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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真人與

    未婚同居和離婚實質差別就在於未婚同居只需單方同意就可以分手而離婚卻要雙方同意才能離婚。

    未婚同居雙方屬於男女朋友關係,感情破裂了雙方好聚好散,屬於個體和個體之間的關係,基本不牽扯到其他的!一旦分手,隨時可走!分手之後對雙方的影響較小,各自各自重新尋找自己的幸福!

    離婚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婚姻關係無法繼續,經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方式進行離婚,屬於家庭和家庭之間的關係,結婚證變成了離婚證,且還牽扯到財產分割,孩子的撫養等等問題,必須把這些問題處理好才能離婚!離異雙方彼此受到傷害更大,未來尋找自己的幸福更加艱難,可能還帶著孩子,又是二婚!

    綜上所述,離婚比未婚同居分手的手續更復雜,牽涉範圍更廣,影響更大!

  • 2 # 飄雨桐

    未婚同居,分手後還是單身女性。而結婚後又離婚,你的簡歷就要寫著離異咯。你說,區別大不大?

    未婚同居,相親的時候不一定知道。即便問起,你說沒有、或者說有一次也沒有關係。誰給你詳細記錄?誰,還真是請來私家偵探把你的過往情史查得一清二楚?

    但離婚的那可騙不了人,戶口本上有註明。而且,民政局等也會有相關記錄。你即便在相親的初期,能夠將對方騙到。可真正領結婚證的時候,可什麼都騙不了人啊。

    所以,同居真的關係不大。而離婚,在相親市場上就比較吃虧。哪怕你是很好很好的女性,但就是因為你有一段失敗的婚姻會受到其他人的歧視。

    當然,有人比拼前男友或者前女友的。但,我相信沒有誰比拼前老公或者前老婆的。

    最關鍵的是:同居後分手,不涉及財產問題。而離婚,還要分家產呢。哎,傷不起啊傷不起。

  • 3 # 舊時光裡的綠毛龜

    首先我們來談談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主要是指未婚男女在沒有登記結婚的情況下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其中有的以結婚為目的,有的不是以結婚為目的。儘管法律沒有對一般同居關係做出否定性規定,也沒有對一般同居關係做出肯定保護的表示,但法律對一般同居關係態度是不予肯定的,對於任何同居一方提出解除一般同居關係的訴訟請求,法院根本不會連受理。

    其次,我們再來說說婚姻。

    婚姻就是為了見證愛情的存在而採取的形式跟方法,是為了延續雙方的愛情。婚姻受法律保護,婚姻必須承擔應盡的責任跟義務。

    題主的問題是二者的區別,實質上的區別就是未婚同居一般情況下是不受法律保護,分開後也不會牽扯一定的法律責任,當然這裡指的是一般的未婚同居,如果是非法同居或者已婚同居就另當別論了。而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中國有專門的婚姻法去保護婚姻。

    從傳統道德上來理解的話,隨著社會不斷髮展,未婚同居現在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離婚,因為紮根於人們心中的傳統道德,還是有些影響的。這就是人們為什麼可以接受一個未婚同居的女孩而不會被人說三道四,但是娶一個離婚的女人卻會被指指點點。

    其實這都是一些封建思想所致,並不能代表我們的傳統道德和傳統文化的缺失或者怎樣。我認為凡是真正的愛情都應該被祝福。

    最後,給大家一碗雞湯,僅供嚐鮮!

    真正的愛,是接受,不是忍受;是支援,不是支配;是慰問,不是質問。

      真正的愛,要道謝也要道歉;要體貼,也要體諒;要認錯,也好改錯。

      真正的愛,不是彼此凝視,而是共同沿著同一方向望去。

      也許,愛,不是尋找一個完美的人;而是,要學會用完美的眼光,欣賞一個不完美的人。

      牽了手,就不要,隨便說分手。

      或許,愛就是心甘情願的付出,甘苦與共的分享。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可貴;不要等到傷害了才來乞求原諒;有些東西失去了永遠不會再回來。

      如果一個人向你表白,無論如何請珍惜他/她對你的愛,即使只能做普通朋友;或許一個人純真的表白不會再有第二次。

      因為善良,所以可愛;因為可愛,所以美麗;因為美麗,所以嚮往;因為嚮往,所以相愛。

    不是因為孤獨才相愛,而是要讓相愛的不感到孤獨。

      是愛,而不是時間,能夠治癒所有的創傷。

      人的一生,總會有大段的平淡,打斷不盡如人意的遭遇,是愛,讓我們想到美好,仍然有希望。

      有愛,你就不會感到艱難是一種負擔。

      珍惜現在擁有的,遠遠比追求還沒有的更重要!

