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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支援當老師的應該選擇原諒,不妨換位思考,兒子打你會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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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專職抬槓

    很多老師因為自己身份的原因和對輿論的恐懼,同時缺乏法律應有的保護,在自己受到侵害時往往會選擇沉默,或不知所措!當然也有老師會選擇還擊。現階段如果還擊往往輿論壓力一邊倒。那就是對教師的批判。

    侮辱和毆打老師的學生一般都是年級較高的孩子;從這樣的學生身上一般都可以看到他們父母的性格。如果發生這種事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他們有不可推脫的責任!

    學生毆打老師時,因為老師沒有相應的法律保護,所以應該首先拿出手機進行錄影,收集證據,同時學校也應在教室安裝攝像頭,以備不時之需。

    對於毆打老師的學生,教師不能一味的保持容忍,也不應單純交給父母去加強教育,應該及時將學生交給學校處理,並要求一定賠償!實在不行就走訴訟程式。

  • 2 # 自由人115272467

    如果我是被打那個老師,你不拍打我的影片發到網上,可以原諒,怎樣也好也是師生一場。但你既打我,又拍影片發到網上侮辱我,性質就不一樣了,我不可能原諒這個人渣的。

  • 3 # 相思紅塵65

    我會原諒,因為老師打學生沒是罪意的,是學生犯了錯老師才打的,是為了學生不要/犯錯,是對學生負責的一種態度。

  • 4 # 一縷陽光285726699

    我的看法是今後能不當教師就儘量避免,實在為了生活當上老師,也別盡職盡責,上課就照本宣科應付一下,學生想不想學千萬不要去認真,別管,實在課堂太吵戴著耳塞上課,然後看有比老師輕鬆比老師能找錢的工作堅定跳槽,別20年後被耳光侍候併發網上侮辱了,還有眾多的小編和少數律師借題發揮再落井下石,因為有很多人在支援耳光,他們也有後代,這不應該是老師操心的事了,惹不起躲得起吧,別天真,沒多少人會說老師一句好的

  • 5 # 臻熙831

    你是沒聽說過打老子的嗎?當老子的有幾個告小孩子的,有幾個當老子的把小孩子送進監獄的?這就證明當老子的打孩子和打別人孩子的區別,打自己的孩子雖然生氣但是下不去手,打別人的孩不一定是因為這個孩子壞,卻下得去手。

  • 6 # 講者理正義

    才有幾臭錢,就欺祖滅師!太忤逆狂悖,著實該判死!這類半吊子,總沒事生事!走哪都惹禍,真害家人死!交狐朋狗友,全是人渣子!渾身戾氣多,就不長腦子!愛被人慫恿,誇炫顯膽子!常被害半死,仍覺好點子!黏誰或誰黏,變倒黴蛋子!心黑又惡毒,是邪惡根子!父母攤這貨,及早送號子!配偶攤這貨,辦離婚本子!朋友攤這貨,趕快分路子!同事攤這貨,就讓騰位子!單位攤這貨,雙開除名子!圈內攤這貨,快踢出場子!子女攤這貨,備乾爹媽子!人凡攤這貨,全當垃圾子!

  • 7 # 使用者7707225300649

    老師原諒是老師大度,但法律不可從輕。因為全國教師拭目以待。能否從重從嚴懲處,關係到今後全國教師如何面對學生,關係到中國教育將培養什麼樣的學生。毆打老師事情不大,但網上傳播,家喻戶曉。直接關係到國家前途,民族命運。

  • 8 # 手機使用者93090606531

    吐過單純的是為了教育孩子,小打無所謂。但是,如果是侮辱性的方法,作為老師來說實在不妥,對孩子會造成心理陰影,也許孩子會一生受害。

  • 9 # 小蝸牛168169957

    從媒體曝光的整個事件所有的已知資訊完全可以看出這只是因個人恩怨引發的報復行為。是一個個體案件。就算流傳上網路引起轟動它還是一個個體案件引的轟動。明明是一個針對個人的報復行為卻上綱上線的定性為影響惡劣的社會群體事件。哪怕常某在影片中有一句針對整個教師群體的攻擊性語言,那這樣的定性都不為過。可事實上並沒有此類資訊。那麼攻擊張老師算是攻擊整個教師群體嗎?張老師個人能代表整個教師群體嗎?所有教師都願意讓他代表嗎?他何德何能?法律是以事實為根據,以律條為準繩。不能因為所謂影響就在律條之上再加刑。自古只有皇帝才有在律條上加碼的權利。

