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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演員陳昱霖父母以女兒的微博賬號釋出公開信,稱去年中秋節女兒自曝與吳秀波的關係之後,吳秀波及其經紀人、律師便要求陳昱霖出面澄清並願意以經濟方式補償,雙方達成協議後女方到國外安心養病。然而2018年11月4日吳秀波主動讓陳昱霖回國,次日女方便在機場被公安局帶走,並因被指控涉嫌敲詐勒索罪而被關押。陳昱霖父母表示,吳秀波的律師告誡他們不要以任何方式對公眾進行披露,否則會面臨法律制裁,“只是我們女兒已有七年時光所託非人,縱有千錯萬錯,吳秀波先生又如何忍心將感情糾葛付諸法律。”隨後吳秀波方釋出律師宣告,稱該公開信內容不屬實,已將此情況反映給公安機關,並將追究發表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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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寓學於樂123

    對於吳秀波,個人覺得吳秀波就不是個好瓜。雖然說,我們並不是當事人,不完全瞭解事情的真相,但是之吳秀波前女友陳昱霖爆料她和吳秀波在一起7年,吃好喝好伺候吳秀波,結果被吳秀波無情,這個事情的可信度是蠻高的。只有被曾經深愛過,為他無私付出過一切的渣男無情地深深地傷害過的陳昱霖才會在走投無路地情況下,寫下長篇文章去向公眾求助的。吳秀波本來就是個花花公子。這個從他自己接受過的訪談來看就知道。吳秀波曾經接受過高曉松的訪談,他說他對女孩子的態度就是來者不拒。如果一個男人不能在男女關係中拎清楚自己的位置,什麼應該拒絕,腳踏多船,那造成了多方的傷害,而自己卻置身事外,這不是渣男是什麼?更可恨的是,吳秀波就長著一張和藹可親的臉,給人的感覺儒雅又又帥,演戲也不錯,完全就是一個三好男人的形象,這對女生是多麼致命的吸引力。然而他現在對前女友的無情,再和他之前的三好先生人設對比,就愈加顯得他是有多麼的齷蹉。至於陳昱霖,對這女生不瞭解。她之前的爆料說自己跟了吳秀波7年這麼久,中間還發現吳秀波出軌了,和多個女生的關係不清楚,而自己還是繼續和他在一起。這一點覺得陳昱霖傻,是有點盲目去愛的傻。女生就是容易這樣。

    之前陳昱霖爆料吳秀波的事件鬧得那麼大,吳秀波好像都沒有什麼迴應,以為事情就不了了之。誰料到,原來吳秀波暗地裡已經報案抓了他的前女友陳昱霖,接著對陳昱霖的父親的公開信發出律師宣告,聲稱將追究其法律責任。惡人先告狀,這招厲害。吳秀波有資力,有地位,有錢,而陳昱霖什麼都沒有,簡直是他手裡的一隻螞蟻。可憐的陳昱霖,就這樣被關進監獄了。這件事讓娛樂圈的紀委書記王思聰連發三條微博痛罵。像王思聰這麼耿直的人都忿忿不平,而且他對娛樂圈的事情也比較瞭解,可見吳秀波……

  • 2 # 香江麗妃

    1.當時雙方有協議就不是敲詐勒索,民事經濟糾紛2,婚內出軌玩弄好幾個人,國家封殺有略跡的藝人,何況這個鬧的這麼大 3.存在誘捕執法釣魚行為利用手中權力 4.輿論都鄙視老渣子,告他婚內誘騙未婚女人。老渣男現在和解撤訴給錢道歉才能息事寧人,如果女的真坐牢了,他徹底歇菜 五十多的老渣男了,何必晚節不保,蹦噠不了幾天了,得個腦栓塞嘎一下子死了

  • 3 # 紅蕾凱樂

    吳某與陳某兩人七年共同的地下戀情,互相關照、共同生活,在分手之際,陳某藉助吳某的名譽、利益、地位,索取錢財,補償七年的青春、生活、關照、勞務等費用,屬民事協商或雙方違紀違法問題,不屬敲詐勒索犯罪;

    在司法實踐中,不少高官、名人包養情人、小三,因分手索取錢財不逐願,向相關部門告發或舉報,因此受到黨紀政紀處罰,難道這也是敲詐勒索嗎?

    吳某與陳某屬同一隱私關係人,兩人非法同居屬違紀違法範疇,同樣都要受黨紀政紀追究,兩人討價還價補償或賠償問題,屬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但不屬於敲詐勒索的刑事責任調整範圍。

