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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繼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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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鄭兆廣
肯定是利大於弊,只用愛心教育孩子是不夠的,必須恩威並施才行。一味的用愛去教育,只能教出更多自私自利,貪得無厭的逆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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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梅梅在這
戒尺必須得明確還給哪些老師?用在哪些學生身上?只有這樣才能分析戒尺的利大還是弊大?
戒尺,舊時私塾先生對學生施行體罰所用的木板。
戒尺是幹什麼用的?我們還是先看看前人是怎麼用的。
魯迅的啟蒙老師壽鏡吾老先生是一個博學而又極為嚴厲的人,在他的三味書屋裡,有戒尺,還有罰跪的規則,但是都不常用。
魏巍在上課時做小動作,蔡芸芝先生手裡的教鞭好像要落下來,他用石板一迎,教鞭輕輕地敲在了石板邊上,大夥笑了,蔡老師也笑了。
我們會看到戒尺在在教育界裡面,一直有他存在的用處,但是也不能隨便使用,需要掌握技巧,更不能什麼老師都使用
首先使用的老師,必須得有德,有德的老師不會隨便使用戒尺,他在使用戒尺的時候,內心一定是想讓孩子能夠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和錯誤,並且在日後能夠深深地記住,不再犯錯。現在的社會卻有一部分老師只能教課,卻不能育人,也就是缺德,這些老師如果把戒尺放到他們的手裡,那麼有一部分在缺少基本的育人方面素養的時候,他們會把戒尺當做發洩的工具,不僅不會給孩子的學習帶來更大的幫助,反而會給孩子的心理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所以這個戒尺還給老師是要還給什麼樣的老師,需要考慮清楚,只有有德的老師,育人的老師才可以手執戒尺第二個就是戒尺應該用在哪些學生身上?為什麼在現代,我們要分清用在哪些學生身上?因為學生背後站著家長,而家長的素質並不是統一的,有很多家長無論青紅皂白,只護自己孩子,當你遇到這樣的這樣的家長和學生時,不管老師做什麼動作,只要對這個孩子產生他們不願意看到的影響,他們就要求老師承擔孩子“受傷”的責任,這種家長或者是這種學生對於現代的老師來說弊大於利,戒尺還不得。如果老師有德有才,能夠教書,而且還能育人。遇到的家長,明事理,又是希望孩子能夠成才成人,那麼這時候我覺得戒指可以還給老師,利大於弊,有這樣的家長配合這樣的老師,加上適當的懲戒,才能更好的讓孩子學有所成、成才成人。所以利大還是弊大,一定要看還給哪樣的老師?用在哪樣的學生身上?不能統一而論,複雜的社會,複雜的人心,問題就要辯證地來看。老師不容易,當個學生、當個家長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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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紫微故事匯
這個教具已經沿用久遠時代了,那麼多時間和人物都檢驗過了,無毒無副作用純天然無新增劑,純手工操作,值得貫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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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安髮型設計師阿明
首先應該說是有利也有弊。有利,孩子從小養成好的習慣,不管學習做人做事都會守規矩,有分寸,對孩子以後是很好的,起到了教育作用。但是來說,有弊,用的不好會給孩子身心留下陰影,有的可能對學習不敢興趣,自暴自棄了,都是有很多弊端的。至於你說利大還是弊大要看怎麼去運用了。良好的使用戒尺對孩子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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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廝4273
