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功夫二德

    殺了三人,死刑跑不了的,但法院判決請實事求是,不要黑化張扣扣,給他一個公平公正判決,讓他心服口服,安心上路。

  • 2 # 奈何141242

    大家說一陣都是空事,你天大的理由,報復行兇殺三人,法律肯定判你死罪。這又不是生在古代,有仇報仇,說不定就免於一死了。所以說同情歸同情,法律不允許

  • 3 # 誰是我知心

    法律的正義,殺三個人就是有天大的委屈都不能容忍的,公正的判決。但是應該追究張母親死亡案件判決是否有判決不公或者法官是否有受賄瀆職等行為。

  • 4 # 幸福安康191881059

    我贊成張扣扣的行為,他有孝心,我同時也感傷國家法律的公正和嚴明,三官之死是表皮,保護傘逍遙法外!!嘆息!!!

  • 5 # 御匠裝飾15347049666

    為什麼當年法官只給王家殺人兇只判幾年?????沒坐滿又出來了????這是為什麼????這到的為什麼????

  • 6 # 澡雪堂主談修心

    張扣扣二審死刑,這是完全在意料之中,他處心積慮時間之長,手段之殘忍,都是令人髮指的,得到這樣的結局,也是罪有應得,這件事,無論從天理、人情,還是從法律上看,都沒有任何問題。

    今天,我不想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只想從傳統文化的角度,來談談我對這件事的看法,從人類歷史的發展來看,物質的發展雖然一直在走高,但精神卻是在逐漸的墮落,老子在《道德經》中說“道失而後德,德失而後仁,仁失而後義,義失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這說的是實話。

    人類社會最初是“道”的狀態,一切自然有序,這時誰也不知道什麼是“道”,什麼是“德”,更不知道“仁、義、禮”這些東西,因為本來就是按它們的精神在生活著,所以也就不用知道它們是什麼,就象古代的一個皇帝,據說有一次突然生病了,大夫看了也治不好,後來才發現,原來他沒有生病,而是餓了,他從小養尊處優慣了,從來沒捱過餓,所以也不知道“餓”是什麼,只知道挺不舒服,結果把大夫難為的不得了。

    人類最初情況也是這樣,從來也沒有過“無道、無德”的經歷,所以一切井然有序,也沒必要去知道這些東西。直到後來墮落了,社會出問題了,然後才去和以前做比對,對比之後才發現原來比以前缺少了東西,這樣就給以前這個已經丟掉的東西起個名字叫“道”來標記一下,以便澄清概念,以方便再次恢復,沒想到再也沒有過這樣的機會,隨後一步步繼續墮落,從“道”降到“德”,一直下去降到“禮”,丟的東西越來越多,名字起得也越來越多,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所以孔子在《論語.先進》篇中說“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在孔夫子看來,禮樂已經是當時的底線,過了底線社會就要出大問題,但社會的發展有它的軌跡,雖然老夫子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但依然力不從心,春秋以後“禮崩樂壞”,社會終於還是踏破了禮樂這最後一道防線。

    到了戰國時期,整個社會亂成一鍋粥,所以只好再往下降,重新劃底線——法,採取強制手段以法治國,這時法家開始興盛了,從那時一直到現在,法律雖然越出越細,但永遠有漏洞,永遠有人鑽空子,但也沒辦法,這已經是最後的底線了,我們暫時也找不到比它更有效的辦法,法律的底線,已經不可能再往下降了,或者說,已經降無可降了。

    《論語.為政篇》中講“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兩千年後的今天,我們再返過來看聖人的話,真是一語中的,你用法律手段來強制規範人們的行為,那就會有人鑽你的空子,逃脫了法網,還會幸災樂禍,而且以後會更無恥,從治國的角度講,這就是一種無奈。

    法律已經是和平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在這種情況下,張扣扣之類還敢踏過底線,還敢以身試法,如果這樣還不處以極刑的話,那以後就會有更多的人效仿,這樣的話,我們每天就只能活在恐懼中了,所以嚴格依法辦事,對張扣扣處以極刑,也是為了維護法律這道底線,提醒人們遵紀守法,還社會一個安全和諧的環境。

  • 7 # 鍾情一劍88484951

    法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工具,不具有情感,也不具有正能量,它代表的也不是大多數人的心聲。社會發展到今天,依然改不了它幾千年的本性,它也不代表正義,即使張扣扣是英雄,是正義得到遲來的推動者,那怕他殺的都是法制認為該殺的人,那怕他復仇的物件也是很多被殘酷迫害者想手刃的,他也必須死,這就是法制,幾千年來都是這樣存在著,不但不進步,甚至還倒退著,謂之曰:人類文明的進步!!!過去很多朝代手刃殺母仇人好象都沒有死刑甚至沒有受處罰都受人敬仰著,因為人民都知道什麼是正能量,當權者又怎能不知道,面對法制,它只能選擇沒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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