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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帝永遠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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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談科論普
科學的基本內涵是,科學不是真理,是一個知識體系,是一種態度,方法,觀點,是社會的一種活動。貝爾納總結概括過現代科學的六個主要特徵:一種建制,一種方法,一種積累的知識傳統,一種維持或發展生產的主要因素,構成我們的各種信仰和對宇宙和人類的各種態度的力量之一,以及與社會有種種相互關係。
當然,對科學的定義也多種多樣,因而在科學的界定上不存在最完善的定義,但是卻存在一定的共識。比如科學的最基本特徵是可重複性,科學精神的核心是創新精神等等。
而對於迷信而言,指人類對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是對客觀世界的一種虛幻的歪曲的反應,是愚昧落後的表現。其本質就是信了不該相信的東西。迷信是非理性的、沒有科學基礎的信仰。
當然,迷信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比如卜卦、算命、陰陽、星相、血型學、特異功能、心靈感應等等。
所以,我們要回歸科學精神,重拾科學方法;提高自身科學素養,抵制低俗迷信。
至於二者的界限,答主認為這要看是否有事實依據,是否經得起實踐的檢驗,是否可證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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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auzi
科學vs迷信是對矛盾,是近代華人拿來主義對西學的科學vs宗教或者科學vs神學那對矛盾的修正主義,而矛盾的說法本身也是學術西化的結果。古人只有矛和盾,從來沒有矛盾一說或一物。對應中國哲學的傳統說法是陰陽,陰和陽是組成生命萬物的兩個互補,協調共存、自然而不矛盾。
歷史和概念捋清了,再來分析科學與迷信,實際上兩者都屬於知識,具體對自然的認知積累,深淺不同,本質上沒什麼區別。認識自然、解讀自然是人的求知本能,西方科學特別是天文學和力學始於宗教,教堂是科研的發起人和資助者。牛頓發明萬有引力定律的目的是為了證明上帝的存在、造物主的英明。不要被“為什麼牛頓晚年開始研究神學”之類的問題所迷糊,他一輩子一直在研究神學,力學和微積分以後研究鍊金術,對他來說,科學就是神學。隨著科學研究的不斷深入,特別是達爾文的生物演變論的出現,人們越來越意識到神學及其造物論越來越像是個童話。
為什麼歐洲中世紀後期的教堂支援科學特別是天文學?顯然當時並不分什麼神學、占星術和天文學,三者研究的動機和目標完全一致。實際上在他們1500年之前的古希臘人早就如此聰明瞭,只是中世紀的歐洲不知道,直到古希臘的文化遺產從伊斯蘭世界重新傳回歐洲。古希臘人用什麼學問研究天文地理?就是現在所謂的形而上學,具體就是歐幾里得的幾何論證、柏拉圖的原型理念、亞里士多德的形式邏輯。換言之,中世紀後歐洲科學的崛起基於並繼承發展了他們的祖先古希臘的原型和邏輯思維。形而上學是科學的前身,科學就是形而上學。事實上,形而上學語義上是對超自然學的一個誤譯,歸咎於明治維新的日本學者吧。當然,如果民國時期的文人糾正了這個歷史誤譯,也許華人會逐漸意識到形而上學不是真的?扯了半天,想說的是:其實科學不是自然全真的,科學是對自然的認知、模擬和論證,無法實證,本質上與宗教是一樣的。最流行的例子當然要數宇宙大爆炸、空間暗物質和暗能量,無法論證和實證的迷信。
有人說科學不一樣,科學有可證偽性。實際上,宗教與科學一樣也有可證偽性,也是一個不斷自我否定的過程。基督教是對猶太教的否定,伊斯蘭是對基督教的否定,叛逆新教是對正統天主教的否定,天主教的教義也一直在演變和否定自己,現任教皇就是個激進左派意識形態人士。
科學vs宗教的矛盾實際上是宗派的矛盾,就像新教vs天主教、啟蒙運動vs基督教,世俗化的哲學啟蒙運動實際上是宗教覺醒,無神vs有神,哲學上的主義實為宗教的新教義。沒見好多主義都自稱為科學理論嗎?
