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老人家一小樓又東風
-
2 # 荒唐人演荒唐戲
尊重患者的意願是人權的體現!雖然我們無法選擇來到這個世界,但是我們有權選擇如何離開!不然我們的一生豈不是一直被別人安排和控制?
尤其那些身患絕症,生存下去無非就是最後的折磨!吃不香,喝不了,每天只能生活在地獄般的折磨!最後油幹燈盡痛苦而亡!這不是我們最求的最終目的!
如果我們能自己選擇自己的人生,自己可以選擇自己的離開方式,當然安樂死這種無痛愉快的離開是每個人最求完美的理想,如果大家都知道死已經並不可怕,我想每個人都會愉快的活著!因為每個人都怕死亡,就是因為死亡大都是痛苦的折磨!如果死亡並不痛苦每個人都會是完美的一生,完美的結局!
首先的前提是在身患絕症,並且痛苦的折磨無法治癒的前提!尊重患者的意願,家屬的意願只能是參考,結合醫生的建議!自古一個.孝.字讓很多人生不如死!無法解脫!這是不人道的!每個人都要有尊嚴的活著,同樣也要有尊嚴的離開,對自己對家人都是最好的選擇!
-
3 # 風之旅56
實行安樂死,1.讓老人臨終有尊嚴,2.節省有限的醫療資源,3.減輕家屬財力、人力負擔,4.減輕人口老齡化對國家對社會所造成的壓力和經濟負擔。不管是對本人、家庭、社會、國家,都有利。前幾天看過一篇一個94歲的名人為了死亡竟然採取絕食,想一想,一個家庭條件如此之好的人,只能用這麼一種無奈的死亡方式去結束自己,心痛啊。
-
4 # 大寶52371361
人不可以選擇生,但可以選擇自己的死亡,我覺得這是人權的一個體現。如果必須經歷死亡前最後痛苦卻無望的過程的話,能選擇一個相對減少痛苦的方式離去,我覺得也是很好的。
-
5 # 靜靜的板磚
主要是減輕老弱病者痛苦…給予人性最後的尊嚴和尊重…至於丶減輕國家負擔…拜託…這麼嚴肅的事情不要加塞功利的東西…尊重下死者。…又不是不懂…大家都知道的事…說出來了就傷人了
-
6 # 琴絃上的陽光
就像太空探索對國家科技發展的意義,安樂死對於國家發展的意義主要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法律、人文上的。
社會要進步到一定階段,才能全方位的實施安樂死。
首先,社會的主流思想意識是“尊重人權”,而不是打著“尊重人權”的幌子替家人做出“有利”的決定。
其次,經濟上要有自主選擇權,大家都有錢治療,能毫無壓力的治療,再談選擇,而不是為了節約家庭開支被迫“安樂死” 。
第三,法律是相應規定要出臺,技術上要細化,檢驗上要細化,同意“安樂死”的程式、時間、疾病程度、治癒希望、期待成本等等,都要評估,要不然“安樂死”就會成為合法“自殺”手段更或者是合法“謀殺”手段。
第四,文化上,家庭美滿教育,互愛教育,互助教育,隱私教育,健康教育……的水平必須達到一定條件,不會有人因為孤獨、絕望而無奈選擇“安樂死”。
第五,政治上,“安樂死”實施之前的調研,論證,輿論導向,“安樂死”實施之後的社會關懷,國際“口水戰”,都是精細活,稍不留神,“安樂死”就偏離了本意初衷。
還有第六、七、八……以上都符合了再來談“選擇權”吧,要不然就不是你“選擇”了安樂死,而是安樂死選擇了你!!!!!
綜上,安樂死是社會進步和國家實力的綜合體現,目前這種條件,任何對安樂死的告白都會失敗。
-
7 # 開心就好125533129
沒有那麼高尚,只是想自覺自願的離開這個世界!不要給國家和家人添麻煩。說高尚就是,不要拖累國家早日成為世界經濟強國!
-
8 # 茵諾兒
安樂死為不治之症維護了尊嚴,解除了痛苦,節省了國家資源。這麼多的好處為什麼實行起來這麼難。還一遍一遍的問。
-
9 # 風語者之歌
本人一向是贊成安樂死的,對有關安樂死的問題也做了一些解答,在此呼籲國家對安樂死能及時立法,從法律層面,安樂死合法化。
安樂死對國家的意義:
1,體現國家法制的進步
儘管有呼籲安樂死合法化的聲音,但國家以倫理道德等因素一直未予立法迴應。中國自古帝王一向以孝治天下,對個人專門制定有不孝法,如有違反,必治罪。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華人的生活水平大福提高,隨之而來的各種疑難雜症也屢見不鮮,儘管醫學醫療技術也越發發達,但各種不治之症也越來越多,比如各種癌症、白血病(400萬,其中兒童100萬)、腦癱、腦死亡等。放眼世界,絕症也屢見不鮮。
病人往往承受著巨大的痛苦,甚至生不如死,如果允許安樂死,我想會有很多患者會選擇這種死法!
2,減少費用,把資金用於攻關上
現在患有不治之症的大有人在,從住院到轉院再到治療、死亡,這期間往往花費巨大,國家報銷甚巨。如果允許安樂死,根據個人自願或家屬認可,極早結束生命,安靜離開,資金可用於科研,提高醫學技術水平,儘早開發生物技術,也可在未來拯救更多患者的生命,也是意義巨大。
3 減輕患者家屬的困難
重患家庭其家屬也是連軸轉,把各種精力和財產都投了進去,往往是心力具疲,家庭條件好,或兄弟姐妹多的,可以輪番上陣,那人口親戚少的怎麼辦呢?遇到不治之症,明知不可治,非要治,最終人死了,弄得個人財兩空。
本人母親腦出血11年,偏癱在家,去年二次腦出血,人事不醒,在醫院26天后走了。兄弟姐妹輪流伺候,耗時費力,明明腦死亡,醫生也不宣佈,當時就想,如果安樂死合法化,讓自己的媽媽能安靜地走,少遭點罪多好啊!唉!有時候真的很無力!
古人說:“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體現了古代的民本思想,如果今天中國能允許安樂死合法化,一定能為很多家庭和患者帶去福音,使重症、不治之症、無自理能力的患者們有尊嚴,安靜的離開,既體現了民本思想,也體現了中國的法制進步。
-
10 # 手機使用者6932161302
我什分支援有尊嚴的離開笑著,為了家庭和尊嚴滿意的離開人世,這是自己選擇的路與別人無關。對老人和要一離開的病人減輕了一些經濟負擔?支援安樂的死去!。
-
11 # 在路上173613662
生的意義本身就是巨大的!活著的人要努力幫想安樂死的人活下去!不這樣,會傳染,致人類越來越脆弱,會走向滅之!
回覆列表
依法實行安樂死,有助於維護患者的臨終尊嚴,可以節省大量的寶貴的醫療資源和人力,進而可以減輕人口老齡化對國家對社會所造成的壓力和經濟負擔,也是現代社會人性進步的一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