得大家都不要去做好事,你做了好事反而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就像這個醫生,你不救自己內心愧疚,但是要是救了,救好了啥事沒有,萬一救不好,到時候又會被訛上,要是我,我寧願愧疚也不想給自己添麻煩,誰都有善心,但是現實社會容不得你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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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正義在胸2
高鐵救人既然是非法行醫要受處分,那何必自惹麻煩,自討苦吃?高鐵上任憑病人疼痛難忍還是命懸一線都與車上的作為醫生的乘客無關。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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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蒼松傲雪xc
只能說在當今中國想做件好事都得冒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說實在的,中國不缺好心人有心人,可好心沒好報的事太多了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官府往往會支援以怨報德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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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悠然自得007j
不能。既然有安全運送旅客義務的鐵路都想推卸責任,那麼本來毫無義務的“醫生”有何必要趟這個渾水?這個案例必將寫入史冊,相關人員必將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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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紅玉麒麟
一個人首先對自己家庭負責,其次是社會,家庭是社會細胞,做好事影響你家庭,這是不智!影響家庭上有老下有小,這是不孝!對婚姻印象你的承諾這是啊不忠!不智,不孝,不忠!不要做!你可以說我沒勇氣,沒魄力,韓信也鑽褲襠呢,匹夫之勇不要逞!不要把社會政府的責任強加於個人,用個人的犧牲促進社會進步?對不起,誰愛上誰上!北上廣先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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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BigBoyTian
你們有沒有想過,現在死哪訛哪的大環境,上來就說高鐵這不好,那不好的。說句不好聽的,萬一被救助的人有個三長兩短的,高鐵不得賠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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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雲中醉煙
為什麼要把事情放大?救人前出示自己的身份證明,應該是首先要做的吧?而不是別人要求你做的,人家是管理者要為傷者負責!瞭解你的職業,方便進行下一個操作,比如:你的能力是否能獨立完成救治,他是否需要採取其他應急措施,如:協調列車的臨時停靠、相應醫療響應和在列車上尋找其他醫護人員!及時出示自己的身份證明對患者和家屬都有很好的心理穩定作用。
回覆列表
放心大膽的救吧!鐵路相關部門已經出面道歉了!而且我們有法律法規支援!
衛生部關於對非法行醫罪犯罪條件徵詢意見函的覆函
(2001年8月8日)
具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在“未被批准行醫的場所”行醫屬非法行醫。其中,“未被批准行醫的場所”是指沒有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場所。但是,下列情況不屬於非法行醫:
(一)隨急救車出診或隨採血車出車採血的;
(二)對病人實施現場急救的;
(三)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准的家庭病床、衛生支農、出診、承擔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義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