人性本就是由繁入簡易,由簡入繁難的這麼一種高智商生物,倡導了這麼多年說服教育後,突然要把戒尺還給老師,你問過家長嗎?問過老師嗎?問過被教育的主體嗎?不現實了,法制的條款在那裡,就算你掏錢把戒尺送到老師手裡,但凡受法制薰陶多年的老師也不敢接了,被教育的個體動不動就會拿自己人權受到侵害,被教育主體的家長會用“我花錢來讓孩子接受教育,不是讓你來打罵的,你教不了,我換老師,換學校的”理由來給老師,學校施壓,試想,誰會跟自己的飯碗過不去?老師們學會了將責任轉嫁,要求家長查閱孩子的作業,對孩子的知識應用進行監督和教育,就這樣,你好,我好,大家好,孩子不好好學習,負責的老師一般採用叫家長,知會家長的方式,如果家長不配合,老師也可能會降低對該孩子的教育上的關注度,任其自由發展,用老師的話講,“你的家長都不上心,我一個老師,幾十號學生,我也管不過來”這大概就是我們現行教育在體制下的幾個濃縮的共同教育矛盾點了……所以說把戒尺還給老師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沒什麼可探討性,在如今的教育體系中,如何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提升家長對教育的關注度與換位思考能力,還有被教育主體接受教育的主動性,才是重中之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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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龔潤澤1
把戒尺還給老師就是教師有懲戒權。討論利弊就是討論懲罰的利弊。在人權高於一切的西方價值觀滲透之下,在一度滿座獨生子女的現實之中,首先要承認:好多教師還不敢舉起戒尺一一即使賦予他懲戒權。其理由和歷史的現實的考量不用多加闡述。但一個人成長的本真卻告訴你:人這種有思想的動物比身邊的其它動物,還有植物更需要懲戒。滿樹櫻桃花用棒打落一些櫻桃結果才多才大,不打又少又小;蘇聯衛國戰爭期間有人馴養了一隻小狼變成“狼狗”打狼。人天生有野性,懲戒是去野性。在實行懲戒之前,教育主管部門丶媒體要做足功課,讓家長丶受教育者充分了解兒童教育中懲戒的必要性丶重要性:光寵愛不懲罰,光表揚不批評,光強加不引導,光給予不捨棄,光讓其順利,不讓其挫折,光代替不讓其獨立,光享受不付出,如此等等,結果會不一樣的。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如果不未雨綢繆,貿然實施,一些學生和家長勢必反彈,適得其反。這也是一些有想法教師不得不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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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心雨25722847
學校是傳授知識的地方,老師的責任是傳授知識,怎麼做人那是家庭教育的是,需要父母管理,老師只要把資訊傳給父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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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薄期
戒尺還給老師利大於弊!理由如下:
規範個別家長的過激行為家長與老師的矛盾,很多時候是這樣的:
老師正常的責罰學生,例如:敲手心、屁股,罰站,罰抄寫……
孩子回家的哭泣:“爸爸媽媽,老師打我,老師不讓我坐下,老師讓我抄那麼多遍……”
家長的責問:“老師,你怎麼能打孩子,怎麼能不讓孩子坐,怎麼能……”
老師很無奈,面對這樣一群什麼表現都有的孩子,我該怎麼辦?!戒尺還給老師,一些不合理的家校矛盾就有依有據了!
擺正學生的心態從教近十年,聽到最多對老師的告誡就是:不許體罰學生,不許變相體罰學生!
學生也知道!!
不寫了!反正老師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不背了!反正老師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不學了!反正老師也不能把我怎麼樣!
就這樣,學生真的無所畏懼,慢慢的就無所謂了!戒尺還給老師,不僅僅是還戒尺,更重要的是還教育威嚴!
孩子不好管!家長都知道!反而老師面對幾十個孩子卻還要加上這樣那樣的枷鎖!教育更多的是畏懼!所以,戒尺還給老師,威嚴還給教育!規範的懲戒是教育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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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J老師百分課堂
這個真不好說,我個人感覺利大於弊。最主要利處是能讓學生有敬畏之心。
現在越來越多的聲音表示:把戒尺還給老師。現在的學生不管是在家還是在學校都是小皇帝,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不允許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最近幾年對這個規定要求更是嚴格,很多老師為了不招惹是非,對於一些頑劣學生的管理都選擇放之任之。現在越來越多的家長也反映孩子難以管理,希望老師能夠把戒尺還給教師,現在就算家長當面給一把戒尺讓他管理學生,老師也不會拿的。
