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服山正個人看法
漢服是漢民族的服飾,從它的誕生、發展、壯大,對它的記載數量也是繁多,從《漢書》中的“數來朝賀,樂漢衣服制度。”,《新唐書》的“漢裳蠻,本漢人部種,在鐵橋。惟以朝霞纏頭,餘尚同漢服。”以及《東京夢華錄》中的“諸國使人,大遼大使頂金冠,後簷尖長,如大蓮葉,服紫窄袍,金蹀躞;副使展裹金帶,如漢服。”都承載著漢族的染織繡等傑出工藝和美學。而後又因為各種歷史的原因衰敗,漢服形制失落,而導致漢服斷代,只能靠僅有的文獻和出土的文物上找到一些殘缺的資訊。直到今天,漢服的路可謂相當曲折。但是,直到今天卻還有人一直在討論著“山(山寨)正(正版)”之說。
何謂山?又何謂正?那山和正的區別又是什麼?難道其他店的衣服就不是漢服了?就那幾家賣漢服才是正版的?如果不是在那幾家買的漢服就不配和你們交際?不配合你們有聯絡?不能愉快的交朋友了?
或許有人就會說了,正版漢服繡花啥的是商家自己設計的啊,山寨就是抄過來的,就比如你寫了篇論文,人直接拿走是他的如果正版商家賺不到錢倒閉了山寨的還能抄啥?這個其實就是著作權的問題了,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版權問題,這個就需要商家或者個人透過法律途徑獲取自己的權力,而不是說在網上炒得水深火熱,當事人卻無動於衷。
個人認為漢民族傳統服飾這個承載了30多項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受保護的中國工藝美術,其主要還是要以貫穿服飾禮儀制度為中心思想來體現,不能單純的以一張證書來證明好與不好,正與不正。如果這樣的話,我們還怎麼弘揚我們中華優秀的服裝服飾,漢服運動的存在又有何種意義呢?
漢服運動是為了讓我們審視自己傳統文化中的優秀部分,透過考據漢服並取其中精華,來複原漢族傳統服飾。同時透過恢復傳統節日,恢復傳統禮儀,祭祀先賢,推廣傳統學說,宣傳傳統樂器等等。而不是說讓我們去爭論,去聲討誰穿的不好看,你就不能穿誰家做的衣服,你穿了誰做的衣服就不是漢服。這個就好像我們現在的手機,各種品牌各種型號,難道說你買了個vivo,就因為你朋友用的是華為就再也不跟她打電話了?就因為這個要斷交了嗎?
其實個人覺得在無所謂品牌的情況下,合適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只要形制匹配,質量過硬,有可能比那些所謂的正版漢服都要穿著舒服,穿著好看。你覺著呢?
從法律法規來說版權只是保護的是由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的設計,立體外觀設計不受保護也就是成品不受版權法保護受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就是說設計圖和獨創的花紋圖案,成品就沒有版權保護的這一說了。但是也有一種情況,就是這有個限制必須是顯著的區別性也就是你的商品必須區別於其它同類商品沒有的話也不受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另商品只有是獨立設計開發才能受法律保護,需要設計者自己出具材料證明自己的設計沒有參考其它二維設計且區別於類似元素。
如果別人拿得出自己的設計圖和設計理念,就不能說人抄襲,撐死只是雷同。配色撞可不算抄襲,有個玩意叫“國際標準色卡”,所有配色都在上面。用成品布料就更加算不上抄襲了。至於公共的素材,也別動不動就說人山寨。
不過話說回來,雖然漢服是古代傳承下來,漢它的版權不屬於任何人。的確,漢服的版權不屬於任何人,但是,如果在空白的漢服上加上獨一無二的設計,那這個設計(不包括衣服形狀)就有版權。如果這個設計被抄襲,那這就是侵權。不過現在商場上賣的還是經過現代工藝和設計去生產的,所以還是要支援正版漢服,畢竟是人們經過用心改良而出的衣服。
漢服山正個人看法
漢服是漢民族的服飾,從它的誕生、發展、壯大,對它的記載數量也是繁多,從《漢書》中的“數來朝賀,樂漢衣服制度。”,《新唐書》的“漢裳蠻,本漢人部種,在鐵橋。惟以朝霞纏頭,餘尚同漢服。”以及《東京夢華錄》中的“諸國使人,大遼大使頂金冠,後簷尖長,如大蓮葉,服紫窄袍,金蹀躞;副使展裹金帶,如漢服。”都承載著漢族的染織繡等傑出工藝和美學。而後又因為各種歷史的原因衰敗,漢服形制失落,而導致漢服斷代,只能靠僅有的文獻和出土的文物上找到一些殘缺的資訊。直到今天,漢服的路可謂相當曲折。但是,直到今天卻還有人一直在討論著“山(山寨)正(正版)”之說。
何謂山?又何謂正?那山和正的區別又是什麼?難道其他店的衣服就不是漢服了?就那幾家賣漢服才是正版的?如果不是在那幾家買的漢服就不配和你們交際?不配合你們有聯絡?不能愉快的交朋友了?
