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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智晟大大

    我覺得有點道理,在當今社會,是個人都會遇到這個事都會從輕處理,儘自己最大的能力,去減輕罪行,你別和我說,現在是法制社會,講究依法治國。但是你別忘了,中國,從古至今,都是一個重情的國家!如果有人真的依照法律對一切從重處理,不是說你依法不好,只是你忘了自己是人

  • 2 # 電影周邊事

    我非常認同,家裡的事情,是很複雜的,不是單純的一件事,也不是單純的對或者錯,親情,愛情再加上要判斷的事情。錯綜複雜。

  • 3 # 窮瓊穹煢窮

    認同

    因為家務事牽扯的東西就很多,無論是精神上的還是物質上的,小小的一件事,其實並不是一件事。可能是積累很多的事情,也可能牽扯了好幾年的事情。

    表面上別人只和你說一件事,但是實際上你不知道對方隱藏了多少面沒有和你說。後面千絲萬縷的原因才是最難斷的。

  • 4 # 丁世勳闖越南

    告訴人們在家庭生活裡沒有誰對誰錯,家庭成員之間要多體諒多包容,不要斤斤計較。

    法官判案,講究證據,家庭成員之間是沒有的,甚至不在同一家庭的近親屬之間金額往來等是沒有證據的,所以就形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第二,法律上的權益義務,在婚家庭方面都是最低要求,比如夫妻之間的忠誠義務,撫養義務等,而且很多是模糊不清的,或者說更多時候是倫理上的,所以超出最低要求之外,婚姻家庭法是沒有規定的,沒有規定法官也就沒法斷案

  • 5 # 思思陽陽媽講真話

    完全認同!有些人或許會去人別人背後說三道四的沒有搞清別人家的家庭情況隨意批判另一方。

    比如:兩夫妻鬧矛盾了,原因是婆婆太寵孩子了,把飯做好給孫子端到電腦前正在玩遊戲的孫子吃。兒媳婦看見便阻止婆婆的行為,叫孫子立馬關閉電腦出來飯廳吃。婆婆便不高興,她覺得孫子學習累了一天玩會遊戲沒什麼。而兒媳婦覺得孩子太受寵了,吃飯還要人端過去,這個在她的理念是行不通的。這時婆媳便發生激烈的爭吵,有的丈夫還偏向母親,兒媳氣不過,便把兩個一起罵。

    鄰居看來,兒媳太潑辣了,到處說她的壞話。這時也也沒搞清別人家的狀況,你怎麼好去評判,站在誰一方都好像有一點道理!

  • 6 # 知織

    認同。

    01多管閒事

    作為親人,知道親戚家裡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本能地就想提供一些建議,但是當事者真的願意聽取我們的意見嗎?不見得。

    我父親作為家裡的長子,經常喜歡教育人,叔叔姑姑們來了要說,弟弟妹妹們來了要說,有一次,二叔被“教育”了,很不高興,直接說了句:“我這麼大的人了,還把我當十幾歲一樣訓!”現在來我家串門的人還挺少的,至少弟弟妹妹們都是能躲就躲,媽媽老是批評爸爸:“你咋這麼招人煩呢!少說兩句行不?”而我呢,總是覺得自己被大家審視著,幻想著他們的潛臺詞——把你自己家裡管好就行了!有了父親這個“反面教材”,我通常都不敢對別人妄加評論,當然也有忍不住多嘴的時候。

    有一次,婆婆對我說,小侄子的語文不好,總是被老師批評,他就更不喜歡學語文了。我就好心地建議她,應該給孩子在外邊報一個補習班,找一個他喜歡的老師。然後,還推薦了同事說過的比較好的課外機構。結果大姑子冷著臉過來說“他現在還小,我們還不準備給他報課外班!”我於是趕緊閉嘴,心理碎碎念自己:叫你多嘴。

    02袖手旁觀

    爸爸現在對於家裡的事情基本上“不管”,大部分的時候就是沉默,笑一笑或是說句“好著呢!”,潛臺詞是:我才懶得管。

    這些問題我們應該管嗎?

    也許,同樣的一句話,從專家的嘴裡說出來就是真理,從親人朋友嘴裡說出來就值得懷疑。

    佛曰,不可說

  • 7 # 蠟筆需要小新的陪伴

    感情,這個事情本來就沒有那麼絕對的對與錯!