我舉一個例子。
我們學校有個劉老師,上班第二年,當時也就是二十五六歲,有個孩子特別調皮,不寫作業,破壞公物等等,用萬惡滔天一點不為過,劉老師任班主任,就把孩子爸爸叫到學校裡反應情況,孩子爸爸態度很好表示完全配合老師工作,一再表示只要孩子調皮,老師該收拾收拾,家長絕不皺眉。
年紀輕輕的劉老師就在孩子再次錯誤後,扭了孩子的大腿內側(腿裡子),可能扭的力氣大了,被扭的部位竟然青了,第二天教育局打電話說有家長反映劉老師有體罰學生的情況,責令學校立即調查,寫出調查報告。
劉老師體罰學生算是坐實了,然後就是寫檢查、去道歉、全鎮通報。從此,劉老師再也不敢體罰學生,再也不相信家長的面子話了。
這樣的例子絕不是就劉老師自己一個人,而是有很多的“劉老師”吃過這樣的虧。
戒尺就是體罰的代名詞,至少現在是。
如果真的把戒尺還給老師,對於使用的尺度又很難把握。
再說一個例子——孔子的故里、中藥發源地南韓。在南韓老師體罰學生的現象很常見,在南韓有法律明確規定,孩子犯錯老師有體罰學生的權利,對體罰的物件、程度、方式都做了詳細規定。雖然有明確的規定,但是老師在執行起來就很難按照規定體罰,南韓越來越多的老師打傷學生的新聞。如果放開體罰,老師如何執行標準,不是所有的老師都是自覺的,有的老師可能會把自己的私怨帶給學生,有的老師有暴力傾向。
各位家長你說一說到底是教育需要體罰,還是不需要體罰呢?總之把戒尺還給教師還有一個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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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戒尺還給老師,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打,而是用規則來約束孩子。為什麼這麼說?我們先來看看“戒尺”的真正意義。
戒尺的由來
傳說,朱元璋有一個最大的對手,名叫陳友諒。
在朱元璋打敗元兵後,把陳友諒也滅了,並建立了明朝。
有一天,朱元璋睡覺時,夢到陳友諒持刀朝他砍去,猛地從夢中驚醒,冷汗連連。
朱元璋還沒平靜下來時,太監來報,說娘娘產下一子。
朱元璋不由得想起了那個夢,是否理解了那個夢的意義,揣摩著這可能是陳友諒來尋仇。於是,下令殺死皇子。
有位足智多謀的老臣聽說這件事以後,便奉勸朱元璋等那位皇子長大後,就送他去邊關,不要傷害他的生命。
這個皇子就是朱棣,小時候相當頑皮,不喜歡讀書,只愛舞槍弄棒,不服從老師管教,不把老師看在眼裡,又打又罵。
所以,很多老師根本管不了朱棣,紛紛請辭離去。後來請了徐善述,這位老師很聰明,知道朱棣不吃硬的就來軟的,為了讓他讀書,每次都是把書頂在頭上,跪在皇子面前。
朱棣見老師對他很是敬重,於是感動之餘好好讀書。不曾想,朱元璋有一天來訪,看到這一幕,勃然大怒。
把老師扶起來,立即賜給他一根戒尺,並告訴他;此尺如朕親臨,皇子不聽話,就用戒尺打手掌。
自此以後,朱棣讀書非常用功。於是,老師教訓學生的戒尺就此流傳。
戒尺的意義
所以,“戒尺”在過去指的是私塾先生對學生施行體罰所用的小木板。對學生有訓誡、警示的意義。
戒尺一直流傳至今,只不過是人們忽視了而已。
古代電視劇裡基本都有這樣一個片段,孩子犯了家規,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裡,虔誠地跪在地上,等待長輩的訓誡。這一過程既能激發孩子羞恥心,又能讓孩子有所警醒。
俗話說;家有家法,校有校規。孩子違反了規矩,自然應該受到戒尺的懲戒,透過這種懲戒敬畏“戒尺”,從而在心中有這把“尺子”,既用它來器量本身,又用它來權衡他人,讓他評判事非,明白公正公義,懂得有所為,有所不為。一個心中有把“尺子”的人才不會走偏,才不會迷失自己,才能真正為社會作貢獻。
然而,老師管教學生流傳了這麼多年,可是,最近這些年,無數老師被剝脫了管教孩子的權利,讓越來越多的孩子肆無忌憚。
相信很多人都看過一組照片;老師在臺上講課,下面四個學生正旁若無人地吃著菜、喝著酒。
教育發展到今天,老師想管學生,卻管不了,而父母又沒有時間管,教育從未這樣悲哀,讓孩子像草一樣瘋長。
如何用這把戒尺
曾經有位老師說;“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正因為如此,世界各國都有相應的懲戒制度,比如美國;學校有權利將違規的同學關禁閉;英國也有相關規定;罰學生寫作業,懲戒,停學,甚至包括打手心,但每雙手不超過三次等……
毫無疑問,應該把管教的權利還給才師。只是,老師應該怎麼管教孩子,多大的孩子可以進行體罰,比如,幼兒園的孩子可以坐反省椅,不能體罰,因為幼兒園的孩子正在形成規則的重要時期,而小學生的管教方式又完全不一樣,初中甚至高中更不一樣……
我們國家正是缺乏了這種明確的標準,才導致無數老師喪失了管教孩子權利。老師管教學生權利喪失,而家長又不管,那麼很容易導致孩子不能明心正德,這會真正害了孩子。
在孩子的人生路上,必須有一根戒尺,讓他明事理,懂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