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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頑石點頭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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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酋村的希望
懲戒就是懲罰,而體罰是達到懲戒目的的一種。
例如在學校教育當中,體罰學生是未成年保護法禁止的,但是學生不聽話了,老師是可以進行懲罰,來達到制止學生錯誤行為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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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知秋590
搞清這個,有病吧你!別管哪個出了事,家長找到學校都是你的事情!別費那心事了,不如不問!!!!!啥事交給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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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算了吧沒人喜歡聽真話
體罰就是懲戒的一種,其他懲戒還包括,訓斥,罰抄作業,叫家長,寫檢查,等等等等,體罰也有很多種 比如說,罰站,罰掃地,還有比較常見的,小明滾出去,等等,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在別的孩子頭上,家長們就會覺得是應該的,如果發生在自己孩子頭上,就覺得老師不公平,這是為什麼呢?我們做家長的每個人都應該想一想,這些所謂的懲罰和懲戒,是為了什麼?我想大部分的老師是為了你的孩子好,在這個時時刻刻都有人訛詐的時代,老師敢於懲戒你的孩子,也是冒著很大風險的,我敢說敢於懲戒學生的老師,一定是好老師,如果放任你的孩子,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那麼你的孩子會學到什麼呢?想一想自己輔導孩子做作業時,精神分裂的狀態,就應該知道,孩子,並不好教育,愛學習的孩子,萬里挑一,不愛學習的孩子遍地都是,問題在於,不愛學習的孩子會搗亂愛學習的孩子,如果不管,那愛學習的孩子也會學不好,導致班級年級成績下降,老師也會受到懲罰,這樣的結果是雙輸的,作為家長,也應該理解學校,老師,以及愛學習孩子的家長!有限度的懲戒,是有助於提高孩子成績的,不要孩子受到一點懲戒,就認為受了多大的委屈,到處去告狀,甚至侮辱老師,學校等等,這只是我的一點心裡話,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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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季耕讀
首先,這些界定應該由專家寫論文,司法界發文認可,才算真正的認定。
就個人觀點而言,我認為懲戒是必須的。本人從教三十九年,從未間斷打學生手心,還有很使勁地打男生屁股。從未有家長當面提過意見,更別說向上級反映。
對頑皮的、搗蛋的學生實施懲戒,是對大多數學生的負責,是對教育們負責!
老師是有文化有品德的長輩。對學生的懲戒必須有理有據,不能隨心所欲;必須有尺度有底線,不能肆無忌憚。
對學生的懲戒目的是促其進步,而不是打壓。恨學生只能是恨鐵不成鋼,是想要把他鑄煉成材。
因此本人認為:在良心與道德允許的範圍內是懲戒,超出尺度算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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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是上海秋天
我七八十年代讀書時老師的懲戒就是站在位子上聽課~假如上學遲到了老師一般會讓站五六分鐘~等老師講課中斷時叫回到自己坐位上去~那時沒體罰~也絕對沒有這種抽耳光腳踢踹的老師,也是不可想象的~像現在網路影片曝光的老師連續抽打學生耳光用戒尺打破女童頭這已經不是體罰而是違法犯罪行為了~這種老師必須清除教師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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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很好希望大家都好
我懲戒學生!懲戒了三十年!只是近十年基本不用懲戒了。不是不敢懲戒!總結懲戒學生的經驗:
1自己生氣時候絕不對學生動手!
2不在課堂上當時動手,對於學生錯誤不談明白不動手,和學生談明白後在班級公開懲戒!
3懲戒學生時首先做到自己在頭腦清醒時、可以不懲戒一定不懲戒。理智處理避免失手出意外!
我堅持如此處理學生目前還沒有因懲戒學生髮生學生、家長因此鬧校事情。當老師需要有體力,但首先要有智力。做事不能蠻幹!
要相信未成年人就是壞也壞不到哪裡去。都是孩子調皮搗蛋正常,不調皮搗蛋才不正常!成年人對付未成年人的如果以武力取勝勝之不武!意外敗了更丟人!透過懲戒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這才是老師的真實意圖,達不到目地就是教育失敗,老師敗得起!學生敗不起!教學是個藝術!願我的同行走出體罰學生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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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山劉向雄
在以前,"懲戒"和"體罰"是有區別和聯絡的。
體罰屬於懲戒的一種"最高"方式,以"痛"和"累"為懲戒方式;除體罰外的懲戒,可以包括做義務勞動、寫檢討書、道歉、罰抄、嚴厲批評等等。
現在對"體罰"規定得越來越細,就連過分"嚴厲批評"也都屬於精神體罰,所以"懲戒"和"體罰"的區別就模糊了。
傳統教育,戒尺高高在上,有一種無形的震懾力;隨著社會日益發展,以西方為標準,對人的尊重日益被重視。但"專家們"又操之過急,把個案無限放大,擴大成普遍教師的標準,其實並不符合國情。
若是學校缺乏懲戒教育,"一顆老鼠屎",必然會"搞亂一鍋湯"。
如今有家長義正辭嚴地批評老師懲罰,但若是沒有對極個別學生的懲罰,你的孩子怎能安心讀書考大學?別到時候又批評老師"不作為"害了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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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平淡淡186827629
不要定義了,我從來不體罰學生,不動手打學生。不讓學生罰寫作業!愛學不學,請自便。為了督促別人家的孩子學習,再丟了工作,惹得自己一身騷,根本不值得!家長捨不得教育批評孩子,我們更不會批評孩子!現在的孩子都是祖宗,惹不起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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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峰大川
如何認定體罰與懲戒這是一個認識問題。看問題角度不同,結論也不同。一事例:一學生搗蛋,放學後,不從大門出入,而是從籃球柱翻越圍牆出入。師發現後,不敢當場抓住,怕翻越出現意外。事後學生來校,為師讓學生站置花壇上(壇約高三十公分)反省,你喜高就讓你站高。通知家長來校商量如何制止學生行為。家長來校後見其兒子罰站。不問理由,認定為師體罰學生。其他教師給解釋半天,家長才認為學生有錯。
任何懲戒都有事發背景。只是認知的不同,無法明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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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這詞被濫用了,把正常的“教育”活動當“體罰”,會束縛老師的手腳,讓他們不能管、不敢管學生。體育課沒人敢上了,雙腿並擾,立正站幾分鐘,也成“體罰”。學生有一丁點兒閃失,紅腫、痠痛、麻木、累了,也成“教學事故”,被無限上綱上線,沒完沒了追責。
濫用“體罰”這個詞,助長了家長的強勢,任意指責、干擾老師的正常教育活動;助長了熊孩子的劣根性,拉一下手、摸一下腦袋也成了體罰。教育變得偏狹,教育管理被汙名化。延伸開來,批評也成了“冷暴力”、“語言暴力”。媒體推波助瀾,讓老師、學校永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