  • 4 # 起點語文

    有天壤之別,試列幾點:

    一、同居後分手,你還是未婚,之後結婚還是初婚;而離婚後,再婚就是二婚。開具單身證明時,前者是未婚,後者是離異。別人拿過來一看,眼神迥異。

    二、同居分手後又在一起,叫重歸於好,離婚後又結合,叫破鏡重圓。前者叫修成正果,後者叫復婚,完全不一樣的畫風。

    三、同居後分手,換個陌生環境,又可以裝初戀;離婚後,任你跑到天涯海角,都躲不開那本離婚證。前者僅僅是記憶,可以抹去,後者卻是歷史,無法篡改。

    四、同樣面對財產、債務,同居後分手,那是財產糾紛,適用民法;離婚的,那叫財產分割,適用婚姻法。

    最後我要補充一下,同居後分手與離婚都生育過的,較之都未生育的,實質區別更大,更復雜!同居有風險,婚姻更要謹慎!

  • 5 # 情感兩性學

    愛情和婚姻又有著本質的區別,我們大致可以分析一下:

    愛情可能更加感性一點,男女需要的是激情,身體的滿足。而婚姻就比較理性了,男女除了身體的滿足,還要面對油鹽醬醋。 愛情的衝動和激情有研究表明最多維持一年半,而婚姻卻要平靜地生活幾十年。

    兩個人一旦有了愛情,可以為了對方廢寢忘食,就好比對方是美餐,看看都飽了。而婚姻呢?男女雙方就要為了家庭而奮鬥,擁有自己的一個小家,生個可愛的孩子,一家人其樂融融的過著小日子。

    如果是愛情是兩個人的事,與別人無關,自己吃飽管他其他人喝粥還是啃饅頭,反正隨時可以分手。但是一旦結婚,就不是兩個人的事了,而是兩個家庭的事,雙方的父母需要照顧,雙方的親情需要走動,這些都需要金錢來做支撐。

    愛情不分門當戶對,但是婚姻一定要門當戶對。為什麼呢?因為如果兩個人的三觀不同,相處一段時間可以,但是肯定不能長久的相處,也相處不了,各種各樣的矛盾,會把對方折磨的體無完膚!

    由此可見,未婚同居分手和結婚後離婚,有以下本質的區別:

    未婚同居分手,他的感情還沒有消耗完,還有剩餘的給別人,還能帶來幸福。

    結婚後離婚,他的感情已經完全給了別人,沒有多於的給別人,跟這樣的人再結婚,也不會有太多的幸福。

    未婚同居分手,可以很快的忘記對方,不會把曾經的人帶入下一段感情,對別人很公平。

    結婚後離婚,很難忘記那個一起拜過堂的人,就算離婚了也已經刻在了骨頭裡,對下一段感情的人不公平。

    未婚同居分手,看不出這個人的品性,還有點念想給別人。

    結婚後離婚,這個人的品性就會被貼上一個差評,不管是誰的錯,只要是離過婚的,世俗的眼裡都會覺得這個人有問題。

  • 6 # 國際藝匯舞蹈培訓雷

    我是已結婚八年準備離婚了,以過來人的經歷和大家說說。

    先說同居分手的。兩個人從相識到相戀再到同居,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兩個人從脾氣、性格、愛好、生活習慣都有個瞭解。婚前同居就等於試婚了。試婚也是對兩個人脾氣性格的一個磨合期,過了磨合期就結婚,過不了就分手,只有生活在一起才能看到兩個人的所有缺點、優點,才能知道結婚後婚姻之路能不能走的長久。也算對婚姻負責的一種表現吧。