  • 10 # 滴滴愛曲

    什麼思想?什麼道德?有沒有一點兒法律知識?那些同情打人者的人都沒文化和素質了嗎?是非不分?學生20年後毆打老師,對嗎?你知不知道,學生今天的行為是違犯了刑法?不要藉口20年前這個老師懲罰他了,人家老師當時的心最多也是恨鐵不成鋼,教育方法方式不妥而已,也不要說這個學生今天帶領人們致富了,這都不是打老師的理由,你今天大打出手收拾你昔日的老師是進行報復,是嚴重的犯罪行為。照你們這樣說,這個毆打老師的打人者無罪,那麼所有受過老師懲罰過的學生都應該在幾十年後去找自己的老師秋後算賬了?你們的腦子都進水了!這個學生的行為性質嚴重的很,應該槍斃!!

  • 11 # 馬糖醋

    如果這些事情屬實,是否可以認定學校的不當做法激發了事件發展?

    再如,從始至終,被打者沒有出面說明情況。當年沒打學生,現在壓力大,等等都是別人代言。

    所有這些情況搞清楚之前,此事不好定性。

    從經驗判斷,當年確實打學生了,而且還比較兇。被打者並不否認並且心有愧疚。

    這種情況下能否選擇原諒打人者?

    我認為作為當年給學生帶來沉重心理負擔的老師,今天主動示好,是明智的選擇。沉默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至於說是否支援打老師,我當然反對。

  • 12 # 老生物教師

    這次學生打老師案,性質特殊。換位思考,我絕不會原諒。

    常某毆打老師後,老師回家也只是跟家人說摔了一跤,並沒有想聲張此事。我也當了三十多年老師,如果真遇到當年的學生在街上打我,我第一感覺就是丟人,能少讓人知道最好,一樣會選擇沉默。

    但常某顯然是謀劃周詳。不僅在預定地點順利毆打了老師,而且錄了影片,發在了網上,瞬間成了“網紅”。

    老師無奈之間,知道事情已隱藏不住,只能付諸於法律。

    在這種情況下,老師再原諒學生的毆打,除非老師真的道德敗壞,早該捱打。

    現在的學校,已不再是一片淨土,不再是一塊安靜的樂園。任何人都可以來學校指手畫腳,老師就像過街的老鼠,人人都能喊打。

    對待犯錯誤的學生,對待屢教不改的學生,老師能做的除了說服教育,還是教育說服。稍有肢體動作,就會被告以體罰。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息事寧人,惹不起學生家長,只能向涉事老師開刀。因為老師有公職,好處理。

    一個單位,能有一個這樣的“傻老師”被處理,其他老師就會集體沉默。老師也是人,也需要養家餬口,更不敢拿自己的飯碗開玩笑。

    至於學生,想學就認真教,畢竟要對得住國家的工資,否則自己良心難安。不想學的就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說不定老師不管了,學生的個性充分發揮,將來成為另一個“馬雲”,也是完全有可能。

    未成年人需要保護,家長時時刻刻揮舞著法律大棒,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還是認清當前形勢好。

    在這樣的教育生態下,能培養出怎樣的學生?

