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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看客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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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蘇146240209
這就看法律到底怎麼認定搶奪公共汽車方向盤的行為,不是每一次搶奪方向盤都會掉到水裡,如果法律認為不管後果輕重,該行為屬於犯罪,那麼飛踹者屬於制止正在發生的犯罪,應該不負刑事責任的。但令人擔心的是,搶奪方向盤沒有出現事故,結果飛踹把人踹傷了,(哪怕是飛踹才避免了事故)實際生活中很可能會判定踹人者傷害罪,因為你可以採取更溫和的手段,被踹傷的人不但不被判刑還是一名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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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玉而安50458969
沒有墜江公交事件之前,如果公交車和乘客都平安無事,你就等著坐牢賠錢吧。事件之後有可能給你頒發個見義勇為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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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蔣閒言
如果在汽車上有人搶方向盤,有其他乘客一腳把他踹死了,算不算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因為提出的問題不固定,就不好做判斷,這就得看車是在運行當中,還是在停止的狀態下發生的事件了。
如果乘坐的車輛是處在停止狀態的話,有人與司機發生了矛盾,司機也喋喋不休的與他人爭吵,甚至發生搶奪司機的方向盤影響了趕路的時間,有乘客大發雷霆一腳將搶奪方向盤的人踹死了,這就是屬於故意傷害罪,法律是會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是車輛正在行駛的當中,又行駛在危險的山道,橋上,或者是繁華的人群密集的鬧市區。車上有乘客因為自己的過失,坐過了站,要求下車,遭到司機拒絕後,與司機發生了爭吵,嚴重的影響了司機的注意力,他的行為就造成了安全的隱患,可以直接的制止他。
如果他不聽勸阻,不顧全車人的生命安全,甚至去搶奪司機的方向盤的話。有人出面制止一腳把他踹死了,我個人認為,這是屬於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的的英雄行為,就不應該負任何的法律責任。
我為什麼會說他這種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呢,因為他也在這個車上,當自己的生命處在沒有保障的地步受到威脅的時候,及時制止險情的發生,這是法律賦予他保護自己生命的權利。
我為什麼又說他是見義勇為的英雄行為呢,因為他在最危險的時刻,為了預防不測,挺身而出挽救了一車人的生命和地面上行人的生命。像這樣的人不是見義勇為的英雄,又是什麼?
同意我意見的,請舉手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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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夏總行金融供應鏈
如果要是 南京王皓法官判案,來一句:她又不是搶奪你們家車的方向盤,你幹嘛踢死她?你就是尋釁滋事致人死亡,那你就完了。
重慶公交由於女乘客和司機的肢體衝突導致公交墜海,公交車上15名乘客的無辜冤魂還飄蕩在重慶上空。
如果當時15名乘客中有一個人敢勇敢的站出來,用行動制止那個女乘客毆打司機的行為,悲劇就會避免發生。
那麼,接下來倒黴的有可能是那個出來制止那個女乘客行為的人。
假如在制止那個女乘客的過程中發生了嚴重肢體衝突,那個女乘客被一腳踢死了,女乘客的家屬絕對會訴諸法院,會要求那個踢死女乘客的人負擔償命的法律責任,然後再經濟賠償女乘客家屬。
估計真到那時,公交公司和司機都會強調此事與自己無關,那是那個踢死人的個人行為,如果公交公司領導和司機人還不錯,可能會以人道名義給那個踢死人的乘客一點補償。如果需要其他乘客出庭作證,證明踢死人的乘客是見義勇為行為,估計也不一定有乘客站出來作證。
那個踢死人的乘客到那時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不但自己會深陷牢獄而且還會傾家蕩產,只能自認倒黴,並且還會受到家人和親戚朋友的埋怨和指責。並且還會成為其他公交車上談論的故事,還會受到一些自認為聰明人的譴責:叫你多管閒事?這下把自己賠進去了吧。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
因為社會上出了太多的事件,比如好心做善事扶老人事件,比如高鐵霸座事件。最後結果由於沒有證人證據,有些人被訛詐的傾家蕩產;即使有攝像頭證實了是好心做好事扶老人行為,但是,訛詐好人的老人和家屬既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懲,又沒有受到經濟的處罰,致使壞老人和家屬依然無所畏懼。再加上有類似南京混蛋王皓式的法官判案,社會風氣急轉直下。好人不敢做好事成為當下最真實的狀況。
從實際上說,那個踢死女乘客的乘客行為絕對是見義勇為行為,但是,面對現實,沒有願意或者敢以出手制止那個女乘客的行為,所長,才最終導致公交墜海事件發生,車上15名乘客命喪大海的悲劇。
法律必須與時俱進,到了必須立法的時刻了,這一次,重慶公交墜海15名乘客命喪大海的悲劇,再一次用生命的警鐘告誡社會,告誡民眾,告誡法律。
必須用立法懲治不良社會風氣,嚴懲壞人,褒揚社會正氣,鼓勵和重獎見義勇為做好事之人。讓法律成為做好事和見義勇為的堅強後盾。
