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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5 日,遵義一名新郎倌遭遇婚鬧,在躲避朋友 " 圍攻 " 時選擇進入高速路抄近路回家,不料被汽車撞倒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目前,這名新郎倌仍在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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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實話

    故事說的是新郎小艾和妻子結婚當天,邀請了很多好友前來助興,本來結婚是一件挺快樂的事情,但是,婚禮進行過程中,小艾的一些朋友便開始上演鬧婚。沒想到這鬧得是越來越兇,新郎小艾全身被扒光只剩一條短褲,因為受不了朋友這麼鬧,所以小艾在逃跑的過程中就選擇了從附近的一條高速路抄近路回家,但是沒想到卻被高速路上的車輛撞倒,隨後小艾被送往當地醫院。

    首先,我們要對“婚鬧”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我們要明白,“婚鬧”在早期確實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因為之前的人思想往往比較保守,新郎新娘在結婚之前可能連手都沒牽過,所以也就有了鬧洞房這一說,主要就是為了打破新郎和新娘之間的對於兩性的不好意思,便於新浪和新娘入洞房。但是,就現在的情況來說,婚前同居已經是被廣為接受的事情,新郎和新娘之間也不存在什麼不好意思的了,這時候婚鬧顯然就不再有什麼存在的意義了。說現實一點,你不鬧婚,人家還入不了洞房嗎?

    並且,現在的一些人往往都是打著鬧婚的旗號,然後去佔新娘便宜,吃豆腐,並且還有地方會有什麼“鬧伴娘”的惡俗習慣,說難聽一點,現在的娛樂活動那麼多,有那麼多文明開心的娛樂方式你不選,怎麼偏偏選擇這一種?這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而當一種風俗演變成惡習的時候,那就必須予以嚴懲。

    然後,咱們再說小艾告訴車禍這件事,客觀來說,司機不應該承擔什麼責任,畢竟,小艾上高速就已經是違反交通法規的事情了,現在導致自己被撞其主要責任還是在於自己,跟司機沒什麼關係。但是,我們也必須認識到,小艾上高速完全是被那些婚鬧的人逼得沒辦法了,所以,這些參與婚鬧的人才應該承擔主要的法律責任。

    最後也是希望我們所有人能夠從這件事中引起警示:莫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這不是一個朋友該乾的事。

  • 2 # 公司法江湖

    凡事得有度,過猶則不及。

    賀先靜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去接她的路上遭到了同學和朋友的阻攔,一段20分鐘的路走的十分艱難,不僅被啤酒、臭雞蛋、墨汁“照顧”,還被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後來艾光濤被為圍堵到高速公路下的一處死角,為了擺脫自己的朋友,艾光濤突然跑上了高速公路,但沒想到直接被一輛寶馬轎車撞上了。

    婚鬧本意是為了表達自己對新人的祝願和烘托喜慶的氣氛所來,既然如此一切婚鬧的行為都不能突破祝福的底線,例如本案當中喜事變成悲劇,這樣的婚鬧顯然已經變了味兒。

    一段20分鐘的路走的十分艱難,不僅被啤酒、臭雞蛋、墨汁“照顧”,還被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這樣的行為難道是祝福?是烘托喜慶的氣憤?我看更多的是一種借婚鬧為由,宣洩個人的情緒罷了。生活中不乏有人借他人結婚婚鬧的機會,伺機達到自己個人的目的對新人進行打鬧,甚至是猥褻的行為的。

    對於這樣的婚鬧行為,無論是親朋還是好友,都應當保持克制,合理的範圍之內的婚鬧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一旦過度,那麼很容易引發糾紛,甚至是類似本案當中的悲劇!

  • 3 # 山東漢子也柔情

    貴州遵義一新郎因躲避朋友的出格捉弄,想透過高速公路抄近路回家,誰知被汽車誤撞至重傷,至今仍在醫院搶救,喜事也瞬間變成了悲劇!

    結婚本來是個喜慶事,在大喜的日子裡親朋好友聚在一起,相互之間開個玩笑活躍一下氣氛顯得熱鬧,也非常有必要,即是稍為有些出格也能理解,畢竟都是年輕人有些衝動也是在所難免的,只要不是太過份新人們也不會太在意。但是凡事都應有個度,如果只圖一時的好奇和熱鬧而對新人作出過激的舉動,從而導致有人受到傷害,那就太不應該了!

    最近幾年各地出格的婚鬧現像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其整人的方式方法更是層出不窮,讓人看了真的是有些無法接受,下面放幾張圖片來看下究竟鬧到了何等地步!