科學vs宗教,兩者的界限在哪裡?本質上沒有,如果你全信。全信就是迷信。這對西方人發明的矛盾及其束之高閣的哲學辯論所忽略的恰恰是近在眼前的自然事實、自然之道。
什麼是關於自然的不是理論的學問?你我都知道但還未懂的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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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一歐
科學與迷信的差別是,科學一定會講究事實證據,有科學思維的人,當遇到有人提出某個以科學名義出現的東西存在名顯不符合事實證據時,至少會對這東西打上屬於有問題的記號,有了這個記號後,要全信就很難了。如果是迷信,這種思維的人只認科學兩個字,只要打上科學兩個字的東西就信了,那怕有人用事實證據指出這東西不是科學的,而且是很明白的事實,只要指出事實的這個人不是他劃定為應該信的人,面對明顯的事實,迷信的人會選擇科學這兩個字的標籤,而不會選擇相信事實,這就是兩者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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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懷疑探索者
呵呵,科學從來沒有“批判自己解釋不了的東西”,恐怕是提問者自己對科學批判迷信心有不甘吧。迷信就是迷信,是應該被批判的。以前,哲學會批判迷信,現在比哲學更犀利的利器科學也來批判它。
就說“科學解釋不了”,你所謂的“解釋不了”,並不是真正的科學解釋不了,其實就是你的迷信信仰。比如,你迷信所謂的特異功能,科學界早就定義它是不存在的。特異功能是違背科學原理的,科學界研究它已經超過200年,最後的結論是它不存在。你因為自己的迷信,就倒打一靶貶低科學,說科學能力不夠解釋不了,其實是你自己的智商不夠,掌握不了正確的知識罷了。
科學與迷信的區別在哪裡?
其實這個問題非常的簡單。科學與迷信的區別,就看它們是如何對待“權威人物”的。
在迷信裡,對待“權威人物”,那是絕對的服從,不敢質疑。比如,虛雲吹噓說他給雞鴨鵝講經,雞鴨鵝聽的如痴如醉。佛教徒就拼命的說虛雲神通廣大,連雞鴨鵝都朝拜他,認他為師。這些迷信的人,從來就沒有質疑一下,雞鴨鵝的智商連狗的十分之一都不如,它們會聽虛雲講經?對虛雲的話,他說什麼,就是什麼,不敢獨立思考,就是迷信的心態。
在科學裡,對“權威人物”的話,則是一切要提倡證據。比如,愛因斯坦有一天說了一句話,他說,“我看見了魔鬼。”科學界就會讓他提供看見了魔鬼的確鑿證據。不能因為愛因斯坦的地位高權威大,就說什麼信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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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貴龍時空學
科學和迷信又打起架來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道,大家採用辯證唯物、發展變化的眼光認真分析、精研細斷,這個問題就會迎刃而解、茅塞頓開。
一、科學和迷信
1、什麼是科學?
到目前為止,科學的定義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答案,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學者、不同的學科、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域,答案標準各不相同、統一,怎麼能夠居高臨下,教訓“迷信”?李世民是好皇帝吧?他卻殺了親兄弟,十惡不赦;趙構是壞皇帝啊,但是他的廋金體書法卻是千古獨創,永垂不朽,“科學”一方標準不統一,各自為戰;“迷信”的對方避重就輕,為我所用。
火箭發射,科學
2、什麼是迷信?
迷信的定義比較統一:泛指人們對某事物迷惑不解卻又盲目詳信,對於這些所謂的“科學”一方,如果自己對某件事物只知其一,不知二,三,四,,僅僅舉著科學的大旗,就要高聲吶喊,盲目指責,則是蠻橫無知的迷信,是迷信中的迷信,例如認為八卦術數是封建迷信,能把天干地支完整背下來、地支藏幹準確說出來嗎?如果不能、不會,還要“天涼好個秋”對八卦術數說三道四,假裝斯文,請你走開!
街頭算命,迷信
二、科學和迷信都是個人主觀認識
唯物辯證法認為:真理是相對的,真理是發展的,科學不等於真理,科學是用來論證真理的,我們可以對科學和迷信下個結論:兩者都是人們對客觀事物某種主觀認識、評價而已。
1、自認為是正方的、真理的一方,不可理直氣壯、說三道四,對“迷信”的一方橫挑鼻子,豎挑眼,根本說服不了對方!
2、做為被迷信的一方(那個人也不會承認自己是迷信),關鍵你要拿出證據,應用對方的方法反證自己的準確性,絕不能信口開河、主觀臆斷,憑著一張利嘴即所謂三寸不爛之舌,象蘇秦,張儀遊說天下?!