    我沒結婚之前是反對婚前同居的。總感覺婚前同居不是好人,是很放蕩的人,怕結婚後婆家看輕自己。

    結婚之後一年半決定離婚了。相親認識的,結婚後才發現他是媽寶男。生活中吃穿大事小情全是他媽一手安排,全聽他媽的,他完全就是個局外人,我是嫁給他媽的。婆媳關係很僵。結婚第二年生了兒子,從住院生孩子在我心裡就當老公死了,其中的心酸就不說了。要離婚了才知道試婚也是有好處的,現在也是支援試婚的。

    言歸正傳。我覺得未婚同居分手現實中不會牽扯到孩子、財產、雙方長輩這些問題。情感上也不會太痛苦,因為明白分開才是對雙方好,還可以做到好聚好散。

    結婚以後分手對雙麼傷害更大。兩個人認定對方要過一輩子才會選擇結婚。結婚在感情上來說是付出全部的。在涇濟上來說是比未婚同居投入的更多。結婚房子車子彩禮酒席等等。人情上面對父母親人也會有傷害。離婚對兩個曾經認定對方為彼此一生的伴侶,卻走不到最後。雙方在精神上也是打擊。

    綜上所述,未婚同居分手成本低傷害小。結婚以後離婚成本高,傷害大。同居分手的未來找伴侶更有信心,他們相信總會找到適合自己的。離婚的由於在婚姻,離婚中搞的心力憔悴就會沒自信,就會覺得自己生活失敗,想找個人將就著過完後半生。以上只是個人觀點,贊同就請點贊。最後祝每個家庭都和和美美,終生幸福。

  • 7 # 美在中原

    區別大了。首先,從法律層面上,未婚同居分手了可以直接走人,離婚要辦證和分割財產。未婚同居分手和離婚分手兩者,法律不保護前者。婚姻法只對存在婚姻關係的男女分手有約束。

    第二,從感情層面上,未婚同居也分狀況,是否是以結婚為目的還是因同居而同居。女性有因對方只願同居不願結婚而白白耽誤幾年青春年華的。未婚同居雙方對同居分手的認識和離婚分手的認識也是不一樣的,離婚要慎重的多,婚姻是雙方社會關係的組合,不是簡單兩個人的事,而同居卻只需要兩個人說了算,分手也相對簡單的多。

    第三,兩者對以後人生的影響。未婚同居分手只要你不大張旗鼓,完全可以當成一次失敗的教訓,你不拿出來說別人不會扒拉出來。但離婚就不同了,從結婚到離婚浩浩蕩蕩要經歷那麼多是是非非,分手的動靜要大了去了,想要抹掉幾乎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未婚同居可以當成隱私,但離婚卻是你無法隱瞞的事實。

    無論是未婚同居還是離婚都是應該慎重的,選對人了怎麼都好說,跟不對人徒增煩惱不說,會耗時耗力。一句話,婚戀無小事,且行且珍惜。

  • 8 # Wang王顧左右而言他

    像你所說的當今社會里未婚同時居本來就挺正常的!這種情緒在同居分手的男女們心理和身理上的影響本來就是一樣的,只能說是沒有扯結婚證而且又受《婚姻法》的保障而也,相互之間又不用承擔責任和義務。更多的還是沒有所謂的已婚記錄和婚史罷了!

    事實證明像這類男女和離異男女們在本質上就是一樣的,也屬於己婚男女或者說是再婚男女們同樣的範疇!而在我們的觀念中卻把真正扯了證而分手的才叫離異男女,而把這一類人稱之為新婚或者是未婚……

    而真實的事實就是“偷”和“竊”是同一個意思,只不過相對來講就是在我們的傳統觀念裡始終認為“竊”比“偷”高明瞭一點點罷了……

  • 9 # 寫作情緣

    未婚同居分手後,在朋友或同事眼中,仍然是熱門的單身汪,矜持的大齡剩女。

    離婚分手後,在世俗的眼中,就是玩膩了的渣男,和人見人棄的“二手貨”。

    一樣沒結婚的男女,在卿卿我我的感情擦火中,抑制不住慾望的衝動,琴瑟合諧的黏在一起,不離不棄的同居在愛河中,無論三朋四友,四鄰八親,都欣羨這對小情侶的情濃意濃。

    就算這樣的小情侶婚前同居,作婚姻生活的體驗,只會得到世俗眼光的一笑而過,誰沒個年輕的時候?