    新郎被膠帶纏在樹上惡搞(之一):

    新郎被惡搞(之二):

    新娘疑似被強迫和公公接吻:

    下圖則是該事件中為躲婚鬧新郎被撞成重傷:

    凡事應適可而止,過度的婚鬧則是變成惡俗了,文明社會更應倡導文明禮義,切忌不可為圖一時之樂而過分放縱自我,因不合適的行為導致傷害的發生,就像此次事件中的悲劇一樣,到頭來的結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 4 # 郡主是什麼鬼

    不知輕重,不知深淺!喜事變成這樣,應該受到法律懲處!現在請人吃飯喝酒出事,請客人都要負責!做什麼事要有度,不要樂極生悲!無知!

  • 5 # 彩雲飛01

    結婚本喜事,該文明慶祝,結果釀悲劇,新郎禍臨頭,因朋友鬧婚,過分無適度,將新郎身體,灑上墨汁流。

    新郎無奈何,只好回家溜,不料在途中,遭車撞頭顱,致顱內出血,昏迷醫院收。導致此悲劇,朋友責任有。不該瞎胡鬧,低階的惡俗。

    新郎腦外傷,前景甚是憂,治療的過程,漫長曲折路,但願此教訓,親朋記心頭,婚姻講禮貌,文明破四舊。

  • 6 # 棕櫚葉

    我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噁心的習俗,被那些老外看到,該怎樣理解咱們中華民族。“婚鬧”本是為烘托結婚的熱鬧氣氛,小兩口啃一個蘋果、面對面走條長板凳,要麼讓新郎吃點芥末啥的……這都能理解,但現在有些地方的婚鬧,儼然是一幅惡俗、荒淫的畫面,完全無視最近本的素質、道德。扒衣服、整伴娘,真是低俗到無下限!總結“噁心至極”!

  • 7 # 大叔探保

    談到這個婚鬧,我就突然想到我結婚時候的事。我結婚的時候,伴娘都是我媳婦的高中同學,都是一個地方的感情非常好。因為辦婚事在我家,伴娘要從媳婦家到我家去,去之前她們還非常擔心會不會有人鬧伴娘。我給她們說放心吧,我們那的人不會這麼做的。

    結婚那天,去了3個伴娘,整個婚禮過程非常順利,雖然我老家是農村的,但是也沒有一個人去鬧伴娘。來的人很多都是我兒時的玩伴。晚上的時候,我把我從小玩到大的幾個兒時夥伴都叫到了一起,幾個人吃吃喝喝,回想那個時候一塊玩,一塊做的事。很是懷念,吃過飯以後,我那天也喝多了,他們看我喝多了,也都回去了,根本沒有鬧。只不過結婚那天,我們村裡的幾個人給我爸我媽摸了花臉,對我媳婦、伴娘都沒有鬧。

    結婚本是一件喜事,現在卻變成了喪事。非常討厭這種惡俗的婚鬧,本來一家人高高興興的,非要整的非常過分。如果我是新郎,當天碰到這種情況肯定會生氣的,適可而止就行,太過分肯定不行。

  • 8 # 微笑126350116

    這是惡俗一定得禁止、已經很多不文明的婚鬧出事了,開心捉弄人得有個分寸,讓人家喜事變白事請問那些惡搞的人在以後活得安心嗎

  • 9 # 小眼睛寬世界

    結婚原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由於過分的婚鬧,致使新郎逃到高速上被寶馬車撞傷,造成嚴重的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目前正在醫院治療中。

    11月25日,遵義一新郎官,結婚當天被朋友惡意鬧婚,20分鐘的路程遭遇了砸雞蛋、刷油漆、被綁樹上用竹條抽打,新郎為躲避婚鬧慌不擇路,逃到了高速路上被一輛寶馬車撞成重傷,一場婚禮還沒有開始就進了醫院。

    近年來,一些低俗的婚鬧愈演愈烈,結婚請大家來是為了一起見證新人的幸福時刻,分享美好的時光。可是有些人藉著舊的風俗習慣惡搞,實在是有傷大雅令人不齒。有調戲新娘的,有惡搞新郎的,有趁機侮辱伴娘的,更有甚者起鬨公公親吻兒媳婦兒的。這些人本著整人的思想出發害人害己。這次如果新郎起訴,參與的人一個都跑不了,不僅賠錢還要追責。凡事要有個度,切不可失了分寸,肆意妄為更不可取……

  • 10 # 姬鵬

    近日,貴州遵義一位新郎在迎娶過程中,為躲避朋友“惡整”跑上高速路,準備“抄近路”回家時,被一輛寶馬車撞倒。事發後新郎全身赤裸躺在地上,僅剩一條短褲,且沾滿“婚鬧”後留下的墨汁。目前,新郎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就“婚鬧”所觸發的惡性事件,已經成為常態化新聞。圍觀者雖然多數正義凜然,但是在具體的生活中,類似的事情卻仍然難以避免。一般而言,只要“婚鬧”不涉及人身傷害,多數時候人們也是“有苦難言”。甚至,就算從法律層面評判已經過界的行為,人們也不會輕易動用法律手段來處理,因為人情鏈條在我們的生活中佔領主要高地。