蘇秦和張儀
三、事物都是運動和發展的
事物都是運動發展的,人們的認識也是在隨時變化的,不管是科學還是迷信,不管是日常生活還是工作學習:
1、瘦肉肥肉前些年,大家是不吃肥肉的,認為肥肉對身體不好,包括我自己的妻子、兒女,他(她)們總是挑瘦肉吃掉,將肥肉丟棄;而我總是搶吃肥肉,他(她)就會“批評"我沒文化、沒素質,我固執己見的認為:肥肉比瘦肉香的多的多啊!我於是做些小動作:買肉的時候總是多帶些肥肉,家人知道這是“小聰明",相視一笑!直到今年,許多媒體報料稱:美國科學家研究的結果是:肥肉比瘦肉更有益於身體健康,大家的認識於是天翻地覆的發生變化;科學和迷信有時候就是個人認識的不同而已
2、太陽地球太陽地球,誰圍繞誰轉?
很早的時候,古西臘哲學家托勒密提出“地心說”,得到羅馬教皇即神學界的肯定,1543年荷蘭天文科學家哥白尼提出”日心說“,對"地心說"提出批評;“你是迷信、神學”“堅決打倒”,結果哥白尼被判刑,他的助手布魯諾被活活燒死在廣場,1915年愛因斯坦發表了“狹義相對論”,認為“地心說”“日心說”都是正確的,社會認定伽利略、牛頓,愛因斯坦足近代三大科學家,是世紀偉人。
科學是發展的,科學是相對的,用固步自封、管中窺豹的方式去觀察世界,有時候是會出現低階失誤,出現自己否定自己的結論。
3、南橘北枳
北枳
晏子是齊景公的相國,以善辯聞名於世,楚王想法設法同晏子開個玩笑:正在接待晏子的宴會上,押來一個裝扮成齊國的小偷,楚王笑著問晏子:原來齊華人喜歡偷東西啊?!晏子回答說:桔子生淮南則為橘,生淮北則為枳,原來楚國的水土就是生長小偷的地方啊!
這個事實說明:科學不是一層不變的,會隨著地域的變化而發生質的變化。
南橘
四、科學和迷信
那些認為自己是科學一方的所謂正方,準是舉例八卦類術數是封建迷信,口誅筆伐、聲嘶力竭,無庸置疑,古今中外還沒有一個人、一篇文章應用科學的方法來論證八卦類傳統術數,但是,我們詳信:科學解釋八卦術數學的時代已經來臨,就象“地心說”“日心說”“相對論”那樣按步就班、循序漸進;也會象南橘北枳那樣這山不亮那山亮,走向世界;更會吃肉那樣“煤油炒菜,各有各的喜愛”
著名的科學家愛因斯坦說過一句話:“科學的盡頭是神學”,我們用最保守、最中庸的思想加以解釋這句話:科學和迷信、神學是互相轉化和互相依存的!我個人認為科學和迷信的界線模糊不清、模稜兩可,是有人擅自劃定、自作主張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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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宇宙探索
很多人認為科學與迷信沒有明顯的界限,認為科學就等同於“正確”,迷信就等同於“不正確”,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的!
科學與迷信一個最重要的區別就在於科學是“可證偽的”,而迷信是“不可證偽的”!
什麼意思?
白話來講,科學是“可證偽的”理解起來很簡單,就是科學可以被證明是“不正確”的,而迷信不能證明“不正確”!
咋看起來這與我們對科學的理解相反,科學怎麼可能被證明是“不正確”的呢?科學不就是正確的嗎?事實上科學與正確並不能畫上等號!
比舉個例子,牛頓透過蘋果落地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但這並不代表萬有引力定律一定正確,這個定律是“可證偽的”,只要我們發現有一個蘋果不是落地,而是往天上飛,就能證明萬有引力定律是“不正確的”(偽)。這樣的證明不需要真實的事實證明,哪怕假設也是可以的!
再舉個通俗的例子,我們發現一隻天鵝,兩隻天鵝是白的……於是我們說天鵝都是才白的,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經驗主義定義下的科學。但無論我們找到多少隻(哪怕一百萬只甚至更多)也不能證明天鵝都是白的,而相反只要我們找到一隻黑天鵝就能否定“天鵝是白的”這種觀點!,即使我們永遠找不到黑天鵝,但假設中是可以存在的。
這是科學是“可證偽的”最直白的例子!
而迷信(或者非科學)是“不可證偽的”,你不能證明迷信是不正確的。比如說“人類是神創造的”這樣的觀點,它就是“不可證偽的”!
這樣的證偽主義讓我們明白,本質上任何科學都只是一種假說或推測,科學不會被最終證明,但卻要隨時等著被證偽!
這正應了科學上經常用的一句話“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科學需要大膽的假設,然後不斷尋找與假設不符合的事例(也就是證偽的過程),不斷地重複這一過程,直到把假設全盤否定,這種方法被稱為“試錯法”,也是科學前進的重要的動力!
