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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指男女朋友關係,普通朋友關係,或者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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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雨飄渺

    這個很難,初戀情人讓你永生難忘,只能講時間是最好的醫生,讓你放下心中的包袱,只能是用時間沖淡一切,讓你走出來,重新生活。

    父母是一生中隨時隨地都會在腦海中浮現出來,不自覺的讓勾起滿滿的孩童時代。

    也許忘記一切,真的請上蒼給我一杯忘情水,請我忘掉一切才好,重新找回自我。

    人生短暫中,本想忘記一切,我終於明白,什麼叫做放手,當你被別的事情佔據了你的時間,你會忘記一切與你不相關的事情,對一個煩惱你的人,你會自動遮蔽這個人,也許就是二三天時,遺忘了這個人。

    愛的越深,忘記就越困難,有時候即使分手或者離世,仍然是無法忘懷。今生註定是個紅塵緣份情未了。

  • 2 # 伊春美食美客

    想要忘記一個在自己心靈裡,烙下了很深印記的人是非常不容易的。也是要經歷一場痛苦的折磨。因為記住了再忘記真的是很難很難。在情感的世界裡,總是這樣的。你想忘記的,你想刻意不再去想起的。總是不能如願的。因為你想忘記的人已經走入你內心的深處。想要忘記是多麼難吶。我曾經就有過這樣痛苦的經歷。一次因為一些小事情與自己的妻子吵嘴,我一來氣就背上了行囊,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看見人家成雙結對的身影,我想起了我那噓寒問暖的妻子。在哈爾濱轉站的時候,又想起曾經和我一起說挽著手來到這裡旅行過的地方。這一幕幕就像電影似的,在我內心演起,本來想識一場歡快的旅行,卻是越走心情越消沉。越走越想念。開始暗暗的後悔起來。尤其是聽到孫露的那種歌聲。車站什麼的,心情也都是黯然身上,這時候才知道。想忘記過去。想忘記自己心愛的人。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給你一生一世的時間。可能你也是短暫的忘記。不可能沒有觸景生情的時候,後來我就想,兩口子之間就是要相互忍讓。何必要鬥個你死我活。既然一生一世都忘不掉你,還不如就心甘情願的守候在你的身邊。用愛我自己辦的熱情。現在我為了這段割捨不掉的愛情,也改掉了許多脾氣。當我在他面前事事都作出謙讓的時候。我也發覺她也在悄悄地改變。其實有些感情的事情,就是這樣複雜而神秘的。記住一點。當你忘掉不了一段感情,一個人的時候,這說明你已經在你的生命裡離不開這個人。所以說別再因為一些小事斤斤計較。作為一個男人,要勇敢大氣。不要動不動就像女人般似的。去逃避現實。還是勇敢的面對吧。

  • 3 # 使用者9127763985

    想忘記一個朋友或者是同事這個事情,從我個人的經歷來說大概需要20年左右的時間。

    由於資訊時代的發達,在去年我的朋友建立了一個朋友圈。其中一個是我同宿舍的,他知道我的名字,而我在這一年裡都沒有想起他的名字。光知道他姓趙,還不好意思問。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們的聚散離合都是很正常的,由於各人都在忙於生計,疲於生活,閒暇時間很少去考慮過去的朋朋友友,所以慢慢的就會淡忘了!

    但是,對於那些玩的比較好的關係很鐵的朋友們來說:真的很難忘記的。畢竟每個人的一生的朋友之中,記憶猶新的朋友不會是太多。刻骨銘記的朋友想忘卻,談何容易。曾經的鐵玩伴馬上都有三十年都沒有見過了,到現在每每想起還是記憶猶新的。只不過不知道變成了什麼樣子了!不知道他過的還好不好。

    想忘卻的不一定能做到,不想忘卻的反而忘記了!這主要歸結於關係的深淺問題。

  • 4 # 劉心安她爸

    愛上一個人只是一瞬間,忘記一個人卻要用一輩子。

    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為什麼選擇忘記他?因為愛了。曾今心心相印,到如今擦肩而過,曾今的海誓山盟,到如今的孤身一人。記得曾經晚上發一句晚安,未曾見你回覆,徹夜難眠,連做夢也都是在看手機!重溫玩過的地方,吃過的東西,瞬間勾起於你有關的回憶,看街邊的情侶手牽著手,也會想起我曾今並不是一個人。物是人非,萬事都在變化,何況我們,我們終究是路人,讓人痛心的路人。

    忘記太難,太難。其實我們可以讓這份美好的感情留下,強求忘記,只會加深印象,我們不如學著放下,放下對她的執著,對她的眷戀。既然不愛了,可日子照過,祝福她的同時,也別忘了照顧好自己。

  • 5 # 鴻哥iouyh福小鋪

    應該不可能吧,除非得了失憶症。

    不管時間過了多久,只要在個人生命歷程出現過,認識的某人,他/她都會成為我們生命旅程的一部分,即便只是知道其名字。

    印象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只要某人在我們面前說出名字,我們的腦袋就會對其進行建檔儲存,也許會因為久不聯絡而疏遠,但往往會在突然有一天被想起,或者此人重新出現在我們世界而被界定和其餘陌生人的區別。

