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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請叫我小風風a

    本量利分析法是根據有關產品的產銷數量、銷售價格、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等因素同利潤之間的相互關係,透過分析計量而確定企業目標利潤的一種方法。

    我們知道,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目的之一是獲利,對納稅人來說,稅收是支出構成的一部分。因此,就像企業節約費用、節約成本一樣,為了獲利,企業開始節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納稅籌劃。納稅籌劃與管理會計中的基本決策分析方法――本量利分析有著許多聯絡和共同點。本文就本量利分析中應關注稅收成本性態影響提一些自己的觀點。 本量利分析,是將成本劃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並假定產銷量一致的情況下,根據成本、業務量、利潤三者之間的關係進行預測和決策的一種技術方法。其原理在決策、計劃和控制中具有廣泛的用途,是管理會計的重要基礎。

    由於稅收從本質上來講是企業成本的構成部分,基於其計稅依據的不同,可以分別歸入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這就是我們常提及的稅收成本性態分析。 如營業稅,由於應納稅額 = 營業收入×稅率,營業稅與收入總數量呈正比例增減變動關係,因此,營業稅可以歸入變動成本;再如房產稅,若採用公式應納稅額= 計稅房產餘值×1.2%來計稅,營業稅在一定時期內(計稅房產餘值不發生變化)不受業務量的增減變動影響而固定不變,可以歸入固定成本。

    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本量利分析中稅收成本性態的影響: 我們先給出本量利分析的計算公式: 利潤=(單位產品銷售價格-單位變動成本)×產品銷售數量-固定成本總額,並設定如下前提:

    (1)產銷量能夠一致;

    (2)例中所給出的成本不含所給出的稅金。 例1,某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產品銷售價格為26元/臺,單位變動成本為15元/臺,增值稅稅率為4%,固定成本為8萬元,預測市場銷量為8000臺,能否投入經營?若市場銷量為12000臺,結果該如何? 如前所述,由於應納增值稅隨業務量增減變動呈正比例變化,因此可歸入變動成本。 在市場銷量為8000臺的條件下: 利潤=[26-15-26÷(1+4%)×4%]×8000-80000= 0(元) 可見,在市場銷量為8000臺的條件下,企業如投入經營為盈虧臨界狀態,因此,方案不可取。而在這個方案中若忽略稅收變動成本影響,利潤=(26-15)×8000-80 000=8000(元),看起來有盈利,則會得出錯誤結論。

    在市場銷量為12000臺的條件下: 利潤=[26-15-26÷(1+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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