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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中國儒家提出“天人合一”,人事必須順應天意,要將天之法則轉化為人之準則,順應天理,方能國泰民安。

    表現在十個方面即“仁、義、禮、智、信、忠、孝、節、勇、和”。

    “仁”:仁人、愛人、仁愛。自孔子倡導“仁”學以來,“仁”成為中華民族的“共德”和“恆德”。孔子把“仁”作為個人道德修養的最高境界,把“愛人”作為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天下歸仁”作為最高的社會道德理想。講“仁”,就是講人與人的關係,講人對人的愛,由對父母之愛、兄弟姐妹之愛,進而推及對他人之愛。“仁”,不僅是最基本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標準,講“仁愛”,成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理念。華人至今仍視為有德者為“仁人”,無德者為“不仁”。“仁愛”思想,作為幾千年來中華民族的主要價值取向和道德要求,滲透在中華民族的血液中,鑄就了中華民族的特殊品質。

    “義”:大義、正義、公平、公正、公道。中華傳統文化把“義”作為人生的終極目標和價值取向。《禮記·中庸》:“義者宜也。尊資為大。”中華傳統文化把義與仁並用,作為傳統道德的核心內容,提出了“仁義道德”、“仁至義盡”、“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思想。“義”是合宜、應當、應該之意,是作為人應該遵循的最高道義。利他,不以損害和出賣他人尤其朋友來換取一己的生存和利益。“義”,還有情誼、恩誼之宜,包括人與人之間的互相牽掛、互相關照、互相提攜。親情和友情,發展到完美的程度,就有“義”的成分。有“義”,使友誼友情友善純久。有“義”在,朋友不會出賣朋友,丈夫也不會拋棄妻子兒女。“義”,是中華民族崇高的道德表現。

    “禮”:明禮、禮貌、禮讓、禮節、禮儀、禮制。“禮”是中華傳統文化的突出精神,是社會交往之道。禮與仁互為表裡,仁心愛人是禮的內在精神,恭敬辭讓是仁的外在表現。好禮、有禮、注重禮儀是中國這個“禮儀之邦”的傳統美德。中華傳統文化認為,“禮”是人與動物相區別的標誌。“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儀也。”(《禮記》)“禮”也是治國安邦的根本。中國倫理文化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禮儀文化”。“明禮”,從廣義說,就是講文明。作為倫理制度和倫理秩序,謂“禮制”;作為待人接物的形式,謂“禮節”、“禮儀”;作為個體修養,謂“禮貌”;用於處理與他人的關係,謂“禮讓”。明禮、禮貌、禮讓、禮節、禮制,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體現。

    “智”:知者、明智、智慧、機智。“智”通“知”。中國古代思想家賦予“智”以豐富的道德和內涵。“智”在知道遵道。學而致知,不知不覺,智而不奸。“仁、義、禮、信”是為人處事的基本原則,而要將這一切聯絡起來就需要“智”貫穿其中,否則即使有“仁、義、禮、信”加持於身,也都不可能通達無礙。新時期需要把中華民族的道德智慧同人文智慧、科學智慧聚成一體,開啟新的智慧。

    “信”:誠信、信任。《說文》講:“人言為信”。“信”是立身之道、興業之道、治世之道。誠信求和。誠信是約定俗成的社會交往準則。孔子把“信”列為對學生進行教育的“四大科目”(文、行、忠、信)和“五大規範”(恭、寬、信、敏、惠)之一,強調要“言而有信”,“信則人任焉。”“以誠待人”、“以信取人”、“一諾千金”、“誠實守信”等傳統美德千百年來為人們所推崇併發揚光大。

    “忠”:忠誠、忠良、忠恕。“忠”,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主張的一種優良品德。一提“忠”,人們往往想到“愚忠”,其實這是誤解。在孔子看來,不只是對“君”,對普通的人、所有的人,都有一個“忠”的問題。孔子時代,“君”並不稀奇,到處是大大小小的“君”。其實,孔子很反對愚忠,對路對心才能忠。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忠”講的是君王人民:“上思利民,忠也。”所謂忠,就是內心求善,外求盡職盡責。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精忠報國、捨生取義的優良傳統,“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是歷代仁人志士的共同心願。忠於事業,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是中華民族崇高的最高最神聖的價值追求。

