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寧靜思遠
-
2 # 對付鬧吧123
我覺得,目前中國城市為居民各項服務機構已經相當完備,小區及居民無論發生什麼樣的事情,都有相關部門處理。真的沒有必要再弄個物業公司來。物業公司如果實在非得進入小區,可以以志願者身份進來,在居委會領導下,把小區的事情當做公益事業來做,如果是奔著掙錢來的,我們居民表示不歡迎。
-
3 # 劉律師o業主委員會
不叫報酬,是補貼,必須有的,而且要有公平的制度制定。才能激發業主代表的積極性,避免幹,與不幹,幹好幹不好一個樣。
-
4 # 荒山無泉
業委會是透過自願報名,人多情況下還要竟選,各自說說如何服務於廣大業主。如果給報酬,會產生一些副作用。
一,引起並沒人什麼能力,且又不是抱著為人民服務的態度來為業主服務的。而且,這種人對有利益的事是志在必得的。
二,有報酬了,反而會降低服務熱情。沒報酬時,為人服務有種榮譽感,這種感覺會激厲人發揮更大的能動性。有了報酬,遇到困難就會想到拿這麼一點錢,幹這麼累人的事,真不合算。
三,有了錢的事,就會引起更進一步的慾望。就會產生邪念,就象以上一個例子,業主委員拿了物業的錢。
所以,我認為還是無償服務好。
-
5 # 水滿自溢
謝謝邀請!在當下來討好服務收不收費的問題是否太有些牽強了?要放在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還有意義,因為那時候多養只雞子都要被扣上資本主義的帽子。成立不成立業委會,有沒有物業公司,要是遇到買房就買一切的,只圖別人為我服務還要免費還要滿臉陪笑的業主,你就是成立什麼也不好使。誰白為誰服務呀?要是遇到小姐的身子丫環的命的業主無論誰都沒有辦法。
-
6 # lorna526
業委會成員是義務性質不許領取報酬的,而且業委會不得直接從事經營性活動,業委會最易觸犯社團登記條例,工商登記條例。最易觸犯非法經營罪。凡觸犯上述現行法律,法規,業委會就不具合法性。
-
7 # 手機使用者50100548185
首先宣告我只是業主。不是業委會成員。以免噴子們罵。我個人認為業委會成員為小區為全體業主應該是做了不少工作的。不說報酬,至少應該是給點補貼是天經地義的。畢竟人家付出了精力,時間。通訊或交通也會有支出的。費心,費時又貼錢的事能長久嗎?
-
8 # dzy2257
錢是財政出還是業主拿?如果是業主拿,還是取締業委會好。業主即養物業又養業委會,這樣不把業主的血汗錢榨乾了嗎?
-
9 # 老何觀察百姓事
要,沒有不會持續,不會認真。有問題,業主也不能追責。他是奉獻。能長期幹下去的,大部分人會與物業公司一起來損害全體業主的利益。不要唱高調。業主大會召開得起來嗎?開業主大會是很難的事情
-
10 # 左大旅遊隨拍
不應該有,連補貼都不能拿,拿了就徹底變味!拿習慣了,這樣的業委會到時會比物業更黑(當然是個別現象),還不如請個規範、服務好的物業公司靠的住……(現在大多數的業委會與物業發生矛盾:關鍵還是利益問題!只有大多數業主與物業發生矛盾:才是真正的維權!)
-
11 # 謝家老爺999
我認為業委會主要負責的是該給一定的報酬,但看業委會工作得如何是否負責,比如我們四川就有物業管理條例,如果你按照這個條例做到了,切實為業主維護了權益大家滿意,比如公共區域的停車費,廣告費,其他攤位費該業委會的收起來了,業委會辦公室場地落實了,透過業主討論定出辦法色插收費等實行招標,取消前期物業等等工作都做了,再說報酬業主肯定是能支援的。
回覆列表
公務員要不要發工資?幹活不要錢還要受氣,誰願意真心實意去幹?這個可以持續?根本就是違反科學的東西!要按常識思考,現在是市場經濟!實踐證明現階段唱高調那是孤芳自賞玩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