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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謝小瑾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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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msn心樂
算。今年我25歲。十年前。我被四個成年人圍毆有性命危險。我跑到賣肉的地方。當時腿感覺被打得走不動了。我突然拿起刀。幹倒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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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134743482103
83版《霍元甲》的編導知道!直接問他:當年陳真多次行刺霍元甲,如果霍元甲用秘蹤拳幹掉了成真,那霍元甲算自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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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五年後的秘密
看情況,如果是他現在的傷勢,刀已被奪下那就不算,如果是在搶奪過程中那就算。如果傷勢嚴重不把對方幹掉自己沒辦法生存的地步,哪就算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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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島蝦叔
反手奪刀刺死對方,是故意傷害,不是正當防衛了,對方被你把刀奪下,已經沒有刺死你的可能了。正當防衛一下情況
1如果歹徒再拿出一把刀刺任達華,任達華可以刺死他
2,任達華奪刀過程中,歹徒把自己刺死,刀要在歹徒手中
3任達華使用隨手的東西砸死歹徒
4無人的角落刺死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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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真言之理
這種威脅人身生命的,當然可以使用無限防衛權。就算是打死行兇者也是正當防衛!而且當行兇者連刺任達華時,旁邊有一個人一棒或一刀砍死行兇者,都屬於正當防衛!旁人不用負法律責任!
自從龍哥之後,對於威脅生命的,格殺不論!防衛是一個過程,不是一個點!就算你刺傷了人,把刀扔在地上,被害人一樣可以使用無限防衛權,因為誰知道你會不會撿起來再刺呢?只有當施害人完全沒有再施害的客觀條件才不是。比如施害者把自己撞得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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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劉公子買單
如果是任達華 有監控有攝像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反手奪刀刺死行兇者應該會無罪釋放 正當防衛 !如果是普通群眾另當別論 因為沒目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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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沐晨鍋鍋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崑山龍哥,當時如果不是有攝像頭,輿論鬧得那麼大,會是正當防衛嗎?當時好像還有個姓周的律師說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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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範曉飛3
即使奪過刀也不能砍,因為人家是神經病,神精病殺人不犯法,對於沒犯法的人,不存在正當防衛。除非任達華也是神經病,才可以砍對方,因為神經病可以砍人不犯法。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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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冰山上的一粒塵埃
我覺得評論裡的人好多真的很二,我也不想說什麼了,就事論事,如果任達華搶過來刀反手就桶這個人這就是正當防衛,哪來他麼那麼多廢話,不懂法律就多看看,瞎幾把評論,因為這個人行兇是致命的,切正在進行時,隨時都可以殺了他的可能,生命受到了最大的威脅,反手捅死他就是正當防衛,怎麼還會有這麼多二逼不算不算的,什麼防衛過當或者不算正當防衛,是指他反手一刀,這個人倒地了,他不能在過去桶他了,因為兇手失去了繼續作案的能力,只要這個人跑開任達華就要放棄繼續防衛,不能在追人家桶了,除非這個人有危險行為,比如在拿一把刀出來或者以別的方式想繼續行兇的,基本常識還的不算不算的,真是服了,記住一個準則,只要兇手的操作正在進行時,你就可以防衛,例如他把人桶了一刀,然後把刀扔了,你就不能去桶他了,因為他沒有了繼續致命的可能,正在進行時你他麼不阻止,拿他是要殺了你的,這時候不防衛等死麼?還談什麼過當,不算的,只有他失去繼續行兇或者方放棄行兇的時候你不能去桶他,因為危險解除,這個道理都不懂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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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個問題。假設10個人遇見這個事情還在大庭廣眾之下。起碼10個人都沒心理準備。8個人瞎蒙了只有本能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