這種方法對科學理論的修正和完善是沒有止境的,試錯法意味著我們只能得到一個較好的假說,而永遠找不到最好的假說,最好的假說本質上是宇宙至理的代名詞,它並不是科學的概念!同時也說明了科學是沒有盡頭的,因為它要隨時等著被“證偽”!
而迷信恰恰相反,由於它是“不可證偽”的,也就是說它是“不能證明不正確”的,但這遠不代表它就是正確的,事實上恰恰相反,正因為迷信是“不可證偽”的,它與科學可以說是對立的!
同時,我們經常見到這樣的論調,比如說有人認為“太陽內部有生命存在”(還有很多其他類似的觀點),如果你要反駁,他們就會說:“你怎麼證明太陽內部沒有生命?”
而事實上,正是因為“沒法證明太陽內部沒有生命”(也就是“太陽內部有生命”這種觀點不可證偽),這種觀點才是非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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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宇宙觀察
科學就是大方承認自己目前的無知,並且努力探索小心求證自己不知道的事物
迷信則剛好相反,宗教就是最大的迷信。迷信的人打死也不承認自己的無知,並且最喜歡把科學家們辛辛苦苦得到的科學理論和科學成果歸功到他們所迷信的“神”身上,簡直就是流氓行為!
科學是尊重客觀事實的,說什麼就是什麼,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會跟你整哪些虛頭巴腦的東西,科學最擅長的就是用事實說話。
迷信從來就不尊重客觀事實,迷信的人遇到的任何好事壞事他都會歸在自己迷信的東西上:兒子考上大學了就趕緊去磕頭感謝菩薩佛祖,最近倒黴了就感覺去磕頭求上帝耶穌。迷信的人難道不知道自己倒黴也好順心也罷都是由人際關係或者社會決定的?反而去求根本不存在的神佛,真是可笑至極!
科學和迷信的區別就是尊重客觀事實與不尊重客觀事實的區別科學和迷信的界限在於勇於承認自己的無知與打死也不承認自己無知總之,不要把自己的順心與不如意歸結到神佛這種並不存在的事物上,而是要認清現實努力生活,並且玩手機的時候記得手機不是佛祖和上帝發的也不是他們造的。
未來一定是屬於科學而不是迷信的,現在科學解釋不了的東西不代表將來解決不了,我一直希望科學可以在未來消滅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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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37億年前的氫二氧一
首先,我們要知道,我們人類的現代語言中,有很多詞彙是默意詞彙。所謂默意詞彙,就是在具體語境中才能理解和定義的詞彙,這樣的詞彙在不同的語境中有差別比較大的含義,很難有一個統一和同一的定義。比如說很多人都知道,“文明”這個詞彙就是一個典型的默意詞彙。“科學”這個詞也是個典型的默意詞彙,“迷信”這個詞也具有默意屬性。這就是說,科學這個詞彙在不同的語境中有不同的含義,雖然都是“科學”這個詞,但在不同的具體環境和具體語境中,卻有著不同的內涵和外延,彼此是無法混在一起的。
好了,既然科學等詞彙是個默意詞彙,所以我們就知道了,當題主沒有給出具體語境資訊,而是直接問“什麼是科學,什麼是迷信”時,是很難回答的。
因此,我們在知道科學是默意詞彙的基礎上,要給科學下一個抽象(非具體,非特指)的定義,這個定義就是:科學是人類透過實踐發現或證實的,關於客觀事實和客觀規律的真理體系(以及關於實踐的方法論,不過限於篇幅,這個方法論視角我們就先忽略了)。
這裡的要點是“科學既實踐”,“科學既事實”,“科學既真理”。有人可能會說你這是對科學的盲目崇拜,你把科學弄得太高大上了。科學不是真理,你這是迷信科學了。
其實不是的,你要是認為這樣說是誇大了科學,那是你誤會了。這不是對科學的迷信而且這才不是對科學的迷信。這如果非要說是“迷信”的話,那也是對實踐,對事實和對真理的“迷信”。科學只是實踐和事實的具體表述,真正重要的,本質上的是事實和實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踐也是科學的唯一來源,在現代文明之中,科學和真理不過是“實踐”的不同的兩個面。如果一枚硬幣叫做實踐的話,那這枚硬幣的一面是真理,一面就是科學。
現在有一種流行的說法,說科學的特徵是“可證偽性”,一個科學結論被證明一百萬遍,也不算真理,因為第一百萬零一遍時就有可能發現她是錯誤的。其實,這種說法,把科學簡單粗暴的等同於“可證偽性”的認識,是“科學虛無主義”的表現,是不全面的,是錯誤的,是有很大問題的。而且,這種認識在事實上也帶來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比如說“長盛不衰的研發永動機的熱潮”。在很多人看來,既然不管是一百萬遍的證明,還是一億萬遍的證明,都不能證明“科學是真理”,都不能否定下一次努力的意義,只要下一次努力證偽了就行了,那你怎麼說服人們不去做第“一百萬零一遍”或者“一萬億零一遍”呢?