  • 6 # 光頭驕哥

    慢慢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這個問題問的好,也很會讓人回憶起過去,曾經的戀人或曾經的朋友。

    忘記一個人是看這個人對你的傷害有多深。咱們先說說戀人,如果一對情侶因為家庭原因分手了(父母不同意他們在一起),那麼很難走出來,也許一年也許很久都還會記得,畢竟曾經愛過。但是如果因為一方劈腿分手了,就不好說了,另一方傷的很深,也會對她(他)徹底死心,不會留戀,最多半年就可以走出來,從新找尋幸福了。

    忘記一個曾經的朋友,他(她)如果做了傷害了你的事(比如出賣了你,或者在背後說你的壞話),讓你們的友誼徹底畫上了句號,那麼三四個月估計就沒啥事了。

    緣,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且行且珍惜吧!

  • 7 # 隨風而逝乖乖娃

    謝邀!想要忘記一個人,我認為需要三年,因為人的大腦具有記憶和重複回放功能,記憶只能淡化,不能徹底忘記,為什麼需要三年呢?試想和你感情深厚的人,不管在你身邊還是離你而去的,就拿小孩來說,從出生到三歲,三冬三夏管一下娃,在家人精心照料下,自己會吃飯,學習等,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家人回憶她出生時的樣子,除了照片,想不清當時的情景,她的樣子!還有離去的人,過了三年,印象也就模糊了,逢年過節才想起!記憶的細胞學會了儲存也選擇了淡忘,遺忘,有些人有些事隨著時間的推移,早已已經消失在我們的生活裡,我們的記憶裡!

  • 8 # 萌寵有趣事

    感謝邀約~~~。我認為忘記一個人的時間可以很快也可以很慢。來說說我的經歷把。畢業4年了,換了3份工作。基本上一辭職就沒有聯絡了,現代社會只要你一斷聯絡,之後基本上都不會在聯絡了。明明在一起工作的時候大家還經常在一起聚餐唱K。用我朋友的話來說就是大家都是塑膠同事情。

    既然大家都是同事,平時有聯絡的時候也就是工作的時候。辭職也就意味著我們同事關係已結束。若是之後沒有聯絡,把同事關係發展成進一步的朋友關係,那聯絡基本就斷了。除非說你這個人特別有能力或者很有資源,那麼儘管你辭職了。也會有聰明的同事來主動聯絡你的。

  • 9 # 劉金子

    忘記一個深愛的人需要一輩子。

    人是有感情的,感情越深,喜歡的越多,愛的越深,就越難忘記。特別是做過愛的人,一生一世也不會忘記,哪怕是以後情斷,採花出軌,紅杏出牆,根斷義絕,離婚,也不會忘記對方在自己心中的影子。這就要求男女在愛情的時候同居要慎重,如果不是終身要跟對方結婚,就不要輕易同居。特別是女生不要輕易的進行婚前性行為,不要倉促的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給不可靠的男人。特別是大叔和爺爺那些老得不堪的男人,不要為了好意惡勞,為了了幾個臭錢就把自己的一生報廢啦。因為男女做過第一次唉,以後對方的影子就永遠永遠在自己的身體下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烙印,一輩子也不會忘掉的。

    忘記一個一般的人需要一陣子。

    人們對於自己印象不深,沒有愛,沒有恨,沒有喜歡,沒有付出,一般沒有什麼印象的人是很快會忘記的。就是單位上的同事也是很快會忘記的,小學,初中,高中,大學的同學也是很容易忘記的。對你有特別印象深的人,不管是打過架,吵過,你恨的人和愛的人,都在你的記憶中有深刻印象的,就不會忘記。那些只是平凡接觸,沒有什麼印象,只是過路的人一樣的無感情之人,不會停留在頭腦裡。離開一陣子就忘得無影無蹤。

    忘記一個陌生的人只需要幾秒鐘。

    在大街上,在廁所裡,在汽車站,在候車室,在商店,在超市,在公共場所,在火車上乘務員,飛機上空乘小姐,各種車上售票員。短短打一個招呼的人,過了就忘記了,一般不超過幾分鐘。

    愛過恨過的人一般是很難忘記的。如果真的要界定愛過和恨過的人,真正忘記的話,就是在以後見面和者想到的時候,心不在激動了。這就真正忘記了。

  • 10 # 有緣人153832681

    也許一年,也許十年二十年,也許一輩子。愛恨情仇,在人的記憶中不是說忘記就忘記的,隨著時間推移,各人有各人的生活節奏,漫漫地不去想,不去了解,不去連絡,也許漸漸淡忘了。人是高階動物,是有情感,是有喜怒哀樂愁各種情緒表現。愛有深,恨有多深。不是說忘就忘了,那就不是人了,就是神了。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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