    我希望這次事件後,全社會都能對教師群體充分關注,理解當老師的苦處,不要動不動就來找老師的麻煩。

    都有孩子,孩子都需要老師。很多時候的家校衝突,你爭了面子,受傷的卻是你的孩子。

  • 13 # 無憂草lucky

    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常某在在家鄉偶遇自己讀初中時的班主任老師張某,常某回想起上學時所受的體罰,心生惱怒,便將手機交給隨行的人錄製影片。常某攔下老師張某,並對其辱罵指責,打老師耳光。之後被錄製的影片被廣泛在網上傳播,嚴重影響了張某的工作,生活及家庭安寧,也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2019年的6月12日,河南“20年後,男子當街掌摑老師”案在欒川縣法院開庭審理。檢方認為被告人常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這個案件,爭議很大。有很多人支援這個案件中的老師應該選擇原諒學生。我也想弱弱的說一句:支援老師選擇原諒這名學生,但是這位學生必須承擔自己應該負的法律責任,首先這名學生應該向自己的老師誠心道歉,其次這名學生該判多少年的刑就判多少年的刑,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一.選擇原諒別人的同時,也能夠減輕這次事件對自己造成的心理傷害。選擇原諒學生,不僅能夠給學生一個成長的機會也能給自己一個面對新的,美好的生活的機會。學生常某在20年後偶遇初中時的班主任老師。因懷恨上中學時老師對他的體罰。便對老師進行辱罵指責,扇耳光並拍攝成影片。給老師造成了心理和身體上的傷害。但是老師選擇了隱忍。之後影片被傳到網上給老師的工作,生活及家庭造成了嚴重影響。老師打學生的案子,在網上受到網友們的熱議,爭論。其實,每一次提到這個案子,就像是在揭一次老師的傷疤。或許老師選擇原諒,給別人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讓時間來慢慢沖淡這次事件給老師帶來的傷害或許會更好一些。正是因為學生沒有選擇原諒老師當年對自己的體罰,所以造成了20年後的學生打老師的事情。如果老師也不選擇原諒學生的過錯,可能會造成彼此之間的誤會,仇怨更深,甚至還可能會繼續影響到彼此的家庭成員的生活。

    二.選擇原諒並不代表不追究打老師的學生的法律責任。打人是不對的,既然給別人造成了傷害,那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不是因為他打的是老師,所以才應該負法律責任。即便別人有錯在先,那也不能不顧及自已的家人,不顧及法律而選擇用自己的錯誤去懲罰別人的錯誤。作為一個成年人,既然錯了,那就應該承擔自己該負的責任。正因為他打的是自己曾經的老師,老師可以選擇原諒他,但是學生所犯的錯,該負的責任,還得學生自己去扛。事實上,張老師在被打了之後選擇隱忍,不去計較,在庭審時老師也沒有在場,可能也就是變相的選擇了原諒,讓法院去做公平公正的處理。

    三.如果這名學生真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誠心向老師道歉,那就應該主動承擔起打人應該負的法律責任。201 8年12月21日,學生常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9年1月,常某親筆手寫道歉信,表示:做出這種衝動無腦的事非常懊悔,不應該用那種極端的方式來處理,並鄭重公開向張老師道歉,希望得到原諒。2019年3月,被打老師張某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如果學生常某親口給他道歉,他還是會去法庭上幫他說話,畢竟是他的老師。既然學生常某已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那就應該親口向老師道歉。如果老師選擇原諒,學生應該表示感謝並且積極承擔這次打人事件應該負的法律責任。不要想著透過得到老師的原諒,來為自己減刑或者是免刑。

    對於這次學生打老師的案子,老師是否應該原諒學生,網友們的爭議很大。甚至有網友提出換位思考:若你的兒子打你,你會選擇原諒嗎?我的回答是:原諒。俗話說:養不教,父之過。選擇原諒的前提是孩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能誠懇道歉。而且選擇原諒更能夠化解父子之間的誤會和矛盾。選擇原諒才能夠給彼此一個重新面對的機會。

    感謝閱讀,個人愚見,不喜勿噴。

  • 14 # 放飛夢想125803258

    此人太囂張!呲牙咧嘴,面目猙獰,手做槍勢,欺師滅祖。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俗話說“不作不會死。”

    老師被打後,已給了他機會。但此人竟然將打人影片傳播出去,被抓後,還發影片說什麼“不後悔”。

    其父其妻的作法更叫人咋舌。火上澆油,想博取同情,為打人者尋找編造名種理由,甚至連網名也改成極具挑戰意味的“等你回家612”。殊不知,法不容情。

    還是等待法院的判決吧。相信法律,不冤枉一個守法者,也不放過一個犯法者。

  • 15 # 財神到了150802283

    問題是,我看這個事不比“老人該不該扶,那個事小,如發展下去老師們在學校裡還管學生嗎,前一段有一個因遲到被老師罰站,家長找人在課堂上把老師抓走,現又有20年後打老師,還有一個可能是民權縣一個縣退休的公安付局長馬忠仁。因給他外甥出氣,把學生和老師都打了。這樣的事還應有沒人報導的,這樣下去叫老師還敢管學生嗎,如果老師不管上完課走人。學校會是升麼樣子。更別提學生的學習成績了,會坑了一代人。,。,。另外我看那個簽字的紙簽字好象一個人的字型,是不是化錢買的偽證。如果他老師找人簽字找人證明從沒體罰過學生,那又應怎麼外理,這一點完全證明他老師不是一個做假的人,

