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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AI往事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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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朵行走的小花兒
我坐著看....可憐的自尊心!
別人沒打招呼就沒打唄,不代表別人一定無視了你啊,可能真沒注意到你,用這種方式刷存在感嗎?打一頓人家就能高看你一眼了?
如果對方真是沒注意到你,你上去打人家一頓,人家也很冤枉,又沒招誰惹誰,本來對你印象還行,這下結了仇。
如果對方就是故意不跟你打招呼,不打就不打唄,你就當她是個陌生人,井水不犯河水。你們也只是同學會見一面而已,散會後可能是一輩子都見不著的陌生人。生活必須完全不相交,沒有任何關聯,何必在意陌生人的態度呢。
男同學過於較真了,也或許是太自卑了,太敏感了,過於衝動了,已經是成年人,還在孩子氣的用這種方式來宣示自己的重要性,真的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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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命似河
民警在沒有依法拘留打人者的情況下,竟然還教育因為沒打招呼而被打的女同學?很想知道怎麼教育的?竟然能讓當事人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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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渡魚
人家不理你,看來情有可原,你的這副鳥樣子,平時所作所為也好不到哪去,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還打人,應該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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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勿忘我1328
首先打人就是不對,現在是法治社會,容不得你猖狂,在一個你有多牛?打的過幾個人?既然是老同學在一起,那是非常高興的事,象你這種人,就應該瞧不起你,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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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愛笑遊戲
感謝閱讀,我認為:應該堅守法律底線,一定讓打人者受到法律懲罰。
該事件,打人者已經對女生造成了身體傷害,用法律來威懾壞人,才是最有效的,而非用‘調解’來勸說壞人。
如下圖: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件回放:2018年12月16日,安徽蕪湖縣,在老同學聚會宴會結束後,打人男子找到女生,以‘為什麼不給我打招呼’為理由,拿磚頭打該女生,並砸車,還揚言要毆打女生的母親。
而這件事之後,打人者並沒有受到法律懲罰,而是‘握手’言和,這才是大家真正生氣的焦點。
我想請問大家,一個身材彪悍的人,凶神惡煞的人,把你打了,然後告訴你,咱們握手言和,你敢不握手言和嗎?
所以,我的看法是:這件事情的焦點,並不在於在大家爭論的‘面子’上,而是該男子確實對他人身體照成傷害了,應該拘役或者判刑。
大家可能會覺得,打個人也要判刑?我們來對比下案件。
案件2:2018年1月14日,江西南昌18歲小夥,搶劫50元,判刑10年。
在此,我為法律鼓掌,所以,我不禁要問,既然搶劫50都能判刑10年,為何拿磚頭打人,對他人身體造成傷害,和精神傷害,卻可以握手言和?
在已經構成刑事案件的情況下,即使雙方言和,也要依法判刑,以此維護法律的尊嚴。
所以,透過這起事件,我們不難看出:
我們真正憤怒的,並不是該女生因為沒‘打招呼’而捱打,也不是打人者所謂的‘面子’,而是,打人者,在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之後,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懲!
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如果法律嚴懲了打人者,我們還會這麼生氣嗎?我想,大家會為法律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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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拼命三郎16535
說明你還真不行,你要是賓士寶馬停在外面,大房子住著,名錶金鍊子脖子上掛著,你還不正眼瞧她呢,混的不行就少往人堆湊 什麼小學,中學,大學聚會,能去就別去了,何必讓那麼多人知道你落魄,自己靜悄悄的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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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峽客
懶得看!分別幾十年了,各人的經歷,愛好,家庭環境,個人收入,及各個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即使聚會,也找不回童年,少年時的興趣感覺,不聚會還留著美好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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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自由轉街人
不理你怎麼了?不吃你,不喝你,不穿你,不戴你,為什麼要理你?你以為你是誰啊?你不就是個渣男,是條瘋狗嗎?欠揍的東西,信不信?遇到我你可就慘了!打你個不能自理就是輕的。信不信?有一天你死了你也不知道自己是咋死的。你就做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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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白32197
為了一點小事,斤斤計較,傷了和氣,失去友誼,面子是什麼,尊重,大打出手,只會讓別的同學會對你尊重嗎,要麼畏懼,要麼心裡笑你沒素養。
12月16日,安徽蕪湖縣,一群老同學聚會,飯後離席時,一男子主動找到一位女同學,質問其為什麼不給他打招呼,覺得是不給他面子,雙方竟為此大打出手。 民警對雙方進行了批評教育,最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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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聚會本來是大家一起吃吃飯,懷念一下逝去的青春,而不是去炫耀擺譜。其實面子是自己給的,讓別人尊重是靠你的實力,而不是你會動手,這樣做只能說明你素質低下,心胸狹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