或許有人就會說了,正版漢服繡花啥的是商家自己設計的啊,山寨就是抄過來的,就比如你寫了篇論文,人直接拿走是他的如果正版商家賺不到錢倒閉了山寨的還能抄啥?這個其實就是著作權的問題了,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版權問題,這個就需要商家或者個人透過法律途徑獲取自己的權力,而不是說在網上炒得水深火熱,當事人卻無動於衷。
個人認為漢民族傳統服飾這個承載了30多項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受保護的中國工藝美術,其主要還是要以貫穿服飾禮儀制度為中心思想來體現,不能單純的以一張證書來證明好與不好,正與不正。如果這樣的話,我們還怎麼弘揚我們中華優秀的服裝服飾,漢服運動的存在又有何種意義呢?
漢服運動是為了讓我們審視自己傳統文化中的優秀部分,透過考據漢服並取其中精華,來複原漢族傳統服飾。同時透過恢復傳統節日,恢復傳統禮儀,祭祀先賢,推廣傳統學說,宣傳傳統樂器等等。而不是說讓我們去爭論,去聲討誰穿的不好看,你就不能穿誰家做的衣服,你穿了誰做的衣服就不是漢服。這個就好像我們現在的手機,各種品牌各種型號,難道說你買了個vivo,就因為你朋友用的是華為就再也不跟她打電話了?就因為這個要斷交了嗎?
其實個人覺得在無所謂品牌的情況下,合適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只要形制匹配,質量過硬,有可能比那些所謂的正版漢服都要穿著舒服,穿著好看。你覺著呢?
從法律法規來說版權只是保護的是由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的設計,立體外觀設計不受保護也就是成品不受版權法保護受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就是說設計圖和獨創的花紋圖案,成品就沒有版權保護的這一說了。但是也有一種情況,就是這有個限制必須是顯著的區別性也就是你的商品必須區別於其它同類商品沒有的話也不受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另商品只有是獨立設計開發才能受法律保護,需要設計者自己出具材料證明自己的設計沒有參考其它二維設計且區別於類似元素。
如果別人拿得出自己的設計圖和設計理念,就不能說人抄襲,撐死只是雷同。配色撞可不算抄襲,有個玩意叫“國際標準色卡”,所有配色都在上面。用成品布料就更加算不上抄襲了。至於公共的素材,也別動不動就說人山寨。
不過話說回來,雖然漢服是古代傳承下來,漢它的版權不屬於任何人。的確,漢服的版權不屬於任何人,但是,如果在空白的漢服上加上獨一無二的設計,那這個設計(不包括衣服形狀)就有版權。如果這個設計被抄襲,那這就是侵權。不過現在商場上賣的還是經過現代工藝和設計去生產的,所以還是要支援正版漢服,畢竟是人們經過用心改良而出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