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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畔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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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徐劍南京
叱吒風雲的P2P人創辦人不能被稱為人才,他們事實上是“投機者”
可以肯定認為,在現實生活中,幾自然人,單位共同集資對外出藉資金,並接收公眾存款,一定需要經過國務院銀保監督委的批准,否則將會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就P2P的業務範圍而言,因透過網路出借資金,其範圍涉及全國,因此,地方的金融監督管理機關無權批准。
事實上,P2P的經營方式並不是獨創,可能是模仿了阿里旗下的某些產品,有的P2P之所以倒閉,可能是投資人的資金不足,沒有獨立的支付工具,接受公眾存款。網路交易平臺是一個實際的經營者,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其性質為“中介”,他們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特別規定,承擔了較少的義務,從而牟取了“暴利”。
P2P舉辦人正是利用了人們對網路交易平臺的認識不足,認為網路銀行就是網路交易平臺,P2P等實際經營人民幣“網路銀行”紛紛登場,並以新科技的名義“創新”對外宣傳,大有取代實體銀行之意。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國家對經營貨幣的組織均實行嚴格的監管,在作者看來,叱吒風雲的P2P創辦人不能被稱為人才,他們在宣傳上僅僅是混淆視聽,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混淆視聽的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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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水塘一條龍
一小部分在大牢裡,也有逃到國外去了,大部分在偷偷地數錢呢,深圳幾套房,上海幾套房,北京幾套房,杭州幾套房,開的什麼豪車,這些缺德鬼,中國上下五千年最缺德事你們缺了,你們讓多少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啊!你們會得到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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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柳青A
當年叱吒風雲的P2P人才,他們有高學歷,有經濟頭腦,可沒用在正道上。到現在還有一部分人,成天想著怎樣坑害老百姓。打折,轉型,販賣股權。該立案了,讓他們去監獄,把牢底坐穿。才解出借人心頭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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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風哥8843
他們是劍走偏鋒,當初屬於灰色地帶,如果背地沒有銀行的支援也不可能發展那麼大,政策一監管,都成了非法集資,頭部大佬很多跑到國外了,一些已坐監,一些官司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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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尾巴著火的熊
一部分在鐵欄杆裡過有規律的生活去了;有一部分改弦更張去了幣圈;一部分跑國外,給外國納稅去了;還有一部分洗白了自己,從此深藏功與名。
回覆列表
有的人躲起來了,有的人不說話了,有的人開始推責甩鍋,總之是堵嘴,矇眼,綁腿。做這些都沒有用,資訊化時代一切都有歷史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