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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頤正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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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蔣閒言
謝謝邀請;樓主的提問是,怎樣看待一個父親,在離婚後沒有對孩子承擔過任何費用,還問孩子要錢。說句實話,後面那一句,不能理解。要理解的話,就是說要孩子關心他的生活。這就要看這位父親在當年是在處在什麼情況下離的婚,只有猜測加上推理,才能給出正確答覆的。
父母離婚的具體情況,要是對襁褓中和五歲以下的孩子來說,是不會清楚父母究竟是怎麼離婚的,對上小學以上的孩子來說可能懵懵懂懂會明白一點,孩子跟著母親生活,母親難以啟齒,肯定不會說出實情,還經常灌輸損害父親的形象,這樣的事是有的。否則,就沒有這種問題出現了。
如果說當時父母離婚的時候,孩子還是在五歲以下的,是不是父母離婚父親是淨身出戶的,把他的那部分財產當作了對孩子的撫養費用,孩子要了解這個實情,最好查閱一下法院的判決書,或者是父母的離婚協議自然就會清楚了。
如果說這位父親在離婚的時候,孩子還是個學齡前兒童,離婚中又是過錯方,不僅行為不軌,而且對孩子是個完全不負責任的人,人老了衣食無著無落,才想到了自己有孩子,要孩子來贍養的話,這就是個天下最混蛋,最沒有人性的畜牲,簡直就不是個人。到老了,用道德來綁架孩子,孩子可以拿他當牲口來養著,一報還一報,法律也奈何不了孩子。
如果說這位父親在離婚的時候,孩子已經是上學的人了,父母離婚無論誰對誰錯,父親在當年總撫養過孩子吧!依照誰受益,誰付出的原則,孩子就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總之說歸說,罵歸罵,在中華民族優良的傳統習慣上,血濃於水的父子,母子情,是不能忘懷的。要學會報恩,善於報恩,這是為人子應盡的道義。只要你的父親曾經撫養過你,你就必須懷有一顆善良的心,去對待自己的親生父親。永遠要記住一點,就是好心會有好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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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若智叟
從法律上說沒問題。但從情理上說有點臭不要臉。養育兒女是父母的責任。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即然沒盡到一點作父親的責任,老了卻朝兒子要錢養老,就是有點臉皮厚。當然了,作為兒子贍養老人是你的義務。不管你父親對你如何,你都要關心他,贍養他,必競離婚是父母之間的事,他們在離婚時也許有協議呢。用一顆寬容的心去對待他人,這才是一個男人應具備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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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碼歸一碼。父母有養育孩子的責任義務,孩子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法律明文規定。與婚姻解體無關。孩子已放棄父母的養育費且已成年,不影響父母依法要求孩子贍養並支付贍養費,如孩子拒絕支付,可依法訴訟解決。具體請查閱相關法律條款與司法解釋。回答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