    當這樣同居的小情侶,墜入愛河不久,情感降溫,新鮮難續,火山息滅,纏綿生厭,情難依的絕情分手,不過在大家的眼中,“一場遊戲一場夢”,很快步入下一站幸福。

    要知道,情侶的同居分手,那是兩個人的事情,並沒過多的牽扯不清。

    而結婚的男女,經過了生死愛戀,走過了浪漫生活,涉及了柴米油鹽的滄桑,留下的是“三年之痛,七年之癢”,就算離婚了,彼此依然留有藕斷絲連,千絲萬縷的關係。

    有了孩子後的撫養問題,婚後共同財產的分割糾紛,更有那種離婚不離家的奇葩情感,很唯分的清清楚楚,也難看的明明白白,更難斷的徹徹底底,任誰對離婚的男女,都不會有安全感。

    再說,離婚有法律的陳序,更加牽扯著雙方大人,和兩家家庭的關係,很難辦理的盡人意。

    因為這種千頭萬續,讓離婚的女人,更是不被人理解,很難走出無情留下的陰影,而步正常情況下的下一站幸福。

    這樣看來,情侶的分手,只不過是青春期與成熟型過度下的必然,和年少的輕狂,時代的任性,並不會對彼此的下一段情史,留下多少牽扯不清。

    因為同居情侶分手後,很快會冷卻情感,而穿越於下一站戀愛的分享中。

    而離婚分手後留下的,是心傷,情傷,和過多的壓抑,讓彼此難在短期內,走出情變的陰影……

  • 10 # 農夫也瘋狂

    首先從法律程式上來說,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結婚了卻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是結婚了再離婚,他們也是解除了夫妻關係而已!

    其次,未婚同居是兩個人的事情,而結婚了就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前者關係很簡單,大家相互喜歡,可以自由選擇!也就是說,沒有結婚的話他可以和你同居,也可以和別人同居,這都是他的權利!但是結婚了就不同,這些都是有法律規定的,也有道德約束的!

    最後,說說你說的問題,為什麼都是同居後者卻被看不起呢?那是因為世人眼光也不一樣!同居的話,你不說,沒人知道!但是離婚了的話,你不說他們也知道,因為相關部門都有登記的!離婚了,就相當於是退貨了,而同居的話頂多是別人試用一下!雖然話不好聽,真的就是這樣一個事實!

  • 11 # 一品百貨

    離婚和分手兩個曾經相愛的人感情破裂,但是你仔細思考,其實會發現兩者之間其實有非常大的不同。

    一:離婚

    離婚相對來說,責任比感覺更重要,因為結婚,你已經和另一個人成為了一個家庭,而且你們離婚牽涉到的不僅僅是兩個人,而是兩個家庭。離婚,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需要思考財產分割的問題,還要牽涉到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更嚴重的可能會導致兩個家庭老死不相往來,所以在決定離婚前,需要考慮的事情很多,這種事情任性不得。

    二:分手

    分手好容易從說一句分手然後從這個房子裡搬出去就可以了,畢竟你還沒有遇上那個和你合適的人,可以在物色,再適應。

    總之:離婚從戶口本上來說你是一個離異的人了,分手不影響您任何東西。

  • 12 # 就是李老

    “同居後分手與離過婚的有什麼區別”這個小便是在逗你玩嗎?兩者只有法律上的區別,其他的都一樣。同居與結婚本質上都一樣,分手與離婚本質上也一樣。

  • 13 # 阿朱隨筆IanMec

    區別比較大吧。

    未婚同居在二十一世紀應該算是比較常見的吧,其實離婚也很常見了,但是我覺得這兩者之間著實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首先你結婚後再離婚的話,那在民政局得有記錄吧,換句話說那就是二婚了,現在離婚的找個人生伴侶多麼不容易啊!你要是條件還好說,實在不行總有條件比你差一點的人接受你,要是本來條件就不好,離個婚再把財產分一分,那經濟條件可能更艱難了,再要找物件真挺難的。

    反觀未婚同居,好像大家對此沒有多大成見,我覺得未婚同居有兩種情況:一是兩人戀愛不久,尚沒有考慮過結婚的事,但是由於某些生理、心理、空間上的需求住在了一起。這類說白了和學生談戀愛一樣,只是省了開房的錢而已,分起手來也就沒那麼複雜。另一類就是雙方到了適婚年紀,然後水到渠成的同居了,這就相當於試婚,增進相互的瞭解,如果適合自然走向婚姻殿堂,如果不適合趁早分手也是好事,何樂而不為。

    總之,我覺得離婚對人生的衝擊比婚前同居分手要大一些吧。最後祝大家都有美滿的愛情和婚姻!