只有這樣,類似重慶公交墜海的悲劇才能避免,那15名乘客的死才不會白死。希望那15名乘客的生命能成為立法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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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yangzi41126785
北京豐臺有個影片是47歲的大媽坐過站了,要司機停車,司機沒停,大媽用一箱奶打司機,如果這時有小夥子以大媽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踢了大媽一腳或打了大媽一拳,或是勸解拉開,這時車內都對小夥豎大拇指,大媽矛頭會指向小夥子,之間免不了爭吵,會升級到拉扯推搡,大媽突然躺地這時大家會躲得遠遠的,大媽進了醫院,家屬控告小夥子賠償各種費用等共計50萬元,法院會以大媽危害社會公共罪判,但由於大媽未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免於處罰,判小夥子賠償大媽50萬元,(可能還少些),小夥子由於積極賠償賣房、買車免於刑事責任,這時誰會替小夥還錢還債?????你會嗎????,這時公交公司會推責,說這是小夥子於大媽之間的事於公司無關。小夥子不堪重務跳江自殺或是被逼瘋。記住:家裡沒礦別多事,別當英雄。這都是中國法律和那些法官逼得人冷漠,而不是人心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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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MLWR
①把搶奪方向盤的人打了沒出事你就準備吃官司,②把搶奪方向盤的人打了出了事也會先把你控制起來,經調查後在放你出來。我的意見表達的不是很清楚,大概意思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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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非常用途
死得起,賠不起,我寧願死。
死得起,坐不起牢,我寧願死。
死得起,不連累家人,我寧願死。
危害公共安全,能講有沒有造成實際性傷害?
危害公共安全,能講注意方式?
危害公共安全,關我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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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6780488905
如果公交車正在行駛期間l有人槍奪方向盤.被乘客一腳踹死了.我認為屬於正當防衛。因為關係到全車幾十個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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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開心果子
搶奪正在行駛車的方向盤。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對他出手是見義勇為大些,同時也有正當防衛成分。總之,也給予高評價,高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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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WDLM
你真幽默!一腳踹死了?佛山無影腳?或者那人是豆腐做的?!你不敢踹就不敢踹,別說會踹死!對於危害公共安全的,我寧願坐牢,都會一腳踹過去,可惜我沒有本事一腳踹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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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海濱一景色
中國的現實情況是,有些老人讓社會給慣壞了!倚老賣老。還就是有些女人也是自以為是!裝瘋,撒潑,蠻橫無禮,完全不顧別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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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視野251269182
如果是行駛中的車搶方向盤一腳把它踩死了,其實也不至於踩死,就算踩死了,那它自身肯定有毛病,也算是正當防衛,至於見義勇為就免了,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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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王11883
偽話題!你那麼厲害一腳就能把人給踹死了嗎?你這是在那學得那麼厲害的功夫啊?任何搶奪司機的方向盤都是違法的犯罪行為,強行把它扯開或踹開達到不能再影響司機師傅的目的即可,此後司機可以停車報警,其前的行為當中如果其人因被扯被踹受傷純屬活該!任何人都沒有賠償的義務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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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我是寧小寶
如果真發生這樣的情況,所有的乘客為了大家的安全,每人一腳踢死肇事者,應該是為民除害。國家應該表揚。若果一個人失腳誤傷致死,其他乘客及司機都應該全力支援證明這個英雄。沒有他,整輛車都可能遭受重大事故
回覆列表
1,如果已經撞斷欄杆要掉河裡,踢飛了都不算犯法,是見義勇為。2,在沒撞車之前,算故意傷害。3,要精確把握踢的時機。回答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