其實科學就是實踐,實踐不可能否定實踐本身,所以科學也不可能否認科學本身,只要一次實踐證明了的,那一萬次,一萬萬次也會證明,反之如果一次實踐證偽了的,那一萬萬萬次實踐也會證偽。所以,如果有一次實踐證明了永動機是不可能的,那就不用再討論下一次會不會證明是可能的了。一次實踐證明永動機是不可能,那就是永遠都不可能的真理。這裡的要點還是“科學既實踐”,既然實踐已經證明了熱力學定律是科學,是真理,那你就真沒必要抱著“一次證偽就翻科學的天”的幻想去一遍又一遍的搞違反真理的永動機了。
科學和其他非科學的東西,包括迷信,彼此之間的界限就在於“實踐”,經過實踐得到的,就是科學,非經實踐驗證的,就叫非科學。迷信不是科學,就是因為迷信沒有實踐這個核心要素。一個東西,一個想法或者假說,在最初未經實踐驗證為真之前,比如說宇宙大爆炸學說,最初可能會被認為是迷信,但一旦被實踐驗證為真(比如被微波背景輻射的觀測的驗證為真),那就成了科學了。反過來,一個想法或者認知,或者信仰,如果沒有經過,甚至根本就沒法經過實踐驗證,那就不是科學。科學的邊界在“實踐”,實踐是科學的本源,人類的實踐能力越強大,人類的科學就越發達,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人類的實踐能力越發達,相應的,人類的真理體系就越龐大精深。
上面的內容說了不少了,但因為相關的知識是一個龐大的體系,這仍然只是掛一漏萬的管中窺豹,很多內容還沒有討論到,比如說“什麼叫做實踐”?這就是另一個常常讓人爭破頭的大問題。就算人們都承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也一樣會在“什麼才是真正的實踐”這個問題上發生繁多的分歧。其實,嚴格的來講,只有和(先驗)實踐無關的才叫迷信,與實踐有關,但不能為特定實踐證實的叫做“文化”,叫做“宗教”,也可以叫做“信仰”,但都不是迷信。
迷信不是信仰,更不一定是宗教。宗教是“人們在想象中信仰的關於世界和真理的共識”。宗教不是實踐(科學實驗)帶來的,是“想象”帶來的,這是和科學的區別,但不能因此說宗教就沒有意義了。宗教和迷信是不一樣的,宗教指導人類實踐並取得成就,比如說世界上的主流宗教都創造過偉大燦爛的文明,而迷信是不能指導實踐(帶來收益)的,甚至是和實踐無關的,純粹的道聽途說。
題主問“為什麼‘科學’總是開上帝視角,來批判自己解釋不了的問題?”。
其實題主誤會了,所謂“科學的歸科學,文化的歸文化”,“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科學的本質是實踐,實踐是科學的邊界,科學只存在於實踐的疆域之中。所以,科學不會去解釋非實踐的,不在自己疆域裡的東西,就像沒有那個科學家會正兒八經的去探討《聖經》中上帝創造世界(創世紀)的物理機制一樣,那不是科學該乾的事情。現在,所謂的“批判”,其實往往都是(不同)文化對文化之間的批判,只不過打著科學這個旗號罷了。打著科學的旗號,但脫離了實踐這個科學的核心的批判,只不過是扯大旗掛虎皮的“李鬼”,並不是真正的科學,題主和大家不要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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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懂佳1
哈哈二者的界限就是不懂的就是迷信,弄懂了迷信就變成科學範疇了!中醫說肝青為父,肺白為母,心赤為女,腎黑為子,脾黃為祖,五臟與五氣相生相剋生生不息,不懂的就是說中醫迷信。西醫分科而論,肝的組織結構就是獨立的肝,其餘依然。都能解剖所見,這就是所謂的科學!內行人千萬不要偷笑,言者不知,知者不言……!
回覆列表
所謂迷信,匠人雕刻的,匠人做的,木頭像,石頭像,泥燒像,畫像,人身上帶,身上掛,日常生活,畫佛,燒紙,看手像,算命,看地,看日期……,科學不過是創造者,造好了他們去發現,去考研,去證明,但他也誤,如天氣預報,地震,一切都在萬物創造者手中,要明白一切首先認識創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