  • 16 # 子非魚160741178

    只有一個學生報復老師,還有成百上千的學生揹負著心靈的創傷要生活一輩子,難道對未成年人的施暴和凌辱不是犯罪嗎?記得國外有一個老師在學校對多名女生性侵,幾十年後這些學生告發了老師,法律依然對老師進行了判決。學生報復犯法應該判刑,老師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嗎?如果你們的孩子是這個學生,20年來承受這創傷,你不想打人嗎?

  • 17 # 手機使用者6552573455

    這完全兩碼事,老師以個人情緒暴打學生,打的別人家孩子,無所謂,不心痛,只要不打死打殘即可,因為可以借“天地國親師”為擋箭牌,可以揩“人民教師”的油,反正人們早認可了教師德高望重為人師表的。所以這些師渣很可能遭到成年後學生的報復。而父親對兒子的打罵教育是一切為孩子好,也許方法不對但沒人懷疑其動機不純,如果兒子成年後犯上,父親不至於把兒子送監獄,同時也是對子女教育的不成功,子女總有一天會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

  • 18 # 楊福成12

    若是我的學生打了我而被拘,我會透過相關部門,並承認當年沒有教育好他,以致造成今天之後果。然後與自己的學生共同開誠佈公的平等平靜的討論當年的對錯,誰有錯誰承擔,誰有錯誰改,改了就好。不需要消除心結,只需弘揚正能量。我並不害怕學生提意見,只要意見正確就採納,並對其他學生說明:那個同學指出了我的錯誤,……。

    君子坦蕩蕩,心中無私天地寬。

    我需要尊師重教,也很尊敬我的恩師,半年前還相約幾個同學看望了五十年前的老師,他們原想待老師九十大壽時為老師拜壽,我怕老師九十大壽之際,我們擠也擠不到跟前,因為老師的學生實在太多了。下有照片為證:

  • 19 # 品凡視界

    任何得到的果就是種下了因,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所以頭上三尺有神明,做事且行且珍惜,不能為所欲為,你付出的是什麼,就會得到什麼,不要輕視任何你的行為,尤其為人師表,因為你面對的是比你弱小的多的童心,你不把他當回事,那麼事也不會把你當個人。20年後,囂張的報復併發影片,也是心理扭曲的一種表現,自然自食其果。

  • 20 # 三味聊教育

    “學生毆打20年前老師”案,在案發之初時,影片沒被打人方傳出,被打老師也選擇息事寧人態度隱瞞,並沒打算起訴。從違法事實講,或許完全可以以一件普通的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處理即可。

    可是,極富戲劇性的是,這段“毆師”影片偏偏被打人方(據說是朋友)傳於網路,並隨即引起網民強烈反響,給老師和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於是案件的性質也就變了。

    一般違法行為與犯罪之間最大的區別是什麼呢?當然是它們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

    這段"毆師"影片被傳於網路後,至少造成了三個方面的後果,而使得案件的性質發生了"質"的變化:

    一是,被打教師的人格尊嚴被最大限度地受到傷害。庭審時教師本人拒絕出庭,估計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沒有顏面面對觀眾。這種心理傷害勝過皮肉之痛。

    二是,將有意錄製“毆師”影片並傳於網路,主觀上有“辱師"之嫌。因此,案件本質就不僅僅在“打”上,而重在“辱"上。其實,這點從毆打者當時的言語上就有體現。

    三是,“毆師”影片被廣泛傳於網路後,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於是事件從“個體案件"轉變為“社會問題“。也就是說,社會對事件的關注度越高,造成的社會影響就越大。

    至於題主用“父親被兒子打"來換位思考“老師被學生打"後,是否同樣可以被原諒的問題,其實,我認為,老師是可以做到的,而且事發後相當長時間內,老師確實也是這麼做的。只是事態變化後,事件已不再是簡單的皮肉之“打“,而是人格之"辱"了,恐怕也不是老師原諒所能解決的事了(該案已為公訴案,而非自訴案。)

    不管怎樣,"三味"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特別是該案件廣受社會關注後,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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