    只是,通常來看,只有跳出人情鏈條的人們,才能更為理智的看待“婚鬧”問題。一般而言,人們認為,是“婚俗的問題”導致的“婚鬧的問題”。可事實上,從近些年的“婚鬧事故”來看,多數時候與婚俗本身無關,而只是單純“惡趣味”的結果。

    無論是是新人“裝扮”上的醜化,還是身體上潑墨噴漆的行為,都實際上早已脫離婚俗本身。從某種意義上講,這類行為所反映出的問題,依舊是人們”趣味趨向“的問題。不得不承認,有一些小鎮青年是粗鄙的,為尋找一些刺激性的歡樂,往往很放肆,無底線。

    甚至,在一些地域中,越是“鐵哥們”,玩的越嗨。只是,當這種刺激兜不住底的時候,一場歡樂就變成悲劇。坦白講,結婚的時候開開玩笑,鬧鬧洞房,只要無傷大雅,氣氛歡愉,也不失為一種好事。可要是出現人生傷害,事情兒就會瞬間變味兒。

    不過,無論是“鬧婚者”,還是“當事新人”,就“惡趣味”本身而言,可能也與他(她)們過往的交往互動有一定的關係。因為,從普遍的鬧婚觸發來看,並不是同一地域都一定會鬧的不可開交,多數情況下還是與個人所處的圈層有關係,並非與地域存在直接關聯。

    事實上,就現代“婚鬧”的觸發,多半緣於“圈子粗鄙化”。通常而言,作為“新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圈子(生活的,工作的,興趣的),舉辦婚禮的時候,參與者也是圍繞圈層展開的。因此,參與者對“新人”所做出的行為,多半是日常生活的反映。

    坦白講,如果一個人在所處圈子裡,就屬於特別本分,不喜歡開玩笑的人,就算婚禮過程中存在一些婚鬧的行為,也不會太過分,基本上是點到為止。但是,一個人要是平日裡就喜歡熱鬧,並且也熱衷鬧騰別人,那麼自己惹下的“婚鬧債”,終究也會還回去。

    電影《無間道》中有句經典臺詞:“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大概去形容這種圈子文化比較適合,尤其對於一些粗鄙化的圈子,更是如此。當然,人與人相處並不是為報復的意義存在的,但是圈子即是江湖,有時候真的不要太過分,要不然輪到自己頭上時,自然也是吃不消。

    尤其,在“惡趣味”的情境中,本來就不可控。因此,出現“婚鬧失控”的情境也就可想而知。作為”婚鬧“來講,是“多對少”的互動,從責任的劃分上比較分散。這種情況下,就導致鬧騰的利弊關係比較模糊。就比如貴州遵義這位新郎,在出事兒後,追責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從婚鬧的參與上,肯定不是一個人兩個人,這種情況下,很難說誰是促發事故的主要原因。甚至,也不會有人主動站出來承擔事件的責任。一方面,單個人不願意承擔,一方面,涉及人情世故。總的來講,一場喜事兒被化為悲劇的同時,也澆上不少仇怨。

    畢竟,“悲劇對沖喜事兒”,這幾乎對於普通市井家庭來講,算是一個很大的糟心事兒。就算日後重新來過,想必也很難揮去內心的憤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鬧婚者也不再敢玩這種“國際玩笑”,一般人也不願意再邀請他(她)們出席婚禮,就算他(她)們真的不在胡鬧,從彩頭上也會忌憚他(她)們。

    說到底,情面許可權開的太大,規則約束就容易被消解殆盡。我們的風序良俗裡,要求“新人”必須和顏悅色,尤其在婚禮中幾乎是端著面子在逢迎客人。無論賓朋如何開玩笑,都必須忍著或歡心接納,要不然就顯得小氣,心胸不寬。

    這種情況下,就算有些人已經過分到越界的情形,“新人”也不好說什麼。只有情境完全失控後,“新人”以外的力量才能介入進來。只可惜,這種時候的介入已經為時已晚,新人多半已經“被玩殘”。與此同時,開玩笑者也開始清醒起來。只是代價太大,情誼破碎,人情兩空。

    因此,人情固有熱氣,但更有毒氣,這對於鬧婚者而言,描述的再恰當不過。所以,對於一些新人的婚禮而言,真是需要一定程度的外力介入,以此掌控不可控的“鬧婚”情境。要不然,一場婚禮很可能因婚鬧者的肆意妄為,而淪為一場無盡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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