  • 14 # 李家大叔的小菜園

    二者肯定是有區別的,主要區別是在法律認可上的。

    未婚同居主要是指未婚男女在沒有登記結婚的情況下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其中有的以結婚為目的,有的不是以結婚為目的。儘管法律沒有對一般同居關係做出否定性規定,也沒有對一般同居關係做出肯定保護的表示,但法律對一般同居關係態度是不予肯定的,對於任何同居一方提出解除一般同居關係的訴訟請求,法院根本不會連受理。

    而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必須承擔應盡的責任跟義務。

    二者實質上的區別就是未婚同居一般情況下是不受法律保護,分開後也不會牽扯一定的法律責任,當然這裡指的是一般的未婚同居,如果是非法同居或者已婚同居就另當別論了。而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中國有專門的婚姻法去保護婚姻。

  • 15 # 四葉草幸福閣

    未婚同居還是有比較大風險的,尤其分手後,除了你的情感,金錢,不受保護,同時若有懷孕,那也同樣沒有法律保護。

    未婚同居分手,因為不用負法律責任,所以更容易脫離。

    而離婚涉及的問題就比較多,但因為有法律的約束和保護,所以離婚比未婚同居分手更具法律保護資格,就像買了份保險,一個可以理賠,一個需要私下協商

  • 16 # 蕭益

    同居過~要看同居多久。如果是長期同居生活後分手,那和離婚沒有什麼區別,如果說有區別,就是一個是領證的婚姻,一個是無證的事實。

    現在的男男女女,相戀之後,基本很快就會同居,同居生活既有好處,也有壞處。同居生活好的一面,就是在兩個人同居生活的過程中,能夠充分了解一個人,合不合適,生活一段時間就清楚了。不好的一面就是,如果同居生活久了,彼此就沒有了對婚姻的渴望,兩個人之間也沒有了新奇感,分手也就成了必然。

    現在許多男人在戀愛過程中,一旦知道女方曾經和前任同居過,一般都不會接受。他們寧可接受離異的女人,也不願意接受同居過的女人,這都是因為,在男人心目中,大多都以為,凡是與前任長期同居過的女人,都比較輕浮,其實這是錯誤的,一個女人能夠與男人長期同居,恰恰證明這個女人重情重義,她們可能當時被對方迷惑了心智,一旦覺醒,就會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雖然長期同居生活與離婚沒什麼區別,但是,這裡面也有許多女人,其本身的品質,並不像大家認為的那樣,她們可能只是走錯了一步,今後的人生當中,這些女人會更加珍惜屬於自己的那份真愛!

  • 17 # 感牾人生51742721

    從身體上說沒有區別!

    從法律上說就區別大了,一個是‘未婚’,一個是‘已婚’。

    除此而已。

  • 18 # 淺海的那抹藍

    從法律上前者單身未婚,後者有婚史。

    通俗的說本身是一樣的,但給大眾的感覺就是試駕跟二手的區別。

  • 19 # 樂在其中1632625967496

    過去有區別的,女人同居後她的貞節沒了,男人離過婚後他的節操沒了。而現在呢女人變的更加搶手,男人呢就得大大的折扣

  • 20 # 命運7095525

    感謝誠邀!題主這個問題很貼切當今的男女愛情婚姻問題,哪個新歡不是別人的舊愛似乎成為主流了,離婚和同居在數量上有所不同,離婚有婚姻的約束次數較少,同居無顧慮肆無忌憚無數,這二個其實性質是一樣的,都會為以後的婚姻埋下炸彈,當一個人有了第一次第二次性愛後,對以後不是第一個的伴侶讓性和感情會變得了無所謂,隨時離婚幾乎成了口頭禪,所以,婚前自愛自重還是必須的!希望幫到你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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