    “孝”:孝心、孝敬、孝道。中華民族崇尚祖輩傳承理念。主要是對父母、長輩之“孝”,強調長幼有序。孔子首創私學,把“孝”放在教學首位,說“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為先”。人們往往把“孝敬父母”與“包銷祖國”起來,認為“忠孝不能兩全”,甚至貶低“孝敬父母”。這是誤區。其實“孝敬父母”與“報效祖國”二者都光榮。二者可以統一,也應該統一。忠孝可以兩全。個別人受條件限制不能統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們要把二者儘量同意起來,既盡到“報效祖國”之“忠”,又盡到“孝敬父母”之“孝”。這是中華民族歷久彌新的傳統美德。

    “節”:節氣、名節、操守、節制。崇尚理想、信念、信仰。孔子在《論語·述而》中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孟子在《騰文公下》中提出了“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至理名言。講氣節、重操守、重名節、軟利慾,歷經千百年的錘鍊和發展。熔鑄成為不圖名利、為政清廉、公正無私的高尚品質,克己為人、自強不息、奮發有為的偉大精神和崇高的民族氣節,成為中華民族自尊自強的精神支柱和一個人湧葆錚錚鐵骨的人格追求。

    “勇”:勇敢、堅強、剛毅。中華傳統文化對“勇”賦予了豐富內涵:“持節不恐謂之勇”,“持義不掩曰勇”,“投身為義曰勇”,“知死不避曰勇”,“懸命為仁曰勇”,“棄命為仁曰勇”,“勝敵壯志曰勇”。“勇”就是要敢想、敢幹、敢闖,敢於創新,敢於開拓,敢於承擔責任,敢於說真話,敢於堅持原則,敢於實事求是。一言蔽之,“勇”就是勇敢果斷、徇義不懼、剛健不屈。中國傳統文化蘊涵的這種自強不息、英勇頑強的剛健精神,是中華民飽經磨難、歷久彌新、愈挫愈勇、愈挫愈奮的不竭動力。

    “和”“和睦、和氣、中和、和平、和諧。求同存異。中華傳統文化把“和”作為最高價值,作為最高的道德境界。“禮用之,和為貴。”(《論語*學而》)提出為政應“寬以濟猛,猛以濟寬”,寬猛相濟,“和”以治國。周幽王大夫史伯針對當時周政權危機,提出了“和實生物,同則不濟”的理論。墨子提出:“兼相愛、交相利”,“離散不能相和合。”(《墨子*間詁》卷三)“和”被認為是人道追求的最高目標。傳統文化還把“中”與“和”並提:“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禮記*中庸》)“中和”作為儒家文化的重要內容,強調“和諧”、“允執其中”、“時中“等思想,在今天仍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和睦夫妻、和合家族、順和鄰里、和諧社會、協和萬邦、天人合一、和氣生財、和平天下、和衷共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標。

    “十德”可分為兩組:原“五常”——“仁、義禮、智、信”為一組;新“五德”——“忠、孝、節、勇、和”為一組。10個字內涵外延,相對區別,難免有交叉,主要取其本意、主意。“十德”既有內向的,就自身內心修養而言的;又有外向的,從與他人關係、社會關係、改造世界而言的。每組各字之間,均有次序,相互對應,仁忠、義孝、禮節、智勇、信和,使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基本內涵概括更加完整、豐滿、全面。孟子認為,“四德”不是平行的,“仁”是之首,是“四德”之根本,“信”貫穿;新“五德”,“忠”為首,是根本,“和”貫穿。“仁”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核心思想。“和”也是貫穿“十德”整體的,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最高境界、最高目標。

    “十德”具有綜合性、全面性、現實性。“十德”是全方位的,“十德”中有道德,有價值,有人格,有文化,有制度,有法治,有經濟,有政治,有實踐,有家庭,有國家。

    “十德”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基本內涵,是要義,是精華,是人生的基本準則,是社會倫理規範。“十德”充分表明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博大精深,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思想的深厚底蘊,充分反映了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源遠流長。

    “十德”是個很高、很全、很美、很理想的目標,是崇高的境界。每個人,甚至每一代人,不可能徹底做到,不可能完全達到,但我們要堅定不移地嚮往之、為之奮鬥之,不懈努力,不斷地接近,直到永遠!

    “十德”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至德要道。中華民族堅持“十德”、弘揚“十德”、追求“十德”、實踐“十德”,那麼,我們的社會一定是非常和諧的,我們的國家一定是非常發達的,我們的民族一定是非常強盛的,我們的人民一定是非常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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