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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好時光3408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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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規範使用者名稱007
開發商指定前期物業是法律規定的,是為了業主入住前期能有一個好的環境。如果業主感覺物業服務不好,在入住達到雙過半的時候可以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解聘物業。之後是選擇其他物業公司還是業主自制自管都是全體業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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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思科技
物業公司應該不至於說沒有存在的必要,而在於這個物業公司有沒有承擔起它應有的職能,如果沒有可以要求更換或者向其主管部門反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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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麻雀
1、物業費是強制性交費,不交不能進單元門,不能上電梯!
2、衛生打掃敷衍了事,特別節假日,你越是在家,門口越髒,因為他們也休息!
3、每年大量物業費,物業隨意花費。我們小區上千戶業主,一年園區垃圾桶都換了三茬,花草拔了栽,栽了拔,草坪都翻一遍了,估計能花錢的地方都再使勁往出花錢!
物業不是不應該存在,是應該有個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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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遠航70755974
支援取消物業,由政府成立專門的服務機構進行服務,合理的收費。現在物業代收的垃圾清運費,都是按照一戶三口收的,現在很多老人基本都是2口人了,還按照3口收,合理嗎?為什麼不按照戶口本上的居住人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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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kingroot
中國的房管部門你寄希望幫你主持公道?洗洗睡吧。我覺得還是全國有大部分小區行動起來政府才會當回事來理麻,當然現今社會人心煥散,雖然個個恨物業但個個都只是發發牢騷而已,要推翻黑黑物業這座大山不是動動嘴皮子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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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郭中桂
不管你信不信如果沒有物業,生活好不了哪去!還有物業作為一個企業它逐利本就是正常的,不要想著它該給你免費服務。你可以做的就是擦亮眼睛選個好物業!
前期建設單位依法可以指定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房屋交付使用後,召開業主大會依法可以對物業進行選聘。需要有個負責任的業委會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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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錦江守望者
兄弟提出問題的口氣就是太情緒化了,這樣不好,會少了很多朋友。建設方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是依法行事,可以公開招標,也可邀標,至於服務品質應不低於承諾的服務品質,可能與你想象中的有些差距,沒關係,你應該檢視一下你與物管方簽定的合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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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雲山霧繞28367771
開發商一般是不會指定物業的。凡是有這種情況的,基本上是樓盤開發商的下屬單位或物業公司。這樣的開發商一般是資質比較完善的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其物業管理主要屬於樓盤投用後的配套設施管理。有的地方在這種模式運作過程中,由於內部管理變化或市場的緣由,可能會逐漸脫離經營母體,成為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當然,對於業主來說,這些都不是關注的重點。業主關心的是收費合理,服務到位。最重要的是收費的透明度高,服務專案明確。小區安全整潔,設施完好,定期召開業主委員會議徵求意見,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落實會議商定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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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頭之條123
我這個小區物業是開發商自己的,幫我們買水買電,稍有不慎給你斷水斷電!物業掐住你的要害,手裡掌握水電這兩個老虎,讓業主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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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夜未盡4
根本沒有必要,因為物業現在諸多問題顯現,老百姓無法享受好的服務就該取消行業存在,找替代角色才是最重要的,如果非要讓物業存在,那就得讓業主委員會說了算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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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特點是開發商在建樓盤時,有些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有問題、自己找的物業和指定物業、一同矇混過關才是真實的目的。大家說是不是?