    我覺得應該辯證來看

    趙禧,太學生,在太原府任職文水縣丞。他在任職期間,勤政廉潔,待事公平,深受百姓愛戴,其告老還鄉時,還有萬名百姓哭泣送行的場景。而這個趙禧正事趙秉公的父親,或許也是受父親的影響,趙秉公做縣令期間,同樣清正為官,廉潔為官,公平斷案,愛民如子,贏得不少百姓的好評,百姓將其視為當地的大“清官”。可有一日,因為他治下的一個百姓家庭瑣事,讓這位清官老爺犯了難。

    那天,趙秉公偶遇一朋友,對方對趙秉公平日的斷案方式和成果讚賞有加,並提出在家務事上趙秉公是否也可斷的疑問。趙秉公認為,自己大案、要案都能斷得了,區區家務事根本不在話下,何來難一說。於是他就向朋友打聽起這則家務事。

    張老漢有兩處宅院和20畝地,家有倆兒子,並都成家生子。隨著各家孩子的增多,兄弟倆提出分家,問該如何分?“簡單,每人一處宅院,十畝地。”趙秉公隨口道。可朋友對這樣的回答不滿意,覺得很不合理,因為大兒子生有三子,都已成人,二兒子有一子,還未成人。這樣看來,兩家人人數並不相同,如此分配不公平。於是趙秉公又有了兒子分宅院,孫子分田地的想法,這樣每個孫子可分得五畝地。可惜的是,這樣的分法還是沒得到朋友的認同,因為他忽視了老漢,一切都分給兒子和孫子,老漢將一無所有了.

    華人一直重視家庭,家族觀念,幾代人住一屋簷下,和和睦睦,是件幸福的事情,那既然怎麼都沒法公平分配,何不乾脆不分,事情就都解決了,這彷彿是最好的處理辦法。可接下來,更為麻煩的事情出現了,二兒子生病去世,媳婦帶著十多歲的孩子生活艱難,想要再嫁,結果公公不同意,也違背了古代的“三從”,那她到底該不該嫁,這讓趙秉公猶豫再三,實在無話可說。對此,朋友無奈說出“都說你是個清官,可見清官也難斷家務事。”的話。

    到這句話以文字的形式出現,最早應是明朝馮夢龍著的《喻世明言》第十卷中,原話為:“常言道清官難斷家事。我如今管你母子一生衣食充足,你也休做十分大望。”現該俗語習慣被用作比喻外人面對別人家庭內部的一些矛盾時,難以公平判斷事情的對與錯,是與非。

  • 8 # 東江樵客N

    我覺得有些東西沒有真正的對錯,只是衡量的標準不一樣而已。不拿清官難斷家務事來說。有些東西是沒法固定的標準。出於公心和私心。我們都沒法做出判斷。受某種情況而約定自己。只是那些讓我們不變的只有自己的信念。

  • 9 # 不一樣的放大鏡

    家務事是這個世上最難決斷的,舉個例子:重男輕女的父母犧牲女兒的利益都給了兒子,責任又要讓女兒去承擔大部分責任,女兒承擔覺得委屈,不承擔難免不孝。女兒該怎麼辦?

    家務事裡沒對錯,只有理解與不理解,親戚反目父子成仇,我們也是經常見。窮人為了錢鬧矛盾,富人為了事業教育選擇也長有不一致,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清官難斷家務事,在家裡總要有個受委屈的,看個人承受力以及家人的體諒理解了!

  • 10 # 史學長空

    “清官難斷家務事”是有道理的。

    家本來不是說理的地方。現在的人都只知這個“家”是後來簡化的字,原來我們這個家字是這樣的繁體字“傢”,中國的文字是象形字。有人才有家,人的住所之地。既然是住的地方,就是休息的地方,休息的地方,是說理的地方嗎?大家在家裡不會在睡覺的地方來說理斷事吧。家是和諧,溫馨的地方,夫妻之間生活瑣事,也沒有法律及規則。家是吃飯休息的地方,是一家之間溝通交流的地方,生活瑣事,夫妻感情之間的磕磕碰碰,沒有促犯律法,再是清官也無法能理清家裡發生的瑣事。所以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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