    只有笫三人在掌握吳某與陳某隱私的狀態下,並藉此作要挾,敲詐雙方或單方財物,且數額較大以上,方可涉嫌敲詐勒索罪。

  • 4 # 業務小王子

    這幾天吳某某和陳某某感情糾紛鬧得沸沸揚揚,而輿論更是一邊倒的大罵吳某某是渣男。吳某某可恨 可罵。身為一個有家有室的男人,婚內出軌本就是讓我們這些吃瓜群眾驚掉了下巴!在娛樂圈婚內出軌本不就是什麼新鮮事。有男明星婚內出軌的,也有女明星婚內出軌的。為什麼,就吳某某這次惹了眾怒了呢?忽略事件的女主角的角色小三。難道,小三就不可恨可罵了嗎?當陳某某決定做小三的那一刻,就沒有想到最後的結果嗎?給你戴上渣女的帽子一點也不過分。明知道他有家有室為什麼還要做個人見人罵的小三呢?一做就是7年。還有臉在網上聲討他人。如今,這個社會小三竟然可不要臉到這種地步嗎?口口聲聲說七年來任勞任怨 默默付出。難道,吳某某七年來就沒有為你花過一分錢,沒有為你付出一點感情。你在吳某某身勞得多少好處。我們外人不知,但你心知肚明。小三本就是高危險的職業真佩服你不要臉的勇氣以身試險。都知道越是危險回報越是越豐厚。還以什麼床照像威脅索要上千萬的的賠償。獅子大開口啊!如果,成功豈不是輕輕鬆鬆就達到人生巔峰了嗎?給很多浮躁的 有功利心的年輕貌美女子做出了榜樣。不惜犧牲色相,破壞他人家庭和諧,讓他人妻離子散為代價達到自己目的。為什麼輿論就忽略對小三的聲討呢?在此,也奉勸小三們當你越近雷池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最後會有粉身碎骨的結果。

  • 5 # 唯一197169812

    1月18日,女星陳昱霖突然發聲發文,這次陳昱霖父母替女兒發聲稱,女兒自曝與吳秀波戀情後,現已被男方以“曝光隱私勒索錢財”為名報警抓捕,至今已有2個月,如罪名成立或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6 # 劉振彬73305063

    一個是渣男,一個是渣女,都是錢在作怪,都是貪在作怪!不算這個姓陳的,吳已經有三段“愛史”,“情史”,大概還有兩段“婚史”,如果不是“感情豐富”,雄性激素過剩,再加上有多餘的錢,他也不會如此做怪!玩弄感情,玩弄女人七年,難道不知自已有妻有子嗎?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張膽,如此對待小三,首先是道得敗壞不講信譽又昧了良知和良心,第二是錢多做怪。其次是在告發之前肯定做了圈套才如此有恃無恐!

    再說這個女人,不知和吳陳倉暗渡之前可知道其結婚?可知道其有子?如果知道,情感又陷的那麼深,要麼是白痴,要麼是妄想!人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如果說一開始年令小受騙上當還情有可原,但做了七年情婦,淪為洩慾工具,不是白和痴就是心存妄想,別有用心!

    綜上述,可用“一對狗男女,兩隻破爛鞋”總結之!

  • 7 # 不知道140863172

    一個偷了七年東西的小偷被警察抓了,自媒體一片譁然,紛紛譴責報案人,大致理由如下:

    1、小偷東躲西藏、辛辛苦苦的堅持偷了七年,不容易、很辛苦,雖然這七年偷來的東西讓她能夠吃香喝辣,但考慮到人家如果不做小偷,也許會成為馬雲、王健林等等,損失巨大啊!基於此不應該報案!

    2、小偷有立功表現,在七年盜竊期間,意外發現好多被盜人士的隱私,她能夠在為個人敲詐勒索錢財的同時,不忘記大家的無聊,勇於分享,敢於發揚娛樂至死之精神,娛樂大眾,鑑於以上功績不該被抓!

    3、她是偷東西了,但誰能確保那些被偷的傢伙的錢都是合法所得呢?難道就不應該查一查嗎?都是乾淨的嗎?難保她是替天行道呢?即便那些財物都是合法的,憑啥他們有那麼多財物可偷?我們大家咋沒有?這本身就很可恨,也很可疑。即便錢財合法,那他們從事的行業一定也有問題,起碼我沒分到一樣多的錢,那分配方式就一定不合理!

    4、現在問題的關鍵不是小偷,也不是偷東西是不是違法,這個我們根本就不關心,又不是偷我東西,話又說回來,我們本來就是為自己不是被賊惦記的群體而鬱悶!我們主要關注的是那些報案的憑啥能被賊惦記?

    5、那些報案的傢伙太可恨,為富不仁嘛!既然你們對失竊能夠忍而不發,為啥就不能再承受一下敲詐呢?還報案!有沒有人性?你就讓他敲詐下能死嗎?剩下的錢也比我們多N倍,有啥損失?你就不能大方點,她要1000萬,你給她2個億,而且是稅後!

  • 8 # 人生深呼吸

    演員戲裡戲外都是戲。我不喜歡看娛樂八卦,也不瞭解實際情況,但我鄙視當小三的人,希望國家也立個法打擊小三這些過街老鼠。

  • 9 # 樹梢不搖

    嘿嘿,不外乎色和錢,娛樂圈的事和人都不可信,整天混跡於真真假假的虛擬與現實之間,只有雙腳踩到地上才知道自己真正是哪個!

  • 10 # swordsmanlin

    太陽底下無新事,FYI

    【圈子規矩】上海灘有位貴公子,把一位舞女弄懷孕了。當時規矩,就是賠一大筆錢,但那位舞女一再勒索,貴公子只好找江湖大佬杜月笙擺平。杜問:“按規矩辦了嗎?”手下回答:“辦了,賠了雙份。”杜發話:“既然這樣,就按規矩辦吧!”於是,杜的手下按江湖規矩,將舞女裝進麻袋,扔進了黃浦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二次函式的經典例題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